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二凤是始皇的太子_煎盐叠雪【完结+番外】(152)

  什么乱七八糟的称呼,这种狡黠活泼的语气,与他作战时的凌厉狠绝截然相反,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有印象,原来是名门出身,怪不得箭术如此高超。”李牧客气道。

  “将军的箭术也很好,有空我们可以比一比。”小李将军礼貌地送还了大李将军的铁矛,还有那支李牧射出的箭。

  近在咫尺,坦坦荡荡,毫无顾虑。

  李牧叹为观止,险些以为自己刚刚没有暗算对方。

  “你是秦将。”

  “显然。”

  “而我是赵人。”

  “将军想说什么?”

  “秦军打到哪儿了?平阳、邯郸还是云中、雁门、代郡?”李牧问。

  “在赵国的领土上,军报传得不够快,我猜,赵国的扈辄将军大抵已经全军覆没,而我们王翦将军与桓齮杨端和等将军们,可能攻到了邯郸吧?

  “至于北地,秦燕联军多半到了代郡。听说代郡换了守将,将不知兵,兵不知将,恐怕不是一般的乱。”小李将军轻快地回答,“真得感谢你们赵王,不是他自毁长城,代郡原本固若金汤,可没现在这么好打。”

  这几句话听完,没有一个赵人能心如止水,李牧也不能。

  “你不该送到我面前,更不该将我的矛还我。”李牧攥紧了他的兵器。

  “将军是要杀我吗?”李世民微笑。

  第117章 好扎心的话

  与其说李牧是想杀这个秦将,倒不如说,他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不想如丧家之犬一般惶惶逃窜,四处流离,终生难以归国,可是赵国却再无他立锥之地。

  如此,便只能求仁得仁。

  哪怕这位小将军救了他,还坦荡地归还了他的武器。

  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年少却如此优秀的将领?偏偏是秦国的

  李牧猛然抬起了染血的铁矛,刺向年轻的小秦将。对方不慌不忙,横刀来挡。刺耳的声音冲击着他们的心跳,彼此的呼吸俱是一紧,又都迅速镇定下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不是将军你用兵的作风;明知胡人有陷阱,居然就这么硬闯进来,也不是将军你会做出来的事。”李世民悠然间,已与李牧过了几招。

  “你很了解我?”

  “谈不上‘很’,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将军,只是研究过将军过往的战术,虽未曾见,心向往之。”

  “果然家学渊源。”

  矛杆横扫而出,风声萧萧犹如鬼哭,荡开无形的杀意。

  “按理来说,将军该有后手。”

  秦国少府出品的长刀,仿照了太阿的淬炼与锻造,只不过不是剑,而是刀。马战时,刀比剑更趁手,顺着骏马奔腾时的速度,刀锋斜劈,仗着武器的坚硬,毫无顾忌地与长矛硬碰硬。

  李信与蒙恬急急地赶到这个危险的小战场,秦军与赵军皆围拢过来,局势一下子更乱了。

  “李将军,你真的觉得杀我比杀胡人更急迫吗?这满地赵军的尸体,可不是我造成的。我们再打下去,匈奴可就得意了。”李世民从从容容地攻心。

  一支胡人的箭,向少年将军射来,李牧看到了这一幕。他的长矛不可思议地转向,打飞了那支偷袭的箭。

  众人惊异地望着他,李牧也惊异地审视自己的手。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真正做的不是一回事,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何为心之所向。

  李牧守卫赵国北境二十年,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胡人。吃饭睡觉打胡人,春夏秋冬打胡人,空闲时间修修长城、筑筑堡垒,探探胡人消息,深入草原,搞清楚胡人的聚居地和牧场,然后整备军队,出其不意打胡人

  在李牧心里,秦军是敌人,但胡人不是人。

  一群匈奴骑兵,一群劫掠原阳黔首、杀戮云中将士的匈奴骑兵,就这样摆在李牧面前,简直就像一群大摇大摆的老鼠在狸花猫鼻子上跳舞,他真的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想把匈奴杀光。

  所以,他的武器比他自己更诚实,总忍不住冲着胡人去。

  李世民看乐了,落落大方地御马而退,笑道:“将军,咱们还是先联手对敌,杀完匈奴再谈吧。”

  他也不怕李牧背后袭击,单手控马掉头,随手招呼蒙恬和李信,果决地率军冲锋,弓箭开道,长刀削首,没有丝毫停顿,在刀光箭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势如破竹,所向披靡。

  血盈于袖,洒之复战。

  李牧心情复杂地看了几秒,阿巴阿巴的云中将领又来问:“客卿,我们现在打谁?”

  但凡这人动点脑子,也不至于一点脑子都不动。

  看看人家秦国小将军,再看看赵国的将领们,唉。

  “先杀胡人。”李牧命令下去,剩下的赵军如同打了鸡血,纷纷应声,在这波忽然冒出来的精锐秦军刺激下,归零的体力条仿佛又回了半管血,顺着秦军撕烂的包围圈反攻。

  两支从未见过的军队,居然还挺有默契的,诡谲得很。

  李牧在默不作声观察李世民,李世民也在饶有兴趣观察李牧。

  他知道李牧定然是有援军的,但这个河谷的地形,很容易被包饺子,他一路很小心地尾随,隔了三五十里,自己当斥候隐藏踪迹,根据地上的马蹄印确定李牧带着赵军追到这里,就心生不妙。

  正常来说,李牧不必自己当诱饵,也不必在布兵时出现这么大的空窗期,援军一日未到,那他就可能死在匈奴手里。

  也许这是李牧想要的,但这不是李世民想要的。

  于是他干涉了这场鹬蚌相争,并且很丝滑地融入战场,与李牧一起携手打匈奴。

  与顶级名将合作,真的非常爽快,他们甚至不需要提前沟通,不需要旗语与战鼓传信,彼此看上一眼对方的军队在何处,是什么形状,往哪个方向走,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从而调整自己打配合。

  就像打麻将的时候缺一张五万,心里正盘算的时候,对方就猜到你缺五万,马上打出五万,送你胡牌。

  赵军乏力,李牧也带伤,便打得比较保守,像一条巨蟒,慢吞吞缠住猎物,死死绞住要害,逼迫对方窒息而死,分而食之。

  秦军悍勇,兵强马壮,作风极其凶残锋利,像一把手术刀,飞快地割首刎颈,不仅杀伤力太强,而且杀得非常快,堪称艺术。

  这个小将军好毒辣的眼光,李牧暗暗估量着。

  小李将军在战场上的时候总是能一眼看出敌方战阵的弱点,然后以己之强攻彼之短,杀得对方七零八落。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一句话,猛踹瘸子那条瘸腿,直到把对方踹死为止。

  这绝对不像是十几岁该有的表现。

  真的有人能天赋异禀到这种程度吗?

  金乌看不得这么多血满地流,懒洋洋地藏到山后打盹去了。天色渐暗,匈奴的惨叫呼喝逐渐小了下去。

  匈奴们安静了,彻底安静。

  李世民喜欢敌人安静,李牧也喜欢,他俩都爱打歼灭战,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不留活口,不给敌人卷土再来的机会。除非有政治需要。

  但是匈奴,显然不配和这两人谈政治,李世民也许还能听上两句,李牧那是一个字都不听。

  玄甲军和云中军自发地打扫着战场,遇到还有气的匈奴就补一刀,尤其是穿的甲比较好,明显是部落里领兵的头目们,补上十刀也不为过。

  头曼被切成了两份,李信朗声道:“将军,你要脑袋不要?”

  “不要,我要他脑袋干什么,我现在又不去打匈奴老巢,留着一个头当摆设吗?”李世民甩了一下袖口,抖抖多余的血迹,打马往李牧那边凑,笑道,“李将军要吗?”

  “不是我杀的。”李牧看他一眼,总觉得像在看一只上蹿下跳的老虎,爪子和獠牙上鲜血还没干呢,就开始装友好和蔼,舔爪爪佯做可爱小猫咪。“你们不割耳记功吗?”

  “李将军怎么不呢?”李世民无辜反问,“莫非是无法对上表功?杀再多胡人,也没有人夸你?”

  好扎心的话。

  对李牧来说,无异于往心窝里扎一剑。

  “好可怜啊,李牧将军,你的赵王竟然要杀你。将军守卫北疆数十年,歼灭的胡人至少十几万吧,整个北地黔首能安心生活全靠将军。这么大的功劳,不加以表彰也就算了,甚至不能安度晚年。”

  小李将军怜悯道,“赵王冤枉你造反,连一点证据都没有,就夺了你的兵权,还要对你赶尽杀绝。你也太惨了吧?”

  扎一剑,拔出来,再扎一剑,怼着同一个血洞,cuacua地猛戳,跟他打仗时的风格倒是如出一辙。

  李牧很难不叹气,他身上的伤好像都不疼了,这会儿没有什么疼痛大过心疼。

  “你的消息为何如此灵通?”李牧想不明白,或者说,他不敢想明白。

  “李将军觉得呢?”小李看着他笑,毫无恶意的,纯粹欢快地笑,“对秦国来说,你们赵国没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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