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克斯看了就想笑,盛凌华的年纪在她看来和小朋友其实没什么差别,尤其是对方在某些方面想法又相当天真。
她故意问:“那另一个呢?”
盛凌华假装听不懂,装傻充愣地反问:“什么另一个?”
“别装了,说的就是庄斯夜,你这么关心他,敢说自己一点心思都没有?”
话还没说完,盛凌华便爆发了一阵激烈地咳嗽,像是要故意打断她似的。
“别装了,你没吃饭又没喝水,怎么可能被呛到。”
“我是被口水呛到了。”盛凌华尴尬地解释,但对方表情足以说明一切。
艾利克斯摇了摇头,“你要是不喜欢就不要让人误会了。”
盛凌华下意识地回答:“我没有……”
话说到一半却突然卡了壳,自己到底在否认什么?
正巧这时爱德蒙走进店里,看到盛凌华后打起招呼:“你今天休息啊。”
“是啊。”盛凌华心虚地看了艾利克斯一眼,生怕对方再继续这个话题,要是爱德蒙也加入进来,她怕是真的要招架不住了。
但对方并没有再提起,而是按下了视频播放键,继续看起了电视剧。
盛凌华不由松了口气,可又莫名为对话没有进行下去感到遗憾。
她从来没机会和人交流这些,而自己思考又总会陷入思维怪圈,因为讨厌这种感觉,又总会选择放弃。
于是周而复始,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她做事虽然雷厉风行,但这方面却是出乎意料的拖延。
话题随着爱德蒙的到来也发生转变,这几天她都没来,爱德蒙错过了很多消息,盛凌华不得不给他补课。
在听完所有事情后,爱德蒙的反应相当平静:“其实我一开始就想跟你说了。”
“是是是,我知道,你已经提醒过我了,是我自己自作自受。”
“我可没这意思,可你的房子怎么办,得赔不少钱吧?”
“正在装修,阿莫说钱她都包了。”
“出钱又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房子要装修你住哪儿呢?”
“这个……”盛凌华迟疑了一下,直觉告诉她不能提庄斯夜的名字,于是佯装不在意地说:“找朋友挤一挤。”
爱德蒙并没起疑,又感慨了几声,大家又聊起了其他话题,眼看着店铺要开始营业了,盛凌华也就自觉告辞。
庄斯夜回来时,她正坐在餐桌边吃饭。
“回来了?吃饭了吗?”
“吃过了。”
庄斯夜走了过来,看了看桌上的菜,两菜一汤,还冒着热气,一看便知是盛凌华自己做的菜,“手艺不错。”
“谢谢,要不要一起吃点?”
庄斯夜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起身去厨房拿了碗筷,在盛凌华的对面坐下。
“你晚上吃了吗?”
“随便吃了些。”庄斯夜吃的是公司都在楼下餐馆订购的工作简餐,他努力回想才勉强想出了一道菜,“有芥蓝炒牛肉。”
“好吃吗?”
庄斯夜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就那样。”
餐馆的饭菜好像都是一个味道,吃多了也就没什么印象,味蕾早就习惯。
“要求这么高?”盛凌华和他开起了玩笑:“我不管,反正你不准说我做的菜不好吃。”
“你应该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才是。”庄斯夜说完夹了一筷子菜吃了起来。
盛凌华说是不紧张那是假的,虽然她已经做了好几年饭,但从来没给别人做过,自然不知道自己的手艺到底算好还是不好,
她盯着庄斯夜从咀嚼到咽下,等待着对方给出反馈。
“怎么样?”
“挺好吃的。”说着庄斯夜又夹了一筷子,像是用行动证明自己的说法似的。
盛凌华得意极了,美滋滋地说:“果然我做什么都很不错呢。”
“的确。”
两人吃过饭,盛凌华起身打算收拾盘子,庄斯夜也跟着帮忙,看得出来对方平常不太做这些,动作有些笨拙。
盛凌华忽然有些好奇,按理说庄斯夜跟她一样,都是独自生活了很久的人,以他这个自理能力,以前究竟是怎么生活的。
庄斯夜正在认真地清理餐盘里的食物残渣,盛凌华看他衬衫太长,一不留神就容易沾上油渍,于是过去帮他把袖口挽起来。
同时问:“我能问你个问题吗?”
庄斯夜一动不敢动,视线落在盛凌华的侧脸上,直到她退开,才收起注意力:“什么事?”
“在你离开族群之后,你是怎么生活的呢?我指的是在你成功之前。”
“我是通过全额奖学金念完的大学,平常都是呆在学校里,另外莱斯利也给了我一笔钱,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是小有名气的广告模特了。”
“他这么早就开始工作了?”
“嗯,我们很早就会被安排出来工作,他们并不看重学历。”
对于很多族人来说,年轻的皮囊才是最大的资本,因此族群中盛行着出名要趁早的风气,他们会挑选长相不错的小孩,极力将他们推销出去,当模特、当演员,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
庄斯夜从小就厌恶着这样的风气,与其说他喜欢读书,不如说他深知只有读书才能真正带他走出这样的处境。
“真可怜。”盛凌华低声说:“他们都没有选择的余地。”
“是这样的。”
“莱斯利也是这样?”
“他不太一样,他很热爱这项事业,你也看到了,他做的也很不错。”
“你们以前关系很好?”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
“现在不是吗?”盛凌华感觉到庄斯夜的情绪又低落下去了,悄悄地看了他一眼,急忙说:“其实我觉得他还是挺在意你的,你看下午我都那样对他了,他还在担心我会不会对你下手呢。”
“我知道他的出发点是为我好,只是理念不同,就注定无法同行。”
这一点随着年纪的增长,庄斯夜也越发的清楚,他和莱斯利是童年的情分,在所有人都不认可他的时候,是莱斯利伸出援手帮助他离开。
但他并不理解自己,也不懂自己的追求是什么。
他以为长大后,他们会逐渐开始理解对方,但事实证明,当他们在岔路口告别时,只会越走越远,也许再过很久,童年的情分也会被淡忘。
庄斯夜感受到了深刻的恐惧,就好像下一秒,记忆中为数不多的美好事物也会离他而去,那样自己就真的会变得一无所有了。
这时,他听到盛凌华语气小心地喊着他的名字,“你真的没事吗?”
“我很难过,盛凌华。”
庄斯夜动了动喉咙,试图找回自己的声音,也发出了最后求救。
“我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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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今天特别卡,少写点,看明天能不能补上了……
其实在我看来,男女主都是理想主义,只是阶段不一样,女主是和现实融合比较好的
但是男主就是有点太偏激了。
好消息是两个人在靠拢,嗯……
第49章 新生
盛凌华一下子懵了。
她当然知道人都有崩溃的时候。
她会有, 谢天骄会有,就连爱德蒙有时候也会唉声叹气两声,但唯独没有想过庄斯夜会这样。
因为对方在她心里一直都是个拥有清醒认知的人, 他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 哪怕在上次那种情况下,依旧能冷静地向她提出请求。
这样一个活得透彻的人,竟然也会遇到自己处理不好的情况吗?而且她也没想到, 庄斯夜的软肋竟然会是朋友。
“是因为莱斯利吗?”她小心地问:“因为他不支持你这么做?”
从昨天的谈话来看, 莱斯利应该是族群坚定的拥护者,看到自己的好友这么厌恶自己的生活方式, 对方会生气也是情有可原。
这件事在她看来, 本来也就没有对错之分, 就像有人爱吃桃,有人爱吃梨一样。
“不是他。”庄斯夜带着忍耐许久的疲惫, 深深地叹了口气, 整个人呈现出一种无力颓败感,虽然人还站在那里, 但给盛凌华的感觉确实精神全无,就像枯萎的树一样, 看似挺拔, 实则已经枯槁。
“不管我们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分歧, 我都没有立场指责他。”
莱斯利冒着极大的风险帮他安排了一切, 可以说没有莱斯利,就没有今天的自己, 庄斯夜深知自己不会,也不能这么做。
“你想得很明白呀,我觉得朋友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
“的确是这样。”
这下盛凌华不明白了, “那问题出在哪?”
庄斯夜看着盛凌华的表情,不禁迟疑了起来。
他深知这世上没有人能够真正认同自己,那么他现在又在期待什么,期待盛凌华能够读懂他的的心情,能够安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