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喜欢听,我以后可以多说,我别的不行,嘴肯定甜!”
“嗯。”的确甜,与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挤出汹涌的人潮,沈鹤归将鹿文笙带入了自己的马车内。
刚坐定,她瞬间想到了宋枝蕴还在医馆等她,急忙道:“我先去医馆给我娘报个平安,殿下等我一会儿。”
“随行的锦衣卫已经去了。”沈鹤归的目光不动声色地落到了鹿文笙的唇上,“你病了还是你娘病了?”
“都没病,是昨夜在殿下那里喝的酒太补了,我虚不受补,流了很多鼻血。”
多好讨酒的机会。
鹿文笙十分殷勤的给沈鹤归倒了盏茶水:“殿下,我娘生我的时候难产,身子虚,所以可不可以讨点昨天晚上喝的药酒,当然,买也行!”
效果那么好,就算沈鹤归狮子大开口,她也接受。
沈鹤归心头一悸,视线下掠,落到了鹿文笙的双腿…间:“你……那里不行?”
鹿文笙又不是女子,直接喝,怎会流鼻血?多余的药力应该会从下三路出才对。
沈鹤归微微摩挲着指尖还未复原的伤口。
昨夜割的是有些深,难道是喝多了?
鹿文笙心底一惊:“殿下何出此问?我很行的!何况前几日,您不是刚让院判大人给我号过脉!”
难道,昨天晚上她穿着裤子对沈鹤归耍流氓了?没有工具硬耍?!
这也太尴尬了!
鹿文笙干笑两声,掩饰性的喝了口茶。
沈鹤归应该没发现什么吧?
“也是,当孤没问。”由此可见,鹿文笙的底子的确虚,“晚些孤让林守白将酒兑好给你送来。”
“谢殿下!”
鹿文笙思虑再三,还是觉得亲自问问沈鹤归昨夜发生过什么比较好。
“殿下,昨夜我没有冒犯你吧?我这人酒品不好,醉酒会发疯,酒醒会断片,都不记得了。”
想到昨夜马车上的鹿文笙,沈鹤归嘴角浮起一个略深的笑容:“并未,挺有趣的。”
鹿文笙:“?”
沈鹤归这是什么表情?戏谑?回味?好笑?开心?
“昨夜,你对着孤说了一堆情话;说喜欢孤最近用的胰子香,觉得很好闻;说想在今日就穿上红的官服;还拉着孤,硬要对着月亮拜堂,说要立刻娶我!”
鹿文笙感到头皮发麻,脚尖已经开始抠了。
造孽啊!万幸沈鹤归是直男!
鹿文笙积极认错:“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嗯,以后若孤不在,你一滴酒也不许沾!”还算懂事。
鹿文笙微讶。
沈鹤归居然这么好说话?她那行为算得上是大逆不道了,竟然不计较,听说早上林守白回来了,他一定带了特别多的钱回来,导致沈鹤归今日的心情特别好……
想到此行目的,沈鹤归问道:“孤有一事问你。”
鹿文笙收敛思绪:“殿下问。”
“床榻间,你是喜欢在上还是在下?”
“……殿下何意?”这什么奇怪的问题?床榻间?衣帽间的兄弟?
“孤说的很明白,你只需答,容孤些时日,孤都能做到。”
鹿文笙心思一转,歪到了天边。
难道沈鹤归前脚给她升官,后脚就要赐她大宅院,都开始分上下了。话说,是有几家皇家宅院建在小土坡上,建的是又大又漂亮,听说里头还有不少好果树,结的果子又大又甜!
见鹿文笙久久不答,沈鹤归缓声问道:“很难选?”
“不难,不难,我这是惊喜住了。”鹿文笙双眼发光,“我都可以,我这个人很随和,不挑,都可以!”
还是沈鹤归好,跟了肃王四年,都没想着帮她解决住宿问题。
沈鹤归很满意鹿文笙的回答
“好,你再等孤一段时间,孤一定会让你很满意的。”自以为成功把话说开的沈鹤归郑重执起了鹿文笙的双手。
“谢殿下体恤!”自以为会有大宅子赏赐过来的鹿文笙,激动回握。
四目相对,各怀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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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腿……间也是和谐词,绝了。天天检查口口[狗头]
第47章 密室 白白早起
河边的乱象, 因沈鹤归的到来最终并未造成任何伤亡。
在马车上谢恩告别后,鹿文笙觉得腹中饥饿便打算绕些路去买喜欢的糖耳朵与盐水鸭。
揉着时不时发痒的鼻子,摇着刚买的碧绿蒲扇, 鹿文笙悠悠哉哉的拐进了一条小巷。
“呜呜呜——骗子,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嗝呜呜——娘啊!儿子好想你!”
鹿文笙脚步一停。
哪来的损鬼,大白天的跑胡同里哭的像闹鬼一样!
鹿文笙本想装作没听见快步走开, 可那哭声却像长了钩子似的往她耳朵里钻。
她犹豫几息,最终还是摇着蒲扇寻了过去。
约莫走了百米,她在巷子深处见到了一位穿着深色粗布麻服的壮硕男子, 他正毫无形象的瘫坐在墙根,衣衫尽湿,满脸泪痕。
这不是刚才跳河的那位仁兄?
鹿文笙上前, 用绿蒲扇拍了拍他肩膀, 安慰道:“你连死都不怕, 现在只不过是遇上了一位负心郎,有啥好哭的!早发现早止损, 是好事!”
承桑打了个嗝儿,抽噎道:“我不是为他哭, 我是哭我的钱和新户籍,以前做工的地方嫌弃我去男风馆卖过,都不要我, 我现在身无分文,日子过不下去了!”
男风馆她没去过, 但听说只要豁得出去,比妓馆赚,所以得混的多差才会身无分文?
大抵是鹿文笙的目光太过直白, 承桑抹了一把鼻涕,开始倾诉。
“我第一次接客,扯脱了客人的手腕,第二次接客,不小心弄断了客人的手臂,第三次差点按断客人的腰椎,自那以后,老板只准我干些杂活与体力活,顺便陪陪酒,赚的不多。那男风馆里包吃住,日常没啥花销,我就把钱都给他买笔墨了。”
鹿文笙:“那你的地呢?”
农为国之本,燕京的每户人家都会分到地,没钱了可以回去种地,只要作物能长出来,即使身无分文,也饿不死。
承桑:“他要参加会试,告诉我缺钱疏通关系,所以都卖了!”
鹿文笙:“……你还真是一点后路都不给自己留。”
又是个缺心眼的。
“他说过等他中了进士,会养我一辈子。”想到伤心处,承桑又开始嚎哭,“我哪知道未来会是这个样子!”
鹿文笙用力摇了两下蒲扇,仔细打量起对方魁梧的身材,心中迅速盘算开来。
这么好骗,不如骗回家给她看门!马上就是科举,她肯定是天天不着家的,娘与萤娘得有人帮她守着。
心思一定,鹿文笙挑眉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力气如何?”
“承桑,不超五百斤的石头我能轻松举起。”他抬手重重抹了一把眼睛。
为了证明并非吹嘘,承桑睁着通红的眼睛在巷中一扫,目光落在了墙角的一块废弃青石墩上。
起身上前,他轻松将石墩托举了起来。
那石墩约莫一米长,半米宽,十分结实,正常两个壮汉抬着都费力,可承桑却面不红气不喘,甚至还绕着鹿文笙快走了数步。
承桑:“怎么样?公子问我力气如何,难不成是有活计给我介绍?”
鹿文笙很满意:“甚好!我买你三年,你开个价?工作很简单,我不在家的时候,帮我护好家就行。”
时下,买普通奴仆的价格为五两左右,但想到自己的饭量,承桑放下石墩,犹犹豫豫的伸出五个指头,“五个铜板?”
鹿文笙心中一喜,当即拍板:“成交!”五串糖葫芦,捡大漏了!
想到娼为贱籍,鹿文笙带着笑意补充:“三年期满,我可为你摆脱贱籍。”
承桑将脸上的眼泪抹干净:“先说明,我饭量比较大。”
“没事。”都是人,能大到哪里去!
鹿文笙不以为意的摇着蒲扇。
一个时辰后,鹿家小院。
宋枝蕴低声问道:“你从哪里捡来的饭桶?”
萤娘双眼发直的拿着空空如也的饭甑:“一顿吃家里三天的饭!”
鹿文笙面无表情地盯着好似洗过的空碗:“失算了!果然不能贪便宜!”
承桑满足地放下碗筷,笑容憨厚:“我饱了,公子!晚上我住哪里?”
宋枝蕴拍了拍鹿文笙的肩膀,语重心长:“自己捡的自己安排。”
鹿文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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