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金枝_萨琳娜【完结】(410)

  他们正儿八经的战事并没有参与多少,顶多就是应对一些小型的冲突。

  但,只要上了战场,只要直接与突厥铁骑对战,只要有斩首,他们就能记功。

  杨寿的运气不错,或者说,陆珏对杨寿还算照拂。

  去到西北后,跟在陆珏后面,着实捡了不少功劳。

  虽然不算大,但大虞的战功可以累积。

  王姮帮杨寿估算过,他这次回来,应该能够有所晋升。

  不错,勉强能够扶上墙,没有辜负了她之前的举荐。

  杨寿在西北一切顺遂,郑十三在瑞王府也就格外的安稳。

  瑞王、瑞王妃等长辈,对郑十三愈发满意。

  他们唯一遗憾的,大概就是郑十三没有在杨寿离京前怀孕。

  若是那时怀了孕,如今杨寿回京,恰好能够来个“双喜临门”呢。

  郑十三:……喜什么喜?

  阿棉说过的,女子不易过早有孕。

  她去年才十六,身子刚刚长成,还是过两年有孕更为稳妥。

  只能说,婆家与娘家的悲喜从不相同。

  郑十三真正的娘家靠不上,她却还有公主、阿棉做依靠。

  郑十三知道,自己既不像王姮那般出身高贵,也不似王棉那般能力出众,但她胜在听话。

  她就跟着公主、阿棉,她们做什么,她便做什么。

  即便不能像她们那般耀眼,也不会出太大的错。

  “算算时间,再有一个月就能抵达京城。”

  郑十三不想过早有孕,却十分想念夫君。

  倒不是说她与杨寿有着怎样深厚的感情,而是作为新妇,身边若是没有夫君,在婆家终究还是少了些许底气。

  再者,就算心里不想,郑十三也要表现出来。

  杨寿喜欢菟丝花般的小娇妻,郑十三就要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以夫为天,她爱夫如命。

  王姮&王棉:……庶闺蜜的做法,我们理解且尊重。

  但,看多了狗血古言的王棉,想象力总是格外丰富。

  尤其是,她穿越前,短剧刚刚兴起。

  在短剧的诸多热门类型中,就有一款,少年将军出征,新妇辛苦支撑婆家。

  几年操劳,终于等回了夫君,夫君却不是一个人。

  要么有个一起作战的女将军,要么就是有着救命之恩的女军医。

  丈夫变了心,还试图贬妻为妾,或是搞什么平妻。

  妻子呢,果决的放弃渣男,当场打脸,转身另嫁高门。

  无脑,却爽。

  王棉看了眼郑十三那我见犹怜的小白花模样,赶忙摇了摇头,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甩出去。

  啧,我都在胡乱脑补什么?

  这里是现实,不是古言网文,哪里有那么多的狗血烂梗?

  王棉也是进入到这个架空的封建王朝,才知道,小说里的设定有多离谱。

  古人没有那么的封建,而森严的阶级壁垒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打破的。

  卖身葬父,遇到男主,继而攀上高枝,根本就不存在。

  因为真正的高门大户,他们所要的奴婢,要么是家生奴婢,要么是通过正规合法途径买卖的人口。

  这些奴婢,或是被选,或是被买,也不会第一时间去到主子身边伺候。

  进了门,还要有专门的管事娘子教导规矩。

  还有他们的父母亲人、来历底细等,也会全都调查清楚。

  贵人们是不会用六亲死绝、来历不明的奴婢的。

  奴婢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侍妾。

  至于“平妻”,更是可笑。

  天朝自古都是一夫一妻制,哪里来的“平妻”?

  大虞朝的开泰律更是明文规定,不得以妾为妻。

  虽然会有例外,但只要还想要仕途、要名声,就不会冒险。

  郑十三娘家败落,可她是公主伴读啊。

  她高嫁入瑞王府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也用“功绩”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有了她,瑞王身上的上皇标签才被撕去。

  有了她,杨寿作为纨绔,才能有机会加入镀金团。

  这才只一年,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

  就算杨寿被美色迷昏了头,瑞王、瑞王妃都不会允许外头的狐媚子进门。

  “嗯嗯,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现实中,哪里有那么多的狗血?”

  王棉暗暗想着。

  然而,随后的事实却告诉王棉:

  还有一句话,叫艺术来源于生活!

  现实中的狗血,远比小说家的想象更夸张。

  ……

  四月,王姮十七岁的生辰。

  五月,楼彧的齐国公府举行了他十八岁的生辰宴。

  五月中旬,夏日炎炎,本该上个月抵达京城的征西大军,才堪堪回归。

  朱雀大街的道路两旁,早就聚集了许多人。

  人群后,还有各种规制的马车。

  他们或是好奇的路人,或是有亲人是征西军,他们提前得到消息,早早的就守在路边。

  “世子妃,大军快入城了!”

  “来了!大军进城了!”

  “世子呢?怎么没有看到世子?”

  “……找到了,世子穿着银色铠甲,好生英武!”

  某辆马车里,车帘被掀了起来。

  郑十三扒着车窗,透过人群的缝隙,努力往外看着。

  她身侧的丫鬟,似乎比她还兴奋,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

  郑十三也看到了自家夫君,时隔一年,人还是那个人,只是皮肤晒黑了,眼神也变得坚毅许多。

  虽然是去镀金,却也真的上了战场,直面火与血、生与死。

  经历了战争,曾经的纨绔子弟,有了质的蜕变。

  不再是少不更事、轻狂恣意的少年,而是成了能够承担责任的男儿郎。

  郑十三远远看着骏马上的男人,好看的丹凤眼里闪过一抹欣慰。

  丈夫成熟了,仕途也一片大好,与她这个妻子而言,绝对是幸事——

  未必!

  另一侧的小路上,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无声无息的进入到了瑞王府所在的亲仁坊。

  不过,马车没有直奔瑞王府,而是在距离瑞王府两条街的一个小院门口停了下来。

  三进的小院,在权贵云集的亲仁坊并不显眼,却也雅致、清净。

  马车停稳后,车夫跳下来,利索的搬来脚凳。

  马车门帘被挑开,一个身着绯色齐胸襦裙的柔弱女子缓步走了下来。

  她的容貌精致,气质娇怯,身材纤细,通身都散发着能够激起男人保护欲的楚楚可怜。

  “……这便是京城!”

  “果然雄伟、富贵,只这一处院落就尽显豪华,不知那瑞王府又是怎样的尊贵、气派!”

  (本章完)

  第320章 神医

  杨寿等若干纨绔,先随着行军总管、陆珏等主官去正门。

  太子代替圣人,迎出皇城,在正门外迎接凯旋的将士,并当众宣读圣人的恩赏。

  该升官的升官,该赏赐金银的赏赐金银。

  赏赐过后,还有赐宴。

  宫城内,大殿上,鼓乐齐鸣,觥筹交错。

  正式宫宴惯用的《齐王破阵曲》,甫一响起,就让已经吃了酒、正在兴头上的武将们兴奋起来。

  他们或是用筷子敲碗,伴随节奏哼唱,或是直接站起来,摆手扭胯的跳着。

  很快,大殿上便热闹起来。

  说得好听些,叫君臣同乐,说得难听些,就是群魔乱舞。

  太子近日身体不太好,再加上操劳国事、忧心皇后等缘故,他忙了一日,吃了些酒,便有些撑不住。

  坐在下首的三皇子,太子的同母弟弟燕王,敏锐的察觉到兄长的不适,眼底闪过担忧,轻声道:“阿兄,这些兵汉正在兴头上,势必要闹些时候。您政务繁忙,不若先回东宫?”

  “宴席之上,还有我呢,我陪这些杀才。”

  燕王只比杨睿小三岁,作为同样是李皇后所出的嫡子,他亦是被父母精心教养长大的。

  太子文武兼备,却更偏向于文。

  而燕王喜武,十来岁就进了军营。

  当年圣人南征北战的时候,燕王就是圣人身边的一个小兵卒。

  圣人战功赫赫,燕王亦有乃父之风。

  上皇就曾经赞他是“吾家乳虎”。

  当然,燕王的功绩还是比不得太子,但太子要遵从礼法,不能做有损东宫颜面的事儿。

  燕王就没有此类担忧,他更加的“接地气”。

  尤其是在军营之中,他丝毫没有皇家贵胄的架子,能够折下腰来与一干粗鄙的武夫打成一片。

  同吃一锅饭,彼此勾肩搭背,燕王靠着平易近人,在军中颇得人心。

  所以,刚才燕王才会这般随意的说着。

  对于那些刚刚从战场上回来,立下战功的将士们,也能一口一个兵汉、杀才的叫着。

  他不是看不起他们,而是太过亲近,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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