“阿鸳。”微生颜喊着丫鬟的名字,吩咐几句。
名叫阿鸳的丫鬟提着钱袋子下车,将银钱分给乞丐,“下次不要这样了,进城吃饱后,去打份工,若实在寻不到活计,就去福善堂吃素食当帮工。”
谢欢闻言,扭头朝半个身子探出车厢的少女望去。
是她。
头上两根粉色发带飘飘,他一眼便认出来了,是许愿想要个盖世英雄的女子。
她……竟然还挺好看的。
算不得纤瘦,但也不胖,怎么说呢,两颊鼓鼓还挺可爱的,瞧着便是富贵人家的女儿,不会缺衣少食,还长着一颗善良纯粹的心。与京城那些怀揣着家族目的接近他的女子,一点都不同。
谢欢多看几眼,不自然地移开目光。
“公子,”少女清脆道,“公子帮了我,我没什么能答谢的,唯有银子,还请公子收下。”
少女说完,丫鬟阿鸳将瓜分剩下的钱袋子递给他,钱袋子垂挂着,看起来银子不少。
谢欢低头瞧了眼,左右双手紧了紧,硬是没伸手拿。
他也不知怎的,很不想收,甚至,鬼使神差地变成一副道貌岸然的嘴脸,“举手之劳,不必如此。”
少女似想说什么,又没说出口,将银子收了回去。
车厢的门许久没关上,少女坐在车里,又从车窗探出头来,“公子,敢问姓名?别误会,我欠你一个人情,不能不报。”
谢欢看着她,“谢……谢谢,我名晋欢。”瞧着少女纯粹的笑容,他心中竟有几分心虚。
看着马车驶离,谢欢上马,慢慢地跟在后头,倒也不是生出保护她的心思,只是……只是进城只有这一条路而已。
到夜幕降临时,谢欢的肚子饿了,他没有馒头也没有钱,叹着气又去了寺庙。
但并没有后悔。
隔日,乞丐有没有去福善堂当帮工,他不知道,反正他去了。
但他没想到,一个富人家的姑娘,也会在那里。
少女穿着白色的围布,站在大铁锅前舀粥,也许是时间久了,手臂酸胀,端着粥的手微微打颤。
恰好排到了谢欢,他眼看着粥要倒翻,眼疾手快地去扶,掌心没触碰到坚硬的碗底,反而摸到了滑软的手背。
少女惊骇抬头,神色慢慢转化为惊喜,又缓缓压制下去,谢欢看清了,他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是摸到了对方的手。
耳朵不受控制地一红,他唰地缩回手,小声道:“抱歉。”
这一声抱歉,她定是没有听到的。
因为两个人都缩了手,装着热粥的碗彻底翻了,掉进了大锅里,啪的一下,半个碗在里面,溅起一片粥,糊了两人一身。
两人皆愣,亦尴尬地红了脸。
“你没事吧?”谢欢拧眉,见她手上红了一片,“抱歉,我……”
“我没事,”少女低头,招来旁人接替,自己走出施粥的位置,解下白布裙,“公子是来吃饭的吗?”
谢欢抿抿嘴,“我是来做帮工的。”
少女仿佛看出他的窘迫,“你等等。”
她跑开,过了会儿,端来两盘菜放在桌上,“公子先吃,待会再帮忙吧。”
谢欢抬头,不知该说什么好,身上的粥黏腻,他的嘴好像更加黏,就跟沾住似的,不会讲话,点了点头,就坐下吃饭了。
少女继续去忙了。
谢欢吃饭时,发现手边放着一个食谱,他顺手翻了两页,停在了红烧鸡腿的那一页。
福善堂吃的多是素食,清淡,他一边看着鸡腿,一边吃,就仿佛吃到鸡腿一般,格外有味。
待他吃完饭,便过去帮忙,毕竟也不能白吃,于是站到她身边,她需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一切忙完后,少女忽问他,“公子明日还来吗?”
谢欢犹豫一下,点头,“还来。”
“哦,”少女嘴角弯弯,“对了,晋公子,我叫微生颜,颜色的颜。”
谢欢看着她,被她的笑意所感染,也跟着勾起唇角,“我是大晋的晋,阖家欢乐的欢。”
“我记住了。”少女跑走。
到第二日,福善堂竟然多了一道菜,红烧鸡腿。
谢欢还没吃,少女的食盒就递了过来,“给你留好了,热的。”
“你……”
“只是举手之劳,不必言谢,”微生颜道,“我明日不来了。”
谢欢闻言,提着食盒莫名惆怅,低低应道:“好。”
微生颜走出去,到门边时回首,“但是你后天有什么想吃的吗?”
在他怔住时,她问,“兔头可以吗?”
谢欢脑海里想的不是兔头,而是,她后天要来,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少女离开。
谢欢打开食盒,里面是一荤两素,是福善堂今日的菜。
只是鸡腿有些咸了,他朝别人的鸡腿望去,发现两者色泽不同,正奇怪时,发现食盒底部,塞着几颗碎银子和一张纸条——
“衣裳赔款”
后面,画着一个笑脸。
第348章 微生家的人都该死!
谢欢后知后觉,比对了鸡腿的口味,是不一样的,这大概不是福善堂做的。
两天后,谢欢没能吃到兔头,少女挠着头说厨房没人会做。
哪里是厨房不会做,分明是她不会做,是她没有学会。
那时的谢欢不懂她为何要亲手做,但心中却有暖流涌过,他很欢喜。
从六岁丧母起,他就是漂泊不定的,跟着军队,跟着爹,哪里有的吃,便吃什么,虽有所喜好,却从不敢挑剔,因为这世上还有很多人是吃不饱饭的。即便是吃百家饭的时候,他也没有安定的感觉,此刻在与一个少女相处时感受到了。
他的语气有些生硬,“我不挑食。”
这饭菜是她亲手做的,她装作是厨房做的,他也不说破,等她问好不好吃的时候,他就答人间绝味。
其实那是谢欢的真心话,虽厨艺不精,但这真的是他六岁以后,吃过最美味的东西。
食物的美味,不只在于口味气味,还有特别的意义。
往后吃饭时,他不再需要看着书籍上的鸡腿了,脑海中是少女站在锅子前一边翻着书页、一边炒菜的模样。
有一次,谢欢悄悄潜进了微生家的厨房,装成小厮,戴着小厮的灰布帽,坐在灶台下烧柴火,为了不叫她认出来,还刻意在脸上抹把煤。
听着他的小姑娘嘴里边念叨边炒菜,时不时再吩咐一句“火烧旺些。”
善良的小姑娘对下人说话也格外温柔,脸如黑炭的谢欢在灶台前咧着白牙,捏着鼻子应她的话。
他始终没有让她发现,他装小厮的事,怕她会生气,毕竟潜入她家中是他理亏,就怕她父母得知对他印象不好。
游历的两年来,走过无数城市,但没有哪一个地方,让谢欢逗留这么久,他在金陵一留便是小半年。
他想要娶她。
每每与她相处,谢欢都想要娶她,让她成为他的妻子。
可是商贾之女要成为太子妃,恐怕会遭群臣反对,谢欢失眠好几个晚上,终还是决定回京一趟。
准备回京那天,微生颜却差点遭到了欺负。
微生家想要巴结一个落魄伯府,对方却在会面时给她下了药。
谢欢寻到她时,她福善堂的厢房里发抖,看见他的时候没忍住哭了起来,扑到他的怀里好委屈。
“颜颜不怕。”
她中了药,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我会娶颜颜的。”他心中愈发坚定。
倘若朝臣反对,他大不了不做这个太子了。
大晋离了他,仍是大晋,但他若离了颜颜,他一定会疯掉。
行侠仗义以什么身份都可以,颜颜在他身边只能是妻子的身份。
谢欢将自己最重要的三样物件之一——玉坠,交给她,告诉她,此物是他的传家宝,留作信物,等他们成婚之日再交换回来。
于是他独自回京,趁着夜色潜入皇宫,在御书房留下字条。
只要他爹答应他的条件,他就乖乖回去做太子。
然后,他还去了趟承安伯府,发现沈益那个狗东西,府中妾室不少,半点本事没有,废就算了,还恶毒自私。
于是教训沈益,故意戏弄他,让他受伤,这命先留着,等颜颜成了太子妃亲手处置他。
可谢欢没能收到爹的回信,微生家却还在强迫颜颜相看男人,颜颜心中不安,他一直知道,他与颜颜有了夫妻之实,婚事不能拖。
即便爹还没回信,他也必须先一步与微生家沟通,亮明身份。
倘若微生家不信,他有很多法子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比如……金陵有个王府,是他亲戚啊,可以证明他的身份。
甚至,连给颜颜的玉坠也能证明,那玉坠不止是玉坠。
谢欢想的很好,却没有料到微生家会使下作手段,在他还未将话说全时,微生澹与微生潮便笑着给他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