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未忘记过弟弟。”
“不,你们忘了。你们忘了,所以我更不能忘,如果连阿娘都将他忘记,那谁还会记得他,谁还会想起他,记得他从前活生生地在这世上活过?”
“阿娘.....这就是你一直不愿意走出来的原因吗?”潘棠看着眼前瘦得吓人的母亲,看见她灰败的眼中闪过坚定。
“这是我不愿忘记的原因,是我讨厌你们的原因。”宋婉慈的脸狰狞起来,薄薄一层皮肉在脸骨上皱起。
潘棠接过话,道:“所以你恨我的疏忽害死了弟弟,也恨我们这些将他遗忘的人。”
“是!我恨你们,所有人。你,你姐姐,潘昉,崔枫儿,你们都是一丘之貉。你最像你父亲,坏心眼子最多,我一见到你的眼睛,就能想起潘昉的恶心嘴脸。”
“你.....”潘棠后退一步,心底一股浓烈的酸涩泛起,她看着眼前自己的母亲,有恨有爱,但此时此刻,恨大过了爱。
她忽然想起,父亲曾经也对她说过,说她最像母亲,倔得吓人。但没想到在母亲心中,她又最像父亲。
她有点想哭,是因为委屈。
因为同时被两个原本应该是世上最亲近的人误解。
因为母亲切身体会了弟弟的所有痛苦,却从未切身体会过她,甚至这样误会她。
宋婉慈的胸腔剧烈起伏着,她绞紧手上的佛珠,仿佛那佛珠会给她力量似的。
倏然,“绷”的一声,佛珠断裂,一颗颗砸在地上,发出脆响。
清脆的一声声将紧张的感觉烘托到顶点。
“谁说我们将他忘记了。”潘棠道,“每年阿姐和我都会去看弟弟,给他带生前最喜欢的吃食,哪怕有一年我们因为府中克扣,实在没钱买纸钱。也是姐姐当掉了一支玉簪,才有钱给弟弟买的纸钱。八年来,清明和忌日,我们没有一次缺席过。”
“不可能,为什么我从未见过你们去那里。”宋婉慈连连摇头。
“是因为....”潘棠闭眼,深吸一口气,“是因为八年前,弟弟的第一次忌日,母亲还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吗?”
宋婉慈眼睛微微睁大了,像是想起什么。
潘棠替她说道:“那日母亲见到我和姐姐二人,骂我不配来给弟弟上坟,我是个罪人。从此之后,我和阿姐总是会在母亲去过之后再去,就是为了避开您。”
彼时潘棠懵懂,潘芙早已经懂事,为了维持住家中的平静,潘芙愿意谨小慎微。她事事周到,就是为了让已经四分五裂的家显得和谐一些。
毕竟原本相亲相爱的幸福家庭,潘芙拥有过,她不愿意失去。
但潘棠不同,她只是觉得姐姐好辛苦。
她道:“母亲口口声声说我们将弟弟忘记,指责我们无情,但我们没做错,只是与您对待弟弟离世的方式不一样。”
“阿姐说,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我们好好活下去,替弟弟那一份更加用力地好好活下去,难道有错吗?母亲将自己沉溺在过往中,难道弟弟知道了,就会开心吗?他肯定不愿意见到一个这样的母亲——心如死灰,形容枯槁。”
所有佛珠停止滚动,四散在佛堂地面上,没有人去捡。
宋婉慈脸上划过一道清泪,黯淡的眼眸里满是水花,她道:“‘不是这样的,你骗我。”
“我为他做了这么多,他怎么会可能责怪我,我是他母亲。”
“您是为了弟弟吗?您是为了自己。”
“不,不是的。”宋婉慈不断摇头。
“母亲,弟弟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我心中,对母亲满是责怪。是您和父亲联手,造成了这么多的痛苦。”
“不,不是的。你父亲,那就是个人渣,他就是个人渣!”
潘棠笑笑,苦笑,至少在对待父亲的态度上,她和母亲罕见站到了一处。
“好了,母亲。我今日来本意是要与您告别的,明日婚礼过后,我们就可能见不到面了。都是最后一面了,母亲难道不愿意说一些真心话吗?”
潘棠见宋婉慈还沉浸在震惊和痛苦当中,她没有再劝她,而是问道:“母亲有没有一刻为我感到骄傲?母亲有没有后悔让我做您女儿?”
两个问题,不知道是在问谁,她甚至不想听见答案。
宋婉慈脸上瞬间流下两道泪,喉咙滞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潘棠道:“我明白的,母亲。阿棠此去,山高水长,您要好好保重,别再每天吃素了,对身体不好,多吃点肉,多晒晒太阳。”
说完,她没有片刻犹豫,走出佛堂。
她手腕处那块八年前烫伤留下的疤痕,不知为何变得异常灼热,仿佛在提醒着她,这是一道永远不可消弭的疤痕,就如她和母亲之间,横亘了八年之久的怨恨,永远可不能消失。
她也没有时间再和母亲好好谈话消除隔阂。伤疤一旦形成,就很难消除,树受伤了,就会结出一个小小痂,树痂内部,木头的纹路扭曲在一起,是个穷尽所有力气都无法打开的结。
这个痂会镶嵌进年轮当中,成为它此生曾经某段经历存在的证据。
潘棠隔着衣袖,死死按住那道疤痕,努力了半天,最后松开手,尽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安慰自己,过一会就不疼了。
——
三月十四日,婚期到
京城里有名有姓的人家,都知道今日是个大日子。曾经的第一富商,如今的司竹赵老爷的独子大婚,娶的正是刑部尚书潘昉的嫡女。
潘府这边,从大早上就开始忙碌起来,女方家中大摆宴席,同样是要宴宾客的。
不过最热闹的还是男方。赵家财力雄厚,办场隆重的婚礼自然不在话下。早就听说赵家为了办好婚礼,提前一个月就在准备,不管是吃食还是物件,用的都是最名贵最好的。据说就连花圃里的一朵花,都要价值几十两银子。
在虞朝,迎亲通常是在黄昏时分。结婚,结昏,按照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新人就应当在黄昏时分举行婚礼。
一上午,赵家敲锣打鼓,光是喜糖就派出去不少,甚至直接往天上洒铜板。计算好时辰之后,迎亲队伍从赵家出发,一路上敲锣打鼓去潘府。
而潘府这边,则会派些人在路上阻拦,迎亲队伍“过五关斩六将”才能顺利到达新娘子家。
不过这些对于赵家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事。几个沉甸甸的红包发出去,哪里还有人会拦他们?
一路上顺顺利利的就到了潘府,一切进行得有条不紊,就如同天下所有的婚礼一样。
寅时三刻,新娘子从闺房出,到前厅来拜别父母。
宋婉慈穿着那身,专门给她新做的衣裳。
第63章 “阿棠今日真好看。”
鲜艳的红绿相间的襦裙穿在宋婉慈身上,却显得格格不入。那本是件颜色厚重显得端庄的衣裙,但她却好似比这件衣服还要再老十岁。
枯瘦的手臂在衣袖里晃荡,骨节将衣服撑起来,透过布料都能看见她的骨头。
宋婉慈和潘昉坐在上首,崔姨娘穿了身鲜艳的玫粉色裙子,坐在角落里。
大厅里拥挤热闹,潘家旁支的亲戚,甚至远在广陵老家的亲戚都千里迢迢来京城。只不过亲戚们的真实目的,就不得而知了,究竟是观礼,还有有所求,这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
寅时的太阳低低挂在半空中,没有什么温度,却过于刺眼,斜着洒进大厅里的红色地毯上。
一众人簇拥下,两个丫鬟扶着新娘子走出闺房,沿着道路,来到前厅。新娘子一到,大厅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新娘身上婚服华丽繁重,头上带着高高的凤冠,长衣摆拖在身后,显得大气隆重,完全就是全场的焦点。有人弯下腰去看,想要一窥红盖头下新娘子的真容,更有不懂事的小孩跑到新娘子跟前,从盖头地下往上开。
有人道:“这个就是潘大人的嫡女,潘二娘子,据说也是个美人呢。”
“嗐,是个美人又如何?这二娘子从小性子桀骜不驯,根本没有女子该有的样子,劣迹一大堆,全京城都传遍了。”
“竟有此事?这位兄台,我实是不知啊。”
“一看你就不是京城人士。潘二娘子什么品貌,全长安都知道。”
此时,新娘子被迎着走进大堂,走过那两个正议论着的人身畔,特意顿了顿,两人立马噤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互相交换了眼神:你看,我就说吧,她脾气差。
随后按照礼节,新娘子拜别父母。
媒婆站在一旁,满脸笑容大声道:“新郎官来啦。”
众人朝外面看去,果然见一身红衣的头戴礼帽的赵澄走进来,身后跟着一群人,被拦在大厅外。
赵澄独自进来,满面春风,脚步轻盈,看得出心情极好,行事动作都要比以往要更夸张几分,显得更加张扬。
他行礼道:“拜见岳父岳母。”
时人办婚礼常有拦新郎的习俗,一是在迎亲路上,一是在新娘子家门口,进了家门还有受阻拦,作诗射箭这些,玩法十分多样。但赵澄何许人也,本就没几个人敢拦他,再加上他出手阔绰,身后小厮不断扔着红包,进来时一路畅通无阻,踱着大步子就到了前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