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_淡水流云2025【完结】(420)

  龙凤胎跟着亲爹,生活水平可想而知。要不是白秀芬一直暗中关照他们,又是哭求又是给钱给东西,龙凤胎连学都没得上。

  他们上学晚,年龄比晏凌风大了4岁,却跟他同时高中毕业。

  毕业了就要下乡,混混爹当然是要让闺女去的,他舍不得儿子。白秀芬心疼女儿,但是又不敢招惹前夫,不敢违逆他的意思,不敢提让儿子下乡的事,只能把主意打到了晏凌风身上。

  没想到晏凌风不是个任人宰割的,他让晏清民去找知青办,把他的名字撤下来,这事根本就办不成,主动报了名又不想去,这就成了政治问题,一家子都要受连累。

  晏清民不去,晏凌风就跟他打了一架,把晏清民头都打破了,而且,他要自己去知青办说这个事情,最后晏清民把家里所有的存款和票证都给了晏凌风,还由着他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拉出去卖了,包括桌椅板凳、床铺被褥、衣服鞋袜、锅碗瓢盆,家里就剩了一个纯纯的毛坯房。

  晏凌风对外说的是,他要下乡了,他爸妈也想和他过同样的生活。乡下就是这样的呀,什么都没有。

  主打一个他不好过,谁也别想好过。

  虽然名字撤不回去,但是地方改了。晏清民怕晏凌风下了乡,能把他同母异父的姐姐给宰了,到时候他也得吃颗花生米。所以他想尽办法给他换了地方。

  整个过程,白秀芬都没说话,没反对。

  不是不想,是不敢。晏凌风这个性格和她的混混前夫有点像,一言不合就动手,她心里是很怵的。

  但是她不怵晏清民,等到晏凌风一走,她就支棱起来了,跟晏清民冷战。

  她怨怪的点其实并不是晏清民坏了她的计划,她知道这件事是必然的,晏凌风太刺头了,晏清民根本不是对手,而且她也有点担心晏凌风就算跟着她女儿一起下了乡,也不会照顾姐姐,反而可能会欺负她。

  她怨的是:晏清民没有教育好孩子,没有把晏凌风培养成他那样的人,反倒是把他养成了一个混混,成了一个敢跟亲爹动手,敢忤逆父母的不孝子。

  经过了这件事,晏清民也有点心灰意冷。正在考虑离婚。

  但是恋爱脑离婚没那么容易,他会想很多,离开他以后,妻子去哪儿呢?她娘家对她那么糟糕,前夫那儿也不是个好去处,她自己一无所有,之前他给她安排过一份工作,后来她送给她娘家妹妹了。但是妹妹早已结婚生子,夫家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更不可能收留她。

  越想就越觉得妻子可怜、不容易,离婚的念头升起来又跌下去,反反复复,至今都没有下定决心。

  元初撇撇嘴,每天都在为见证了生物多样性奇迹而惊叹。

  不光惊叹于晏清民和白秀芬俩人的表现,也惊叹于第一世的田红香竟然会身体力行的想要得到晏凌风。

  这家伙现在只有16岁。真真正正是个小知青。而且,他也不是元初刻板印象里那种文弱书生型,他比较像个年代黄毛。准确一点说,一个长得巨好看的年代黄毛。

  虽然田红香也只有19岁,跟晏凌风年龄相差并不大,但是中间隔着18这道分水岭,就让人觉得有点不怎么对劲。

  元初自己经历了很多小世界,每个小世界都挺高寿的,但是结束任务回到源世界之后,她的感情会被清除,她本人的年龄就维持在她在原本的世界牺牲的时候,二十三岁。

  二十三岁的人,不会对16岁的小朋友起什么心思。

  但是长得好看的人,在她这儿多少还是有些面子的。

  元初收起那份投稿,跟系统一起接入异世界网络,跟其他世界的小年轻们一起打了会游戏,然后睡觉。

  晏凌风这家伙不需要她帮忙,他有自己的处理方式。

  系统查过了,在前面两世,他都自己干脆利落地解决了问题。

  下乡之前,他花了大价钱买通了一批城里的小混混,哪怕在这个时代,混混这个群体也是存在的,而且还比较“讲义气”,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了钱是真办事。

  他让这些混混们观察着,要是快到过年的时候这俩人还没离婚,就可以采取行动了。

  然后,混混们就行动了。

  他们今天恐吓晏清民,说他们是白秀芬请来的,让他跟白秀芬离婚,不然就打断他的腿。

  明天他们就去威胁白秀芬,说他们是混混前夫请来的,让她和晏清民离婚,回到前夫身边去照顾他和儿子。不离就打断腿。

  当然,这些混混也是真的打了,只是没下狠手,没打断而已。但是他们说了,不离婚就打断。

  都不需要几次三番,两次之后,白秀芬就提出离婚了。

  她本来就对混混前夫情深义重,现在有机会回到他身边,她当然要抓住了。

  妻子主动要离婚,晏清民之前的那些担忧就没什么必要了,他顺势就答应了下来。

  白秀芬回到前夫身边,被暴怒的前夫打了一顿,骂她脑子是不是有病,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来他这儿吃苦。这话在白秀芬听来,就是关心和爱,她死心塌地的跟前夫哥一起过了下去。

  晏清民没了爱情,就知道关心儿子了。开始把每个月的工资和票寄给晏凌风。

  后来晏凌风高考回城,参加工作,发展的挺好的。

  这人虽然性格有点痞,但内核还算稳。

  第544章

  元初一觉睡到天亮,起来洗漱、运动、吃饭、上班。

  这种慢节奏的、按部就班的生活,偶尔过一过也还是可以的。

  没有任何压力,心情很放松,有大把的时间用于个人消遣。

  鉴于现在公开的消遣方式不多,元初能做的也就是练练字、画点素描,去新华书店买点具有时下特色的书来看,走在大街上竖起耳朵听大家聊家长里短。偶尔来了兴致,在家里用简陋的灶具和工具做点好吃的,她偶尔还会做点织毛衣纳鞋底的事。

  现在元初身上穿的衣服,从里到外都是她自己做的。

  内衣是自己做的,“秋衣秋裤”也是自己做的,其实应该叫衬衣衬裤。现在这个时代,大家是不怎么舍得买供销社卖的秋衣秋裤的,就算舍得,也不容易买得到。

  很多人到了冬天,就把穿旧了、穿坏了的、补丁摞着补丁的衣服穿在最里面。元初倒是买得起秋衣秋裤,但是她不怎么喜欢,就自己做了简单的衬衣衬裤穿在最里面。

  衬衣衬裤的外面是棉衣棉裤,也是自己手工缝的,外面再套上自己做的外套。齐活了。

  足以应付一个冬天,不会觉得太冷。

  事实上,如果放弃一点点对美的追求,冬天穿棉衣棉裤比穿毛衣毛裤要舒服一些,保暖性也更强一点。

  尤其现在没有暖气,冬天的屋子里其实也挺冷的,棉衣的重要性就更加不言而喻了。

  元初脚上还穿了一双自制棉鞋。

  哪怕数九寒天,她的手脚也都是温热的。

  哦,对了,出门的时候她还会戴个帽子,包个围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有时候还抄个手,系统给她拍了张照片,元初自己差点笑死。

  她真的入乡随俗太彻底了!

  也就是她还有美貌和气质在,身形挺拔,腰板笔直,而且胜在年轻,勉强还能扛得住这个造型。

  吃完早饭溜达到办公室,摘下帽子和围巾挂起来。办公室现在烧着炉子呢,炉子旁边放了个木制衣架,上面可以挂毛巾和围巾这些,从外面走一圈进来,围巾上沾满了哈气,潮乎乎的,挂在靠近炉筒子的地方,能很快晾干,而且还能被烤的热乎一点点。

  元初一来,张广亮就要撤退,他戴着个棉布口罩,跟元初说,“昨天夜里着凉了,我现在有点发烧。你弄完上午的节目直接走就行,我等你走了再进来。尽量不接触,减少传染。”

  元初说,“中午的转播我帮您做吧,您今天休息一天,争取快点好起来。”

  张广亮沉吟了几秒,“那行。我就下午再过来。我回屋去睡一会。”

  “好嘞。您尽管歇着。”

  张广亮道了谢,马上就走了。

  元初进入工作状态,先把自己的节目要播的内容理清楚了,又把中午要转播的内容想了一遍。

  上午十点,广播准时响起,元初的声音再次通过广播接收器传到了公社的每家每户,当然也包括老徐家。

  徐元超和田红香度过了非常难忘的新婚之夜。

  天一黑,张文英就进来提醒田红香,“元超受着伤,你自己也伤着呢,就先好好养着,洞房的事等你们好了再说,别着急。不要因为这点子事再把伤弄得更严重了。老话说,好饭不怕晚。知道吧?”

  田红香只好说,“知道了。”

  她跟徐元超一个屋子里待了半天了,对于徐元超受伤的真实程度已经有了了解,比她预想的要重得多。而且,她自己的腿也疼的厉害,看起来好像还肿了,她就算想洞房也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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