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一个小佐领[清穿]_空巢独居客【完结】(174)

  开始慢慢学会怎么跟这些官员书吏扯皮推诿,有时候还能反将一军把底下那些官员遛得跟狗一样。

  毕竟那些官员是假不急,他们刁难毓朗也是卡着时候的,不可能真的一直卡着进度不往前走,他们只是想毓朗难受,而不是想真的完不成差事大家一起倒霉。

  但胤禛是真不着急,乾东五所的院子他带着福晋和格格李氏、宋氏还住得下,明年他可以不搬出宫,可你们能不能真的不完工那就要看你们自己的头铁不铁了。

  毕竟到时候毓朗有太子保着,大不了挨顿骂又回去做他的参领去。倒是你们的靠山本来就已经倒了,真出了事到时候恐怕才是真的求告无门。

  胤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迷上榫卯木匠的工艺,还主动从毓朗手里要了一部分监工的差事走,天天泡在几个府邸上来回转。

  毓朗则彻底把性子打磨了一遍,交完手头的差事之后又在营缮司郎中的位置上待了两年,直至去年年底经吏部考核评了个上等,才平级调动到户部清吏司为郎中。

  毓朗能进户部,就标志着两年半之前那一场风波总算是渐渐收尾了。以前依附在明珠、索额图两人之下的党羽有的重新找靠山,更多的则是缩起脖子老实做官当差,再不提什么索党、明珠党。

  几个出宫建府的贝勒王爷眼下各有各的差事,直郡王主兵部、诚郡王还在修书,因此跟好些读书人走得挺近。

  四贝勒从工部到户部,还是跟毓朗搭班子,也因为如此在外人眼中四贝勒是第一个表明态度站在太子身后的皇子贝勒。

  五贝勒当初被康熙分到刑部,本来是想着他天生有太后的庇护,主刑狱不会有什么阻滞和顾虑。谁知他自己不喜欢,等贪墨案一了就主动找到康熙说要从刑部调离。

  胤祺从出生就在太后身边长大,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把他放到理藩院去了。毕竟蒙古对于理藩院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部分,把胤祺放过去当吉祥物倒是对口。

  真正留在工部的只有胤祐,当年跟着毓朗忙活大半年,人家是真的喜欢上能动作做事出成绩的地方,与他而言空谈反而没有意义,有这个功夫不如埋头做些实事来得踏实。

  这个话本是毓朗要离开工部的时候,两人酒后随口说的话。传到康熙耳朵里以后,隔天便赏了不少金银和书籍去七贝勒府。

  即便是皇帝,也不是每个儿子都能有机会登上皇位,这种时候有野心是无可厚非。但能够主动为自己找到另一条自己喜欢的愿意去走的路,就更为难得。

  同样难得的还有毓朗,从工部到户部没有太子提拔没有因功封赏,就靠实打实在工部干了三年,扛过了贪墨案的风波的毓大人如同龙入大海,实在是难得的畅快。

  就连朝中都隐约有这样的说法,索额图是旧太子党毓朗是新太子党,但不管怎么着赫舍里家还稳稳当当地立着,万岁爷这心里啊还是念着元后偏心太子。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说法,今年过完年皇上提出要奉太后南巡之后,好些想随驾有不知道能不能随驾的人,找门子都往毓朗这儿来。

  户部比工部更忙,毓大人轻易见不着人。见不着毓大人那就来找沈大奶奶,反正朝廷上下皆知毓大人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家里的大奶奶,只要能把大奶奶攻克,毓大人那里就不是问题。

  这股传言是从何而来沈婉晴不知道,此时此刻她头疼的事毅安这个小王八蛋,自己不过出城几天去巡庄,他就在家翻天覆地的闹,自己刚回来还没下马车,教他的先生就已经趴到马车边来告状了。

  “嫂子,你就别操心这个了,等我哥回来狠狠打上一顿也就好了,这小子就是欠收拾。”

  “你哥?你哥人在哪儿呢?我出城四天他天天让人去庄子上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现在我回来了又见不着他的人影儿了。”

  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沈婉晴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自己不在他觉得一个人在家没意思,自己回来了他又怕自己怪他没管好儿子,干脆就这么躲了。

  “正好,你今儿也别回去了,等你哥回来我连他俩一起收拾,你就当看看戏吧。”

  这话说得芳仪忍不住一哆嗦,备在后面的手更是一个劲的朝垂花门的方向摆,示意毓朗和毅安这爷俩赶紧躲远点儿,千万别回来找挨骂。

  第121章

  毅安今年五岁, 从一岁半开始能连贯说话之后,沈婉晴就隐约觉得这孩子不对劲,太他娘的闹腾了!

  赫舍里家出的武将比文臣多, 即便是毓朗现在夹着尾巴在户部扒拉算盘珠子,但他起家创业靠的也是马背上的功夫。

  而沈家的老家则在辽东, 沈铁山就是武将出身, 沈宏济这两年虽然不是留在京城就是守在哈密或张家口,带着马帮在路上的时候很少,但听沈婉澜说这老爷子现在照样是一顿饭一斤肉一壶酒, 少一点儿都不行。

  沈文渊如今不光是巡捕中营的守备, 还兼任整个巡城五营的教头。他的功夫到底有多好沈婉晴不知道,反正毓朗和沈婉澜是肯定打不过的。

  这样的两家人结亲, 生出的小孩儿真真壮得跟一头小牛犊一样。给这小子断奶之后, 从牛奶和羊奶再到米糊糊他一概没吃多久,就直接过渡到跟着沈婉晴和毓朗吃饭菜。

  吃就算了, 当时刚长出第十颗小米粒牙的毅安明明还不怎么会嚼肉, 每次吃饭那眼睛都圆滚滚地看着桌上的肉菜,沈婉晴和奶娘给他夹肉他就高兴, 给他夹菜他就恨不得不张嘴。

  一两岁的孩子全凭本能活着, 虽然本能里也已经会感知‘娘高兴不高兴’这件事,但管她高不高兴, 对于安小爷来说最重要的事还是吃肉肉。

  从吃一口肉就愿意吃一口菜, 到吃一口菜才能吃一口肉, 到把菜藏在肉下面给他吃,再到自己会用筷子挑挑拣拣把不喜欢吃的蔬菜都挑出来的时候,也就不过两岁。

  第一次发现儿子跟仓鼠一样把菜叶子都扒拉出来,还凑成了堆放在碗底碰都不碰, 毓朗这当阿玛的还乐,觉得他儿子这样可有意思了,抱着儿子在屋里举高高转圈圈。

  毓朗本来就生得高,他把儿子抛起来再接住,小毅安只觉着自己整个人都飞起来啦,满屋子都是孩子尖叫和咯咯笑的声音。

  气得沈婉晴大拳头梆梆砸在毓朗肩膀上,你儿子才两岁就有了挑食的坏毛病,你还这么哄着他玩儿,就这小子的机灵劲儿明天就能上天!

  当天晚上沈婉晴就把丈夫和儿子一起赶到书房睡去了,紧跟着转过天来毓朗把儿子留在书房让嬷嬷和奶娘照顾,自己狗腿子一般凑到沈婉晴身边低眉顺眼的求饶。

  沈婉晴都懒得看他那个样子,毓朗对家人极心软,毅安又是两人成亲三年才怀上的独苗,他过于喜爱一点儿她也能理解。

  但两三岁的孩子是最要管的时候,现在不管好以后性情养成了再要往回掰就难了。

  再说这小子着实命好,一出生就是花团锦簇的富贵命,如今自己和毓朗又是在走上坡路,毅安身为两人的独子势必会享受到这最难世间得的优待。

  他都不用长大,就会觉得身边每个人都是好人,大家对他都是善意的,绝大部分人都会捧着他顺着他,都这样了要是当爹妈的还不压一压他所谓的‘聪明’性子,那大了就等着哭吧。

  能当个百事不成的纨绔都算好的了,怕就怕等长大了还靠这点儿聪明为人处世,不知道天高地厚偏偏家里又离权力顶端太近,到时候他连闯祸都能闯得比别人更大更凶。

  毓朗第一次听沈婉晴这么说,听了但是不太信。他当时就处于一种被父爱遮蔽了心智的阶段,觉得自己的崽子处处都好什么都好,怎么可能闯祸。

  沈婉晴当下也不跟他犟,只是过后找时间把还没栓上笼头的毅安,放到他的书房和小院那边的毓朗快乐小屋随便祸祸,祸祸完了奶娘和亲随还哄着孩子说祸祸得好。

  这下毓朗回来看着自己被糟蹋得不像话的书房不说话了,从嬷嬷手里把儿子接过来,抱进沈婉晴还没让人收拾的书房里,脱了裤子啪啪打了十下。

  毓朗的骑射功夫都没落下,即便收着劲儿打儿子,小家伙的屁股也很快就肿了。沈婉晴凶儿子一直都是气势足动手能力不强,现在毓朗把这个短板给补上,可算是天衣无缝了。

  小孩儿没挨过这种打,第一反应都不是哭,而是看着他阿玛傻了。直到被拦在书房外面的奶娘跪着给小主子求情,再加上屁股火辣辣的疼,毅小爷这才扯着嗓子嗷地一声嚎啕起来。

  毓朗是见过血的,他发火打孩子从感官和气势上跟沈婉晴不一样。对于还只有本能不那么会看脸色的小孩儿来说,这才是真正的压制。

  打了那一回,就足够毅安记一辈子的。从那之后沈婉晴和毓朗就很默契地分好了工,平时沈婉晴多管教孩子,等沈婉晴觉得这事自己制服不住或者到了要动手的时候,就换毓大人上场。

  在这个家里没有所谓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毅安从小就知道阿玛和娘是一边的,娘说了算阿玛负责干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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