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玉_渚舟【完结】(114)

  林菀愕然怔住。

  霍衍面色一沉:“怎么,舍不得宋湜?”

  林菀飞快眨着眼睛,梳理着仿佛乱麻的心绪,艰难说道:“只是一段逢场作戏的露水情缘,连殿下都没逼我与他断绝,君侯何必管这等私事?”

  她吐出一口闷气:“看来,君侯在有意为难。奴婢还是另想办法吧。”说罢,她俯首一礼,便要站起来转身离开。

  “等等!”霍衍连忙上前一步,伸手拉住她。

  “你不就是想睡男人,也可以……”他几乎要脱口而出……也可以睡我。话到喉头,他却猛然心惊。他堂堂靖襄侯,岂能上赶着要做她的姘头?这话如何说得出口。

  刹那间,他转而又想:宋湜那厮出身百年清流世家,却既写情赋又与她偷欢,分明也是个道貌岸然之徒!

  见林菀不解望来,心头那份懊恼再次浓烈:当初她在府中时,自己究竟在做什么?为何没要了她?如今虽可强逼于她,但她既鬼灵又执拗,不知会闹成何等局面,那还有什么意思?

  不过,母亲既说阿菀像她,而母亲从未与哪个面首长久过。来日方长,她与宋湜迟早会断,那时她自会知晓他这个主君的好。兄妹相称又何妨?又不是亲生的。

  一瞬间,百般心思交织杂陈,想到这里,霍衍倏尔又明朗起来。

  他改口道:“往后我找你说话,你不得回避。”

  林菀垂眸应道:“奴婢岂敢回避君侯。”

  霍衍又挑眉笑道:“既然母亲让你我兄妹相称,你唤我一声阿兄,本侯自然帮你。”想到日后能听她柔声唤兄,他霎时半身酥软,眼底不禁漾出笑意。

  林菀却连忙退后一步:“在奴婢心里,敬侍君侯如主君,如兄长,但绝不敢僭越身份,擅自称呼,不识高低。”

  这话飘进霍衍耳中,却成了“愿将他视作兄长”。他心头一荡,心想她日后再不会见他就躲了,嘴角不由勾起:“成交。”

  “多谢君侯!”林菀再次施礼一拜。

  “行吧,陪我逛完这石阵。”霍衍背过手,转身迈步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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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宝们,马上要到文案最后那段剧情了。抱歉原本以为中午能写完,想着快速走剧情,字数长了很多就写到现在。

  这篇文要进入收尾阶段了。

  正文完结后想写个重生番外,妹宝与宋郎白头到老之后重生回到少女时,拯救阿兄,与上太学的宋湜初遇相识,不再错过那么多。

  宝们还有什么想看的番外内容,也可以告诉我~么么,比心~

  第86章 情思

  好想他。

  那日在云栖苑, 林菀被长公主亲口许诺收为义女,又跪下奉了认亲茶。这消息很快便传回了长公主府里, 阖府仆婢都来林媪面前道喜。

  程媪还带来殿下对林家的赏赐,十匹绸缎,两对白玉钗环,一吊金铢钱。林春麦接下时,周围仆妇无不投来艳羡目光。都道她生了个聪明又争气的女儿,她们早就看出阿菀是个出息的,被殿下如此喜爱,她这个亲娘就等着享福吧!

  林春麦长了脸面, 自是笑得合不拢嘴。

  虽说府里早就传开了林菀和宋湜的流言, 林春麦也听到了。无奈女儿一直在东宫, 她没法去问。这会子殿下认了林菀当义女,便没人在明面上议论了。

  还好当日, 林春麦接到女儿传信, 言道明日休假在家团聚。又一日,她兴高采烈地回家去,正待好好问问。谁知推开院门, 却见女儿躺在院里竹榻上, 蹙眉望天,脸上半点不见喜色。

  “这是怎么了?”林春麦一瞧,就知道女儿准有事。

  按说,她与阿湜的事若是真的,阿湜是个好孩子。她又得了殿下的抬举。不至于愁成这样吧?

  林春麦回身关上院门,满心疑惑地走到紫藤架下的竹榻边。却听林菀叹了口气,问道:“阿母,咱祖籍不在梁城吧?你也从没提过家乡在哪。咱乡里还有亲戚吗?”

  “好端端的, 怎突然问起这个?”林春麦摇了摇头,见女儿没病没痛的,略松了口气,又拎着菜篮去院里灶台边忙活起来,“离开二三十年的穷山沟,有什么好提的。倒是你,快跟我说说,你跟阿湜到底怎么回事!”

  林菀斜躺在榻上,头枕软囊,怔怔望着头顶架子上枯败的紫藤枝。湛蓝天空被枯枝缝隙分割成了碎片。蜿蜒交错的枯枝,忽然组成了一张张脸。一会儿是宋湜,一会儿是长公主。

  她又叹了口气,把自己与宋湜如何生起情愫的过往,捡紧要的说了一遍,自然略去了所有如何勾他情动,又如何与他温存的片段。

  林春麦听得讶然又惊喜,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又听林菀叹气,简略说起清党与长公主一派的争斗。再后来,便是前几日,长公主交给她的新差事。

  “给太子下药!”林春麦正切肉,差点没把刀拿稳。她忙又四下查看。意识到不在府里,而是在自家,才松了口气,敛声急问:“你下了吗!”

  “还没有。”林菀似有叹不完的气,“所以殿下这般抬举我,也是为了让我死心塌地卖命。”

  “这……”林春麦原本的好心情一扫而光,“阿菀啊,这事不能干!谁知那是什么药。到时太子有个三长两短,查到你头上,你如何逃得过!”

  林菀沉默半晌,只道:“后来我又问过,说只要谨慎些,不会有问题。”

  “话说得好听!”林春麦拧起眉,将菜刀猛地砍在砧板上:“几匹缎子,几个钗环,几个金铢钱,就想让你卖命!不行!”

  “事成后,还会赐座大宅给你养老。”林菀幽幽说道。

  “我不稀罕!”林春麦叉起腰,偏头啐了一口。

  林菀望向灶台方向,不禁勾起唇角。林春麦娘子一如既往地爱憎分明,护她如命呢。盘桓在心头的愁云被吹散一角,漏下一缕温暖阳光。

  “所以,我得安排你离开梁城。”

  “啊?”林春麦一懵。

  林菀大略说了缘由,还讲起那日对霍衍说的话。事出突然,机会难得。那日若不跟霍衍提起,请他答应,日后就再难找到好机会了。故而她自作主张敲定了计划。

  至于祖籍夔州,乡里来信,外祖病重,都是她临时瞎编的。今日她特意约阿母见面,便是赶紧知会此事,切莫说漏了嘴去。

  林春麦怔忪半晌,终是叹了口气:“阿母知道你的难处。”

  沉默半晌,她又道:“我乡里原在奉明县郊。”

  奉明县……林菀一个激灵:“那不是奉明亭侯的封地吗?”她连忙看向灶台:“阿母,很早以前,你是不是撞见过纪夫人和奉明亭侯,就是那个姜郎君,他们私奔啊?”

  “你怎么知道!”林春麦大惊。

  “我猜的,”林菀撇了撇嘴,“果然猜中了。”她又大略讲了讲在宋府的见闻。

  一语将毕,林春麦听得眼圈儿泛红。她拿起嵌进砧板的菜刀,继续切起肉来:“当年宣华和姓姜的私奔,被山上土匪抓了,还是我放他们走的。”

  “土匪?!你放走的?”轮到林菀惊掉了下巴,“你在匪寨里做甚?卖酥饼?”

  林春麦白了眼女儿:“你外祖当年是土匪头子!你阿母是土匪窝里长大的少当家!”

  “什么!”林菀惊愕地打量起阿母。

  眼前这个总是唠唠叨叨,有些富态的妇人,怎么都难以想象,二三十年前,竟是个土匪山寨少当家!不过,她每每挥起菜刀骂人的架势,倒依稀有些土匪的风采。

  “呵,”林春麦将肉馅剁得震响,“这有什么稀奇。六王之乱的时候,村里许多男人被抓去当了兵卒,你外祖就带人躲到山里落了草,当了土匪,村里的田全都荒了。这种事到处都是,又不独是奉明县。”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我遇到宣华时,战乱已经平息了。我与她一见如故,便想放她走。她说如今战乱已息,总当土匪不是个正经营生。哎,见着她,我才知道什么叫大家闺秀,腹有诗书。我老早就觉得,不能躲在山沟里当一辈子见不得光的匪徒。至于解散了匪寨,又是后来的事了。”

  林菀听得一愣一愣:“但你这么会做酥饼……”

  林春麦又白一眼:“匪寨少当家就不能会做酥饼吗?”

  “你又这么唠叨……”

  “匪寨少当家就不能唠叨吗?”林春麦把菜刀砍得“咚”“咚”震响。

  “行行行!”林菀连连打量阿母,掩不住眼里的好奇和震惊,“这么说起来,我还真有外祖了?”

  林春麦已经不想再翻白眼了:“我又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

  “外祖老人家还在奉明县吗?这么多年,怎么没联系呢?”

  林春麦手上动作一停:“唉,也是我当年意气用事,非要留下你们两个,跟他吵架了。都是倔脾气,我一气之下,便带着你们来了梁城。后来遇到宣华,我才知,她被我放了之后,又被家里找了回去,硬逼着嫁进了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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