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他识相!
一周后,曼伯亚就到达了东境。我万分惊讶,没想到这么快。当海洛匆忙奔进客厅,告诉我这事时,我还愣了好几秒。
“王宫今晚会举行欢迎宴会,阿穆尔王邀请您参加。”海洛拿出了刚收到的邀请帖。
我翻开邀请帖,看着上面的我的名字,“他打算待多久?”
“不清楚。”
王宫夜宴这天,我早早穿衣打扮,戴上不多的首饰,天还没黑就来到王宫。宴会厅灯火通明、璀璨闪光,来得早的贵族们已在把酒高声谈笑。
我被带到王座下面的一张地垫上,那里已摆着一张矮桌,铺着深红的桌布,上面摆着美酒、水果和烤肉。
刚坐下没多久,柏诺特就出现了。我怀疑他是知道我来了,所以也迅速赶来。
他刚一走进,就对我微笑着,笑容美得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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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他就那样大剌剌走过来, 坐到我身边,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其他人似乎也觉得我们坐在一起“理所当然”,没露出惊异的表情。
所有人都默认了我和他的关系——情人关系。没人觉得不应该。为利结婚, 再找个喜欢的当情人。
我一眼都没看向身边男人,只是握着一杯酒,浅抿了好几口。这对我而言已是“破天荒”,我从前是滴酒不沾。
阿穆尔王来了, 身边两个妖娆艳美的女子, 像蛇一样黏滑在他身上。他哈哈大笑,很享受这种簇拥。
阿穆尔王其实是很帅的, 灯火闪耀在他五官,和柏诺特相似的五官,但透不出美感, 而是自私与恶毒发酵后的油腻感。
岁月是公平的。年轻时的好样貌,会随着岁月流逝显出皮相内的真实骨相。
我又看向柏诺特,精致深邃的五官,无人能敌的幽蓝眼睛,美得天怒人怨。又想起他年老时的样子。说实话, 已有些记不清了, 只记得他愤怒的恐慌眼神,惧怕失去时间与恋人的样子。
柏诺特猛地抱住了我,我吓了一跳,硬是挣脱不开。
“不要这么看着我, ”他说,“你的样子让我感到害怕。”
“害怕什么?”
“害怕你离开我。”
我没理他。他把我拥得更紧,“我们生个孩子,或许这样才能把你留下。”
或许他那个时候已经预感,我们终将会分开,还会分开很久。
莫名的恐惧,把他抓得紧紧。
“北境首相曼伯亚大人到!”侍从官的高呼驱散了这种恐惧,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宴厅大门。
一袭华贵雪白袍子的曼伯亚,被一众卫兵和侍女环拥而入。卫兵们站到了门口,侍女们则跟随曼伯亚慢行步入。
阿穆尔王笑着站起,算是对曼伯亚隆重地迎接了。
曼伯亚径自来到王座前,也含笑着行礼,被安排坐到了王座旁。
整个过程,曼伯亚都没有看向我。
几年未见,他瘦了很多,脸形、手臂、身形,都比以前瘦了一圈。但他的穿扮比以前华丽了很多,脖子、胸前、手腕、足踝都戴满了宝石项链、水晶手链、翡翠手镯,十指戴上好几枚戒指,耳朵上戴着的海洋水晶耳环,亮晶晶的,绚蓝发光,煞是好看。
他比以前更贵气了,气场非凡,蓝色的长发绝美柔顺,每根发丝都透着贵气,连精美绝伦的五官都被比了下去。
贵族男女们的目光惊艳、崇拜、痴迷,还有垂涎三尺的感觉。
我懒洋洋看了几眼后,又收回眼光,小抿两口酒,吃上两颗葡萄。
音乐响起,舞会正式开始。华丽的裙摆在火光与音乐中绚烂成花,摇曳旋转,让人头晕,还有些眩目。
曼伯亚穿过一众垂涎的眼光,来到我面前,向我伸出手,调笑道:“我能和我女儿的母亲跳支舞吗?”
金戒指、钻戒、蓝宝石戒指在他的食指、无名指和中指上发光。
修长的手指,珠宝闪光,犹如他眼睛里的光。
我握住了他的手,柏诺特原本想阻止,但还是作罢。
眩晕的音乐与火光中,我被他带着转圈,他问我:“我能带你回家吗?”这个家,指的是北境。
“你带得走吗?”我反问他。
他无法从防守重重、大批卫兵的东境都城带走我。
他笑了一下,“带不带得走,要看你的决心。”
“跟你走,我有什么好处?”我也笑了一下。
“跟我走,你至少是北境首相的正妻,留在这儿,你只是一个流放王子的老婆和一个不受宠王子的情妇。”
“算了吧,我在哪儿都一样。我只在北境是你老婆,在别的地方还不是成了情妇。”我懒懒地说。 t
他笑笑不语,算是默认了。
作为一个出生时不是贵族的人来说,永远都不可能成为贵族。即使被贵族收了,也只能成为贵族的情妇或情夫。
像我这样偶然当上正妻的人,仍很难被他们真正承认。
“有件礼物送给你。”一个转身之际,他整个身体正好挡住我,一封微厚的信塞进了我的胸口。
我有些恼怒,这种塞胸口的行为不压于一种冒犯,可他下一句话就堵住了我的怒火,“阿特丽斯的。”
不一会儿,这支舞便结束了。正值邀请新的舞伴之际,人潮颇乱,我趁乱离开了宴厅。
匆匆回头之际,看到柏诺特被一群贵族女人包围,脚步迈得更快。
回到贵族老房子,我坐在书房里迅速打开信,里面只有一张薄薄纸片,和一条染血的手帕。
“姐姐,我很高兴你会与我主动联系,我一直以为你很恨我。虽然我不知你为什么找我要这样的手帕,但出于你曾经对我和母亲的帮助,我还是决定给予你。姐姐,我一直很好奇你这个异能女为什么要来我们这里,你来这里是干吗的呢?和男人们谈恋爱,顺便生儿育女吗?那这样一来,你和我们这里的女人没什么两样,我们这里的男人为什么要追着你跑?
“我很讨厌你,姐姐,非常讨厌。你饱食终日,无所事事,除了跟男人你追我赶,没别的事可干。可就你这种女人,凭什么又被男人追着跑?”
我把这张纸放在烛灯上,烧成了灰烬。再轻轻一吹,灰飞烟灭。
又把染血手帕放在泛黄地图纸上,地图比之前又清晰了一点,又多了几条线条,与之前断掉的线路连了起来。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就为谈恋爱而来的。但饱食终日、无所事事是真的,也许我真该做些什么。
在现代我的任务是完成学业,找份工作或创业,反正得养活自己。在异世我暂时衣食无忧,就得实现梦想之类的。可我的梦想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我居然成了一个没有梦想的人。
我彻夜未睡。也许我的梦想是回家吧,我想。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过上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生活,做一个普通的人。在这里,我做不了普通人,更做不了人上人。我处在普通人和人上人的夹缝之间,过着夹生生活,烦恼不堪、纠结痛苦,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我忽然觉得自己的痛苦一点都不无辜。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想做什么、想要什么的人,活该痛苦。
阿特丽斯的信使我明白,人总得为自己做点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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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第二天上午,曼伯亚来访。他前脚进门,柏诺特后脚就进来了。两人面对面坐着,我坐在另一侧。我们几乎没说什么话,倒是柏诺特问了几句北国风光之类的。
曼伯亚笑嘻嘻地回答, 偶尔还会说上几句类似“北境再冷, 总比黑城堡暖一点”的话,都能在黑城堡过上几年, 还不能在北境好好过?何况北境还是他的地盘。
“你躺在黑塔里享福时, 我们都关在笼子里受苦。这种苦都受过了,再不惧怕任何苦。”曼伯亚笑嘻嘻地, 丝毫看不出当年受苦留下的痕迹。
“什么享福?”柏诺特也笑着,“像死人一样躺着就是享福?”
“你和你未婚妻从塔里逃走时,就没想过给旁边的女孩搭把手,带着她一起逃,还是我抓住了她,否则就会被坍塌的塔楼压死。”曼伯亚又笑着看向我。
“那是因为当时只能救一人,而且我以为是当时的未婚妻救了我,我以为她是打扫的。”柏诺特的笑容很勉强, 显然曼伯亚戳中了他的短。
曼伯亚大笑, “哈哈,你这么说,也不怕她生气?把一个救你命的误认为打扫的?”
说实话,我并不生气。我当时确实是打扫的,穿的衣服也是打扫的衣服,蓬头垢面也像是打扫的标配。
一个打扫的女清洁工救了黑塔里的王子,演绎了一个古怪的故事。
女清洁工没能攀龙附凤成功,王子也并未助她上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