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找到真正让你热爱的人或者事,所以呢,你就在北京焦虑,回东北摆烂。”路灯下,小侄女仰着头,头头是道地分析了起来。
“谁说我没有热爱和心动的存在,钱就是啊。”
“那不算,要深刻的那种,你没有。”
“你这个年纪谈人生,不就是两小儿辩日嘛。”
说笑间,三人走进了一条漆黑的小路。
“听说这条路最近有色狼,要小心一点。”
“我们隔壁班一个女生就遇见了,好在她跑得快。”
两个女孩有些担心,紧紧握住了在场唯一一个大人的手。
许明月瞬间想起,她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学校附近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所以,班里的女同学都结伴回家。
小路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又地处偏僻,的确有些吓人,好在这条路不长,三人走到一半的时候,都松了一口气。
然而这时,前面的拐角处突然冲出来一个男人,他戴着口罩,跑到三人面前打开了风衣,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穿。
两个女孩吓了一跳,瞬间呆住了。
好在许明月反应迅速,立刻拿起包朝男人头上砸,一边砸一边大喊,“就这种程度还敢出来见人,要不要给你拍下来啊!”。
见她不害怕,男人觉得无趣,朝地上啐了一口,骂骂咧咧转身离开了。
“姑姑,你刚才真帅!”两个女孩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许明月长舒一口气,其实,她也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
这个突然的意外,让三人加快了回家的脚步,然而,等终于走到了路口的位置,许明月才发现刚刚打那个男人的时候,包里的手机不小心掉了。
“我回去捡一下手机,你们在这儿等我。”
“你一个人,会不会有危险啊?”
“放心,那个人应该早就走了。”
漫长的十分钟过去了,见姑姑一直没有回来,小侄女不禁紧紧攥住了好朋友的手,有些担心地问道,“不会真的遇见危险了吧?”
第14章 修罗场(中)
双桥派出所。
杂乱的办公桌堆满了文件,一阵阵晚风从窗户吹进来,吹得锦旗不断飘动。
“我想,这个人应该不是第一次了。”许明月压抑着狂跳的心脏,冷静阐述了整个过程的情况,生怕错过一个细节,“这条胡同经常有学生路过,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另外,两个孩子还小,可以不记录她们的信息吗?”
这时,一位好心的女警递过来一杯水,她的心情才渐渐平复。
刚才,她一个人捡回了手机,正打算离开的时候,那个男人突然又冲了出来,一下子把她拖到了无人的角落里。幸好,她拼命叫喊,终于惊动了不远处的路人。几个路人合力制服了男人,扭送到了派出所。
本以为事情到了报案这一步就结束了,没想到,竟然只是开始。
“谁这么不要脸冤枉我老公!”
门外冲进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她仰着脖子,十足的攻击姿态,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亲戚朋友。
“这位大姐,你安静一点,有事慢慢说。”女警拦住了她,不料,女人没有理会,抓起桌上的水杯就砸了过去。
“我老公不可能做那种事,他是退休的人民教师,你们这是污蔑!”
“这么多人都看见了,哪里来的污蔑!”女警有些不忿。
女人一把扯起蹲在地上的男人,见他脸上有伤,瞬间愤怒了,“你们还敢打人?”
“那条路又没有监控,你们说是就是啊,保不齐就是故意陷害。”
料定小女孩是软肋,女人直接冲了过去,一把抓住思雨就开始拉扯,“十几岁的孩子最会撒谎了,装什么装啊。”
小孩子哪里见过这个架势?
思雨又气又委屈,眼中噙着泪水,使劲想推开女人。
见状,许明月连忙将她们护在身后,这时,一大群亲戚瞬间围了过来,以男人身上的伤为借口,要反过来报案,场面瞬间陷入混乱。
不少人举起手机,叫喊着要拍下诽谤的证据,耳边都是嘈杂的叫骂声,许明月的心砰砰直跳,这时,有人挡在了她的身前,替她披上了外套,挡住了女人的攻击。
她抬眼望去,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周应淮。
“不要担心,没事了。”周应淮从未见过这么狼狈的她,眼中有难以掩饰的惊慌。
周应淮转过身,高声对这群人喊道,“你们在派出所这么张扬,是铁了心和他一起进监狱吗?”
“当我好糊弄呢。”女人十分不屑,“她人又没事,告不了强奸。说不定我反过来告你人身伤害。”
“你们这一圈人认识的,上了法庭也不能作证,非要折腾这一趟,我是不嫌丢人,两个小姑娘怕不怕啊。”
女人料定了她们脸皮薄,害怕把事情闹大,才这么张狂。
“放心,我们一定告到底。”周应淮提高了声调,态度严肃,“纠正一下,不是强奸罪,是强制猥亵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罪名和受害者是否被侵犯无关,只要发生了以上行为,就要接受惩罚。”
“在法律上,认识的人作证最多证言效力弱一些,并不影响作证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