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顾四周未见沈鹤归的身影,鹿文笙问道:“殿下呢?”走这么快?
冯苟:“鹿大人都不知道,老奴如何能知晓。”
瞥了眼爬上中天的月亮,鹿文笙扯了扯衣领,蔫哒哒的关门爬到了床上。
昭狱。
沈鹤归高坐圈椅,五个夜值的锦衣卫各自站着。
又两筐新鲜甘蔗被放到了鹿昀致与钱月迟面前。
鹿昀致忍着满口血腥:“你这个妖人,要杀就杀,何必如此折磨人!”
钱月迟双眼发直的看着甘蔗,连连拒绝:“我不渴了,不要了。”
放下手中的长针,沈鹤归朝边上的锦衣卫略微颔首。
很快,鹿昀致的一双儿女被带到了两人面前。
昭狱内潮湿寒凉,室温比外面低了数十度,两个孩子被冻得面色隐隐泛白。
见到自己的孩子,钱月迟赶忙将人搂入怀中嘘寒问暖,检查是否受到伤害。
沈鹤归漠然的嗓音响起:“两个选择,啃完孤为你们准备的四大筐甘蔗,或者孤直接杀了你们的孩子,毒针在就桌上,见血封喉,不会太痛苦。”
钱月迟喃喃道:“四筐,啃到明天中午我也啃不完,而且口中的血肉会被磨烂。”
“如何分配是你们的事情,与孤无关。”他的容色极冷。
若不是这个女人抢走了鹿文笙的父亲,鹿文笙不会吃那么多苦,亡命之人大多桀骜不驯,当年得付出多大的努力,才能赢得众人信服,成为少岛主。
而且鹿文笙来京四年,身份未泄分毫,可见岛中人心之齐。
钱月迟看了眼孩子,含泪道:“我啃!”
沈鹤归侧首看向鹿昀致,踢了踢他面前的甘蔗,冷声道:“装什么死,居然让女人冲在前头。”
鹿昀致顺风顺水的过了数年,又以为沈鹤归看在鹿文笙的面上不敢杀他,当即破口大骂:“妖孽就是妖孽,毫无人性!你个恶毒畜生!”
室内无风,烛火却忽然摇摆,
低垂的凤眸泛出一抹厉光。长腿起落,装着新鲜甘蔗的竹筐连带着鹿昀致整个人都被踹飞数丈。
寒凉的嗓音回荡于室内:“孤记得偏室里还有不少甘蔗,全都搬来给鹿昀致啃,皮不必削了,也不必洗。”
“是!”众人一齐道。
长腿碾上鹿昀致的胸口,沈鹤归目光锐利,不屑道:“别自作聪明,以为孤不敢杀你,原本还想好好问问鹿文笙有什么把柄被你握着,此刻看来,倒也不必细问,等你的舌头一点点被磨烂,把柄自然也就成了秘密。”
见鹿昀致在不停呕血,钱月迟慌忙上前抱住沈鹤归的腿,道:“我家很有钱,我可以给殿下很多钱,求殿下放过我们,别踩了!”
她不该听肃王的鼓动来燕京的,原以为一老一小很好制服,没想打半路杀出个力大无比的壮汉,不仅打倒了她带的家仆,还将人药倒卖给了人牙子。
她后悔了,她想带着孩子回去!
十分淡漠的瞥了眼钱月迟,沈鹤归正要开口,淬过剧毒的细长银针直接扎入了他的腿中。
稚童的嗓音响起:“毒死你!才不要给你钱,祖母说了,那以后都是我的!”
第71章 沈鹤归被创到了 你看,能吃,甜的……
正对着入肉极深的长针, 钱月迟惊恐的将儿子抱入怀中,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沈鹤归垂眸, 望向孩子漆黑的双眼, 扯出了一个寒凉的笑容。
这一刻,他眼中的温度彻底褪去,“极好!真是极好!连祖母都见过了!”
他语气陡厉:“来人!熬碗绝嗣药给鹿昀致灌下去, 孤改主意了,孤要让你们一家在燕京好好活着。”
抽出腿内的长针,随手丢到偷吃的耗子身上, 沈鹤归扬声吩咐:“盯紧了,一天啃不完就啃两天,两天啃不完就啃三天, 孩子好好养着, 可千万别死了!”
快十岁的孩子, 差不多定性了,自己种的苦果, 自己好好尝吧。
日升月落,时间缓缓来到了四月的尾巴尖, 恩科落幕。
承平十八年的恩科,状元是来自于北方世族的罗文清,年三十三。
榜眼与探花分别来自西南书香世家与南方寒门。
有句话说的好:人一但弯了, 路就直了。
空气中流动着槐花香,奉天殿外, 恭维声此起彼伏。
“鹿大人辛苦,此次殿试题目出的是真好!”
“是啊!上月会试,各种奇葩小抄听说搜罗了一筐子, 令人大开眼界。”
“天气日渐炎热,鹿大人要保重身体啊!下官家中恰有些新得的西山春茶,清心去燥最是相宜,晚些便遣人送至府上,聊供大人解乏”
鹿文笙正要谦虚推拒,身后传来了冯苟清嗓子的声音。
冯苟:“鹿大人,殿下有请。”
方才还热络的氛围顷刻凝住,几位官员极快地交换着眼色,随即纷纷让开道路。
鹿文笙整了整袍袖,面上谦和的笑容未变,只朝众人微微颔首,顺嘴说了几句漂亮话,便随冯苟转身离去。
除却早朝,私下里她已有三日未见沈鹤归了。而且从那夜过后,沈鹤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忙了起来,白日偶尔见人,入了夜,几乎寻不见他的踪影。
上月月中,从湖广入京的温辞明任内阁首辅,同时兼太子太傅,位列文臣之极。他本就是沈鹤归年少时的授业恩师,此番复启擢升,朝野上下皆无异言。
温辞明自任首辅以来,因与沈鹤归有师生旧谊,且情分非比寻常,但凡沈鹤归主张之事,他无不倾力支持,从无异议。唯在紧要处稍提意见,略作周旋。
如今的朝堂,风头最盛的一个是她自己,另一个就是温辞明。都说一山难容二虎,可她与这位新任首辅,相处得竟出乎意料地融洽。
临近五月,天气渐热,一路步行至昭武殿,她身上出了一身细汗,脸也被晒的红扑扑的。
领路的冯苟止住脚步,躬身细语:“殿下在里头等大人,咱家就不进去了。”
鹿文笙:“有劳公公了。”
冯苟:“鹿大人客气。”
殿内幽凉的空气迎面拂来,因暖烘而出的汗水瞬间化为冰凉,又潮又黏,令人十分难耐。
悄悄扯了扯里衣,鹿文笙径直朝堆满奏折的案几走去却没见到沈鹤归的人影。
奇了怪了,大上午的,难道进内殿去睡觉了?
坏了,她新订的话本子还在枕头下面!
鹿文笙着急忙慌的朝殿内快步走去。才绕过屏风,就见沈鹤归正背身立在床头,不知在看什么。
“殿下?”鹿文笙轻喊道。
沈鹤归:“嗯。”
循着他的视线看去,鹿文笙不禁有些尴尬。
沈鹤归连着三个晚上不回来,她过的不要太爽,晚饭可以随意端到床边吃,殿内的大温泉随便泡,泡完再用些甜点,接着美滋滋的看话本。
今日她醒的极早,嘴馋想吃辣,就找冯苟要了一大份重麻重辣的辣子鸡、甜藕粉与乳酪,而后拿起了一册新话本。
也是不巧,就是上巳那夜听说的《白鹤栖鹿》,刚开始她看得津津有味,无名山上,鹿妖无意救了重伤的鹤妖,两妖在山中相伴,日子过的甜甜蜜蜜,结果好景不长,有一捉妖和尚路过打死了鹿妖,鹤妖伤心欲绝,用尽所有力量,让鹿妖转世成人,自己也随之投胎转世。
到这里,她看得还是很有代入感的,恨不得进入书中踩扁臭和尚。
还记得当时,她被辣的不行,又因久坐腰累,索性把甜藕粉和乳酪搬到了床上,舒舒服服地倚着软枕,边吃边翻页。
好不容易熬过过渡章,俩人终于相遇,她整个人都惊呆了。
小鹿转世科考被点为探花,白鹤转世成了太子,而且地名年号用的全是谐音,就差把鹿文笙和沈鹤归的名字写在序言里点明了!
猛然忆起书摊掌柜的话:“这是燕京三月里最火的话本,只要识字的都看过!不识字的也听说书人讲过,听说啊,还是朝中大官写的!”
看小说最忌讳什么?当然是带入真人!即使那个人是自己也不行,而且照摊主的说法,全燕京的人都在磕书中这一对!
当时她既羞恼又憋闷,尴尬得恨不得就地掘出三室一厅来,又觉得朝堂上这一个个老头不地道,合着都觉得她是弯的,和太子是一对儿,独独她自己,竟是最后一个知晓的。
因太过气愤,动作有些大,她不小心打翻了藕粉和乳酪,当时临近早朝,她无暇收拾,便想等早朝结束回来换,可谁知道沈鹤归竟会回来。
视线缓缓掠过床榻正中的狼藉,鹿文笙心中惴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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