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这类活动的评价就是非常无聊,以前自己是看在钱的面上过来出卖时间和劳动, 如今却是生动陪着庄斯夜过来的。
不过……还是很无聊。
随着庄斯夜一亮相, 就有源源不断的人员上前攀谈,其中有熟人, 但更多的还是过来寻求合作机会, 或者只为混个脸熟的人。
盛凌华本以为庄斯夜会相当厌恶这种四处钻营的行为, 直接选择冷处理,没想到他相当体面地婉拒了那些人。
在这种场合, 又有这么多人都看着, 那些人也不好意思死缠烂打,也只得悻悻离去。
盛凌华将这些都看在眼里, 趁着没人注意,私底下给庄斯夜比了个大拇指。
看来自己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庄斯夜好歹也是一手建立天工科技的人, 怎么可能不懂得人际关系, 全由着性子来?
就在应付这些人的同时, 盛凌华的出现也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
能来参加活动的人,大多都是在H市有头有脸的企业家, 谁不知道庄斯夜常年单身,不管出席什么活动都不会携带女伴。
但今天这人却破天荒带了位女伴,众人自然好奇, 打招呼时难免要问上一句。
庄斯夜则是不厌其烦一遍遍地介绍着盛凌华的身份。
大家听后自然要送上几句男才女貌之类的场面话,盛凌华听得耳朵都要起茧了,但看庄斯夜倒是一副很受用的样子,巴不得对方再多说几句。
有的人看庄斯夜不好接近,便把生意打在了盛凌华的身上。
比如有明星参与的慈善晚宴,再比如包接包送去看秀,诸如此类的邀请比比皆是,不过盛凌华堪比一块铁板,不过对方说什么都一口回绝,要是再多说几句,她就索性只笑不说话。
要换做以前,盛凌华可没有这么好的耐性,好像也就是跟庄斯夜相处久了,多多少少学了点他的脾气。
反正也只是稍微演一演嘛,她既然决定陪庄斯夜参加活动,当然不能拖后腿。
此次活动流程极为简单,颁奖仪式结束后,便是一个小型酒会,大家可以自行决定去留。
盛凌华估摸着庄斯夜刚拿了奖还得留一会再走,没想到生持人刚宣布酒会开始,对方便靠过来,低声问:“现在走吗?”
她微微有些吃惊,“不用再聊两句?”
对方已经做出了决定,“不用,回去吧。”
庄斯夜自然也能发现盛凌华感到无聊,稍稍想想就能知道,她怎么可能喜欢会喜欢这种场合,所以他也一直在寻找机会离开,如今机会到了,他自然毫不犹豫提出离开。
盛凌华巴不得立马就走,当即便站了起来,“好啊好啊。”
两人逆着人群朝出口走去,来往人实在太多,盛凌华下意识地搂住了庄斯夜的胳膊,半个身体几乎都贴了上去,行进间还有人企图上前打招呼,但都被庄斯夜刻意略过了。
他现在一心只想着离开这儿,和盛凌华一起。
等出了宴会厅大门,眼前豁然开阔,盛凌华深呼一口气,“可算是结束了。”
当年她做兼职的时候曾想过,自己觉得无聊可能是因为自己是来干活,而不是来参与活动的,现在等她体验过后,发觉感想依旧没变。
这时庄斯夜也联系好司机,将手机放回到口袋,语气平淡中又透着一丝放松。“走吧,回家。”
回去的路上盛凌华和庄斯夜聊着感想,“跟这么多人打交道实在是太麻烦了。”
尤其是你既不确定对方来意,也不能随意得罪,这种时时刻刻都要斟酌谨慎的感觉实在痛苦。
盛凌华只是体验了个把小时就已经受不了,她盯着庄斯夜看了半天,由衷地发出感慨:“你也太厉害了。”
“以前我也不适应。”
“现在呢?”
“适应但并不喜欢。”
“为了公司的发展嘛,你已经非常棒啦!”盛凌华安慰了他两句,注意力突然被窗外的景象所吸引。
车辆正经过本市一条知名夜市街,连绵数米的路边摆着各式各样的小吃车,哪怕车窗没开,盛凌华都仿佛闻到了食物的香气。
下一秒,她的肚子便配合地叫了起来。
她本来就没吃晚饭,颁奖现场虽然供应了一些甜点和水果,但都不抗饿,没一会儿就又饿了。
“哇,那个鸡蛋汉堡看着好好吃啊。”
盛凌华看到一闪而过的小吃摊招牌发出感慨。
庄斯夜见状,当即让司机停车。“那就去吃吧。”
“好耶!”盛凌华发出欢呼,迫不及待地打开车门跳了下去。
她如愿以偿地吃到了新鲜出炉的鸡蛋汉堡,很快又看上了一家卖糖水的摊子,庄斯夜索性提出在这里吃饱再走。
“非常不错的建议。”盛凌华肯定地冲庄斯夜点头,现在她脸上的笑容可比出席活动时要灿烂多了。
两人买了一堆吃的又点了糖水在摊子上坐下,过了一会儿,便有个打扮可爱的小姑娘抱着一堆包装精美的花跑过来,奶声奶气地问:“你好,请问要买花吗?三块钱一朵。”
盛凌华一听到这声音,心都要化了,忙不迭的掏手机付钱。“好呀好呀,给我一朵吧。”
“姐姐你喜欢什么颜色?”
“你帮我选好不好呀?”
“好呀。”小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盛凌华的粉色头发,只觉得眼前的姐姐就像是从动画片里出来的角色一样,立马从一堆花里找到了一朵粉色递给她。
“姐姐给你粉色的吧,和你一样好看!”
“谢谢!”盛凌华开心收下,还得意地冲庄斯夜使了个眼色,看到没有,小朋友说她好看呢!
“姐姐,我可以摸摸你的头发吗?”
“当然可以。”盛凌华配合的侧着头,小女孩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嘴里发出一连串的感叹,最后又乖巧地说了声谢谢。
“姐姐再见,祝你们今天开心!”
“谢谢宝贝!”盛凌华依依不舍地冲小女孩挥手告别,目送着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跑回到家人的身边,这才收回了视线。
她回过头,望着手上的花,突发奇想问庄斯夜:“有人给你送过花吗?”
“私人的花我从来没有接受过。”
“那你现在可以接受了。”
说着盛凌华笑嘻嘻地将花塞到庄斯夜的手上,好像也没有谁规定过花一定要谁送给谁。
“刚才那个小姑娘可是说这朵花和我一样好看呢。”
庄斯夜接过花,低头看着淡粉色的花朵,用指尖轻轻碰了碰,软软的,就像盛凌华刚才和小女孩说话的语调一样。他见过盛凌华很多样子,做事果断的,开朗冷观的,虽然表现不同,但他一直认为对方内心其实是相当温柔,只是不轻易显露出来。
“很好看。”他将花朵小心收好,应和道。
两人吃饱喝足后才回了家,盛凌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洗澡,洗完后只觉得全身轻松。
客厅里已经不见人影,书房点起了灯,盛凌华走近一看,发现庄斯夜果然在处理工作了。
对方听到动静,抬眼看向门口:“洗完了?”
“嗯,你要忙到什么时候?”
庄斯夜思索片刻后给出答案:“估计要两小时吧。”
“太辛苦了。”盛凌华一边嘟囔着一边走了进来,书房里除了有电脑桌外,在角落还配了一张单人沙发和脚凳,看着就舒服。
“那我来陪陪你吧。”说完就坐了下来,这沙发特点便是舒适度,盛凌华一坐下来就不想起来了。
这沙发旁还配了落地灯,想必是用来读书看报的,但盛凌华可没有力气看书了,于是就玩起了手机。
庄斯夜见她乐在其中,笑了笑也就继续忙去了。
两人在房里互不打扰,但盛凌华玩了一会儿手机,忽然感觉困意也涌了上来,眼皮也越来越沉,她想着眯一会儿好像也没关系,干脆合上了眼睛,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她睡眠质量向来很好,不知过了多久,她好像听到了些动静,意识立刻被唤醒,一睁眼就看到庄斯夜正俯身靠近,举着手像是要叫醒她。
“你弄完啦?”盛凌华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努力打起精神,很快就清醒过来。
对方不太自在地别开头,低声应了一句,“弄好了,回房睡吧。”
盛凌华嗯了一声,一低头发现身上披着条毯子,而且越看越眼熟,好像还是上次她给庄斯夜盖的那条。
那天发生的事情也一同从记忆里被翻了出来,盛凌华捏着毯子的一角,看到庄斯夜仍旧保持的刚才的动作,又想到刚刚的状况,这人好像……不是想叫醒她吧?
她这么想着,抬头看到庄斯夜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又望着她,虽然背着光,可眼睛却亮得出奇。
盛凌华忍不住笑了,她歪着头问:“不亲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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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其实这两天一直在想大结局怎么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