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太妃娘娘惊喜……?”
蓝尽欢忽然有点不想上山了。
前世里,明太妃并不喜欢她。
虽然明太妃只是沈赋名义上的生母,可他不管多么疯魔,始终对这个女人十分孝顺,救命之恩和养育之恩从来不忘。
但是,明太妃一直认为,沈赋称帝七年,后宫一个正经妃嫔都无,膝下更是一儿半女都没有,都是因为她这个祸水。
而他最后那般丧心病狂,那般疯魔,也全都是她造成的。
沈赋以为她担心未来的婆婆不喜,温柔替她将长发打理好,前后仔细打量了一番,安慰道:
“欢欢不用怕,其实别人喜不喜欢你都不重要,只要我喜欢你,他们就算是哭,也要哭着喜欢你。”
蓝尽欢睫毛垂了一下。
上辈子,你的确是这么干的。
我信。
沈赋摆弄了一下她软软的头发,欣赏一下自己的杰作,忽然想起一件事。
“对了,欢欢还没有行过笄礼吧?”
“没有。娘不准,也没人主持,无人观礼。”
沈赋笑,“本宫倒是有过,还挺隆重的。”
蓝尽欢刚刚闷闷的心情,就忽地被他给逗笑了。
沈赋捞过她的腰抱住,将人放在腿上,“登基之后,一定给你补上。”
他仰面望着她,就像看着心中小小的神明。
“别的女儿家该有的,我的欢欢,一样不能少。别人家女儿没有的,我的欢欢,也全都要有。”
第114章 这小公子被疼得也太娇气了
蓝尽欢推了推他,“你又不是我爹,给我补什么笄礼?”
沈赋抿着唇浅笑,“给你当爹,也不是不可以。”
蓝尽欢立刻又联想到了前世那个疯魔的沈赋。
他在床上时,会有很多恶劣又难以启齿的癖好,极度羞耻,极度不要脸,都不知道怎样的一个人,才会想出那么多可怕的花样。
她身子抖了一下。
沈赋第一时间感受到这种恐惧,眯着眼一秒改口:“呵,欢欢啊,想什么呢?不害臊?”
蓝尽欢:???所以现在是我无耻了?
他温热的手掌落在她小腹上,“别忘了,我可是一个快要当爹的人了,这一儿一女,男孩,必将继承大统,至于女娃娃,自然要好好地疼着,宠着……”
他的手在她腰间流连忘返地摩挲了一下,“我要先拿欢欢好好练一练,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父亲。”
蓝尽欢:呵呵。
想得真挺远。
……
小君山行宫,背靠小君山,山中温泉不绝,四季如春,是历朝皇后、皇太后避暑养生的地方。
山从前不是这个名字,因皇后又称小君,有了行宫后才改名为小君山。
后来,沈赋主掌大权,便顺理成章地将这里孝敬给了明太妃。
一来,报答养育之恩。
二来,把老太太弄得远点,省得每天叨叨咕咕的,烦。
沈赋与蓝尽欢上山时,正是太妃午睡的时辰,便并未急着叫人通传。
沈赋也安了私心。
明太妃不是个好相与的人,欢欢第一次与她见面,还是要做些铺垫。
前世里,欢欢就是被明太妃暗中欺负了很久,他居然一点都不知道。
太妃是深宫里最后的赢家,她要折磨人,身上是不留伤的。
欢欢也是个闷葫芦,受了那么多委屈,吃了那么多亏,居然从来一个字都不说。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在她白皙如羊脂的皮肤上,发现了一个极其细微的针眼。
是奴婢下手到时候没掌握好分寸留下的。
他问她是谁干的,她一边忍不住掉眼泪,一边强颜欢笑,“是我自己不小心,坐到了针上,扎伤了,陛下见笑。”
沈赋勃然大怒。
蓝尽欢是被当男孩养大的,对针线女红一窍不通。
她的宫里,哪里用得着针!
他命乘鸾宫里所有伺候的宫人成排跪好,每烧完一炷香,就砍掉一颗人头,就问到底是谁干的好事!
老太妃背着皇帝干的事,说了也是死,不说也是死。
哪个敢乱说?
然而,沈赋要的自然不是下面这些奴婢的口供,他要逼明太妃自己站出来。
他这个皇帝要不要脸无所谓,但是她那个太妃,却是极要脸的。
果然,在砍了七八个人之后,明太妃哭天抢地,要死要活地来了。
“你为了这个祸水,一不立后,二不纳妃,难道坐等辛辛苦苦二十多年抢回来的江山再次旁落?哀家没用了,不能替你除了她!你就当从来没有过哀家这母妃吧!哀家不如死了算了——!!!”
这一闹,就是一宿。
……
沈赋扶着欢欢的手,陪着她慢慢走,带她去他住的南风殿。
行路间一抬眼,就看见明太妃住的广华殿,端坐在行宫中央,叠翠掩映的半山腰上,周围湖光山色,相映成趣。
他眸子里的光,暗了暗。
自从那晚之后,就再也没人见过明太妃。
没人敢问,也没人敢提。
沈赋又孝顺,又听话,真的就当从来没有过她那个母妃了。
南风殿,陈设布置甚是风雅。
夏日暑热,在这种养眼的地方,都会清凉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