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枕春深_晨露嫣然【完结】(215)

  “我脸上很脏?灭完火洗过了……”谢砚凛的话戛然而止,洗完脸后他又回去看填埋猛火油,卫昭往他脸上捂了一掌!

  “别说话了,嗓子成这样了。”沈姝听着心疼,绞了帕子,捧着他的脸轻轻给他擦脸。

  谢砚凛仰着脸,双掌扶上她的腰,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入他凛王府后,沈姝也没过几天安稳日子。他的生活向来这样,摄政王这位置也注定他会一直与风浪为伴。

  “手。”沈姝拍了拍他握在腰上的手,拉着他的手浸进水盆。

  水是温热的,双手泡进去瞬间便放松了。

  趁他洗手时,沈姝倒了盏水,把随身带着的药果和蜜蜂放进水碗里,捧到他的嘴边。

  谢砚凛还是个孩子时就自己喝药了,如今已近而立之年,竟有人喂他吃药。

  人真会被惯坏的。

  那些总是撒娇打滚找爹妈的人,倚仗的就是爹妈的疼爱。

  不过沈姝带孩子带惯了,给他喂药也像在喂孩子。

  看着她细心吹散热汽的样子,谢砚凛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从她手里接过碗,自己一口喝了。

  沈姝这才坐下来,拉着他的手,翻开他的袖子检查。今日考院太乱了,不知道他身上有没有磕伤碰伤。若只是碰个青紫倒好说,就怕划破皮肉,又是好一阵子不得愈合。

  “没有受伤。”谢砚凛紧握着她的手,哑声道:“我只能呆一小会儿,马上就要回去。”

  “好。”沈姝把带的药果和蜂蜜给他,在他手上写字叮嘱道:“别喝茶水了,就拿这个泡水喝。”

  谢砚凛接过做得精致的小布包,妥贴地放进怀里。

  “还有,万事以命重要,你的命最重要。”沈姝继续写。

  她这辈子已经失去过太多亲人了,绝不能接受再失去谢砚凛。

  “拉勾。”她写完字,勾住他的小手指,用力摇了三下,尔后用大拇指往他的拇指上盖了个印。

  “我要进去了。”谢砚凛把她拉进怀里,用力抱着,哑声道:“再过三我就能回家,这几天你不要过来了,人多眼杂,莫要伤到你。”

  “好。我每晚会让邢成挂一盏小灯笼,那是我想你。”沈姝靠在他的怀里,拉着他的手慢慢写字。

  指尖在他微热的心手里慢慢移动,一笔一划,一横一竖都是舍不得。

  才相见,又要相思。

  谢砚凛揽在她腰上的手收得更紧了。

  恨不得现在就把考院关了,回家陪妻子孩子去。人一旦掉进这好日子里,真的会骨头变酥,只想抛却一切俗事,回家去。

  ……

  岭南王府。

  岭南王看着眼前几口大箱子,不悦地说道:“怎么,本王大婚,那些人就送这么一点贺礼?这京城的官儿就是小气。”

  “岭南王坐拥金矿,自然是京城诸人望尘莫及的。”霍寻安往箱子里看了一眼,里面是玉器和瓷器。

  “岭南有金脉,绵延无尽头。人还是要投好胎,比如安王投到皇族,是王胎,我投到岭南,是金胎。”岭南王转动着手上的大金戒指,颇为自得地说道。

  什么鬼的王胎金胎,霍寻安眼中嫌弃之色一闪而过。

  “岭南王。”一名随从沉着脸快步进来,俯到岭南王耳边低语。

  岭南王脸色变了变,不悦地问道:“一个都没回来?”

  二人用的是岭南话,霍寻安一个字也没听懂,他眼神闪了闪,假意看箱中之物,朝二人走近了些。

  岭南王马上就发现了霍寻安的举动,他咧着嘴,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安王若是喜欢这些东西,都拿走吧。”

  “这是给你恭贺新喜用的,本王哪敢夺人之喜。时辰不早了,本王就先回去了。”霍寻安笑笑,啪地一声合上了箱盖。

  看着霍寻安出去,岭南王当即变了脸,怒斥道:“去了六个人,一个都没回来?没把那杂碎引出考院?”

  “没有,进了那酒楼,一个都没出来。”随从看了看他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道:“估计都死了。”

  “六个力士,怎么可能都死了?不是说沈姝身边只有四个护卫?这些京城人都是小麻雀,他们随随便便就能碾死!”岭南王怒喝道。

  “许是用了毒,或者暗器?”随从斟酌措辞:“这些砚雪卫最是阴险不过。”

  “崔浩也是废物,给他创造这么好的条件,他竟没伤到谢砚凛分毫。”岭南王越想越气,一掌掀开了随从,大步往外走去:“备马,本王要出城。”

  “是。”随从胆战心惊地跟上他。

  半盏茶后,岭南王穿了件黑斗篷,从后门处悄然出去,他轻车简从,全无白天的排场,走了小道暗巷,飞快地往城门处奔去。

  出了城,再走半炷香的工夫,便进了砚雪大营的后山。这里和砚雪卫大营隔着一座山,山上有陷阱和机关,常人不敢上山。

  岭南王下了马,从脖子上拽出一只陶瓷小哨,咕噜咕噜地吹响。

  一只乌鸦粗嘎地叫了几声,落在枝头。

  岭南王看着乌鸦,不耐烦地说道:“你说的法子不灵!那杂碎还活着,你赶紧再想个办法,杀了他。”

  “是你们自己执行不好,你们太蠢。”乌鸦张着嘴,发出粗嘎的声音,它缓缓张开双翅,一双乌黑的眼睛闪着诡谲的暗光。

  几名随从被这诡异的一幕骇得大气都不敢出。

  第294章 白布,蠢物

  “你放屁,我可是付了重金的,弄不死他,我就弄死你。”岭南王拔出刀,一刀劈在树上。

  乌鸦振翅飞起,脚爪松开,落下一只小锦袋。

  “给你办法了,快把钱放下。”它大叫着,朝着月亮飞去。

  一名随从战战兢兢地捡起锦袋,捧到了岭南王面前。

  岭南王粗暴地拽开锦袋,从里面掏出一块柔软的白色棉布。

  “什么都没有,空白的?”他把白布举到月光下,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恼火地骂道:“本王花了万金,竟敢耍我!”

  随从紧张地盯着岭南王的手,生怕他下一刻就会拔出刀捅向自己,突然,他盯着那块白布,连声道:“有字,王爷!”

  岭南王定睛一看,那块白布上果然幽幽慢慢地现出两行字来。

  “写的什么?”他看着那些字,懊恼地抓过一名随从,让他来认。

  “这是大梁国古文字。”随从捧着白布,心里惊骇到极点。他知道,今日若不能认出这两句话,他的命就完了!

  “继续!还要本王等你开口?”岭南王呵斥道。

  随从咽了咽口水,捧着白布,绞尽脑汁地思索如何应付过去。

  “你不认识字?本王养你们这些废物做什么?不如杀了去当花肥!”岭南王火了,手掌一下就扣住了挂在腰间的刀。

  “认识!认识!属下是在想如何精准地说出这些字的意思。”随从惊出一身冷汗,慌忙说道:“这上面说,欲杀凛王,先灭其家。”

  “嗯?是凛王府,还是那个破院子?我们放火放错地方了?”岭南王沉着脸,夺过白布看:“这贱人收了本王的金子,弄这些不认得的字来诓本王?”

  “王爷,那人可是云鬓之主,手里的邪香极为邪门,王爷小心为妙。”随从吸了吸鼻子,隐隐闻到了一缕暗香,立刻提醒道。

  岭南王立刻将那白布掩在鼻子上,几个箭步冲出去,以极快的速度上了马。

  一行人眨眼间就挥鞭打马冲出去了老远。

  树后面。

  一张轮椅慢悠悠地滚动出来,轮椅上的人穿了一身月光白的长袍,披着一件山青色的披风,兜帽压得极低,整张脸都隐在了暗光之中,看不清眉眼,只见那张薄唇十分苍白,像被冰雪冻过一般。

  “主子,他这么蠢,不是白给他办法了?”推轮椅的随从也是一身月光白的长袍,却只有一只眼睛,一只耳朵,半边脸全是疤痕。

  “蠢不要紧,给钱就行。”男子冷漠地说道。那张苍白唇一张一合,舌尖便显得有些猩红,仿佛刚饮了血。

  随从去树下抱起钱箱,打开看了看,里面都是金元宝。他朝男子点点头,转身过来推起轮椅往林子里走。

  乌鸦在天空盘旋,粗嘎地叫着。它只会叫,发出的人声是这随从的声音。

  ……

  安王府。

  霍寻安难得面色凝重,也不玩他的骨如意了,一双眼睛死死盯着面前的黑衣男子。

  他养了一群极擅追踪的门客,这段时间一直在跟踪岭南王。岭南王与晋使做了交易,想投到晋国。今晚门客更是追着岭南王到了山上,见到了自称云鬓之主的人。

  “当真是要烧错了地方?原本是要烧凛王府?”他问道。

  “也有可能是沈家小院。”男子回道。

  “这云鬓之主长什么样子?”霍寻安追问道。

  “看不清脸,不过嘴唇很白,像死人。他的随从倒是好认,独眼,独耳,右边脸全是疤痕。”男子从怀里捧上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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