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胡说八道什么!我只不过新认识了一两个朋友,你们就如临大敌。”
“我只是忍不住来提醒你,免得你后悔。柏诺特王必不会容忍你身边出现美少年,他只有死。”
我将所有资料都放进旁边的包里,准备去图书室,“实际上我已警告过他,不要随便杀人。”
第二日,我没有去赴约,打发小侍女去通知一声,我有事不来了。小侍女回来告诉我,她过去时美少年还在那儿,离约定时间已过了半小时,她告诉美少年我不来时,美少年居然还问她,姐姐明天会来吗?小侍女说应该不会来,但说自己可以过来,说到这里小侍女忍不住笑道:“抱歉,夫人,他真的长得很帅,我忍不住约他。”
“没关系t,”我笑道,“你们蛮适合的。”
“可他拒绝了,直接走了。”小侍女耸了耸肩。
又过了一天,我乔装成男子,戴上假发套,穿上男人衣服,混进了小酒馆。此时半夜,小酒馆仍热闹喧哗。我混迹其中,探听可能的劲爆新闻。
“昨晚格德家的婆娘把格德和磨坊主的女儿堵床上,闹了个天翻地覆。”
“伊拉前几日被剁掉了三根手指,赌博输一大笔钱,被高利贷的追上门。”
“我邻居的小子偷东西,被逮个正着,被打个半死。”
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新闻,我暗暗叹气,继续寻找。
又连钻了几个桌底,污语秽语连天,没一个有价值的新闻。
突然间,我被人从桌底拎了出来,“早注意到你小子了,钻来钻去的,不怀好意,说,你想干什么?”一个大嗓门冲着我吼。
“我刚也注意到了,这小子怪得很,躲人桌底干什么?”
几个大块头、大胡子把我团团围住,我吓得舌头打结,“我、我只是走错了地儿。”
“走错了地儿?唬谁呢?”
“大哥,教训他一顿!”
我慌得摆手,“我没恶意,真没恶意。”
周围已聚集了一些看热闹的人,“看这年纪也不小了,还躲着做小孩偷听的事情啊。”
“是要偷钱吧?”
几个大块头、大胡子一听偷钱,顿时慌了,连忙上下摸摸,生怕钱被我摸走了。钱仍在,他们隐约松口气。
酒馆的打手们也被惊动,走过来问:“什么事?”
“这小子要偷钱!”不由分说就把我定了罪。
我又被打手们拎到了酒馆外,眼看就要被狠揍,我欲哭无泪,一拳头就要抡过来,突然被一只强劲有力的手抓住。
大块头打手暴怒,却在看到来人时熄了半截火,“你……怎么在这儿?”
“来送货的。”一道熟悉的少年声音响起,“这人我认识,不是偷钱的,真有谁的钱不见了,我来赔。”
我惊异地看去,竟是两天前的那个美少年。
他颀长瘦高的身材和俊美清俊的面孔,在酒馆高悬的挂灯下清晰而闪光。
“得,有你这话,我也不为难他。”打手竟放开了我,“记得了,下回别来酒馆捣乱。”
我慌忙站起,闪到一边。
打手们离开,美少年走到我面前,竟笑了起来,“姐姐,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你来这里送货?”我问。
“是的,我家是给人送酒的。”
“是酿酒还是送酒?”
“都有吧,所以经常跟酒馆打交道,没想到会碰到你。”美少年笑着道,“你前天怎么没来,是不想收集故事了吗?”
我一时语塞,又道:“我只是不想麻烦别人,你看到了,这事会惊扰到别人,我自己做算了。”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突然说道,“你一定可以找到满意的故事。”
他竟直接拉住我的手,带着我朝街角奔去。反应过来时,我已被他带跑过两个街角。
夜风里,少年的荷尔蒙散发奇异香味,停留我鼻尖,萦绕我全身。
他偶尔跑慢,怕我跟不上。我喘着气问:“你带我去哪儿?”
“城门外,那里有商队。”
我们终于跑到城门前,他把我带到小侧门。他显然与城门守卫很熟,两人寒暄笑闹一会儿,他便塞给守卫一点钱,便带着我溜到了侧门外。
普通商队一般是不会进城内过夜,他们人多,住店会花不少钱,通常在城外搭帐篷过夜。点燃几处篝火,女人们架上几口小锅煮食物,男人们坐火堆旁吹牛喝酒,小孩子们四处笑闹。
美少年带我轮坐了几处火堆,听到了一件有趣的事。
某贵族家的儿子在外与平民女儿相恋,平民女儿生下一子,贵族公子消失。平民女儿将私生子养到两岁,贵族公子又出现,原来他的父亲病逝,他分到了一笔遗产,终于可以将他们母子接回家。当然,不是贵族公子自己的家,而是他在外面买的一套房子,让母子俩住了进去。
贵族公子的妻子得知,跑过来大闹了一场。贵族公子自此将那母子护得更紧。妻子气病了,妻子的父母前来扯皮,并以贵族公子家的生意相要胁,贵族公子无奈地答应让那母子俩离开。当然,他给了母子俩一大笔钱。
母子俩哭着拿钱离开。谁料平民女后来极幸运,又遇上了一个真心待她的男人。这是一个富商,四十出头,妻子已经病逝,他竟不顾身份差距,毅然娶平民女为妻,两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生活得很幸福。
贵族公子得知,十分生气。因为他给平民女大笔钱,是不想平民女这么快结婚。愤怒之下,他去找平民女,平民女将当初给她的钱还给他。他生气地想要回儿子,平民女不肯给,两人因此扯上了官司。
回到王宫,我先派人去核实真假,然后写了一篇文章,标题就取作:“不是故事的故事!”洋洋洒洒写了近千字,文末我点评:“人性的贪、嗔、痴、怨,在昔日伴侣变怨侣之际,展现得淋漓尽致。有时放手,彼此放过,才是对爱的最好的诠释。不是在一起便能幸福,而是分开后仍彼此惦念,真心对对方好,才能体会到幸福的感觉。”
核实的人回来,向我禀告,故事基本属实。我便放心地将稿子拿去做活字印刷。
-----------------------
作者有话说:我经常性周五不更的,今天抢着更了一章,请大家支持~~~多多看我其他的小说哦~~你的支持才能形成对作者的动力~~
第273章
隔天晚上, 我把这篇文章拿给美少年看。是他带我去找的素材,他有资格看。 “你认识字吗?”我问,他点头, 然后我把文章递给了他。
他看完后,惊讶地看着我, “你怎么能写得这么长,还写得这么好?”
在这片依然有些蒙昧的大陆上, 印刷出版物很少很昂贵, 平民识字率很低,贵族女子识字率也不算高, 更何况写文章了。
“长吗?一般般吧。”我说。
其实我还可以写得更长,考虑到印刷成本,我控制在了千字内。
“你是怎么识字的?你是贵族吗?”我好奇地问。
“我是一个贵族的私生子。”他含蓄地说。
原来如此,我说他的气质怎么好,又怎么长得这么漂亮,原来基因就不错,从小的生活环境也不错。
“上次见到的姐姐,是你的亲姐姐吗?”我又问。
“不, 她是我父亲的妹妹的女儿。”他又补充道:“我的生父是平民, 我的母亲是贵族小姐,生父两年前已经病逝了。”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奈森。”他看着我的眼睛道。
“阿雅。”我只能用别人的名字。
“阿雅,你是贵族吗,否则怎么会识字?”
“不, 我、我不是贵族也不是平民,”我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
他笑了起来,“不用解释, 我知道。”他大概率觉得我是私生女,才会说自己既不是贵族也不是平民。
这日后,他经常带我寻找素材。带我混进需要邀请帖才能进入的高级酒馆,躲在门后偷听贵族们嬉笑聊天;带我乔装成帮佣,在商会的大食堂“打工”,听商人们吹牛皮;带我混进有钱人的沙龙聚会,在拥挤的厅堂穿梭,听四面八方传来的八卦。
我们有被酒馆打手驱赶,被商会管家赶出门,被沙龙主人带家卫追赶上街的时候,初春寒冷的午夜,我们大笑着在空寂无人的街道奔跑,刺骨的风吹到我们脸庞和紧握出汗的双手上,却丝毫不觉寒冷。
薄冰未融,他能巧妙地带我绕开,避免我滑倒;错综复杂的街角巷口,他总能巧妙地穿梭来回。初春小雨的清晨,我的长发湿透,环绕紧贴脖颈,不知因为他的笑,还是长发缠绕,让我有点紧i窒。
我偶尔也会回报。城外借着商队的篝火,教他烤肉串,香味扑鼻,引来一波又一波的人。
他有时会跟着商队的人一起跳热舞,跳得还很好看,我一边拍掌一边笑得前翻后仰。
我还会教他调制奶茶,他似乎总学不会,洒得满地都是,我只得一遍一遍地教,直到看到商队的人暗示才明白,他早已学会,只是在耍弄我,我气得追打他一圈又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