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早死首长的妻子!被全家团宠_平淡生活【完结+番外】(6)

  叶芳菲赶紧把门打开,就看到沈翠娟端了两个碗,一碗鸡蛋羹,半碗炒茄子,上面还放了两个玉米面饼。

  她赶紧把饭菜接过来放在桌上,还不忘对外面的朱冬梅翻了个白眼。

  沈翠娟笑眯眯的说:“嫂子,你先吃着,我再去给你端一碗玉米糊糊。”她边说边往外走。

  叶芳菲连忙喊住她,“翠娟,把你的饭菜也端过来,咱俩一起吃。”

  “好的,嫂子。”沈翠娟高兴地出去了。

  嫂子以前喜欢闷在屋里,也不爱和家里人说话,现在主动和她亲近,她很开心。

  沈翠娟没搭理说风凉话的三婶,去厨房把她的那一份饭菜端了过来。

  叶芳菲把鸡蛋羹一分为二,笑着对沈翠娟说:“咱俩一人一半。”

  沈翠娟连忙摆手,“嫂子,我身体好,不用吃鸡蛋,你吃吧。”

  “我吃不完。”叶芳菲看她还要推让,板着脸道:“让你吃就吃,咋那么啰嗦?”

  沈翠娟只好接了过来,腼腆的笑,“谢谢嫂子。”

  叶芳菲笑了笑,咬了一口玉米面饼子,嚼了好久才艰难的咽下去。

  她不是嫌弃饭菜差,也知道这个年代的生活条件就这样,只是她从小吃的就精细,这样的伙食真的吃不惯啊。

  看来现在头等大事就是挣钱,只有经济宽裕了,才能改善生活,想吃啥吃啥。

  沈翠娟夹菜的时候,看到叶芳菲的手不太利索,手指头有些红肿,关心的问道,“嫂子,你的手怎么了?”

  叶芳菲尴尬的笑了笑,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没事,我昨天补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扎了几下。”

  难道她好意思说,是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想到小说上穿越人士必备的金手指,这两天就迫不及待的试了试。

  可怜她把几个手指头都扎了一遍,把家里的菜刀,剪刀,破碗,黑乎乎的坛子,还有堂屋上的那个老铜锁,都被她全滴了血,最后也没开启什么金手指,可她的手指却遭了殃。

  沈翠娟知道嫂子的针线不好,补个衣服也不可能把几个手指头都扎肿啊。

  但她也不好问,怕伤了嫂子的自尊心,就装作没发现,继续吃饭。

  叶芳菲把鸡蛋羹吃完,又磨磨蹭蹭的吃了半个饼子和一些菜,喝了几口玉米面糊糊,就放下了筷子。

  沈翠娟却吃的很香,一口饼子一口菜,看叶芳菲停下了,担忧的道:“嫂子,你怎么就吃那么一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叶芳菲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天太热了,胃口不好。”

  “这两天是有些热,我昨晚睡觉出了一身汗,枕巾都打湿了。”

  沈翠娟快速的把饭菜吃完,把几个碗摞在一起,看了一眼旁边的大床,笑着道:“嫂子,等会我要去河边洗床单,把你的也换下来吧,我一起洗了。”

  叶芳菲本想说这怎么好意思,但又想起原主也经常让小姑子帮她洗,就点了下头。

  她等会还有事,这些家务就先让沈翠娟帮忙干一下,等回来给她带点吃的当谢礼。

  第6章 就是这么记仇

  叶芳菲所在的位置,是苏省的北部,主要农作物是小麦和玉米。

  现在是1981年的六月,这里还没有分产到户,依旧是工分制。

  叶芳菲是在城市长大的,不知道分产到户具体是哪一年,应该也快了。

  她从衣橱里拿出一个包袱,装了两套换洗衣服,准备去娘家住两天,问问她四哥做生意的事。

  上次原主走娘家的时候,听她娘说四哥每天去城里卖冰棒,原主听了有些生气,觉得四哥竟然去干投机倒把,丢家里的脸,还和她娘抱怨了几句。

  叶芳菲却觉得这个哥哥不简单,刚改革开放没两年,大部分人的思想还很陈旧。

  他能抹下脸去挣钱,在这个年代是需要点魄力的。

  好像在《娇妻甜蜜蜜》那本书里,还提到了她那个四哥,生意虽然没有男女主做的大,但也是个很有魄力的人。

  80年代,他就带着几个兄弟在市里安了家。

  90年代中期,还盘下了一个倒闭的国营工厂,经营的井井有条,还是市里的纳税大户。

  叶芳菲把东西收拾好,就开始梳头,原主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像绸缎一样顺滑,但就是太长了,都到屁股下面了。

  她编了一个麻花辫,心想,改天要去剪短一些,这么长的头发,不管是洗还是打理都很麻烦。

  看着镜里的人,叶芳菲轻轻在脸上捏了一下。

  二十出头的姑娘,本就是花骨朵的年纪,虽然生在农村,但很少去地里干农活,一张脸养的细腻白嫩,身上的肌肤更是白的发光,加上天生的好姿色,活脱脱的一个美人。

  身材也很均匀,1米65的个子,看起来很纤细,但瘦而不柴,叶芳菲对这具身体和脸非常满意。

  她拿着包袱打开门,看沈家的男人已经去上工了。

  现在地里没多少活,天又热,女人们就不去挣工分了,到自留地里收拾菜,或者干点家务。

  叶芳菲要去娘家住亲戚,肯定得和婆婆说一声,看孙秀菊正在扫院子,就喊了一声,“妈,我心口不舒服,在家里也不能干活,我想去娘家住两天。”

  “疼得很吗?要不要去城里看一下?”孙秀菊关心的问道。

  叶芳菲假装揉了揉胸口,长舒了口气说:“没刚才那么疼了,应该是被我大伯娘她们气的,我先去娘家住两天,如果还不好再去医院。”

  孙秀菊往堂屋里看了一眼,笑着道:“好,去吧,代我向你爸妈问个好,如果实在疼得很,就捎个信过来,我和你爸带你去医院。”

  叶芳菲点了下头,正准备去后院推骑自行车,就看到沈占平和刘文静并肩走了过来,沈占平还推着她的自行车。

  夫妻俩也看到叶芳菲。

  沈占平笑着和她打招呼,“嫂子,我和文静去城里办点事,用一下自行车。”

  “哎呀,真是不凑巧了,我今天要回娘家。”叶芳菲说着,还举了举手里的包袱,“你看,我东西都收拾好了。”

  她的这辆自行车一直放在后院的棚子里,家里谁要用,也没特意和她打过招呼。

  原主虽然心里不怎么乐意,但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这两年大家都把自行车当成公用的了,除非像今天这样碰个对面,才会顺便说一句。

  但叶芳菲可没有原主那么好说话,东西给别人用了,还落不到好,那么大度干嘛?又不是脑子有病。

  我的自行车,别人想用,就得经过我的同意。本人不高兴,谁说都不好使。

  况且刘文静早晨才和她抬过杠,就算不回娘家,叶芳菲也不会借给她用。

  就是这么记仇。

  沈占平听她说是回娘家,想着也不远,就在隔壁村,走路也就十来分钟。

  他笑着和叶芳菲商量,“嫂子,现在太阳也不大,你走路去行不行?我和文静有点急事要去一趟城里。”

  叶芳菲噗嗤一笑,没想到这男女主脸皮都那么厚。

  她把包袱挂在车把上,似笑非笑的说:“占平,我早晨被你妈和你媳妇气的心口疼,今天不想走路,所以不好意思了,自行车不能借给你们。”

  沈占平脸色沉了沉,他没想到叶芳菲这么不近人情,以前她回娘家,如果家里人要用自行车,她都是走路回去,反正又不远,平时上工都要走到那里,今天这是故意给他难看。

  沈占平的小妹沈翠香看不过去了,鄙视的瞪了一眼叶芳菲,气呼呼的在那里嚷嚷。

  “不就是一个烂自行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二哥,二嫂,不要骑她的。”

  叶芳菲把自行车从沈占平手里接过来,赞同的看了一眼沈翠香。

  “翠香说的对,不就是一个烂自行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想骑就自己买一个呗,又不是那没脸没皮的人,干嘛老厚着脸皮用别人的?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占便宜没够。”

  “你说谁没脸没皮?”沈翠香恶狠狠的看着叶芳菲,那表情恨不得吃了她。

  叶芳菲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原主性子是真软啊,家里谁都敢和她吹鼻子瞪眼。东西被人随便用,都没落下一点好,这是图啥呀?

  沈翠娟看沈翠香和她嫂子杠上了,把床单往盆里一丢,也过来帮腔。

  “难道我嫂子说错了吗?既然看不起我嫂子的烂自行车,那你们干嘛还要骑呢?不是没脸没皮是什么?你们不要忘了,这辆车是我哥给我嫂子的聘礼,她想让谁骑就让谁骑。”

  “占平,算了,既然嫂子要用,那我们坐车去吧。”刘文静一边说一边好笑的摇头,脸上的表情带着不屑,和明晃晃的优越感。

  她觉得和叶芳菲沈翠娟多说一句话都掉份。一辆自行车,至于在这里炫耀吗?真是小家子气。

  叶芳菲看刘文静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其实她也觉得挺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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