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_高塔女巫【完结】(43)

  没错没错,就是这样!

  盛凌华满意地点点头,从床上跳下来,准备去吃麻辣香锅调解一下心情。

  她刚洗漱完打算出门,爱德蒙便给她发来消息,问她醒了没有。

  [哗啦哗啦:你怎么没睡觉?]

  [Transilvania:要是人跑了怎么办?]

  盛凌华一拍脑门,她都忘了艾利克斯还在他那儿,吸血鬼一旦入睡可是很难被唤醒的。

  [哗啦哗啦:那你准备怎么办,这些天都不睡了啊?]

  [Transilvania:先这么着吧,反正个把月不睡也死不了,昨晚什么情况,怎么没听到你的消息。]

  [哗啦哗啦:没什么事,要不要我过来?]

  虽然她嘴上说都让爱德蒙处理,但也清楚自己是不可能袖手旁观的。

  [Transilvania:来吧,我感觉她挺怕你的。]

  [哗啦哗啦:哼哼,我买了麻辣香锅就过来。]

  [Transilvania:行吧。]

  盛凌华特意点了一堆素菜,打包好去了店里。

  这时爱德蒙正在教艾利克斯认酒,忽然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便知道人已经到了。

  “来了?”

  盛凌华坐在了靠近门口的位置,打开了打包袋。“我就在这吃。”

  爱德蒙随即让艾利克斯休息,自己则坐到盛凌华身旁,问她昨晚到底什么情况。

  “不都跟你说过了。”盛凌华有意糊弄过去,低头给自己扒了一大口饭。

  “你就说了四个字,没什么事。”爱德蒙边说边数,“这跟没说有什么区别?”

  “不就那么回事。”

  这时艾利克斯插了一句嘴说:“你这人真不懂女孩子的心思,人家是不想说,你还问什么呢。”

  爱德蒙张了张嘴想要反驳,但也说不出话来。

  艾利克斯慢悠悠地走过来,坐在盛凌华正对面的位置。她这人适应能力极强,不然也不会过上流浪式的生活。

  只是过了一晚她就已经接受了现实,只要不死,总是会有机会的嘛。

  比起这个,她觉得眼下的事情更加有趣,一个魔法少女竟然和魅魔签订了契约,并且两人至今还没有发生关系?

  她打量着盛凌华,认真看了好一会儿,才对爱德蒙说:“你要是在担心那件事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没发生。”

  盛凌华茫然地抬起头,“啊?什么意思?”

  艾利克斯露出笑容,用哄小孩的语气宠溺地对她说:“没什么。快吃饭吧。”

  虽然对方的态度很诡异,但是奈何艾利克斯的长相实在貌美养眼,盛凌华犹豫了一秒,决定不再纠结继续吃饭。

  爱德蒙想了想,决定还是要跟盛凌华谈谈:“其实,你走之后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盛凌华咽下食物,对爱德蒙说:“你早说你有事嘛,下次不要用这种开场白了。”

  “你和庄斯夜的契约如果一直解除不了的话,你打算怎么处理?”

  盛凌华耸了耸肩:“还能怎么处理,冷处理呗。”

  “现在倒是无所谓,那以后呢?你难道打算一个人单着?”

  “未来的事情谁说的准啊。”

  “是啊,未来的事情是说不准。”爱德蒙话锋一转:“但你不觉得这件事其实还有另外一种解决办法?”

  “什么办法?”

  对方一字一句道:“要是你们俩在一起呢?”

  “?”

  ——————————

  作者有话说:

  还是那句话,我都写魅魔了……

  至于小庄能忍住这个问题我觉得是这样的

  要尊重人设,主要是尊重他的意志力

  毕竟之前一直在和自己作斗争,这么快就屈服了,显得……【试图比划】

  对吧。

  第31章 也对

  咔嚓——

  盛凌华一不留神, 没控制住力气,将一次性筷子折成两截。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当然,我也是想了很久, 才觉得这办法不错的。”

  “哪里不错, 这也太离谱了。”

  盛凌华发出惊呼,本打算继续吃饭,可看了看长度还没有巴掌宽的筷子, 只能无奈将其放下。

  “你不要有那么重的抵触心理, 我只是跟你聊一聊,没有其他意思。”

  爱德蒙起身拿了把叉子给她。

  盛凌华看了看手里造型精美的餐叉, 又看了看热气腾腾的麻辣香锅, 决定凑合一下。

  爱德蒙则继续在一旁和她说话:“我也没说让你一定要和他怎么样, 我只是说可以考虑一下,光明女神让你们维护正义, 又没让你孤独终老。”

  艾利克斯忍不住说:“但没听说过和魅魔在一起的。”

  爱德蒙看了她一眼, 用眼神警告她不要乱说:“这都什么年代了,女神来了也不能搞歧视。”

  多年前的确存在血统论, 不同种族之间的婚姻是不被主流思想认可,甚至会受到审判, 但如今这些老观念早就被淘汰了。

  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 种族的繁育重任不该被压在任何个体上。

  爱德蒙又扭过头去看盛凌华:“我记得你以前也说过想谈恋爱吧?”

  “那都是好久之前的事了。”盛凌华突然扭捏起来, 说起来这都是她刚来H市时说的话。“现在想法早就不一样了。”

  当时她才大学毕业, 全靠一时兴起决定来H市定居,对于新生活可谓是充满了期待, 年轻女孩渴望恋爱不是很自然的追求么?

  但这两年她也见过不少感情纠纷,看得多了,心思也就淡了。

  不过但凡有人问她, 她都会借口说没时间,但只有她自己知道,一个人呆在家里有多舒服。

  “你也别激动,我只说你可以考虑看看,我见你对庄斯夜印象挺好的。”

  盛凌华是个爱憎相当分明的人,她甚至不屑于掩饰自己对人或物的厌恶。

  因此也不难得出这个结论。

  当爱德蒙第一次从盛凌华嘴里听到庄斯夜这个名字时,他便觉察出了这一点。

  盛凌华并不讨厌庄斯夜,甚至还有点好奇,以他丰富的经验来看,好奇正是好感的开端了。

  再后来,他见到庄斯夜本人,也愈加肯定这一判断了。

  庄斯夜对盛凌华的态度也绝不简单,这个结论他靠得不是观察,同为男性的直觉,再加上昨天他看到盛凌华的反应,便不禁开始思考,是不是有其他解决办法,于是便让他想到一个大家都忽略许久的盲点。

  要是这两人在一起不就好了?

  现在看盛凌华的反应,他也觉得有戏也不追问,只是自言自语地说:“其实庄斯夜这条件,要不是身份问题,在人类社会应该蛮受欢迎的。”

  艾利克斯实忍不住,又问:“这人是做什么的?明星吗?”

  魅魔一族现在行事低调,不过听说混得相当不错,据说还捧出了一个大明星,现在十分赚钱。

  “不是,他现在在开公司。”

  爱德蒙简单说了说,也没指望艾利克斯能听懂,没想到对方确实点了点头说:“那确实是新兴行业,很有发展前景。”

  说完她看到对方面露惊讶,立马明白过来,得意地冲他抛了个媚眼说:“很意外是不是?我又不是整天钓帅哥,当然也会关注国际形势,你以为帅哥又这么好钓吗?”

  她当然是喜欢那些长得帅又有脑子的男人了,不多了解点内容怎么和人沟通呢?

  总不能上来就色诱吧。

  “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个公司老板呢,那确实还不错。”艾利克斯用一副你赚大发了的眼神看着盛凌华。

  “你俩在一块不是挺好的?”

  爱德蒙提高音量:“我是说谈恋爱!”

  “我当然知道。”艾利克斯嫌弃地与他拉开距离,“我耳朵很好,别一惊一乍的,我也是谈过恋爱的。”

  盛凌华一下子来了兴趣,“真的吗?那然后呢?”

  “当然,这有什么好骗你的,也就是五十多年前吧。”艾利克斯一改平日张扬神色,面带怀念地说:“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人很开朗,善良又正直,还一直劝我戒酒。”

  “那然后呢?”

  “我们交往了半年多,最后分手了。”艾利克斯看到盛凌华一脸震惊,不由得笑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怎么可能和他结婚,他全家都是教徒,每天吃饭之前可是要祷告的!”

  “而且他想要的生活我又给不了,他应该找一个和他有相同信仰的女孩结婚生子,每到圣诞节有一堆亲朋好友来他家庆祝吃大餐才对。”

  此话一出,其余人都沉默了。

  爱德蒙此时却问:“那你跟他交往的时候,是怎么吸血的?”

  盛凌华都惊呆了,在这么煽情的时刻,爱德蒙关心的竟然只有这件事吗?

  艾利克斯也没有表现任何不满,坦率地回答:“这也是我跟他分手的原因之一,那是个小镇子,镇民相互都认识,我不方便下手,所以那半年一直是用其他动物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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