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芳菲穿着军大衣,坐在副驾驶嗑瓜子,听沈占勋给她介绍经过的乡镇或村庄,还有这里的特产。
“沈占勋,你十几岁参军,在这里一待就是好几年,想家吗?”叶芳菲侧头看他。
“刚来的时候想,后来就没时间想了。”沈占勋双手握着方向盘,无奈一笑,“不然也不会好几年都不回去一次,让你等我那么久。”
叶芳菲嗑瓜子的手顿了一下,在心里说:“等你的那个人不是我,她已经不在了,没有等到你回去见她。”
突然鼻子有点酸,为那个叶芳菲,也是为自己。
她一个前途光明的现代女性,无缘无故穿越到这个贫困的年代,成了一个男人的妻子。
而这具身体的主人,还不知去了哪里,到她离开,都没等来喜欢的男人。
她们该怪谁呢?
如果说怪沈占勋,好像也不太公平,国家能走到这一步,少不了他们的负重前行。
原主选择做军嫂,应该也早有了心理准备。
她们不能享受着别人付出带来的安宁,还去责怪他们顾及不到小家。
那不是人干的事。
谁不想合家团圆呢,那些在背后默默付出的科研人员,戍边战士,难道他们不想吗?
不是,而是他们不能,一人辛苦,万人甜,一家不圆,万家圆。
就像沈占勋说的,他也想家,只是祖国也需要他。
如果怪命运让她穿越到这里,可好像也没那么糟糕。
婆家娘家宠她,丈夫虽然不能时时陪伴在身旁,但也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替她铺路,对她的好无可挑剔。
有这样的亲人,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叶芳菲很知足,觉得很幸福。
唯一的遗憾,就是见不到爸妈和弟弟了,很想念他们。
她心里隐隐有一种感觉,她和那个叶芳菲应该是互穿的。
而此时的她,也在现代幸福的生活着。
她软软糯糯的性格,肯定和弟弟合得来,也是父母心目中的温柔女儿。
不像自己,吃不了一点亏,在家里张牙舞爪,见谁怼谁,像个刺猬一样,让父母头痛,弟弟看到她,就像老鼠见了猫。
叶芳菲想到前世的亲人,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沈占勋看她哭的这么伤心,快吓死了。
自己好像也没说什么,怎么就把人给惹哭了?
他立刻把车停在路边,看着泪眼婆娑的人,忙问道:“媳妇,怎么哭了?是我说错什么了吗?”
叶芳菲摇头,“不是,我想起了以前的事,也有些心疼你。”
她没办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哭,只能把头埋在他怀里,任凭泪水打湿他的大衣。
沈占勋拍着她的背,沉默了良久,“对不起,嫁给我让你受委屈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觉得委屈。”叶芳菲在他大衣上蹭了蹭眼泪,抬起头,“我知道这些年你也很辛苦,我是心疼你的不易。”
沈占勋用拇指擦拭她的眼泪,“我本想趁年轻多拼搏一些,往上升一升,也能让你们生活的好一些,可也因此忽略了很多,以后我会考虑的更周全。”
叶芳菲掐了他一下,“干嘛老责备自己,又没人怪你。”
“你不是还有公务要办?快走吧,别耽误正事。”
沈占勋看她情绪稳定下来,笑着捏了捏她的红鼻子,“真不是委屈的哭?”
“都说了不是。”叶芳菲往他嘴里塞了个山楂条,意思是让他闭嘴,自己也拿起瓜子继续嗑。
沈占勋揉了揉她的头,发动车子。
叶芳菲看着窗外,沉思,自从来到这里,感觉自己好像特别脆弱,在他面前,一点委屈都受不了。
她觉得很危险,这么依赖一个男人,太糟糕了。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得尽快投入到工作中。
她还要开工厂,挣大钱。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怎么能让一个男人绊住脚步?
绝对不可以!叶芳菲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天池市
沈占勋先去相关部门盖了个章,取了文件,带她去了市里最大的百货大楼。
“服装在二楼,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叶芳菲挑眉看他,“你对这里挺熟悉的嘛,经常来?和谁一起?”
“你想听什么答案?”沈占勋似笑非笑,“如果我说和杨建波来过两次,被段荀拉着来过一次,你会不会相信?”
“哦,对了,我上次回去之前也来过一次,想给你和家里人买点礼物,可那天出了点状况,等处理好以后,离发车只有一个小时了,我只能急匆匆的赶去车站,什么都没给你们买。”
叶芳菲聪明的没回答他前面的问题,笑问道:“你回去探亲那天出了什么状况啊?”
“抓了一个行踪可疑的人。”沈占勋说的含含糊糊,叶芳菲明白了,又是不能说。
她点点头,转移话题,“你们男的也爱逛百货大楼吗?都是买什么呀?”
她还挺好奇的。
沈占勋道:“我不喜欢逛,杨建波和段荀每次来市里都要逛一圈,但很少买衣服,他们对手表收音机这些感兴趣。”
叶芳菲点点头,男人的爱好确实和女人不一样。
第237章 婚礼
两人先在一楼逛了会,然后才去上二楼。
天池是省会城市,附近又有部队驻扎,这里的物资还是很齐全的,量也足。
叶芳菲看着琳琅满目的干果,都想买点来尝尝。
沈占勋笑她是小馋猫,“先去二楼给你买衣服,下来再买吃的。”
“只看,不买。”叶芳菲小声的和他嘀咕,“自己家里做着服装生意,还要花大价钱买别人的,你傻不傻?”
“马上过年了,怎么能不穿新衣服?”沈占勋又是哄又是劝,“咱不多买,就要一套,不让你出钱,我给你买。”
“你这是什么话?你的不就是我的?”叶芳菲虽然这样说,还是跟着他笑嘻嘻的去了二楼。
最后,在沈占勋的坚持下,叶芳菲买了一件黑色的羊绒大衣。
她给沈占勋也挑了一件差不多款式的,又各买了一条黑色的裤子。
就这几件衣服,花了将近四百块钱。
沈占勋说:“给我买干嘛?我天天穿军装,这些衣服都穿不着,要不拿去退了吧。”
“不退,姐不差钱儿。”叶芳菲财大气粗的一挥手,用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在家里穿给我看,我的男人有我宠,我就喜欢把你打扮的帅帅的,我爱看。”
沈占勋差点爆笑出声,他媳妇真是太可乐了,只要两人在一起,天天都能把他逗得大笑。
“好,既然你这么喜欢,今晚我就穿给你看。”沈占勋看楼梯没什么人,坏笑着捏她的耳朵,低声道:“到时候你再帮我一件件脱下来。”
叶芳菲不自在的“咳”了一声,双眼直视着前方,一本正经的提醒,“你注意影响,在外面不要说这种话。”
沈占勋看着她红红的耳朵,无声的笑,左手拎着东西,右手拉着她的袖子下了楼。
他们在一楼买了些干果,糖果,调料,蜜饯,装了两个网兜。
“蜜饯好像买的有些多了,可以吃到过年。”
沈占勋提起来看了看,说:“没事,回去给隔壁的国庆拿一些。”
叶芳菲笑叹,“那让国庆偷偷的吃,别让白嫂子看到了,不然她又头疼该怎么给我们回礼。”
她是这段时间才发现,朱小梅应该不喜欢邻居间的分享,也不爱占人的便宜。
叶芳菲刚来的时候,朱小梅主动给他们送菜,还带她去县城熟悉环境。
叶芳菲很感激她,也挺喜欢白国庆那小孩儿。
出于投桃报李的心态,她家里做点什么好吃的,或者买了什么零嘴,都会送一些让他们尝尝。
而朱小梅的回礼也很快,最晚第二天,就会拿着相应的东西给她送过来。
如果家里没有,还会专门去供销社买来还礼。
叶芳菲哭笑不得,从那以后也不敢乱送东西了,怕给别人添麻烦。
但她还是很喜欢朱小梅的,也觉得这样的性格挺好,有边界感。
君子之交淡如水,没有利益掺杂,相处起来也更轻松。
沈占勋这么聪明的人,一听就明白了前因后果。
他笑了笑,说:“那小子的嘴比裤腰带还松,还是别便宜他了,留着咱俩慢慢吃。”
这个话题就揭了过去。
对沈占勋来说,朱小梅只是一个熟悉点的邻居。说难听点,根本就不值一提。
他只在乎自己媳妇的心情,别人无关紧要。
毕竟有公务在身,天气也冷,两人吃过午饭,沈占勋又带她去几个地标建筑转了转,就开车回去了。
………
五天后。
阿邦来了电话,买铺子的事办的很顺利,一起拿下了三个铺面,连阿祥都说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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