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美娇气包被年代文男主缠上了_偷猪的小乔【完结】(28)

  刚走出院子,就碰上相貌不输郑恭的高大青年。村里头啥时候多了这模样的人?

  但她也只是多了两眼,就继续往家的方向走了。有烂人郑恭的破事在前,于薇儿本能的对长得好看的男人升起强烈的戒备心。

  想到害得她灰溜溜回来的郑恭,她握紧拳头,贝齿将唇瓣咬出了血,眼里充斥着莫大的恨意。

  她不会一辈子都待在乡下,困在这里。

  迟早有一天,她于薇儿会去京市,找到那个骗她的畜生!

  秦临最近挺忙的,虽不像住在山脚下那会儿三天两头不在家,但他白天几乎见不着人。

  昨天拿回来一箱黑李子,挑出大个的留下,剩下的都送出去了。就又接着出去了,说城里有事晚上也没回来。

  明玉听到声响,抬头看到秦临提着几个袋子回来。诧异道:“你回来了啊。”

  “嗯。”秦临将袋子放在桌上,“生日快乐,这是你想吃的蛋糕。这份是礼物。”

  明玉睁大眼睛:“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生日啊?”

  乡下孩子大多不将就过生日,条件过得去的家庭,通常会在那一天吃的好些,就当是过生日了。

  有明晨在,明玉十二岁后的每年生日,都会得到一份精致的小蛋糕。是他去了外面大城市见识到的。

  说别人有的,他明晨的妹妹也得拥有。

  秦临把蛋糕从袋子里小心翼翼的拿出来,整体完好无损,连奶油上的雕花栩栩如生。

  “从林婶那里知晓的。”他说。

  连明玉过生日要有蛋糕,也是林婶说的。南方的偏远小县城,几乎找不到做生日蛋糕的店铺。这边还没流行生日要吃生日蛋糕。

  秦临不想明晨不在,她的生日就要过得随便。跑遍了大半个县城,才找到能做蛋糕的。

  明玉心情复杂,她以为自己今年不会有蛋糕了。没想到秦临捧到了面前。

  她这才发现,方才秦临是走进院子的。握着笔的手指紧了些:“你的自行车呢?”

  秦临语气平淡:“骑车不稳,放在县城里了。等有空再去骑回来。”

  动作生疏的插上细根的蜡烛,望了望明亮的光线,迟疑了下问:“是不是要晚上才适合吹蜡烛?”烛光在白日里显得暗淡。

  头一回给人过生日,他有些手足无措。

  “不是呀。什么时候都可以的。”明玉看着他的脸,真诚道谢,“秦临,谢谢你。”

  秦临耳根发热,低声:“不用谢,我应该的。需要我去喊林婶林叔他们过来吗?”

  明玉摇头:“婶子他们都在忙,等下送块蛋糕过去就好。”

  “吹蜡烛吧。”

  “不不不,这你就不懂了。吹蜡烛前要许愿的啦~”

  明玉眉眼弯弯的给他解释后,双手交叉合拢,闭上眼睛许愿。

  保佑我能早点找到哥哥。

  再睁开眼,一鼓作气吹灭蜡烛。

  明玉拿过刀,第一块先切给了身旁的男人,“给你的。”再给自己切了一小块。

  秦临尝了一口蛋糕,有些过分甜腻了。但还是吃完了分到的那块蛋糕:“中午想吃什么?我来做。买了新鲜排骨。”

  家里现在有鸡有鸭,还有一窝兔子。全是秦临从外面搞回来的,还在院子后面搭了个简易的棚子。

  不会弄脏院子,还每天都有新鲜的鸡蛋。

  菜地里撒的菜苗,已经长出有一茬高了。再过几天,就能摘回来煮汤了。

  “想吃小炒鸡,想吃烤鱼。排骨的话,就随你做吧。”

  明玉这段时日被纵容的有些无法无天了,点的菜也不管家里有没有。只顾着想吃什么,馋什么了。

  秦临眼睛都不带眨的,“好。我先去买鱼。”

  人走出院子,明玉放下蛋糕,打开了桌上的另一个袋子。是一款精致的银手镯,末端还吊着兔子模样的小疙瘩。

  明玉属兔。

  她摩挲着那只银色小兔子,戴上纤细的手腕。大小很合适,衬得肌肤白润如玉。

  明玉忽略掉嘭嘭直跳的小心脏,盯着银手镯看了好久,没有取下,依旧戴着端着一半蛋糕去了林家。

  “双双,家和,出来吃蛋糕了。”没见着林叔林婶,“你们爸妈呢?”

  林双双迫不及待的舔着奶油:“爸去山上砍柴了,妈去地里摘菜了。”

  “小玉姐,蛋糕哪儿来的啊?”林家和馋归馋,还不忘多问。

  明玉高昂着下巴,佯装生气的指点:“哼,你们忘了今天是我生日啊!两个没良心的家伙,亏我还想着给你们送蛋糕过来。”

  脑瓜子容量不多的林双双呆住。

  林家和倒是想起来了:“没忘没忘,小玉姐,妈早上还跟我说过呢。本想着晚上做好吃的给你过生日呢。我看到秦大哥回来了,蛋糕是他买的。”

  他讨好的嘻嘻笑道:“小玉姐,我没猜错吧。”

  “对咯。”

  林双双蛋糕也不吃了,自责的苦恼着脸蛋:“小玉姐姐,对不起,我没记住你的生日。”

  明玉哪可能跟小屁孩生气,双双连亲哥的生日都记不住呢。

  她捏捏肉乎乎的脸蛋:“没事哦。这不能怪你,我们双双还小,等长大了就能记住了。快吃蛋糕吧。”

  “那块蛋糕给你们爸妈的。你俩别偷吃了啊,知道吗?中午我和秦临一块吃,晚上的事晚上再说。”

  “嗯嗯。”

  兄妹俩异口同声的说。

  回到家,林珍就来了。

  看到好友手腕上多出的新手镯,调侃道:“哟,这是你秦临哥哥送的吧。看着不便宜,某人真是有心了。”

  进了屋,又看到那切开的蛋糕:“蛋糕都买来了啊。没少在林婶那儿下功夫吧。阿玉,你看着这些就没半点动心吗?”

  林珍说着话,一边观察阿玉的表情。仅一秒,就明白了很多事情。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明玉扑上去捂住她的嘴,羞恼的制止:“林珍!你在胡说些什么啊,不要乱说。别人听到误会了就不好了。不就是一个蛋糕嘛,哥哥在的时候,我都吃好几年了。一点也不稀奇好不好!”

  “好好好。我不说了,行了吧。”

  林珍暧昧的冲她笑笑,脑袋转动,“那谁呢?怎么不在?”

  明玉给她切了块蛋糕:“他去买鱼了。”

  “哦。”林珍把礼物递过去,“生日快乐,阿玉。不要嫌弃哈,虽然没有他送的值钱,但是我亲自去寺庙求的。”

  啧,都怪秦临那个臭男人。

  好好的一根红绳,现在被银手镯衬得好小家子气。

  尽管知道秦临待明玉很好,林珍还是看他不顺眼得很。没关系,等她以后赚大钱了,一定再给阿玉补个又粗又大的金手镯!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1章 [5.31更新] 21 我怕我保护不好你

  秦临拎着一条两三斤重的鲢鱼回来,撞上准备要回家的林珍。

  看到来人,林珍上扬的嘴角瞬间放平,眯着眼冲他冷哼了一声。丝毫没有要掩饰对他的不喜。

  诡计多端的臭男人罢了!

  再讨好阿玉又能怎,她林珍才是阿玉一辈子最最最好的朋友。即使这两人以后真的成了,生的小孩还得喊她一声‘干妈’呢。

  是的。

  明玉和林珍开玩笑说过,要当对方孩子的干妈。

  面对好友和男主间的矛盾,站在屋檐下的明玉低头看地面,选择性的当没看见。站哪边都不对,只想着两人能和平共处。莫名有种当‘渣女’的错觉。

  林珍堪称挑衅的行为落入秦临眼中,压根没有放在心上。面无表情的轻瞥了这人一眼。

  想到娇气包在村里就这么一个朋友,应该会喜欢和朋友过生日。留她吃午饭也不是不可以。

  “林同志,今天明玉生日,留下来一起吃饭吧。”秦临客气的发出邀请。

  林珍往外走的脚步停滞住,没说行还是不行,而是先回头用眼神询问明玉的意见。

  吃不吃?

  明玉飞快眨眼。

  林珍懂了,矜持点头:“也行。好久没和阿玉吃饭了。”

  学不来阿玉坐享其成的样子,但也没觉得这态度有啥问题。以阿玉的好条件,找个对她好的对象轻而易举。

  这就是秦临应该做的。

  要不然找他这个对象做什么。看那穷样子,连房子都塌了,也给不了很多钱,那总不能让阿玉跟着去吃苦吧。

  勾搭了捧在手心里的宝贝疙瘩,还吃尽苦头。明晨要知道了,就是死了也会从地底下爬起来弄死秦临。

  林珍挤出一个笑容,跟着转身回来:“秦同志,需要我帮你做些什么吗?”

  “不需要。你们说话吧。”

  秦临和林珍完全就是处于相看两厌的状态。看也不看她,直接进了厨房。

  林珍跑到明玉旁边,用胳膊肘怼了怼,摸着良心说了句中肯话:“还不错哦。他看着比你哥会做饭些,你哥那手艺,我都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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