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_朴久森【完结】(275)

  “够了够了,我吃不了太多。”麦克连忙阻拦道。

  “哦哦,好的好的。”

  把那一整把的羊肉串给拦下后,麦克只挑了几串面筋、藕片、豆腐皮和鸡胗,都是平时美国人不怎么吃的食材,不过他没有要烧饼,而是要了一个饭包。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麦克在挑完东西后并没有急着回到车上,而是像其他人一样站在推车前,那手机回复着之前的消息。

  和偶像的距离只有不到两米,把串放进油锅后,陈晨一时竟然不知道该干什么,既想找他要签名,又怕自己会打扰他。

  看着锅里缺了个角的藕片,还有断了个指头的无骨鸡爪,除了激动之外,陈晨心里更多的还是懊悔。

  真是该死啊!

  早知道预定的人是麦克,他就应该单独把最好、最完美的食材留下来给他,这样就可以给他留下最好的印象……

  或许是意识到了气氛有些尴尬,在回完消息后,麦克主动找话题道:“对了,这些中餐是你从华国带来的吗?看着好新奇。”

  “不是,是我的老板,”陈晨说话的音调都有些变了,“她叫沈瑶,是土生土长的华人,她的厨艺很好,这些都是她从华国带来的最正宗的味道。”

  把炸好的串从锅里捞出来,看陈晨熟练地按压着炸好的肉串、用刷子拌料,麦克不由得点头道:“你的手艺也不错,看着挺厉害的。”

  什,什么?!

  我也算得上厉害了嘛?

  被麦克这么一夸,陈晨的腰板都挺直了不少,要不是炸串没办法炫技,他真想把油锅端起来给他现场表演一个颠勺。

  把拌好的炸串放在盘子上,乔伊这边的饭包也做好了。

  迫不及待地捧着饭包咬下一口,麦克被那丰富的味道惊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用点头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惊喜,再来一串先炸后煎的羊肉串,孜然的野味更是打开了他的新世界的大门。

  简单尝了尝味道后,麦克决定带回酒店慢慢品尝。

  就在他准备走的时候,陈晨终于鼓起勇气叫住了他。

  “等一下等一下!”

  用围裙擦了擦手,陈晨主动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问:“我,我可以和你拍一张合照吗?其实我是你的铁杆粉丝,从你刚出道我就喜欢听你的音乐。”

  麦克微微一笑,欣然说:“当然可以。”

  于是在五分钟后,陈晨便拿到了一张有麦克亲笔签名的他和麦克的合照,而在拍照时,麦克的手里正拿着他刚做好的炸串和饭包……

  今天一大早,陈晨就找到打印店把照片放大,然后挂在了档口最显眼的位置,要不是学校不允许,他还想挂到JH食堂的门口去呢。

  食堂里,大家都在传着这些零星的故事碎片。

  原本大家就很喜欢沈瑶做的中餐,这下还得到了国际巨星的肯定。

  那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小众的爱好忽然有一天被拿到了聚光灯下一样。

  谁能想到呢?有一天偶像也会吃自己吃过的食物,并且有了和自己一样的最爱!

  第157章 第 157 章 桥头三嫩

  星期三的晚上, 食堂档口收工以后,陈晨热情地邀请了琼恩、乔伊和沈瑶她们回家聚餐。

  今天是个双喜临门的好日子。

  一方面是为杨子岳庆祝, 他上学后的第一次随堂测验就拿了满分,另一方面是想和大家一起看麦克的演唱会。

  说是有两件喜事,不过沈瑶却感觉后者占比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转播的演唱会要九点才开始,既然有好的节目,又怎么少得了好饭和好菜?

  忙了一天,正好大家都还没吃饭呢,索性就由陈晨亲自下厨单独给大家准备晚餐。

  沈瑶本来是想帮忙的, 不过陈晨坚持让她去休息, 这才把厨房都留给他一个人。

  陈晨的公寓不大,比她和露比的还要小了十几平,但是因为家里的东西不多,所以显得很宽敞,除了一张沙发、两张床和一个柜子之外就没有其他家具了。

  铛铛, 铛铛铛……

  陈晨在备菜的时候, 乔伊带着杨子岳来灶台前假意看了一眼, 随后就径直走向了那张餐桌。

  桌子上摆了两道凉菜和一盘农家小炒肉, 中央那只盘子里的五柳鱼刚出锅不久,蒸腾的热气满是酸甜的鲜香。

  乔伊揉了揉杨子岳的脑瓜, 轻声问他说:“你饿了吗?要不要先吃一点垫垫肚子?”

  “不了吧,”抬起头,杨子岳眨巴着眼睛回道“我现在还不饿,等会大家一起吃吧。”

  “好的, 我就知道你饿了。”

  杨子岳:???

  说是在问杨子岳,其实就是乔伊自己想吃了。

  话音刚落,他就拿起筷子从那一层“五彩衣”中夹起了一小块。

  吹了吹气后, 他的筷子又是假意在杨子岳的眼前晃了一圈,然后递到了自己的嘴边:“乖,我先替你尝尝味道怎么样。”

  之前大家就经常说乔伊是“饿死鬼转世”,不管什么时候都总想着吃东西。

  心情好要吃、心情不好要吃,别人都是对烟酒上瘾,唯独他是对吃上瘾,沈瑶每每推出什么新菜,几乎第一口一定是进到他的嘴里。

  可偏偏像他这么贪吃的人,一点都不会发胖,真让人羡慕得要死。

  “嗯?有进步~”

  鱼肉那个嫩啊,几乎是入口即化,关键的是它把“五柳”的味道都吃进去了。

  红的胡萝卜丝、黄的蛋皮丝、青的辣椒丝、黑的香菇丝还有白的笋丝,五种丝是先炒成的芡汁然后才淋在鱼肉上,蒸熟的鱼原本只有极致的鲜,可当浇上五柳丝后,却很快吸饱了它们的味道。

  沈瑶曾经做过几次这道菜,以至于当乔伊刚吃的第一口,还以为是沈瑶做的。

  又夹起一块鱼肉,仔细地尝尝味,乔伊像是评委似的点点头:“你现在的手艺和沈比起来,已经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了。”

  “臭小子!谁让你偷吃的?”

  拿起手里的菜刀,陈晨故作要砍他的架势,实际上只是用刀背在他拿着筷子的手上敲了一下,“下次再偷吃,我可就真的剁手了。”

  揉着手背被敲疼的部位,乔伊撇撇嘴:“下手真重,我刚才可是夸你了啊。”

  陈晨白了他一眼,“那你应该读读《说话的技巧》,重新学习一下怎么夸人。”

  谁会希望成为第二个别人呢?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

  他是他,她是她。

  他可不想成为第二个“沈瑶”。

  哼哼?

  等等……

  乔伊好像闻到了一丝很奇怪的味道。

  好像是从自己的手背上散发出来的?

  再仔细闻闻……

  “我的天?!”

  乔伊被那一股味道给熏到了,赶忙跑去水池前洗手:“陈,你再做什么奇怪的东西,怎么会小便池一样臭!”

  要是不走过去还行,这一过去,那股腥臊的味道一下子就变得更浓郁了。

  “猪肝、猪腰、猪肚。”

  说着,陈晨就把刚切好花刀的猪腰片在他面前晃了一下,“嫌臭?那一会你可别吃。”

  虽然沈瑶做的中餐很新奇,并且大部分的味道都不错,但有一说一,有一些菜的味道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的同胞能接受,像他这样的外国人,还是有些接受无能的。

  就比如说各种动物的内脏。

  当然了,鸡胗和鸡肚除外,这些用来做烤串挺好吃的;鸭肠和鸭舌也除外,做成辣卤后他自己就能吃一大盆;牛肚、牛血和牛肺也除外,毕竟牛杂汤还是蛮好喝的,还有鸡头、鸭掌、猪肚……

  除了这些之外,其他任何内脏他都吃不下去。

  “猪的肾脏……也可以吃吗?”乔伊试探地问。

  “当然可以,不信你问沈,在华国有很多人都喜欢吃。”

  说着,陈晨又拿起另外半边还没切的猪腰,在他面前晃了一圈。

  那不是臭,准确来说是骚,即使洗过很多遍还是能闻到那股特殊的味道。

  不行不行,这个是真的吃不了,他受不了这个味道。

  如果是让沈瑶来做的话……说不定他还可以接受,陈晨的手艺暂时还是算了。

  把猪腰打好花刀、再把猪肝切片、肚头切成小丁,陈晨并没有急着热炒,而是一直等着锅里的粉蒸肉。

  麦克的演唱会回放开始了,没过两分钟,锅里的粉蒸肉也好了。

  “好了好了,可以入座吃饭了!”

  看向案板上的碗里还有没炒的食材,锅也还没刷,乔伊问道:“你的猪肾脏今天不打算吃吗?”

  “别急啊,这不正打算做呢。”

  说话的功夫,陈晨就重新起火,同时用锅勺舀了一大勺的油来润锅,等到锅里的温度差不多后倒入猪腰、猪肝和肚头快速翻炒,过了几秒后再加入提前配好的料汁、素菜,只用了不到二十秒的功夫就出锅了。

  经过十几秒的猛火爆炒,盘子端上来时还冒着热气,甚至还能听到“滋滋啦啦”的热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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