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一个小佐领[清穿]_空巢独居客【完结】(162)

  野猪弄回来了,正好碰上沈婉晴也在看庄子上的佃户杀猪。沈婉晴杀的猪是南边的小黑猪,跟毓朗身后要几个壮汉一起抬才能抬动的大野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高来喜找到庄子上的时候,沈婉晴和毓朗正在吃云贵地区的火盆烤肉。

  西南少数民族兄弟对于现在的京城来说太遥远了,远得马帮船帮的人回来说起那边的事,毓朗都像是在听故事。

  西南那边山上的黑猪跟京城这边的猪肉不一样,肉切出来比京城这边养的猪肉更红润,口感紧实细嫩没有北方猪这么多肥膘,拿来做烤肉和腌制味道都极好。

  不过口感好体型就小,母猪产量也不如北边的多,生了猪崽直至养到能出栏需要的时间也更长。

  十来头猪被马帮从大山里带出来,又转船帮这么一路带回京城,只能说是给东家尝个新鲜,要拿这样的猪去外面卖,那就真的是卖一头亏一头,不要做生意了。

  “东家,还是这个黑猪的肉做的腊肉味道好,我这边的师傅手艺再好,做出来的腊肉还是有点儿不一样。”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腊味庄的东西也不是人人都喜欢,你能做到现在这样很好了,反正也不是人人都吃得出来这里面的差距。”

  就好像都是做腊鸭酱板鸭,寻常鸭子和麻鸭做出来也不一样。普通鸭子肥且大,腊制过后鸭肉和鸭皮之间还会留下一层脂肪。

  平时吃肉少,把吃一顿肉当开荤的人家就乐意买这种又肥又大的鸭子,觉得就得肉厚油脂多吃着才过瘾。

  但那种老饕和喜欢吃又讲究养生的,或是买回去专门为了下酒的人,就会更喜欢肉质紧实的麻鸭。

  寻常肉鸭养得好的能长到七八斤,麻鸭基本就在三斤上下,对于鸭子而言这两者的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庄明是个很有耐心和内秀的人,他把养殖场弄起来的本意是为了给腊味庄供货,除了要给赫舍里家的佃户和佐领下的穷苦旗人多找一条赚钱的营生,自然也不能耽误了生意上的事。

  当初跟着师傅把手艺学成以后,渐渐把南边各地送来京城的腊货跟自家庄子上养的仔细做出分别,然后在熏制的火候上加以改进,就这着再送去腊味庄分类卖,生意才越来越红火。

  现在吃着南边送来的小黑猪和刚刚打下来的野猪,脑子里还想着庄子上养着的那些猪种,沉默了许久,久得沈婉晴和毓朗都已经换过好几个话题,他才起身从他那一桌走到沈婉晴这边来。

  “大奶奶,您说我要是想把南边来的黑猪跟咱们这边的猪混在一起养,行不行?”

  “一起养?”

  烤肉配黄酒,还有烤得滋滋冒油的鸡翅中和蒜蓉茄子,吃得沈婉晴眼睛都眯起来,像极了酒酣耳热的猫儿。

  “你是说一起混着养,还是要杂□□种。”

  沈婉晴想了一下才大概理解庄明的意思,这个人寡言但并不迂腐,没读圣贤书也不妨碍他用他的生活经验探索这个世界。

  “配、配种……”

  庄明被沈婉晴如此直白地把配种两个字说出来惊到了,一旁的毓朗也放下酒杯把目光投过来。

  “怎么突然想到这个。”

  毓朗近一年管着旗务,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战马。他喜欢马,但以前只是单纯在家养了几匹好马。

  直到这一年切实管着参领下的军务了,才接触到平时喂养战马和给战马□□改种的事务。马能杂交改种,给猪改良品种好像也不是什么多荒唐的事,总之毓朗听了这话接受度十分良好。

  “我们这边的猪肥、大,一头猪能出一百斤肉还多点儿,肉能吃肥膘能炼油,但口感还是不如南方这种小黑猪。”

  “小黑猪肉质好是好,可养的时间长还长得不大,真要养这种猪来卖或者做腊肉,腊味庄卖得最贵的就得是这种猪肉。”

  “所以就想着两掺着试一试,说不定养出来的猪肉又多又好吃。”

  庄明说着说着声音就小了,这种想法挺荒诞的,只想着配种的好处没想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一头猪大概能卖一百来斤肉,一斤肉三十五至四十文,要是配种期间出了什么意外损失可不小。

  “那就试试,试试有什么的。咱们又不是干坏事,做好了皆大欢喜,实在做不好那就庄子上的人有口福了,到时候家家都能多吃几顿肉。”

  庄明的洞子货(类似冬天暖棚蔬菜)也做了两年了,头一年亏了个血本无归,去年好点儿但是也还没怎么赚钱,京郊做洞子货的几个大户都藏着掖着,庄明要偷师可太难了。

  但今年他已经跟自己拍了胸脯,说肯定不会再亏。沈婉晴对此的态度是积极督促但绝不着急,这种事就得慢慢来,只要他把银子和精力花在正地方了,自己等得起。

  “大奶奶放心,这次的黑猪我不用,这个时候也不是配种的好时候,等下次船帮出去我跟他们定,明年肯定能有个章程。”

  “你办事我也放心,只不过从明年开始每个月回府里得你去,事情进展得你自己亲口跟我说。”

  权力这个东西不能不给也不能全给,庄明手里的差事够多了,不能就这么把人撒在外面不管不问,相信一个人的人性人心永远不变,是一件很幼稚的事情。

  就像太子和太子妃,不也时不常地要把自己和毓朗召去宫里,不一定有什么事,但绝对不能如同断线的风筝,出去了就不知道回来。

  心里这么想着,远远地就瞧见有庄子上的人带了个极眼熟的人过来。走近了一瞧才发现是高来喜,毓朗当即一个激灵就把酒气给散尽了。

  “高公公怎么这个时候来了,是不是太子爷跟前有事。”

  “自然是有事,要不然还能这个时辰出城找过来。”

  高来喜先去的府里,没找着人才又出城往庄子上来,毓朗和沈婉晴倒是吃饱喝足了,他可还空着肚子呢。

  “也不知道这城外哪里好,值当毓大人和大奶奶得空就往外面来。”

  “啧,公公赶紧先说什么事,要是着急咱们就边走边说。”

  这个时辰找过来必然不是小事,毓朗已经要转身去屋里换衣裳了,却又被高来喜给拉住。

  “今日太子妃娘娘被诊出喜脉,太子爷高兴太子妃娘娘也高兴,娘娘想见大奶奶,太子爷想见毓大人。偏偏您二位都不在,可不就只能来找来了。”

  第114章

  要不说有时候惊喜来得毫无征兆呢, 身为太子铁杆,太子妃和毓庆宫有没有孩子这事,那就压根不止是传宗接代孩子的事, 那是关乎这条船上所有人的利益中,数一数二重要的事。

  后世总是调侃那些重男轻女非要生个儿子的人家是不是有皇位要继承, 这话千万别让胤礽听见, 听见了他还真就能理直气壮怼回去:对啊,我就是有皇位要继承啊。

  毓庆宫、索额图一党、包括毓朗和现在依附毓朗的阿克墩、苏合、玛尔泰,甚至是远在盛京的傅广和沈家大房、和巡捕中营的沈文渊, 这几年或多或少都上了太子这条船。

  上了船就等于在身上打了烙印, 再要改换门庭可不是一件易事。轻则扒层皮重则把命搭上,不是到了万不得已或是以天大的利益来诱惑, 寻常人不会轻易走这条路。

  除非太子这个主子让人人心不稳, 而他让底下的臣子奴才不安稳无非两个可能。一:他自己坐不稳太子之位,皇上起了换太子的心思。二:他没有继承人。

  权力是世代更迭也是代代传承的, 没有人会想说我先爽了我这几十年, 等我一死就什么都不管了,任他洪水滔天子孙后代出去讨饭, 也跟我不相干。

  便是毓朗这么个被沈婉晴迷了心窍, 好几年都独守着她一个人过日子的,毅安出生之后他还不是高兴得见谁都笑得见牙不见眼。

  甚至还不止一次抱着儿子在他放刀剑的屋子里转悠, 说什么这些好刀等他以后长大了就都是他的。这是人生来的本能, 没得改也改不了。

  所以太子的毓庆宫几年没有阿哥格格出生, 胤礽嘴上不说心里难道真的不想?毕竟要是太子没有子嗣,即便以后能登基即位,多年以后皇位还不是要落到旁支手里去。

  自古以来为了皇帝过继子嗣闹出来的乱子不是一起两起,且不说生前老皇帝和新皇帝两边的势力相争, 就问新皇帝上位之后怎么祭祀,光这一样就能把人脑子打出狗脑子。

  皇权天授,这话人人心里都知道是拿来忽悠老百姓的,但坐在皇帝位子上的谁都想自己的法理继承名正言顺。

  按道理来说,过继给没皇嗣的老皇帝,那你阿玛就只有老皇帝。但生恩又岂是那么容易断绝的?亲爹亲妈追封不追封怎么追封,给了你皇位的老皇帝又怎么算。

  不是说他们真的怕先皇先帝到了那边没香火,而是或者的人都有不同的站队不同的派系,抓住了这个怎么说都有理的由头,到时候为了这点事就打去吧,不斗死几个人肯定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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