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琴打开锁头,把车停在院里,就朝里面喊了一声:“爸,我回来了。”
袁自朗和平时一样没有回答,袁琴也习以为常。她快速走到厨房里,拿起碗和勺子,把买来的粥倒进去,便走向卧室。
袁自朗在床上躺着,睁着眼睛,看见袁琴进来了,绷紧了嘴,没有说话。
袁琴把旁边的凳子拉过来,坐下说:“爸,饿了吧,我喂你吃饭。”
袁自朗摇头,“我不饿。”
“怎么不饿,都一下午了。”袁琴拿着勺子盛了粥,尝尝温度后说:“一点也不热了,温度正好。”
可是勺子递到袁自朗嘴边时,袁自朗根本不张嘴,他紧紧闭着嘴,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我不吃!
袁琴把勺子收回,拿毛巾给袁自朗擦了嘴,皱眉问:“怎么了这是?是不是嫌我回来晚了?爸,我走之前不是和你说了,今天晚上我和崔余出去吃饭。”
袁自朗闭上眼睛,把头转了过去。
袁琴有点莫名其妙,原本走之前还好好的,这突然之间生什么气了?除了自己回来晚了些,袁琴不知道自己哪里又做错了。
这些日子,袁自朗总是莫名其妙地发火,不是不吃饭,就是闭着眼睛不说话不回答。
袁琴深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去心里的怒火,慢慢道:“爸,我今天有点事,所以回来晚了。但是走之前我不是给你吃了几块点心?现在刚过去两个小时,应该没有那么饿吧。如果是真的饿了,我向你道歉。你别生气了,先吃饭吧。今天我买的是你喜欢的蔬菜粥,里面有各种蔬菜,我还让老板在里面加了一颗蛋,你尝尝,可香了。”
袁琴好声好气说完话,又拿起勺子盛了一勺。
她抬眼看着袁自朗,袁自朗却没有把头转过来。
袁自朗看着窗外,现在已经到了秋天,可是外面的天还是热的跟什么似的,唯一和盛夏不同的,只是没有蝉鸣了。
以前整日在外面叫个不停,突然间全部消失了一般。
就好像他的腿,因为突发事故,一夜之间就不能动了。
他便在这个床上,早早晚晚的躺着。
已经成了累赘,可随着袁琴一天大过一天,她却不能像平常人那样自由,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着急赶回家,帮他上厕所,给他做饭,给他擦洗……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袁自朗就想,当时为什么没有砸得更重一些,让他死掉?
这么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袁自朗看着窗外,目光如死灰一般。
他知道,袁琴已经尽可能的早早回来了,还带了晚饭。他知道,袁琴现在正焦急地看着自己,同时也在搜刮着无数的词语来劝说自己。
他知道,如果他只是一个正常人,这顿晚饭是可以不吃的。
但是他不是。他不是一个正常人,他就要受到和正常人完全不一样的待遇,他必须要吃饭,必须要等袁琴回来帮他做很多事,必须躺在床上,等着死亡那一天的来临。
除了这些,他什么都做不了。
“爸。”袁琴的语气只剩下了哀求。
“你吃点吧,多少吃一口,不吃饭,一会儿怎么吃药?要不然又该胃痛了。”
“我不吃。”袁自朗终于开了口,可他依旧没有转头过来,他喃喃自语:“不吃药也不会死,不,我还不如死了的好,活着,只能连累你。”
袁琴的手里的勺子滑了下来,重重摔进了碗里。
这样的话,在袁自朗刚刚瘫痪的时候,她听过无数遍。可是在他慢慢好转一些,上半身能动,手能动之后,他就没有再说过这样的话。
可是,今天他又说了。
袁琴默默看着袁自朗,他依旧别着头不肯看她。
两人就保持这样的姿势,沉默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袁琴站了起来。
她端着碗往外走,还悄悄的把袁自朗卧室的门关上了。
袁自朗在床上躺着,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不一会儿,袁琴又折回来了,在他卧室门口说了一句话。
“爸,一会儿你上厕所叫我。”
声音还是和平常一样,袁自朗没有听出袁琴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紧接着,客厅的灯关上了。
袁琴卧室的房门也关上了。
这个家,再次陷入一片死寂。
袁自朗依旧看着窗外,眼角却湿润了。
而坐在另一个房间的袁琴,此刻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她生的漂亮,从小就是校花。
到了大专,她因为身体条件好,长相可人,性格开朗,深受老师和同学的喜欢。
可是生活总是不让她如意,高三那年妈妈走了,刚刚走出痛苦的她,又在临近毕业的时候,看到躺在急救室里的爸爸。
她每天上班,回家,上班,回家,直到崔余回来,她才有了放松的可能。
她重新拥有了朋友,重新开始拥抱生活。甚至,在她的假想中,她也可以有一个男朋友。
像少年宫所有年轻漂亮的女老师一样,她也会有人追求,有人送花,有人在学校门口等她放学。
有人陪她吃饭,有人在下雨的时候,撑着一把伞。
魏辰阳的出现,让袁琴以为自己也可以拥有正常人的生活,可是这一刻,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袁琴突然笑了。
一切都是奢望。
一切都只是肥皂泡沫。
她这一生,只能活在这间房子里,每天下班后赶紧回家,做饭,喂饭。
她不应该有那样的期盼。
袁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笑,好像是在笑镜子外的袁琴,在笑她刚刚还和崔余说,魏辰阳的身高是不是有些矮。
呵呵。
袁琴猛地把镜子扣到了桌上
*
戚美华把行李放在柜子里,仔仔细细打量一遍这里的环境。
她刚刚换了一家旅馆,这家旅馆更便宜一些,上一家住宿时比较急,价钱也没谈好。今天这家,比昨天住的便宜了一块钱。戚美华从清城来的时候,高清在车上把从抽屉里拿的钱都还给了她,还把自己身上带的钱也都掏给了戚美华。戚美华数了数,这些钱足够她在省城生活一段时间了。
戚美华从行李包里掏出一个小袋子,里面全是她做的证件。
她坐在床上,一张一张看下去,最后还是停在“戚美华”这张证件上。
她喜欢这个名字,比王华什么的,文雅很多。
戚美华想了想,最后还是把“戚美华”这张身份证拿了出来,她决定继续叫这个名字。
证件选完了,戚美华便躺在床上,开始思考下一步要做什么。
首先她得租个房子,总不能一直这么住旅馆,太费钱了。还有就是,住旅馆很容易被怀疑,人一定要有个固定住所,才能得到对方的信任。
戚美华就打算好了,租好房子之后,她再去“邂逅”王明。
第107章
崔余再次来到青禾镇, 没想到这里的爷爷奶奶还都认得她。
跟沈博来过两次,今天她自己背着相机来的,一过来, 坐在路口闲聊的大爷大妈和爷爷奶奶们就认出她了。
嘴里喊着那个记者小姑娘,手里不断往崔余手中塞吃的, 瓜子糖块花生,一股脑都塞崔余手里。崔余一只手拿不完,只能双手捧着。
一个大妈就给崔余递了马扎, 让她坐下唠一会儿。
首先问的就是沈博, 问那个沈记者怎么没来啊,以前都是他往青禾跑。
崔余只能和大妈们解释, 沈老师有了别的工作,以后可能不来了。
大妈们十分可惜, 认识时间长了,见面就闲聊,突然就不来了,这辈子恐怕也没有机会再见面。
崔余想了想, 的确是这样。世事无常, 平时经常见面的人, 也有可能突然消失, 再见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崔余和大妈们坐在一起嗑瓜子, 有点后悔来的时候没带点好吃的给他们。大妈们却不吝啬,一个劲儿的给崔余递零嘴儿,为的就是想从崔余嘴里问出点什么东西来。
大家最关系的就是清河镇的发展, 这一块搞成了开发区,据说清城所有的工厂都会往这里搬迁,大叔大妈不懂环保这个词, 但担心却都是一样的,一怕工厂来了人多,青禾镇就给搞乱了。二怕工厂排污,他们这里还种着菜养着鸡鸭呢。
大家的消息都是这儿听一耳朵,那儿听一耳朵,消息不准确,也不懂得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所以看见崔余后,便拉着崔余问东问西,以为能更近距离接触到一手消息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