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_高塔女巫【完结】(52)

  叮咚——

  听到电子门铃声响起,盛凌华停下思绪,正准备喊出欢迎语。

  “欢迎……”

  话音未落,只见一个灵活娇小的身影冲她扑了过来。

  她下意识想要戒备,但在认出身份后立刻变换姿势,接住对方。

  “老大,我回来了!”

  听到阿莫熟悉又高昂的语调,盛凌华露出笑容,摸了摸她毛茸茸的发顶,手感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长高了呢,不过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连个招呼都没打。”

  对方回答:“当然是回来保护你啊。”

  说着阿莫松开盛凌华从柜台里跳了出来,收银台足有一米高,但她的动作却十分灵巧,弹跳力惊人。

  阿莫信誓旦旦地对她说:“我是回来帮你杀掉那个影族的。”

  盛凌华看着个头还没有自己高的少女,没来由得感到一阵头痛。

  “你是怎么知道的?”

  她明明没有告诉阿莫这个消息,况且对方从去年便离开H市开始四处游历。

  一提到这个阿莫便不乐意了,她嚷嚷着说:“老大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出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要不是我问别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呢。”

  面对质问,盛凌华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不想当耽误你历练。”

  “你都出事了,我还有什么心思历练啊!”

  阿莫是一名还未成年的狼人,狼人有一个习俗,会让临近成年的成员外出游历,等到度过了自己第一个变身,才可以回归族群,意为历练结束。

  两人也是因为阿莫游历到H市才相遇的,当时的阿莫看上去就像是个初中生,盛凌华见了心生恻隐,便邀请她来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又教了她一些格斗技巧。

  之后阿莫依依不舍地与她告别,继续着自己的历练之旅。

  其实盛凌华非常不理解狼人的这个习俗,按理说未成年的成员正需要保护,族群不提供就算了,竟然还要她们独自去面对危险。

  后来还是爱德蒙为她答疑解惑,狼人是个崇尚力量的种族,谁强大谁便值得尊敬,对于弱小的成员他们不会花费太多心思,让她们出去游历,更像是一种自然淘汰的筛选机制。

  盛凌华当时听完的第一反应便是——比起强者,狼人更需要义务教育。

  不过人家种族能够顺利繁衍这么多年,说明这一套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在现在这个环境里,以狼人的身体素质,外出游历的危险系数其实也不高,别看阿莫现在也就高中生的样貌,打十个张锐还是轻轻松松的。

  “怎么样,有那个影族的消息吗?”阿莫活动着手腕,稚嫩的面孔说出杀气腾腾的话:“我现在就去办了他!”

  盛凌华揉了揉太阳穴,“你这话是跟谁学的,还没消息呢。”

  “什么?竟然还没消息!”阿莫先是震惊,随后摆摆手,“没关系,只要人在H市,我迟早能把他找到。”

  比起找到影族,现在盛凌华更关心地是如何安顿这个暴躁的小妹妹。

  “这些都不重要,你先回家等我吧。”盛凌华掏出钥匙丢给她,同时不忘叮嘱她:“在我没回去之前,不准轻举妄动。”

  “知道啦。”

  阿莫虽然脾气火爆,但是却很听盛凌华的话,狼人仰慕强者,希望成为强者,而盛凌华便是阿莫目前见过最强大的人,所以才心甘情愿称呼对方为老大。

  但盛凌华还是有些不放心,冲阿莫的背影喊着:“还记得我家在哪儿吧?我马上给你发个定位。”

  “安啦,我不会忘记的!”

  阿莫一走,便利店瞬间安静下来,盛凌华揉了揉耳朵,甚至觉得不太适应。

  她也没想到这件事竟然会把阿莫招回来,不过也不算是坏事?毕竟阿莫的战斗力和嗅觉都十分优越,说不定就能帮上忙。

  狼人就与吸血鬼一样,是人类小说中的常客,不过不像吸血鬼那样常被赋予神秘优雅的标签,狼人的形象往往更为简单粗暴,平时是人,到了月圆之夜就会化身为嗜血暴力的狼人形态。

  不过盛凌华至今也没见过狼人变身,只是听阿莫提到,初次变身具有很大危险,很多族人都没撑过这一关便殒命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阿莫给盛凌华发来了照片,照片内容是对方躺在她家沙发上伸手比耶的姿势。

  这盛凌华立刻回想起了两人同住的日子,虽然阿莫毛毛躁躁,还经常给她惹点小麻烦,但也挺热闹的。

  [哗啦哗啦:你可以先洗个澡,我衣柜里有睡衣,冰箱里有吃的自己拿。]

  [莫莫大王:好的~等你回家。]

  下班回家时,盛凌华特意在小区门口买了些阿莫爱吃的肉包子。

  她拿钥匙开门,一进去便看到阿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身上穿着她的睡衣,表情也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振奋起来。

  “你回来了!”说完她抽动鼻子,努力辨别着什么。“好熟悉的味道……”

  盛凌华举起袋子冲她晃了晃:“我买了肉包子,要吃吗?”

  “要的要的!”阿莫嗖得一下从沙发上弹跳而起,快出残影奔到盛凌华面前,“是我最爱的鲜肉包吗?”

  “当然。”

  阿莫忍不住欢呼:“老大万岁!”

  两人在餐桌边坐下,盛凌华又从冰箱里拿来酸奶,阿莫看到这熟悉的一幕,一张嘴差点哭出来。

  声音还没嚎出来,嘴里就被塞了一个包子。

  盛凌华说:“吃饱了再说,我今天去买包子,老板问我是不是你来了,可能在H市最想你的除了我,就是他吧。”

  阿莫虽然年纪小,但食量惊人,拳头大的包子一口气就能吃十个,盛凌华去年没少给包子店老板贡献销售额。

  “还是……那么好吃……”阿莫口齿不清地说着,忽然想起什么,突然起身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纸包放到餐桌上。

  “老大这是给你的。”

  “什么?”盛凌华拿起纸包,捏了捏辨别不出里面是什么,于是拆开一看,眼睛立马直了——里面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目测起码有好几万块。

  “这么多钱?你哪来的?”

  “十万块。”对方回答:“别人给的呀。”

  “咳咳咳……”盛凌华也顾不上吃包子,阿莫这才出去多久,赚得比她还多?

  “你做了什么?”

  ——————————

  作者有话说:

  我来了!

  说到包子,刚出炉的肉包子真的很好吃!

  热乎乎的包子皮,还有鲜嫩多汁的肉馅。

  好吃,爱吃!!!

  第37章 气味

  “也没什么。”阿莫吃着包子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大概就是三个月前, 她搭顺风车路过某条高速公路,偶遇有一辆车发生车祸,车辆当即便着了火。

  不少热心路人停车帮忙, 可因为车门受损严重打不开, 阿莫见了便下车把车门拆开,把车内的一家三口全都救了出来。

  事后获救的一家三口便找上门来,各种感谢, 这个钱就是对方强行塞得。

  盛凌华毫不吝啬地开始赞美对方:“不错嘛, 非常的勇敢,但是下次要注意安全。 ”

  “嘻嘻。”听到盛凌华的夸奖, 阿莫得意地都快把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这是什么, 这是头狼的认可!

  “不过这钱你自己留着吧, 你不是还得游历吗?”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嘛,再说了, 我吃饭也得要钱呀。”

  之前阿莫是没有经验, 不知道钱的重要性。现在出去大半年,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盛凌华能收留她是一件多么值得感激的事。

  “你都叫我老大了, 我还找你要饭钱吗?”盛凌华也不是那么斤斤计较的人,再说了, 熟人谈钱多伤感情啊。

  阿莫此时却说:“可是我今年一顿得吃三十个包子了。”

  “……”盛凌华听后沉默了片刻, 默默将钱往自己面前拉了拉, “那等你走的时候, 把剩下的还你。”

  适时地向现实低头也是有必要的。

  “这种小事回头再说嘛,还知道什么时候走呢, 我已经想好了老大,这些天我就跟在你身边,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绝对不给坏人一点可乘之机。”

  “这也太夸张了。”盛凌华说,“其实上次我差一点就抓到他了,就是……”

  说到这里,盛凌华停了下来,阿莫还等着她的下文,好奇地问:“只是什么?”

  “没什么,就是出了点小意外。”盛凌华又拿起一个包子递给她:“这是她们家的新口味,三鲜素菜你尝尝。”

  一听是素菜,阿莫立马皱着眉头连连摆手:“不要不要!”

  盛凌华见状便自己吃了起来,好歹算是把这个话题糊弄过去了。

  但阿莫心里却还在盘算着,她这次回来就是为了替盛凌华解除危机,管她什么影族不影族的,只要对老大造成威胁,通通解决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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