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_高塔女巫【完结】(95)

  此时她听到庄斯夜问:“再亲一下行不行?”

  于是她抬头横了庄斯夜一眼,“这种请求下次不要问了,直接行动起来!”

  她看到对方笑了一下,随即俯身过来亲她。

  后来泡泡真的去那家模特人司看了看情况,在经过思考后,决定与其签约,正式成为人司旗下的签约模特。

  人司会为他提供人寓,方便统一管理,所以没过多久,泡泡便搬离了盛凌华的房子。开始了自己的全新生活。

  盛凌华收下了他给的租金,也好奇地问了问对方打算怎么处理和仰冰的关系。

  泡泡告诉她,他在签约之前特地回诊所寻求仰冰的建议,对方只是让他看着办。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所以我想把这件事情先放一放,试着去做其他事情,先让自己成长起来。”

  “我想让她看到不一样的我。”

  盛凌华也为泡泡的想法感到高兴,“你能这么想就再好不过啦,不论如何过好自己最重要!”

  按理说,泡泡搬走后,盛凌华也该走了。

  只是她算算了日子,发觉之前的影族应该也快养好伤了,她没有阿莫敏锐的嗅觉,只能等着影族主动出击,那么庄斯夜的安危自然也纳入到她的考虑范畴内,盛凌华从来没有隐瞒的意思,直言让庄斯夜最近多注意一点,实在不行她甚至打算贴身保护。

  事关庄斯夜的安危,她越想越不放心,觉得还是留在人寓好一些,这里离天工科技更近,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反应也更及时。

  庄斯夜为了不让她担心,每天都会更新实况,哪怕遇到突发事件自己顾不上,也会让龙宇代为通知,这种做法从某种程度上也让盛凌华放了不少心。

  转眼就到了小长假,沉寂许久的三人小群突然活跃起来,谢天骄在群里向二人发出邀请。

  [谢天谢地谢天骄:亲爱的~你们放假打算怎么过啊?]

  [哗啦哗啦:激~情~上~班~]

  [谢天谢地:哇,那很激情了,有三倍工资吗?]

  [哗啦哗啦:当然有,我们老板人还是很遵纪守法的。]

  [Mandy:不出门了,我想在家好好休息几天。]

  [谢天谢地谢天骄:那要不要来我家吃火锅啊!我介绍个朋友给你们认识~]

  [Mandy:好啊,是你上次跟我提过的那个朋友吗?]

  [谢天谢地谢天骄:不是,是我找了个合租室友,他人挺好的,你们来就知道了。]

  [哗啦哗啦:你终于打败拖延症,把你的空房间租出去了?]

  [谢天谢地谢天骄:能省一点是一点嘛,既然大家都不反对,那就这么定了,想吃什么提前跟我说,我回头去买。]

  三人约好时间地点后,盛凌华也把这事告诉了庄斯夜,她甚至也在考虑要不要带上他一起,如果都是女生叫他自然不合适,但现在既然已经有个男生,那么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了。

  只是遗憾的是即便放假,庄斯夜也有不少安排,并没有空。

  “你真的好忙啊。”盛凌华发出了不知道第多少次感慨,因为知道对方很忙,所以她很少主动提议什么活动,一般都是配合庄斯夜的时间来。

  庄斯夜也是一脸歉意,向她解释这个活动提前一个月就已经定下,实在无法改变。

  “哎,忙点好啊。”盛凌华抱怨了几句,伸手替庄斯夜抚了抚西装上的褶皱,轻轻拍了拍,“反正又不是第一次知道你忙了,去吧。”

  ——————————

  作者有话说:

  我来了。

  言出必行。

  谢谢!

  说实话,工作时间越久,我就越佩服那种在工作很多年还依旧保持热情的人

  当然有人会说我码字这么多年也很有热情,其实我中间也有懈怠期的

  我一般一年之中会有几个月特别不想码字。

  每天都在拖延和卡文之间选择了痛哭流涕。

  第69章 聚会

  庄斯夜顺势握住盛凌华的手, 用力地捏了两下,很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如何开口。

  “怎么了?”

  盛凌华见他不说话, 用更大的力气捏了回去。

  对方这才缓缓开口:“我会安排好时间的, 下次一定和你出去。”

  “行啊,到时候你来安排。”盛凌华又装模做样地补了一句说:“到时候提前沟通吧,我的档期可是很满的。”

  说完盛凌华自己都装不下去, 忍不住笑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她止住笑一脸认真地对他说:“没关系的, 以后这种机会多着呢, 下次再去就好了。”

  “毕竟这是你第一次邀请我参加你和朋友的聚会。”

  “原来你也是很重视第一次体验的人啊。”盛凌华看了一眼时间, 这个点约谢天骄出门怕是不太现实了,但是去见见别人应该可以。

  她干脆地冲庄斯夜招招手, “走, 我们去Transilvania。”

  庄斯夜惊愕地反问:“现在?”

  “对啊。”盛凌华理直气壮地回道:“去那只能晚上去,白天爱德蒙要睡觉。你不是想参加我和朋友的聚会吗?爱德蒙可是我在H市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庄斯夜听完这句不再犹豫, 起身往外走去。“那走吧。”

  盛凌华就知道在执行力这一方面,她和庄斯夜就是很像!

  在去的路上, 盛凌华翻了翻手机, 看着还有没有其他朋友能叫出来, 万幸的是能加入其中的成员大多都不是人类, 大家晚上也都很有空,于是还真让盛凌华约了好几个人。

  她在聊天中也没有特意点明自己带上了庄斯夜, 只是说很久没见面了,问大家有没有空聚聚。

  盛凌华的朋友们都相互认识,众人到了现场看到一张陌生面孔, 想当然地认为这是刚来H市的新人,又因为是盛凌华的朋友,因此对他态度格外热情。

  “哟,新来的朋友?怎么称呼啊?”

  “我叫庄斯夜。”

  “叫我艾克就行了,以后在H市遇到什么事儿直接报我名字,当然报华姐名字更好使,不过一般的小事没必要让她操心,所以报我名字就足够了。”

  这边艾克还在侃侃而谈,聊着自己在H市的影响力,卞凯却已经发现了不对劲。

  他念叨着庄斯夜的名字,又反复看了他好几遍,“哥们,怎么感觉你很眼熟啊,我是不是见过你?”

  “没有吧。”盛凌华替他回答,扭过头问他:“你有去过鬼屋吗?”

  “从来没有。”

  盛凌华得出结论:“那应该就是在电视上见过吧。”

  “什么电视,哥们你这么有名的吗?”

  正当卞凯还在冥思苦想时,已经有机灵的同伴拿着手机搜起了庄斯夜三子,看完默默将手机推到了他面前。

  卞凯只看了一眼,瞬间反应过来。

  指着庄斯夜半天说不出话来,“你你你你……”

  紧接着他看向盛凌华,对方冲他点点头,“没错,是他。”

  卞凯这才恍然大悟,看来这是已经和对方握手言和了,果然盛凌华就是不一般,实在是有手腕!

  “华姐,厉害啊!”

  “还行吧。”盛凌华语气淡定道:“对了,这是我男朋友。”

  此言一出,原本吵闹的场景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等一下,我是不是幻听了,她刚才说什么来着?”

  “说是男朋友呢。”有人好心回答,此时看向庄斯夜的眼神都多了分尊敬。

  盛凌华开始向庄斯夜介绍在座的朋友,庄斯夜的表现可以用沉着大方来形容,他并非不擅长交际,尤其是面对的是盛凌华的社交圈,自然更在意自己的表现。

  大家也对庄斯夜很好奇,除了对于他本人,最关注的还是两个人的情感发展,你一言我一语的,问了不少问题。

  盛凌华也乐得让庄斯夜回答,正好听听他会怎么讲述。

  于是全场人都开始听庄斯夜讲述,其中有些细节盛凌华都从未听过,比如庄斯夜谈到第一次见她时特意在便利店观察了许久。

  “在遇到她之前,我对魔法少女存在着一定的偏见,但当我看到她坐在收银台里盯着外面发呆时,忽然发觉我的偏见其实很没有道理可言,她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样,我反而从她身上感受到了一股安定感,就好像她属于这个地方。”

  “这种感觉也是我一直想要拥有,但无法做到的。”

  不少人听到这里也忍不住跟着点了点头,他们又何尝不是这样,虽然生活在这里,却从未感觉自己属于这里。

  此时有人问,“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你对她是一见钟情?”

  庄斯夜看了盛凌华一眼,不知为何,盛凌华也没来由地开始紧张起来,她故作镇定地说:“看我干什么。”

  对方这才又转过头去,面对着提问者说:“可以这么理解吧。”

  大家听了开始忍不住起哄揶揄:“哎哟,这么浪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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