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笑一个给我看看。”盛凌华一本正经地说。
她发觉这人也不是不会笑,可能是因为工作缘故,已经习惯了不苟言笑,所以不善于表达其他情绪。
万幸的是这人足够帅,就算冷着一张脸也足够养眼,而不会让人去想这人态度好不好。
“……”
庄斯夜尝试着勾起嘴角,但脸上的肌肉却不听使唤,无论他如何动作,动作都透着一股僵硬。
哪怕他自己什么也看不见,也能意识到表情不对。
盛凌华被庄斯夜的表现逗得乐不可支,但碍于场合不敢大笑,只能强忍着不出声,好不容易平复情绪,撇掉眼角的泪水,“你这人怎么这么老实,让你做你就做啊?”
对方回答:“只要是我能做的事情,我都会去尝试。”
“也对,毕竟你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不过有时候我是在开玩笑啦,没必要那么较真的。”
原本盛凌华觉得自己已经挺较真了,直到认识庄斯夜,才知道什么叫做一山才比一山高。
“没关系,我先这么做,到时候你再告诉我就好。”
看对方说的那么认真,盛凌华忽然间笑不出来了,虽然知道这就是庄斯夜的行事风格,可当有人对她说出这么一句话,心还是不受控制地被触动了。
她很早就知道承诺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没有约束,做事全凭承诺者的良心。
所以盛凌华从来不会将希望寄托于别人,但今天能听到庄斯夜说这么一句话,不管是真是假,在这一刻自己的确是心动了。
“你这人……其实还挺会说情话的嘛。”
为了掩饰盛凌华特意端起柠檬水喝了一口,再抬头便看到对方眼中闪过一丝不解,似乎是不明白自己那番话的意思。
她不禁莞尔,用安抚的口吻对庄斯夜,也是在对自己说:“不着急,慢慢来。”
很快,服务员端着菜肴上桌了。
每道菜都摆盘精致,是放在朋友圈里能引来人人点赞的程度。
盛凌华也不能免俗,难得出来吃一顿,又是和庄斯夜第一次约会,她自然想拍照留念。
庄斯夜见她掏出手机,也停下了动作。
“要拍照?”
“嗯。”盛凌华坦率地点头,“这钱不能白花。”
对方当即放下餐具,配合地帮忙布置移动,好让盛凌华拍得漂亮一点儿。
“往左边一点……”
“你身体往后靠一靠,入镜啦!”
一番折腾后,盛凌华美滋滋地欣赏着照片,也不忘和庄斯夜一同分享劳动成果。
“好看吧?”
她伸着胳膊,将手机举到他面前。
庄斯夜俯身向前,似是很感兴趣的样子,盛凌华怕他看不清楚,于是说:“要不我把照片发给你吧。”
说着就打算把胳膊缩回来,没想到对方突然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不用。”庄斯夜说着又向前凑近了一些,呼出的热气擦着她的手指散开,湿热的触感令她指尖微颤。
“这样就行。”
“那……好吧。”
盛凌华尽力无视掉手上的怪异感,佯装无事地问:“你觉得拍得怎么样?”
“还不错,你很有摄影天赋。”
“嘿嘿,我以前也兼职做过拍摄呢。”
“好像没听你说过。”
“那都是大学时候的事情了。”既然开了个头,盛凌华也就顺便说几句,“之前有朋友兼职做网店模特,我帮忙拍过几次照片,当时也觉得摄影挺有意思,想发展看看,但是后来我一琢磨发现这行投入成本太高变现也慢,所以就没做了。”
“挺不错的,你喜欢拍人像还是拍景物?”
“可能更喜欢拍景物吧。”盛凌华开了个玩笑:“平常和人打交道已经够累了。”
“把照片发我吧。”
“你要这照片干嘛?”盛凌华惊讶地问,她又不是没见过庄斯夜的朋友圈,这人从不分享生活的。
对方回答说:“纪念一下。”
“哦~等我一下。”
她让庄斯夜松了手,操纵手机发去了照片。
做完这一切后她放下手机,手藏在餐桌下不住地搓着手指,明明只是一个极其平常的小动作,盛凌华却觉得自己鬼鬼祟祟的。
她还特意看了庄斯夜一眼,看到对方正认真看着手机,这才放下心来。
盛凌华知道自己不该太敏感,可感觉是不会骗人,自己就是会因为对方的一些小动作生出不寻常的反应。
“来吃饭吧!”
食物的味道也很不错,盛凌华吃得非常满意,要不是衣服限制了她的发挥,她觉得自己还能再点几个菜。
“好了,我不能再吃了。”
她放下餐具,身体向后靠在椅背上,脸上不自觉露出满足的微笑,“再吃我就得昏过去了。”
庄斯夜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她,他倒不觉得味道有多惊艳,但是看到盛凌华的反应,自己好像也满足了。
“那我们下次再来。”
盛凌华张开嘴想说点什么,但是发觉自己连这点力气都没了,只是缓缓吐了口气。
庄斯夜也不着急,就这么望着她,嘴角不自不觉地就显露出弧度,只是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过了一会儿,盛凌华才缓过来,回答了他先前的问题:“下次还是换家店吧,我们得给其他餐厅表现的机会,这才叫公平。”
他也答得干脆,一口应了下来。
去哪里吃对他来说一点区别都没有,每个人感兴趣的事情不一样,他只会庆幸盛凌华喜欢的事情,自己可以轻松满足。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便准备离开,临走前盛凌华去了一趟卫生间,再回来时庄斯夜已经在店门口等她了。
对方随意地站在那儿,背后是来来往往的人群,独特的气质使他在人群中异常醒目。
硬挺的西装衬得肩宽腰窄,那叫一个养眼。
盛凌华狠狠地看了几眼,吃饱饭又能看帅哥,人生的幸福也不过如此了。
她走到庄斯夜面前,这才从欣赏帅哥的心态中调整回来,笑眯眯地问:“回家吗?”
对方看着她,视线一落向下,忽然提议说:“去买双鞋吧。”
“嗯?什么鞋?”
“买双在车上能穿的鞋。”庄斯夜解释说:“你不是说鞋子走路不舒服?”
盛凌华愣住了,竟然可以做到这个程度吗?
“这么贴心啊?”
“既然不舒服下次就不要穿这样的衣服了。”
今天盛凌华的言行举止的确斯文不少,但庄斯夜觉得这并不是真正的盛凌华。
平时她蹦蹦跳跳、自由自在就很好,何必要为了所谓的优雅美丽来为难自己,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自己也不勉强。
庄斯夜又补了一句:“我没有强迫你一定要这么穿或者不穿的意思,我只是想说不管怎么样,你自己舒服最重要。”
“可是穿运动装来这种场合不合适吧。”
“只要符合衣着得体就好,不用考虑那么多。”
庄斯夜总算明白自己一直觉得奇怪的原因在哪儿,盛凌华在他心里一直都是不守规矩限制的人,他自己虽然向往,却处处受限。
因此他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盛凌华也要被迫成为自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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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只能说我还是太乐观了
我今天还信心十足的说三千一章更两章呢,结果写一章都费劲
两天废稿加起来倒是有三千字了……
明天努力吧
朋友们一键助力为作者加速啊!
第54章 午餐
“那走吧!”
盛凌华也不纠结, 很快就答应了庄斯夜的提议,因为她脚上那双鞋的确不够舒适。
这家餐厅开在一家综合商场的顶楼,楼下便是体育品牌专区。
两人随意进了家门店, 整面墙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运动鞋, 盛凌华扫了两眼便选中了一款。
店员取来对应码数给盛凌华试穿,在换好站起来的那一刻,她发出了由衷的喟叹, “真舒服!”
说完她特意展示给庄斯夜看, “你觉得怎么样?”
庄斯夜看了看,给出评价:“还不错。”
“那就要这双了!”说完她请店员去开票, 从进店到做决定一共也不到五分钟。
此时庄斯夜问她:“不再看看别的了么?”
“运动鞋嘛其实都差不多, 这双好穿就够啦。”
庄斯夜听后也没再多说, 转身跟着店员去付账,很快就回来了, 店员也拿着鞋盒过来帮忙打包, 询问她们要不要把旧鞋装起来。
“扔了吧。”庄斯夜用询问的语气和盛凌华商量,“下次要穿这条裙子再买双别的鞋。”
“这么奢侈吗?”盛凌华发出惊叹, 其实那双高跟鞋还很新,直接扔了, 她还觉得有点可惜。
庄斯夜看出盛凌华的犹豫, 便又改了口, 请店员把旧鞋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