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Amber的住所,私人医生已经等候在原地,仔仔细细的将孟昱州的伤口检查一遍,然后敷药包扎。
韩鸣来接他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他手上的伤口。
孟昱州面不改色,说英国的事情已经办完,吩咐他申请回去的航班。
韩鸣呆愣在原地,问要不要休整几天,毕竟伤口还冒着血。
孟昱州看着血淋淋的伤口,若有所思,但是最终点头答应,韩鸣松了一口气。
只是没想到才过了两天,孟昱州就说要回去,本以为能够呆上一周。
他常年跟在孟昱州身旁,也知晓他最近很忙,就连睡眠的时间也很少,眼下又受了伤,不知道能不能抵住舟车劳顿。
但是孟昱州面色淡然,依旧决定动身南城。
孟昱州在想什么,韩鸣大致可以猜到。
他是挂念在南城的宋小姐了。
有好几次,孟昱州醉酒回来,韩鸣就看到他坐在车厢发呆,斑驳的光线照在他的脸上,显得高深莫测。
有一两次醉酒醉得严重了,韩鸣从他口中听到了一个名字。
知知。
那是宋小姐的小名。
或许是身体年轻强健,孟昱州恢复得好,除了脸色有些苍白也看不出其他的什么。
凌晨十二点四十分,一架飞机落地南城。
第105章 知知,好久不见
宋知禾最近变得忙碌起来,频繁的社团活动,课后的小组作业,时间几乎都挤在了一起。
原本以为上大学是为了享受生活,可也不全然是。
等到忙碌时期过后,已经到了学期末,要准备期末考了。
上了大学以后,宋知禾彻底松懈下来,更多的时间用于自已感兴趣的事情,虽然课也上了,可是讲课的内容转眼就忘了。
大一的课程本就较多,算下来,竟然有十几场考试。
宋知禾不敢再懈怠,每天早出晚归去图书馆学习。
高中的学习和大学的学习是不同的,高中即便过了一个暑假不学习,知识点还是刻在心里,很快就上手的。
但是大学不同,尤其是宋知禾这种文科专业,据说有些课程背重点都要背两万字。
据说有人形容过大学的期末考,大学的期末考试就像舒舒服服地泡了个脚,最后要让你将这盆洗脚水喝掉。
宋知禾深表认同。
路上的行人少了,整个校园都沉浸在一种沉静的氛围之中,图书馆的人多了起来,几乎座无虚席,要不是不去早一点根本抢不了座。
宋知禾这几天都起得很早。
当她如往常一样,踏着月色从图书馆的道路往宿舍走时,冷风拂面,才忽然意识到,真正的冬天已然来临。
南城的冬天来得后知后觉,等让人察觉的时候,才发现秋天早已过了。
南城作为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城市,其覆盖的植被多数为常绿阔叶林,终年常绿,给人一种永远身处于春夏两季的错觉。
宋知禾围着围巾,看向深黑色的天空,忽然想起遥远的北城,这个时候,北城应该下雪了吧。
南城鲜少下雪,要下基本也只是雨夹雪。
记忆中的一场稍大的雪,是在宋知禾小学的时候,雪覆盖了地面,足足有几厘米厚。那时正值课间,学生们都不怕冷地出来,好奇地看着天上的雪花。
要是北方人一定不以为意,宋知禾冒出这个念头,笑出声。
脑海里突然窜出了港城,港城已经有几十年没有下雪了。
宋知禾一顿,强迫自已停止想下去。
临近元旦的时候,正式进入考试周,宋知禾加紧了手上的复习速度,考完一门课程,就紧接着复习下一门课程。
或许是自已的努力有了成效,或许是出卷老师放了水,总之,宋知禾一连几场题目答得很顺畅。
最后一场考试,是宋知禾最不需要担心的一场,那门课程是她很喜欢的一门,难度也不大。
她准备得很充足,一个早上就将所有的知识点全部梳理了一遍并记下,然后高高兴兴地去食堂吃了个午饭。
本来想出门逛逛,可是想到书本还在图书馆,宋知禾还是折返回图书馆。
今日出了太阳,她坐的位置阳光充足,照在身上很惬意。
随手从书架抽了一本书读,休息一下就玩会儿手机。
屏幕上方突然跳出一条新闻,本来宋知禾是不理会的,可是“远山医药集团”这几个字却摄住她的目光,她鬼使神差地点进去。
“远山医药集团:研制出可以对抗肺腺癌的药品,医药的里程碑。”
全文阐述了远山集团最新的研究成果,研制出的新药品,填补了医药市场的空缺,更万众瞩目的是,药品的价格低,普惠到广大百姓。
宋知禾看完了全部内容,放下了手机。
她知道,父亲一直在暗中研制某种药品,想来就是这个。没想到居然真的研制出来了,这使她生成出一种不真实感。
她不去提、不去想那个人的名字,可是那个人的名字还是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宋知禾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不管怎样,她的生活还是这样,那些过去的人和事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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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了全部的考试,宋知禾买了回家的车票。
这几天的大学生放寒假的高峰期,票很难抢,同寝的苏畅因为没有抢到直达票骂骂咧咧了好几天。
幸好宋知禾离家不远,买票时还有许多余票。
校园里人渐渐少了,考完试的第二个早晨,宋知禾拎着行李回家。
外婆得知了她放假的消息,特意做了一大桌子她爱吃的菜,说要好好给她补补,怕她在学校瘦了。
其实不然,宋知禾也渐渐长了一些肉,身材看起来没有那么骨感了,皮肤也恢复了白皙,在日光下泛着一层淡淡的光泽。
她的头发长了许多,已经快到腰了位置了,油光发亮,目前没有剪的想法,想着等到天热了再去修剪。
在家的日子无疑是惬意的,南城的冬日湿冷,宋知禾早上起不来,外婆也由着她睡觉,只给她的早餐温着。
南方没有地暖,天冷的时候会烤火,外婆有一个专门用来烤火的炭盆,往里面加炭,可以用来取暖。
这个炭盆有些年头了,打宋知禾记事起就有了。
宋知禾有时会往里丢几个红薯进去烤,坐在炭盆旁,身子暖暖的,红薯也热乎乎的,味道香甜。
有时候也会在院子里晒太阳。
今天是个晴天,阳光照得身上暖烘烘的,仿佛并不身处冬日。
外婆在给她的小菜园浇水,宋知禾就搬了一条椅子坐在院子里,手里拿着一本没看过的书籍。回到家后,她开始穿起了毛绒睡衣,舒适又保暖。
她看书时很投入,听到了外面传来的泊车声也并不在意。
临近年关,外出务工的人也陆续回来了,来往的车辆也多了起来,外婆家的院子大,偶尔有人会将车暂时停在这里。
都是村里的人,不计较那么多。
在阳光底下看书其实很伤眼睛,阳光太过刺眼,会产生轻微的不适感,眼前突然覆盖上一道阴影,宋知禾才从书本中抽离。
视线里,是十分熟悉的灰色大衣的衣摆,质感上乘。
宋知禾顺着往上看,手里的书掉落在地上,整个人完全怔住。
男人俯下身,修长如同白玉似的手捡起了地上的书本,放到她的腿上。
他站直了身体,下颌的线条清晰而凌厉,眼眸因着笑容弯起,仿若有光,视线却直直地看着她,淡然却带着无法忽视的压迫感。
“知知,好久不见。”
第106章 知知,我很想你
宋知禾整个人像被钉住,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为什么孟昱州会出现在这里。不是说好了,他放她走,给她自由的吗?
宋知禾是这样想的,也这样问出了声:“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孟昱州贪婪地注视着眼前的女孩,离开了他,她或许真的过得比以前更好了,她的脸蛋丰腴起来,气色红润,更加让人着迷得离不开眼。
褪去了天真的外壳,她气质娴和,却仍然带着少女时期的娇俏感。
可是,她见到他的时候,目光没有兴奋,只有恐惧和戒备。
虽然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是孟昱州还是不免难过。
他不知道该不该说,这段时间,他很想她。
他也承认,自已不应该这么极端,可是思念如狂,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的心脏跳动得剧烈,那种要跳出胸腔的感觉让他再次鲜活。
“你不是知道吗,我来找你。”孟昱州平静地说。
只有他知道,他在极力忍耐,克制自已疯涨的思念与欲望。
他想亲吻她,想拥抱她。
不能那样做,会吓着她。
“你不是说过,放我走的吗?”
宋知禾有些崩溃,他的出现,让她察觉到自已平静的生活突然脱了轨,她有一种不知火车驶向何方的恐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