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_高塔女巫【完结】(4)

  一派以坚持传统依旧靠捕食猎物、豢养血奴的守旧派,另一派则是提倡进步、更改饮食的创新派。

  爱德蒙便向盛凌华解释了自己并不吸血,并且今后也不会吸血。

  盛凌华一开始是不太相信的,毕竟以前也遇到过一些阴险狡诈的案例,但奈何暂时也打不过对方,只能选择相信,但同时要求对爱德蒙的生活进行监视,并且表示自己会不定时抽查。

  对方也表示同意,于是二人第一次交战以和平谈判友好结束。

  听说盛凌华刚来H市,爱德蒙还运用自己的关系网帮她找了一处物美价廉的出租房。

  后来两人的交际渐渐变多,盛凌华发现爱德蒙也没撒谎,他的确不吸血,还是个素食主义者。

  她发现时惊讶地问了一句:“你得是果蝠吧?”

  这话把爱德蒙气得尖牙都露出来了,他义正言辞地告诉盛凌华,吸血鬼不是蝙蝠。

  “都怪那群写小说、拍电影的,这是对我们整个族群的抹黑!”

  后来盛凌华才知道,吸血鬼只是能变形成蝙蝠,和蝙蝠没有直接关系。

  “以前变也是因为出入方便。”爱德蒙叹了口气,语气颇为无奈:“现在不行了,变成蝙蝠飞出去就得被卫生防疫站的给捞了。”

  盛凌华当时很不客气地笑出了声。

  爱德蒙在H市也呆了五六年,对此地非常熟悉,尤其是在非人生物圈子里颇有声望,人脉甚广,所以盛凌华才会想来找爱德蒙了解。

  “听你这么说,对方应该也在H市混了一段时间才对,但我的确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可能平常他不来这边打交道,我回头帮你打听打听。”

  “谢啦。”

  “行了,我们就不要说这种客套话了。”谈完正事,爱德蒙笑眯眯地问:“请问我现在还要张嘴吗?”

  盛凌华正有求于人呢,自然懂得什么叫做见机行事,立刻露出殷切的笑容,在空中假装牵起裙摆,右脚后退半步,屈膝行礼:“怎么敢劳烦伟大的爱德蒙大人呢,小的告退了。”

  对方也相当受用,微微颔首,矜贵地像是个贵族,冲她挥了挥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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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Transilvania:特兰西瓦尼亚 罗马尼亚的地名,没啥暗指。

  果蝠:以果实和花蕊汁液为食,不是特指某一种,在生物等级分类里有果蝠属。

  吸血鬼私设我以前也做过,我感觉最文明的方式还是吃素【从人类创作者角度来想的话】

  第3章 跟踪

  消息交给爱德蒙来处理,盛凌华十分放心,

  此人的生存经验和手腕都要远胜于她,知人善用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于是盛凌华安心地回便利店和同事小张交班,她在店里等到第二天早上与送完孩子的赵姐交接才回了家。

  她现在依旧住在爱德蒙介绍的那间出租房,位置位于老城区,离便利店有些远,不过胜在价格便宜,交通便利,所以一直住在这儿。

  盛凌华对房子的要求其实也挺简单,比学校宿舍大点就行,反正平常也不在家里呆着。

  回到家里略微休息了一会,盛凌华便恢复了精力。

  理论上她一天睡两三个小时就已足够,剩下的时间都是睡懒觉,只要她乐意一天能做五份工。

  当然她只是没钱,又不是缺钱,所以也不需要给自己找那么多活儿干,除了固定的便利店兼职外,剩下的工作则是通过不同的人脉接来的。

  比如祝姐会给她介绍与婚礼有关的兼职,爱德蒙时常也会帮她揽活。

  他那家酒馆虽然不放招牌不做宣传,但因为口碑和人脉,也积累出一批固定客源,其中部分是公司白领,盛凌华还真就接过一些假期上门喂宠物、跑腿之类的活儿。

  她这周的工作安排很简单,今天休息,明天去一家奶茶店做临时工,后天则是去鬼屋当NPC。

  奶茶店这份工作得来的很意外。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当时在非人生物圈里有传言,有生物在销售一种对非人生物有成瘾性的饮品。

  盛凌华通过一个多星期的摸排,最后抓到幕后黑手是个在奶茶店打工的精灵。

  这个精灵刚来人类社会,本来只打算借着工作便利,调点“快乐小饮料”赚外快,没想到下手没轻重,剂量没控制好,成了成瘾性饮品。

  弄清楚缘由后,盛凌华也没有将精灵驱逐,而是给它介绍了个专业更对口的工作——某家地下诊所的助理,平常帮着医生整理药材,熬制魔药什么的。

  当时精灵担心自己走后奶茶店临时招不到熟手会影响生意,于是盛凌华自告奋勇,顶替了它的工作。

  她干了一段时间也跟店员们熟悉起来,后来就演变成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调不了班,就会请她来顶替一下。

  这家奶茶店就开在写字楼下,生意常年火爆,所以盛凌华时不时就得去帮个忙。

  睡醒后,她便在家里做做家务,看看电视,晚上则是又去爱德蒙店里转了一圈。

  对方还没有打听出结果,她便在店里听熟客们聊了些职场上的爱恨情仇才回家休息。

  什么东西都是远香近臭,以前她只觉得在高级写字楼里上班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了解之后发现其实哪里都差不多。

  就算穿着再华美也是人,是人就逃不出那些事。

  第二天盛凌华满血复活去奶茶店摇奶茶,下班后觉得有些累了便没有去找爱德蒙,直接回了家。

  也不是所有的兼职都让她充满兴趣,毕竟能赚钱,又有意思的事情的确占少数。

  去鬼屋当NPC就是一个例外。

  说到这份兼职,盛凌华还挺骄傲的,鬼屋老板曾夸过她演技精湛,肢体语言到位,总之老板恨不得跟她签长期合同,想把人给定下来。

  其实盛凌华也有点心动,只可惜鬼屋的工作时间太不灵活,她只能忍痛谢绝了伯乐老板的邀请,但每个月还是会抽上几天过来做兼职。

  之前她也给这家店介绍过一名员工,如今该员工也成为了店里的明星员工。

  这也导致老板对她更是求贤若渴,都想直接升她做店长了。

  “啊啊啊啊啊!这家也太吓人了吧!”

  “我靠,店员真的太拼了,吊威亚吓人,这谁能想到!”

  一场表演结束,数位年轻男女惊魂失色地从鬼屋中走出,盛凌华的工作也可以告一段落。

  下一时段暂时没有预约,她可以休息一会儿。

  她刚到员工休息室坐下,一名身着血衣,脸上画着如同毁容一般特效妆的男人走了进来,热情地同她打招呼。

  “华姐,走啊,出去买点喝的。”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是年轻,也就二十出头。

  “现在出去?还没到午休时候啊?”

  “出去一下又没关系,老板又不管你!”男子极力挑唆着,语气满是自信,显然也是位不怕老板的主。

  盛凌华调侃道:“哟,当了台柱子就是不一样了,说话都硬起了。”

  男子挺起腰板,扬起了下巴,虽然妆容遮住了表情,但从姿态也能看出几分倨傲来。

  “请华姐喝瓶饮料,不是应该的?”

  “我看你就是想出去转转吧。”

  不过盛凌华也没有拒绝,鬼屋内部环境太过昏暗拥堵,呆久了的确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我去换个衣服,你把脸变回来成吗?”

  她们俩一个红衣女鬼,一个毁容杀人魔,属于走在路上行人都得过来贴张符纸的程度。

  盛凌华的造型比较简单,只要套件外套,戴个口罩就好。

  可对方的造型就要复杂很多了,尤其是脸上的特效妆,光是帽子口罩可挡不住。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正好休息室里也没有其他人,须臾间,男子脸上的假体、妆容瞬间消失,变成了一张普通人的面庞。

  长相很普通,属于不丑也不帅,扔在人群里看上一眼就认不出来的程度。

  接着对方又戴上了墨镜。

  她忍不住吐槽道:“我说有必要吗?你直接换张脸我们从后门溜出去就是了,谁能认识你?”

  自己有生之年应该是不会知道卞凯的真面目了,听爱德蒙说,变形怪会杀掉每一个见过他本体的人。

  所以盛凌华觉得,这个好奇心没有也罢。

  卞凯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锻炼一下技艺,最近妆容比较统一,我怕我忘记怎么变成别的了。”

  盛凌华好奇地问:“你们变形怪还有手艺不精这回事?我还以为变形和呼吸一样简单呢。”

  “当然,我们的准确度也是要靠练习,不然回头五官比例太奇怪,那不就不像人了?”

  盛凌华想象了一番,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那你是得多练练,万一又吓到人怎么办?”

  对方这下不乐意了,“干嘛要说又?我那是初入江湖,紧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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