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ddy好奇地问林栖:“你还跑马拉松?看不出来啊!”
爱顿惊奇又不怀好意地笑道:“野哥,你俩关系这么好啊?难道是炮……跑友?”
“算是吧。”陆野勾了勾唇。
他的目光若有似无地落在林栖身上,她模样尚算镇定,心里却在想,陆野要是知道了小号的事 ,还在这种场合揭穿,不如死了算了。
“姜沉的歌很优秀,不仅仅适合作跑步时的BGM,陆老师可以多听听,找点感觉。”
面不改色,多么顽强的抵抗。
“说什么呢?野哥没有自己的歌啊?”爱顿半是威胁地看着林栖,“你知不知道野哥在青鸟的时候,跟姜沉是竞争关系?说话不知道避嫌。”
说完拍了拍陆野:“看这姑娘花痴得……野哥你别放在心上啊!”
陆野牵动嘴角笑了笑。
“你们喜欢三花猫吗?”
林栖:“?”
“我养了只三花猫,脾气古怪,臭屁得很,喜欢在睡觉的时候偷偷钻到我怀里,粘着我不放,冲我细声细气地叫唤。但是一旦有外人在,就怎么也不理我,恨不得离开我八丈远,装得好像不认得我这个主人似的。骗谁呢?”
满桌奇异的目光,察觉他话里有话,却又找不着北。
爱顿哈哈笑道:“猫都是这个德行,越宠它就越作。”
陆野没有接话,空气凝滞,气氛开始诡异。
半晌,萨米喷了一口酒出来,低头,肩膀一颠一颠地闷笑。
林栖迎着陆野的目光不说话。
她头顶的乌云裂开了。
下的都是刀子。
第20章 那些妄念就像无人问津的……
完了,结束了。
再也不能偷看林同学的小号了。
那个早已经荒寂的,只有他一个人守候的秘密花园,被他一把火烧了。
陆野眸色晦暗,里头燃烧着因怒意而玉石俱焚的冷焰。
不过,既然有了新的偶像了,想必林同学不会在意吧。
【不会吧,我就逗你两下,怎么好像捅了马蜂窝了?不许粉丝爬墙是怎么的?还是说,你也想合作?】
萨米偷偷在桌子下面发去微信,手机颤了两下,陆野没有去看的意思。
林栖凌乱如麻,脑子里飞快掠过这些年发过的胡话——
诉说过热爱找不到出口的苦闷,抱怨过学业的艰辛,骂过乐理课老师不是人……
分享过跑步的痛苦和快乐,跑完后磨出血的脚趾头,学校操场上空幽暗的星空,驻唱酒吧好喝的玛格丽特,人民路48号的羊汤,必加两颗糖蒜……看哭过的电影和被气笑过的烂片……
喜欢陆野喜欢得最凶的那几年,信手的涂鸦,天边的云朵,和路边的小紫花她都想分享给他看。
然而这些,都不及那些细碎的,隐晦而中二的文字。
它们统统诉说着对一个人的崇拜和向往。
她在风雨里把他当浆。
是在泥潭里仰望的星空。
那怎么会没有一点崇拜之外的野望?
也曾胡言乱语发过一些暧昧的话,最长留存不过一天。
那些妄念就像无人问津的野草,不指望能开花结果,寒冬一过就都枯死了。
许舒不也嚷嚷过不许陆野谈恋爱之类的话吗?情人节,她还亲手刻了一个陆野名字缩写的戒指。
后来她自己谈恋爱了,就再也没说过那样的话,做过那样的事了。
至少,林栖还没做过刻戒指那样的傻事。
而且,她已经很久没发过胡言乱语了。
只要时间足够长,任何东西都会腐化,更何况是暗恋这种不堪一击的幽微情愫?
那些野草,早就在某个不知名的冬天死得悄无声息。
谁会想到除她之外,还有人曾见证过它们的生长?
而那个人,居然就是陆野本人!
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在她扮演不认识的那些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吗?
她的生活变成一部类似《楚门的世界》的荒诞片。
这部片子用主角视角来看,其实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惊悚片……
回过神来,大家已经开始聊下一个话题。
林栖依旧不敢抬头,哪怕只是微微动一下也不敢,头顶一直在下刀子,这是她此生经历过最可怕的场景。
“我去催一下菜。”
她突兀地站起身,幽幽飘出房间。
身姿纤细,动作自然而轻盈,就像一片羽毛轻飘飘被风带走。
以至于离开很久之后,人们才意识到菜其实早就已经上齐了。
林栖从电梯下至一楼,穿过复杂的回廊,越过大厅,目不斜视,英勇地盯着餐厅大门。
直到门被侍者打开,她沉稳而优雅地迈过去。
才开始发足狂奔。
不敢回头,身后是灾难现场。
爆炸连绵不绝,慢一步都会被炸得粉身碎骨。
她很想掏出手机,把内容一条一条删了,赶紧的,落得个死无对证也好。
但是,竟然连登上那个号的勇气也没有了。
初秋的凉风卷着第一批掉落的枯叶,掠过她耳畔。
树影被路灯拉长,巨大的阴影投射到地上,被风摇曳,像无数双窥视的小眼睛。
她跑了很长一段路,心神渐渐平静,也开始说服自己,成年人,敢做敢当。
手机震动个不停,她接起来,那边是Guddy的声音。
“催菜催得人不见啦?没出什么事吧?还回来吗?”
“没事没事。”她回头,看着不知道跑出去多远的路,决心死也不回去,“我先回家了,明天去工作室给您赔罪。”
那头笑起来:“没事的,你走没多久陆野他们就说要走,人家也没有在意你这个nobody跑了不回,不过……”
“怎么?”林栖紧张起来。
“不过你不可能总是nobody吧,人家只是逗你两句,你怎么就跑了?还让他听对家的歌找感觉呢,咋想的?觉得说错话太社死所以跑了?”
林栖一个劲地道歉,强调自己的离开跟陆野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
萨米抢过电话笑道:“你师傅吓你的,没事,陆野那家伙平时装得好,其实心眼小得很,可会吃醋了,不过他喝多了,睡一觉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林栖暗自倒吸一口凉气。
他最好是什么都不记得,全面失忆,连姓什么都不记得。
Guddy把电话抢了回来,说萨米才是喝多了。
他命人将老板塞进车里送走,转头继续对林栖说:“本来这些你是不用知道的,但迟早要宣布,还是提前告诉你。陆野成立了一家娱乐公司你知道吧,他这次来不单是来谈歌的,主要是想谈收购,谈成了,我们工作室就隶属于有鹿在野旗下,你们是资本和打工仔的关系,明白吧?所以,在未来的老板面前,还是乖一点,我看你们今天怎么有种剑拔弩张的味儿?”
“有……有鹿在野?”林栖惊讶出了假声,声线直戳天灵盖,简直要把魂带走。
“你唱戏啊?这是他公司名啊,你不信上网查查。”
挂了电话,林栖果然去查,查的不是他公司的资料,而是这四个字的含义。
有鹿在野,那是她小号的第一个昵称。
有没有可能,那也是他粉丝会第十八分会的名字?粉丝对他的昵称?某一句应援口号?
都不是,现在除了陆野的公司名,什么也不是。
七年,还是八年前?
林栖浑身汗毛倒竖,难道要追溯到她顶着偶像的头像,帮他对线那个满嘴绿茶味的前辈开始?
做梦吧?
这梦荒谬到让她蹲在大街上笑出声来。
这一晚,足够她怀疑人生的。
她扶着膝盖站起来,打开地图软件想看看跑到哪了。原来这片街区并不陌生,转个弯就是人民路,那家钟爱的羊汤就在几步之遥。
这个点店里已经没人了,林栖寻着香味凭本能走近,就要坐下来点一碗喝,头一偏,竟不小心看到煨汤的师傅手拿一个小瓶,朝汤锅里滴了几滴,汤色瞬间由淡转浓,飘香扑鼻。
喝了这么多年的老顾客目瞪口呆。
他们家透明的后厨让食客放心,没人会
去细看师傅背过身去都做了些什么。这会儿天黑人少,整条街都没几个人,只有林栖这么个倒霉鬼坐在店里。
她恍惚一阵,站起身走了。
走到街对面,又不忍心回头看了一眼,跟这家吃了将近十年的老店彻底告别。
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搞科技的,是小时候就这样,还是近几年才变的。
总之,大家都在变。连喜欢一碗汤都无法长久,更何况是人?
于是她渐渐地释怀了。
那久远以前的喜欢,早就已经淡了,少女时期朦朦胧胧的情愫,不过供自己在孤独失意的时候凭吊慰藉一番。
过去了,就不作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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