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盛凌华还有心思去想对方的吻技为什么会这么熟练,是不是有问题,但后来压根想不起来还有这事,晕晕乎乎地任由对方松开了自己。
脸上的眼镜也被取下物归原处。
庄斯夜戴上眼镜,清了清嗓子,低声说了句:“到此为止。”
“啊?”盛凌华还没清醒,刚想问为什么,但下一秒便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果断闭上了嘴。
“好的。”
她咳了两声,朝后走了一步,仿佛这样和庄斯夜保持点距离就能解决问题。
“晚安。”
她回了句晚安,看着庄斯夜进房后,才又行动起来,走进厨房倒了杯冷水一饮而尽。
待冷水下肚,盛凌华才觉得清醒不少。
只是一想到刚刚发生的事,刚刚平复的心跳又有了加速的前兆,她赶紧拍了拍脸颊,指尖不经意触碰到嘴角,本就还处于敏感状态的嘴唇,立刻泛起一阵酥麻感。
盛凌华不知所措,只得又给自己灌了一杯水,过了一会儿才彻底放松。
回到房间,她躺在床上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
一般来说,她是非常讨厌未知的生活,因为未知代表着危险和麻烦,她常常习惯把所有事都控制在一个可预测的范畴里。
比如阿莫可能在半年到一年内经历变身,再比如影族的杀手最近正在修养身体没有威胁,这样能帮助她放松心态迎接明天。
但和庄斯夜的相处却是完全无法预测的,谁能想到前两天两人还在讨论越界的定义,今天就接吻了?
她发觉在二人的关系中未知并不是件坏事,自己也不需要严阵以待地准备解决问题,甚至可以开始期待未知的发生。
这种感觉好像还挺不错的?盛凌华摸着发烫的脸颊想着。
第二天一睡醒,她照例检查手机,发现多了好几条消息。
最早一条是庄斯夜在出门前发的,对方告诉她今天中午有饭局所以不能回来吃饭,同时为昨天的行为道了歉,说自己有点冲动,晚上会回来好好和她解释。
亲都亲了,第二天跑来道歉?盛凌华看着消息只觉得哭笑不得,每当她觉得自己已经挺了解庄斯夜的时候,对方又总会出其不意来点新想法。
不过问题不大,盛凌华回了一条消息,随后去看其他消息。
第二条是阿莫发来的,对方听说了泡泡成人礼的事情,特地委托自己给泡泡送上一份礼物,并且转来一笔大额转账,声称买礼物剩下的都算做装修补偿。
盛凌华看着转账金额上的那一串零直发愣,怎么有的人就感觉赚钱这么容易呢?
第三条则是物业的工作人员发来的,提醒她最近要交物业费了。
因为盛凌华的房东常年在外地工作,所以平时和房子有关的事情都是她在处理,正好今天也没什么事,盛凌华就打算出门把这两件事情给办了,还能顺便去家里取点东西。
住在庄斯夜家里的时间比她预想要长得多,所以当时带来的衣物就有点不够用了。
她简单洗漱一番,吃了点东西就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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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闪耀回归!
五一累死我了啊啊啊啊!
气温也是反复无常,一不小心还感冒
大家注意身体健康!
第64章 礼物
一番挑选后, 最终盛凌华给泡泡选了一部手机充当阿莫的礼物,如今这个也道,没有手机还是太不方便。
她顺手在隔壁柜台买了最新款游戏机作为自己的祝贺礼物, 正好能让泡泡用来打发时间。
买完礼物, 她把东西送回人寓,又回了一趟小区交物业费,工作人员和她关系不错, 两人趁机聊了几句。
对方也知道她住的房子最近在装修, 还在问替她来办手续的帅哥是谁。
通过对方的描述,她判断出对方说的应该是龙宇, 随口说了一句是自己的朋友。
“你那个朋友办事挺利索的, 干我们这行的巴不得每个住户都跟他一样配合。”
“哈哈, 可能是因为职业习惯吧。”
闲聊过后,盛凌华慢悠悠地回到家, 屋里听上去没人, 她便直接用钥匙开了门。
屋内焕然一新,从地板到墙壁都重新做了铺设, 所有家具也一并更换,跟她以前住的地方可以说是半模半样都沾不上。
盛凌华又走进卧室, 里面的情况也和客厅一致, 软装齐全, 家具齐全, 窗户还开着在通风换气,吹动着崭新的流苏窗帘。
她拿了些衣物, 又去其他房间逛了一圈,这房子显然已经装修结束,工具和材料早都清空了。
奇怪, 庄斯夜怎么没告诉她呢?
盛凌华又四处看了看,确认自己的判断没有错,不过她转念一想,庄斯夜工作这么忙,一时顾不上也是正常情况,正好晚上跟他提一提,自己也能早点搬出来。
虽然住在庄斯夜家体验的确不错,但是通勤实在是太麻烦了,另外盛凌华还是觉得一个人住更自在些。
虽然从情感上她不介意和人住在一块的,但是长期的独居生活让她在意识上还是更习惯独来独往。
这么一想,谈恋爱的确很麻烦,以前自己想做什么直接去做就好了,可恋爱就得顾及对方的感受,不能全由着自己性子来了。
庄斯夜的作息一向卡得很准,时间一到,门外就传来了输入密码的动静。
与此同时,盛凌华正在客厅看电视,听到动静便扭头看着门口,庄斯夜正在玄关换鞋。
“回来了。”
“嗯。”
打完招呼盛凌华又转过来继续看电视,不一会儿,庄斯夜换好鞋走了进来。
盛凌华正专心看着电视,谁也没有主动说话。
客厅里只有电视节目的声音,庄斯夜四处看看,正好看见放在茶几上的游戏机,盛凌华出去给泡泡买东西的事情他也知道,便以此起了话头问:“这是你准备的礼物?”
“是啊,我想泡泡也没什么朋友,每天待在店里也太闷了,可以打打游戏消遣一下。”
庄斯夜虽然见过泡泡,但是对他却没什么印象,大多数情况都是通过盛凌华了解的,从她的描述里自己不难不得出判断,大概是类似于阿莫的定位。
盛凌华在对年幼的非人生物往往会同情心泛滥。
用泛滥这个词来形容也不太贴切,但是庄斯夜能明显感觉到,盛凌华在提到这些人时,会不自觉地表现出包容保护的姿态,这点变化还是相当明显的。
两人借着这个话题聊了几句,气氛也渐渐放松下来,盛凌华也趁机多说了点泡泡的情况,但并没有提及泡泡喜欢仰冰的事。
这也是盛凌华一直以来的处事原则,答应别人保密的事情那是绝对不能说的。
“泡泡年纪看着大,但是类比一下人,也就十七八岁吧,我想着小朋友应该都喜欢打游戏吧?”
说着盛凌华就看向庄斯夜,像是在征询他的意见。
没想到对方却是摇了摇头说:“我从来没有打过游戏。”
盛凌华当即惊讶地问:“从来没有?我上学的时候可喜欢玩游戏了。”
谁还没有个极度痴迷游戏的时候,以前盛凌华就算再忙再累都会挤出时间打打游戏,直到工作后兴趣转移了,这才打得少了。
但是听到庄斯夜说没玩过还是觉得不可思议,“你上学的时候难道不和同学一起打游戏吗?”
“我不会跟他们走得太近了,另外平时我都在做课题。”
“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你可是个高材生。”
盛凌华喃喃念叨着,不过尖子生打游戏的也比比皆是,庄斯夜不玩游戏的主要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吧。
这么一想,她都开始替庄斯夜遗憾起来了。
“你很喜欢打游戏吗?平时也没听你提过。”
“以前挺喜欢的,现在偶尔打一打吧。”
处于好奇,庄斯夜正在看游戏机包装盒上的说明,盛凌华看着他专注的侧脸,突然有了个主意,她问:“要不要试一下?”
庄斯夜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反问说:“这不是你要送给泡泡的礼物?”
盛凌华理直气壮地回答:“不试用怎么知道好不好用呢!”
说完她便做主把包装盒拆开了,掏出说明书丢给庄斯夜研究,自己则是拿出了其他配件。
庄斯夜虽然没有打过游戏,但是对于电子产品也有丰富的基础知识,没一会儿便在说明书的指导下,完成了游戏机的组装与连接。
盛凌华不仅买了游戏机,还买了好几张游戏光碟,她兴致勃勃地将所有光碟拿出来让庄斯夜选一张。
“来来来,挑一个!”
庄斯夜看着外壳的介绍,从中选择了一款双人合作游戏,盛凌华也不废话,立马去装光盘。
一切准备就绪后,退回沙发旁,分给庄斯夜一个手柄,挨着他坐了下来。
“你眼光很不错哦,这款游戏去年特别流行呢,我一直想玩来着,但是没找到朋友跟我一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