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_三十六楼看风景【完结】(11)

  衙役们捂着鼻子赶紧拦住了她,可不敢放任这些囚犯与人互殴。

  还强行拉起了一个隔离带来。

  这种偏架一拉,更方便母夜叉等人的物理攻击了。

  一时间。

  牢狱后门的空气中,弥漫着村里集体施绿肥的味道。

  还是没被发酵过的那一种。

  就连一直以为丧尸是最臭生物的甘明兰,都甘拜下风。

  左躲右闪,好不狼狈。

  心里想着:

  杀了人家的当家男人和儿子,这波生化武器攻击,她不冤!

  这个阵仗,把最后出来的老人和小孩们都吓懵了。

  和肥仔一般大小的小孩子,还不懂什么是流放。

  只知道自己已经走出那个阴深深的牢狱里。

  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就见识到了人心之险恶。

  甘洪真和甘明福就挤在人群里。

  看到自家闺女/姐姐受的这个罪,眼圈都红了。

  甘洪真眼睛瞪得和铜铃一般大,络腮胡下的嘴巴抿得紧紧的,拳头邦硬。

  “爹,你冷静点!知府大人已经签了令,我们已经没机会让姐夫写放妻书了!要趁他们出城前,帮姐姐准备一点路上用的。”

  “对,对,对!你看我这脑子都成浆糊了,阿福,爹把家里的银票全都带来了,你看着你姐需要什么,尽管去置办!”

  大势已去,总也要为闺女做些安排。

  爷俩低声商议了一会儿,分头行动。

  却说这一头。

  百姓们总算是扔完了手里的垃圾。

  看人家老弱妇孺的哭得那么惨,悻悻的收了手。

  头上顶着几片烂菜叶子的肥仔,看见他娘后,憋了一肚子的委屈终于爆发了。

  指着扔他烂菜叶子的路人,奶凶奶凶的吼着:

  “娘,娘,他们欺负肥仔,你快打他们鸭!”

  想他肥仔,以前可是乐元县响当当的一霸。

  遇到欺负他的,只要提起他娘“猪肉西施”的大名。

  不管是街溜子还是淘小子,谁会不害怕?

  打小就知道,亲娘就是他的靠山。

  他就没真正怕过谁!

  这几天糟心的经历,让肥仔越想越委屈。

  小孩边告状边哭,哭得差点断了气。

  甘明兰看着他一抽一抽的小身子,心也莫名跟着疼了起来。

  只想抱着肉乎乎的小家伙,把他搂在怀里好好的安慰安慰。

  学着原身的口吻给他拍着背:

  “肥仔不哭,不哭,娘帮你打坏人!”

  哭泣中小奶音顿了一顿,想起什么又急忙劝阻道:

  “娘,肥仔把刚才说的话吞回去,你可别乱打人鸭!他们那么多人,会把你打晕的!你要是醒不来,窝就没有娘了!”

  这是什么牌子的小天使?

  听得甘明兰心窝子发软。

  小家伙把脸埋在她的肩头,蹭了又蹭:

  “娘要好好活着,以后帮肥仔打坏人的机会多着呢。”

  “等你长到五岁,娘就教你杀猪吧!等你学会了抓猪,会用刀,就再也不怕被坏人欺负了!”

  “娘,你都老到打不过坏人了吗?”

  “遇到坏人欺负你,亲自打回去不是更痛快吗?”

  “你......你不是窝娘!”

  肥仔挣扎着从他娘的怀抱里下来。

  双手插着小肥腰,瞪着乌溜溜的荔枝眼指控道。

  甘明兰二话不说,学着原身以前的小动作,撸他的锅盖头下面的短毛毛。

  大名府的百姓喜欢给十岁以下的男孩子剃头。

  肥仔是个有想法的小孩,死活不留光头。

  锅盖头是他最后的倔强。

  被撸顺了毛毛,他又咧嘴乐了。

  娘还是那个娘。

  又好似不一样!

  边乐边撒娇:“娘,娘,你就是老到七老八十,也要帮窝打坏人哦!”

  第13章 亲人相见,只为送别

  甘明兰手一顿:“儿子,你娘的脑子都好了!”

  肥仔的小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他娘小时候被猪给撞傻了的故事,两个舅舅经常讲给他听。

  还说他娘不会一辈子傻下去,等到合适的时机就会变聪明了。

  原来,舅舅说的不是骗小孩儿的话。

  天大的好消息,让小家伙激动不已:

  “娘......娘......你真好了?那你以后还会给窝买糖人吃吗?”

  “怎么,知道你娘我现在不傻了,不好骗我给你买零嘴了吧?”

  “嘿嘿......嘿嘿......”

  肥仔不好意思的傻笑着。

  以前,傻傻的娘很好。

  会不问缘由的帮他打架。

  别人家的小孩,大人是这也不给吃,那也不给吃。

  他娘就不会这样,什么都愿意买给他吃。

  他可是他们那条街零嘴最多的崽!

  变聪明后的娘,瞧着也不错。

  这样有脑子又有武力值的娘,让他更有安全感!

  以后,他再不用担心,那么好的娘被人骗走了。

  呜呜呜......

  想他肥仔活了四岁多,今天是有生以来,最最快活的一天了。

  小家伙激动得哭成了一个小花猫。

  哭累后,就在甘明兰的怀抱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目睹了全过程的罗氏,张了张嘴,小声的问儿媳妇:

  “文康媳妇儿,你的病真好了?”

  甘明兰指着自己的后脑勺:

  “那会儿被官差打到的地方,就是我当年磕到磨刀石的位置,可能还把我当年旧伤里的瘀血给撞开了。”

  罗氏双手合十,连连作揖:

  “大和尚的嘴真的开过光,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文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确实很高兴。

  左文康见到这辈子妻主的第一眼,心肝都颤了颤。

  他之前的妻主,女尊国凤朝的战王。

  身高八尺,体重一百八十多斤

  。

  常年在外面征战的她,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厚茧,是她的功勋。

  五官平平,声音中性。

  虽然凤朝的女子,都不靠外表吸引夫郎。

  他还是有正常审美的男人。

  左文康没有想到。

  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养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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