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养子这种半疏半亲的关系才有机会学到独属于王族的枪法。
商悯若有所思。
前世这枪法名为断龙枪,今生这枪法招式没有变,杨靖之使出的每一招每一式都还是她熟悉的模样,但是名字变了。
伏蛟,断龙,两相呼应,有趣极了。
她马上想到,这辈子枪法之所以不叫断龙枪,恐怕是因为龙代表的便是燕皇,断龙枪这样的名称在大燕王朝可谓是大不敬,伏蛟枪一名便无所谓。
其实哪怕是前世,商家家传枪法原本也不叫断龙枪,而是有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商家枪”,毕竟那个年代武夫之辈没什么文化,是以怎么顺口怎么叫。
只是后来世道艰难,百姓活不下去,商家祖先跟着一群泥腿子造反了,从此“商家枪”更名“断龙枪”,枪法打的就是龙椅上的皇帝老儿。
“好了悯儿,我们继续温习武艺。”杨靖之朝演武场边缘一招手,侍卫很快捧着一杆新的枪给商悯替换上,又将场上损毁的兵器清理走。
商悯接过枪,站在杨靖之对面跃跃欲试道:“再来!”
……
一直到戌时,太阳落山,商悯才被雨霏搀扶着一瘸一拐地从演武场走了出来。
雨霏叫了个轿子,让人抬着商悯走。
她头发有些松散了,裤腿和衣摆上满是尘土,如果把衣服脱掉,她的腿上和背上定然有被枪杆抽出来的红痕。
温习武艺就是两人对打,杨靖之的状况只比她好了一丁点,走路时也是有点一瘸一拐的。商悯跟他比武专攻他下盘,因为她个子矮,往高处攻击不顺手,再加上杨靖之的防御无懈可击,仅有下盘偶尔露一丝破绽,所以商悯专打弱处。
临别时杨靖之苦笑道:“悯儿妹妹,明日我得回禀义父,叫他多派几个人当你的陪练了。”
“辛苦大哥。”商悯坐在轿子上对杨靖之拱手,神采奕奕道,“我们明日继续!”
杨靖之觉得,这个妹妹哪哪儿都好,人聪慧,性格也不拘小节,就是这武痴般的性格从小到大没改过。
武国图腾为虎,商悯是当之无愧的虎女。
商悯回宫修整一番,给身体各处的淤伤上了药,草草吃了晚膳,往榻上一躺,翻身立刻就睡死了。
剧烈运动能让人一夜安眠,她这一晚睡得极好。
一连数日,商悯都保持着规律的作息。
上午跟元慈姐姐一起念书习字,下午去演武场,在杨靖之和几位黑甲卫的指导下温习武艺。真气玄妙异常,她每天傍晚受伤回宫,到了第二天立马变得活蹦乱跳,精神饱满。
一直到第八日,元慈姐姐温温柔柔地告诉她:“悯儿,该教你的字我都教会你了,你学得极快极好,剩下的就看你能读多少书练多少字了。”
商悯遗憾地与元慈这个小老师道别,相约几日后生辰宴再聚。
下午到了演武场,杨靖之幽幽道:“妹妹的武艺已经足够熟练,不需要再温习了,稍后你跟我一起回禀义父吧。”
再练下去,杨靖之恐有成她人肉沙包的风险。原本商悯武学技巧是足够的,只是缺了真气的运用,现如今弱项在这几日的操练下也被弥补了,她缺的只剩时间。
商悯心里一突,有一点点小紧张。
昨天父亲给她递信,说要考校她功课如何,对于考试的恐惧是每个学生的本能,但转念一想,这些新学的知识她都掌握得挺牢,没什么好怕。
商悯遂跟兄长一道去了颐景殿。
武王商溯正在批改公文,一见他们,他立即放下手中的文书和朱笔,笑道:“都来了。”
“义父!”杨靖之恭声道。
商悯也行礼,“父王。”
“靖之先去一旁。”商溯道,“悯儿,我听元慈说你这几日在看《武律》,可都看完了吗?”
商悯道:“都看完了。”
“那我来问问你。”商溯起身,背着手在书房内踱步,“盗窃该当何罪?”
商悯心里有了数,当即答:“初犯鞭三十,受髡刑。再犯,砍其左手。屡教不改三次以上,斩首。”
髡刑,是指一种将人须发剃光的刑罚,对于正常人来说是很大的侮辱。
“贪污该当何罪?”
商悯又答:“贪污百金以下,抄没家产,受髡刑,游街示众,发配边境做城旦。贪污百金以上,除以上刑罚外要额外游街七日,随后斩首,男性亲眷皆流放做城旦四年,女性亲眷舂米四年,七岁以下孩童免罚,后代不得为官。”
做城旦的意思是去修城墙,当苦役,舂米也是一种苦役,男女犯人皆要日夜劳作,累死了也不稀奇。
商溯觉得她是有认真听学,便也不再为难她,最后问道:“谋反何罪?”
“诛九族,斩首示众,朝堂上下所有大臣和王族宗亲都要前去观刑。谋反者头颅须悬挂于城墙之上一个月,待秃鹫啄尽血肉方可取下,弃于郊野。”商悯答得一丝不苟。
“不错,可见是用心记了的。”商溯含笑点头,“只是还有一点没答到,若谋反者乃王族中人,该当何罪?”
第19章
“王族谋反何罪?”
商悯想了片刻,很快回道:“发配去守王陵。”
“对,守王陵。”商溯笑容深了许多,大掌盖在商悯头上揉了两下,把她给揉了个趔趄。
在商悯无语的眼神中,商溯收回手称赞:“都答对了,果然是有用心学。ê á正好年关已至,辞旧迎新,正月初一前可好好歇两日。”
“我这几日可是点灯学到子时。”商悯道,“父王,我有一事不明。”
“悯儿说。”商溯道。
商悯思考了一下措辞,“普通人谋反,刑罚是诛九族。王族谋反,只是守王陵……这《武律》对于王族也太过优待了,不妥。”
一旁听着的杨靖之神情一怔,哭笑不得,正要解释,却被武王一个眼神止住了话头。
商溯含笑问她:“依悯儿所言,该如何?”
“诛九族是诛不得,要是诛了整个王族岂不是要自杀?起码谋反主犯得处死,至于其余从犯最好也斩草除根,除死刑外是否要在死前施以肉刑还有待商榷。”商悯慢慢道。
乱世用重典,沉疴下猛药。
这几日过去,商悯对大燕王朝也算有了些了解。
当今大燕诸侯国林立,大国之间摩擦不断,隔几年一场小战,十几年一场大战,若有弱国被众多诸侯国群起而攻,哪怕是燕皇也阻止不得。况且这些诸侯国间的摩擦未必没有燕皇从中推波助澜,从而达到增加大国间内耗,使其国力衰退的作用。
死人在这个时代是常事,但凡日子还过得下去,普通百姓便不会生出反心,这也就造成了人们心智麻木,对死人之事见怪不怪。
如此世道,不用重典,不加重刑罚,难以震慑群臣百姓。
甚至相比杀头,施加在肉身上的刑罚远比前者更有威慑力。杀人不过头点地,很多人更怕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那悯儿对《武律》的其他部分,是否也有些不一样的看法?”商溯问道。
商悯犹豫一阵,斟酌道:“部分刑罚,过重了。”
商溯:“为父洗耳恭听。”
商悯还记得五日前翻开《武律》时的大受震撼。
凌迟、车裂、腰斩、五马分尸……只有想不到,没有写不到。
她看的是武国建国之初版本的武律,几百年过去律法已经改进了很多,但依然万分酷烈。
初版写:小偷偷东西,砍左臂,再偷再犯,断一腿,屡教不改三次及以上,杀头。
后来的《武律》将盗窃罪改成了初犯鞭打三十下,剃光头发游街,再犯砍左手,三次就杀头。
刑罚轻了吗?轻了。但只轻了那么一点。
有些刑罚从《武律》初版到现在一直没被改过。
例如,强奸犯需先受宫刑,扒光衣服游街七日,吊在城墙上吊死。做娼妓生意或逼良为娼、拐卖幼童,不管主犯从犯全部剃去须发,每日鞭三十,游街七日再砍头。
“对于罪大恶极者,如何用刑罚都不为过。女儿学识浅薄,见识亦不足,所言思虑未必周全,父王听听就好。”商悯道,“就比如这盗窃一罪,刑罚可以视情节轻重有所改变,数额小、犯法程度较轻,可小惩大诫,初犯者剃掉头发在头顶刺字,头发长出来之后不损颜面,再将其发配去做苦力,算是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再犯盗窃者,如果诚心悔过不必砍去左手,只砍去一指,做苦力时间翻三倍。只掉一根手指也不会影响干活,否则如果一下子没了左手,到时候又是残疾的劳动力,放在社会上是不安定因素,说不定没活干又要偷窃。事不过三,还是屡教不改,那才是真没救了。”
商溯道:“悯儿所言有些道理,你姑姑也一直劝我召集群臣商讨更改《武律》,说其上有些条例适合五百年前的武国,却不适合现在的武国。悯儿还有什么见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