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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长公主_濯濯韶华【完结】(229)

  划分队伍时,同乡同县的兵卒下意识会站在一起,尤其众人一起待了许多时间,早就出现抱团现象,经过短暂的混乱后,队伍很快就分成十队。

  等到文吏记录好各队的名单后,刘珏大手一挥,今日第一次分队,先跑个十里庆祝一番,跑完就可以用早膳。

  大家一听,今日只需要跑十里,铜锣敲响的瞬间,纷纷嗷嗷叫冲出去。

  没办法,现在军中营食虽然炊饼粟饭管够,但是那些肉汤、肉饼却是限量供应,先到先得。

  一千多人冲出去,好似脱缰的野马,尘烟滚滚,让刘珏看的直摇头。

  要想练成强兵,兵强马壮是其一,其二要令行禁止。

  战争从来不是一两人之间的事情,要学会协同作战,效果会事半功倍。

  所以以后这些队伍荣辱与共,一人受罚,全队遭殃。

  今日第一次分队,先让他们轻松一二,等到过两日,就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

  至于给刘彻的奏疏,刘珏拖拖拉拉一个月,终于送上了。

  刘彻原先都差点忘了,拿到这份奏疏才想起来。

  看完奏疏后,他愣神了良久,真是小看刘珏了。

  等到刘珏练兵功成之日,他要带着满朝文武去看看,向他们炫耀一番,他养的公主胜过天下诸侯之子。

  ……

  此时,位于在塞北草原的霍去病、曹襄也收到了刘珏手底下虎卫军扩充的消息。

  傍晚,苍茫草原上传来悠扬轻快的哨声,两只雄鹰出现在视野中,发出鸣叫,然后向地面的骑兵俯冲,而后稳稳停在一名少年将军胳膊上。

  霍去病拿下鹰腿上的情报,喂了它一块鲜肉,雄鹰蹭了蹭他,然后叼着肉飞走了。

  “曹襄,找到浑邪王的踪迹了,咱们可要加紧收拾他,别让阿珏妹妹抢了咱们的活。”霍去病玩笑道。

  之前刘珏说要上战场杀匈奴,他没怎么当真,有他和舅父在,怎么可能让他们卫家的公主到战场,可是之前的消息,陛下见阿珏练兵十分优异,将她手中的兵卒从二百增到一千。

  他们过往可没有这种待遇,要是这样下去,再过几年,保不齐阿珏真的能掌握万人以上军队。

  曹襄斜了他一眼,“这话你敢当着刘珏的面说吗?”

  “当然敢!难道阿珏还能揍我这个兄长!”霍去病仰头吹了一口气,看着口中白雾在空气中化开,想起卫子夫生养的几个孩子,又是一笑,“说来,姨母养育的孩子个个都异于常人,现在阿瑶、阿珏的性格知道了,剩下那两个小的肯定也会让人头疼。”

  曹襄:“……阿瑶若是听到,你可是要挨揍的!”

  霍去病则是耸耸肩,“阿瑶的力气也就比狸奴大些,就当给我挠痒痒了。”

  曹襄闻言冷哼,“想让阿瑶给你挠痒痒,你是不是忘了我?”

  “……”霍去病转头盯了他一会儿,有些无奈地撇撇嘴,扬鞭一挥,高声道:“兄弟们,浑邪王的下落有了,咱们争取将他截下!”

  队伍的其他兵卒纷纷应声,发出嘹亮的嚎叫。

  马上就要到冬月,草原的天气越发寒冷,此次也是霍去病、曹襄这支队伍最后一次在草原晃荡。

  虽然匈奴人被赶出阴山,还是有胆大的匈奴部落为了过冬,想着劫掠边陲,霍去病、曹襄他们就是对付他们。

  这两个杀神在草原上越追越上瘾,一旦遇到匈奴部落,见啥抢啥,丁壮杀光、牛羊抢光、帐篷烧光,真是一点活路都不留给匈奴。

  即使往年匈奴人闻风丧胆的大将军卫青也不过是抢牛羊、烧帐篷,见啥抢啥,本来以为很可怕了。

  可是匈奴人发现,卫青与霍去病、曹襄他们一比,也可以称呼一声“善”。

  毕竟霍去病下手更狠,所过之处寸草不留,由着他们晃荡几次,草原大漠的耗子都要饿死了。

  可惜浑邪王知道霍去病、曹襄这两尊煞星来追他,双方之间还有百里之距时,仍然忙不迭跑了,连狠话都没给霍去病留。

  惹得霍去病回城时,骂了对方好一阵。

  第108章 打蛇不死,自留其害!

  元狩二年春,匈奴进犯,刘彻趁机任命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领一万骑兵出征匈奴。

  此次也是霍去病首次独立出征,霍去病一行人从陇西出发,仅用六天的时间就征服了河西数个小国。

  紧接着他们翻过焉支山,在皋兰山处与匈奴的主力决战。

  要知道当时汉军骑兵深入敌境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与匈奴短兵相接,最后斩杀了匈奴折兰王、卢侯王,浑邪王败走,汉军全军将士都有斩杀功劳。

  浑邪王之子、极其相国、都尉全部被俘虏,而且此次霍去病还将休屠部的祭天金人也给弄走了。

  所以此次战役又称皋兰山大捷。

  霍去病回到朔方郡后,曹襄听说霍去病将匈奴的祭天金人也缴获了,嘴角抽搐。

  拿走匈奴的祭天金人,无异于掘人祖坟。

  霍去病见他表情复杂,挑了挑眉,“干嘛?难道你也要学着长安的那些儒生骂我?”

  曹襄叹气,“你拿就拿,不要宣扬出去,对那些匈奴人的打击太大。”

  “噗呲!”霍去病忍俊不禁,大手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左右看了看,佯装神秘道:“曹襄,听你的口吻,你之前是不是也夺了匈奴的祭天金人。”

  “我没你那个运气!”曹襄当即否认。

  祭天金人也不是好抢的。

  皋兰山大捷的消息传到长安后,刘彻大喜,霍去病增封食邑三千户。

  ……

  四月,刘瑶给刘彻送了一块银镜。

  刘彻看着镜框中与自己没有丝毫差别的银镜,瞳孔微缩,“这……”

  刘瑶转了转镜框,冲着镜子中的自己眨了眨眼,笑道:“这就是我之前说的银镜!比铜镜清晰些,但是呢,缺点也明显,没有铜镜坚固!”

  “银镜?”刘彻拿过来看了看,镜面光滑,好似玻璃一般,他仔细观察,“这是用铜包裹的玻璃?”

  “是也不是?”刘瑶知道自家阿父好奇心强,而且她可不想有人看到镜子大惊小怪,用怪力乱神之说来污蔑她,所以她现场给他科普。

  刘瑶又从盒子里掏出一片没有包装的裸镜片递给刘彻,让他看一下。

  银镜就是利用银氨溶液与含有醛基的化合物反应,在玻璃表面渡上一层干净的银膜,从而变成镜子,听着简单,其实操作复杂,首先材料不好用,还有反应的溶液的浓度、时间,以及反应时要保持环境整洁干燥,否则做出的银镜会因为油污、灰尘、杂质等杂质出现瑕疵,影响均匀性、光泽性。

  看着在现代十分平常的日常用品,在古代做出一面完美无缺的银镜,可能要经历几十次失败。

  人工操作的差异性注定成品率较低,想要实现大众化,估计要十年,在此之前,她的玻璃先实现大众化推广吧。

  刘彻虽然听得云里雾里,但是不妨碍他一脸了然地颔首。

  等到刘瑶离开,他看着手中的银镜,微微点头,他的相貌果然英伟不凡。

  目光落到桌上另外一块裸镜上,想起刘瑶说,这东西实际上就是玻璃涂了一层银液,他想了想,拿起匕首在边角轻轻划了两下。

  有些刺耳的“嘶啦”声让他皱起了眉,边角的银面被破坏后,果然看到那些划痕位置照不到人了。

  刘彻这下真的彻底明白了,只是看着边角的划痕皱起了眉,想了想,吩咐内侍将其带到工官,让其将它修整一下,外框做的华丽一些,他要送到椒房殿。

  比起刘瑶送的,他觉得子夫一定更喜欢她送的。

  ……

  刘瑶自然也给卫子夫送了银镜,与未央宫的没有多大差别。

  虽然大镜子良品率极低,也不好做,但是巴掌大的小镜子可以,毕竟边角废品很多,刘瑶送了刘珏、刘琼、刘据他们一人一个翻盖镜,还教会他们如何折射光线。

  刘据对这个游戏可感兴趣了,最近一段时间沉迷这个游戏,后来因为在未央宫玩耍时,不小心晃到刘彻的眼睛,屁股被打,在刘彻那里享受了完整的童年,暂时克制了玩耍的冲动。

  天禄阁上架镜子后,每天就被抢购一空,尤其翻盖镜子,比起整面的大镜子,方便又精巧,最小的可以塞到荷包中,不用担心被银钱给划伤。

  说起天禄阁,刘瑶最近提升上来一个管事,叫青杏,此人是她之前从馆陶公主府带出来的,没想到在天禄阁居然待了下去,做生意脑子灵活,嘴皮子也利索,为天禄阁拉了好几个大单,而且对刘瑶许多想法都能理解,还会举一反三。

  若是她靠谱的话,以后此人就是大掌柜的候选人了。

  五月的时候,张骞从西域又回来了,此次归来一下子带回了三千匹西域宝马,金银财宝无数,而且张骞到达身毒国,遇到一伙庞大的阿拉伯商队,从他们手中收回来许多不曾见过的作物种子和香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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