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_朴久森【完结】(68)

  重新回到店里,沈瑶就像是接待食客那样,礼貌地询问道:“我叫沈瑶,你可以叫我沈,请问怎么称呼你?”

  站起身,男人微微躬身同样客气地向她伸出了手:“雷蒙德·费尔南德斯。”

  沈瑶:“要喝点什么吗?茶?咖啡?或是什么饮料?”

  “都可以。”

  拿出茶包,沈瑶给他沏了一壶热茶,同时还给他拿了一份店里的菜单:“已经到晚餐的时间了,先吃些东西吧,店里请客。”

  雷蒙德简单地看了一遍菜单上的菜名,随后又把菜单递了回去,“谢谢,来一碗普通的面就好。”

  “米粉可以吗?”

  米粉?

  这个名词对他来说有点陌生,但还是点了点头,“可以,你来安排就好。”

  回到厨房,沈瑶从冰箱里拿了一些米粉出来,又去后面的冷库拿了几样配菜。

  其实在沈瑶把菜单给他的时候,当时就后悔了。

  因为今天她们休息,店里没有送什么新鲜的食材来,他刚才要是真的点了什么水煮牛肉、红烧鱼、蒜蓉虾球这些菜,她还真的没办法做。

  还好,还好他最后只点了一碗面。

  把锅里水烧热下入米粉,趁着煮米粉的功夫,又把豆芽和胡萝卜丝一起焯了遍水,最后热油再把肉酱简单快炒一遍浇在米粉和配菜上,一碗简单的肉酱米饭就做好了。

  浓郁的酱香一阵阵从厨房里涌出来,换做是别人,早就被这味道勾得直流口水了。

  可雷蒙德只是自顾自地翻看着自己带来的那份报纸,虽然偶尔会被肉酱的香味引得抬头,但大部分的注意力还是在报纸上的财经版块。

  “米粉来了。”

  将那一碗热气腾腾的米粉端到他面前,沈瑶又给他配了一碟小泡菜。

  “谢谢,”为了表示对沈瑶的尊重,用餐前,雷蒙德把报纸叠在放在一旁,微笑地对她说道,“闻起来很香,看起来也很好吃。”

  米粉看起来和普通的面条很像,可当他想用叉子和勺子相互配合着卷起一些时,才发现米粉要比面条更加地滑溜,更像是意大利面。

  吸溜~!

  沈瑶一开始还以为雷蒙德是不喜欢中餐,所以态度一直都是淡淡的。

  可当他嚼着嘴里那口米粉,眼神里的惊讶却是没办法遮掩的,包括在咀嚼时,一遍遍用叉子挑动着碗里米粉的动作,更能证明他对这来自东方的味道有多么惊喜。

  米粉在被叉子挑起来时颤巍巍的,透着光,口感要比普通面条更Q弹、比意大利面更软,煮熟后在冷水浸泡一番,能让它在入口时变得更加爽滑。

  一口接着一口,能感受到它内里的柔韧和筋道,在齿间微微抵抗,但又不会费力,每一根都挂满了肉酱的味道,又会在一次次咀嚼中逐渐透出米香。

  肉酱的滋味也和以往吃到的有所不同,切碎的肉末七肥三瘦,每一口都能尝到油脂的香味,却又不会过分油腻,加上酱油、香醋、豆瓣的调和,再次被热油炒香后又加入了一些爽脆的配菜,是汇聚着咸、鲜、香、浓的丰富滋味。

  “这米粉……”

  雷蒙德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只是不停用点头表示称赞。

  像是突然抹除某种偏见后的醒觉。

  桌子上还有盐、醋和辣椒油这些调料,试着依次加入一些。不管是酸还是辣,都能完美地与肉酱的滋味融合在一起。

  一口米粉一口配菜……很快,一碗米粉被他吃得干干净净,碗里连一点肉末都不剩下。

  “沈……”

  露比来得时间刚刚好,沈瑶刚把碗拿去厨房,她就推开了店门。

  看向坐在卡座的雷蒙德,她礼貌又有几分尴尬地叫了他一声“教授”。

  上午从哥伦比亚大学离开后,露比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别的地方散心,中午在外面吃了饭,下午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四点多了。

  听斯黛拉说导师来店里找自己,虽然心里有些别扭,但还是决定来见他一面。

  露比:“你怎么来了?”

  “之前你休学后就再也没你的消息,听说你在唐人街的餐馆工作,我就想着过来看看。”

  用纸巾擦拭着嘴角的油渍,雷蒙德肯定地点点头道,“确实跟他们说的一样,这家餐馆的味道是在纽约任何地方都吃不到的。”

  想着他们还有正事要谈,自己留下可能会打扰到他们。于是沈瑶主动摘下了围裙,准备给他们留个安静地空间:“你们先聊,我去隔壁和……”

  “留下吧,”坐在雷蒙德对面,露比拍了拍旁边的空位,“沈,我想你能陪着我。”

  经过一天的冷静,露比为自己上午对沈瑶发火的行为感到抱歉。

  她愿意拿出所有的积蓄支持自己念书,是出于一片好心,而这片好心,是她在以前那些朋友那里从来没有得到过的。

  是自己太过分了……所以她现在想让沈瑶知道,她不是外人。

  看了看雷蒙德,见他并不反对,沈瑶这才拘谨地坐在了露比旁边的位置。

  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水,雷蒙德开门见山地问:“为什么要休学?就因为你家里发生的那些事吗?”

  露比:“是的。”

  看得出来,他们之前的关系应该很亲厚,所以身为导师的雷蒙德才会来找她,而在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露比也不会觉得被冒犯。

  环顾着店里的环境,雷蒙德叹了一口气:“我承认,这家餐馆未来很有前途,但你的前途不该只是这样,你值得拥有更好的未来,而如果你现在选择放弃学业的话,那将来华尔街也会跟你说再见。”

  “我不是放弃,我只是……”

  “只是什么?”雷蒙德打断了她的话,“他们的话会伤害到你的身体吗?不管是嘲笑还是同情,对你的未来而言,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认识的露比,是一个很独立、很有自己想法的女孩。她的出色不只是因为她的家境,是因为她这个人本身就是一束光,所以才能吸引来同样美好的事物。同样的,既然外面的条件并不重要,那你同样不该被影响。”

  “你的父亲可能成为了你人生的一个污点,但对于一个公司而言,难道破产重组后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吗?之前那么多案例,你都忘了?”

  露比也端起杯子,轻抿了一口:“教授,你今天来找我,是为了劝我回学校去?”

  “不,我是希望你以后能走得更远,”说着,雷蒙德不禁看了一旁的沈瑶一眼,“这家餐馆现在很不错,我勉强把它当成你想要奋斗的事业吧。你是希望你的事业未来能在证券所上市,还是希望它永远都只是唐人街一家普通的小店?”

  露比当然会选择前者,身为斯通家族的后代,她不可能接受平庸。

  “我不会放弃学业,只是……我想再等等。”

  事情才过去不到半年,她还没有做好去面对学校里那些目光的准备,起码现在还没有,或许再过一段时间,等到和她相熟的人都毕业后,她就能下定决心了。

  雷蒙德:“等?露比,你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等了。”

  “为什么?学籍不是会保留三个学期吗?”露比不解道。

  雷蒙德反问:“但你能确定,会有导师在三个学期后选择你吗?”

  斯通家族的丑闻闹得很大,虽然对于学校的教授来说并无影响,无非是一出八卦罢了,但没有人会想要和八卦搅在一起。

  雷蒙德是露比的硕导,从上学期露比就跟着他研究项目,项目的内容分为三个阶段来完成,如果露比选择继续休学,也就意味着到时候她要重新选择项目,而那个时候,雷蒙德已经要进行下一个项目了。

  如果没有导师愿意带领她,那她到时候将会被退学,换句话来说,如果她现在继续选择休学,那就相当于已经退了学。

  露比有些着急了,因为这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

  她在意自己的体面,也同样在意自己千辛万苦考来的学历。她可以休学,用时间来让大家逐渐忘记斯通家的事,但她并不想为此放弃自己的未来。

  “当然,除了这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因为项目需要你的帮助。”雷蒙德继续说道,“这一个多月,研究项目推进的速度很慢,他们像是无头苍蝇一样没有方向,他们需要你。”

  比起这个的原因,沈瑶倒是感觉会被退学的原因更重要。

  不过,她也能理解雷蒙德这么说的原因,因为只有这样说,才能让露比意识到自己是重要的,哪怕没有家族的光环,她也是十分出色的。

  露比有些动摇了,不管是内在原因还是外在原因,她都有不得不重返校园的理由。

  见露比还在摇摆,沈瑶也握住了她的手,“学费的问题你不用担心,我们的存款足够支付你这个学期的,大不了以后忙一点嘛,努力攒攒,下个学期的也能攒出来。”

  将手搭在沈瑶的手背上,露比分明感动地在微笑,眼眶却有些湿润:“钱都给我了,那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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