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动物后,被叼住了后颈_岁岁有幸【完结】(23)

  他目光幽深的盯着狼嚎传来的方向,他听林听云说今天在狼群里碰见了之前遇见过的孤狼。

  就是那头曾经差点猎捕妹妹和他的狼,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格里芬不敢想,如果今天林听云没有成功逃脱,那么他将会迎来怎样的绝望。

  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还得再等等……

  等再长大一些,等那头狼落单,等他有十足的把握从狼群里全身而退还能保护林听云的时候。

  他一定会第一个冲过去咬死那头狼。

  ……

  由于林听云受伤了,格里芬日常更加警惕了,几乎没离开过她的视线。

  两头熊平常就没远离过对方,现在更是夸张,无论是吃饭、喝水、睡觉还是挠痒痒,简直是无时无刻不黏在一起。

  现在就连捕猎小动物,格里芬也会带上林听云一起,让她藏在草丛里看着自己动爪。

  不得不说,格里芬在捕猎的技巧上还是有两把刷子的,至少这几天观察下来,就没见对方失手过。

  当然,格里芬会如此努力的捕猎,大部分原因是想喂投林听云。

  吃肉就能长得快,几乎成了他的生存宗旨,为了让林听云后腰上的伤好的快一点,一连几天他不是捉鱼就是捉兔子,最幸运的那天还抓到一只出生不久的驼鹿,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

  这天上午,林听云正在熟练的爬树掏鸟蛋。

  忽然嗅到了一阵香甜无比的味道,光是闻着都口齿生津。

  “林听云。”

  原来是格里芬回来了,他远远的跑过来,浑身毛发凌乱,嘴里叼着十分熟悉的东西。

  “你弄到蜂蜜啦!”

  一下子就确定了这是什么,林听云顿时虎躯一震,连忙迫不及待的从树上爬下去。

  “是找到我之前的那个了吗?”她问。

  自从上次品尝过蜂蜜的甘甜以后,她就牢牢地记住了这个味道,爱上了蜂蜜的美味。

  只可惜当时留下的气味儿不够,后来又太过混乱,跑的太远,最后想找回去就没那么容易。

  为此,林听云还懊悔了很久。

  要知道在森林里能吃上一口蜂蜜可是很难的。

  “不是。”

  将叼着的一大块蜜蜡递给林听云,格里芬很不自然的用前掌拨了拨自己脑袋上的绒毛,很是小心的微微别开脸。

  这次为了弄到这个蜂蜜,他也被蜂蜜叮了好几口,虽说不像林听云之前那么严重,但看上去也惨兮兮的。

  “那就是别处找到的!”

  喜滋滋的接过蜜蜡,林听云当即往嘴里塞,她早就馋的不行,远远嗅到的时候口水都快下来了。

  “好吃!”

  甘甜的味道一如既往地美味,林听云吃的满嘴都是蜜,连带着爪子也都黏腻腻的。

  “你喜欢就好。”

  越看越觉得林听云大口大口的吃蜂蜜很可爱,格里芬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凑上去舔了舔林听云毛茸茸的腮帮,帮她梳理了一下因为蜂蜜打结的毛发。

  “以后遇到都给你吃!”

  甜滋滋的蜂蜜入口即化,格里芬越舔越高兴,连脸上的伤都顾不上了。

  “你受伤了。”

  也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格里芬的脸上有一些很明显的包,林听云顿时乐了。

  “肯定是被蜜蜂蛰的!”

  她就知道好吃的蜂蜜没有这么容易获取,看着格里芬脸上的大包小包,林听云很快就想起了自己前两天的时候,可比格里芬狼狈多了。

  “等下去我带你去溪水边冲冲。”

  林听云给出了自己的经验:“这种程度两三天就能下去。”

  上次别看她被蛰的满头包,其实第二天下午就差不多已经消肿了。

  三天一过,更是连疼都不疼了。

  “嗯。”

  还是被她发现了。

  格里芬不自在的别过头,假装清理自己侧边的毛发。

  “我们该找洞穴了。”

  再有一段时间就要入秋了,这样以天为被以草为床的生涯必须得结束了。

  “嗯。”

  流浪了近两个月的时间,虽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但林听云也知道不可能一直这样下去。

  熊是会冬眠的,他们确实也该行动起来了。

  “等你伤好了,我们就开始找。”

  嗅了嗅空气辨别了一下方向,格里芬抬起头朝着西南方望了望,说道:“到时候可以找个离水源近的地方,秋天是吃鱼的好时候。”

  “好。”

  尽管觉得后腰的伤已经不打紧了,林听云也不会在这方面反驳格里芬。

  秋天就要到了,饶是她一个人类也知道这是动物们最疯狂的季节,尤其是熊类。

  熊类在冬眠之前需要囤积大量的脂肪,因此整个秋天都会疯狂的进食,最严重的时候更是会大打出手。

  因此哪怕是一点点的伤,在这种关键时刻也不能马虎半点。

  林听云是不会允许自己拖后腿的!她一定要在秋天来临之前彻底好全!

  “别担心。”

  像是看出了她的紧张,格里芬立刻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脑袋,语气亲昵的表示:“我们一起觅食,我会保护你的!”

  诚然他和林听云都还只是亚成年,但比春天扩大数倍的身形,让他们不需要惧怕大部分的猎食者。

  只要不是遇到同类,哪怕是遇见狼群,他们也有一战的能力。

  “嗯!”

  每一次听到格里芬这样说,林听云都会觉得很庆幸。

  她不止一次庆幸当初救下格里芬的自己,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林听云心知肚明自己能滋润的活到现在的最大原因,就是和格里芬一起生活。

  格里芬丰富的生存知识和捕猎技巧,给了她不少的启发,让她更快适应了这个陌生的世界,以及野生动物的生存之道。

  她其实很感激格里芬,如果没有这头棕熊,她或许早就死了。

  “走吧!”

  守着林听云吃完了蜜蜡,格里芬帮她梳理完毛发,便没有继续多留。

  两头熊迅速进入草丛,很快离开了。

  ……

  作者有话说:

  想攒收藏入v,求收藏!(老实巴交,搓手手)

  v后会多更的!(翻滚,露肚皮)

  Ps:

  有姐妹打赏猫粮了!感恩!!!

  太高兴了,给大家劈个叉吧!(^ 人^)

  第20章

  *

  时间一点一点的悄然流逝,炎热的气温逐渐消散。

  风带来些许凉意,森林仿佛在一夜之间被染了色。

  叶子变黄、果实压弯枝头,散发出香甜的味道,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秋天已然悄悄来临。

  自上次遇见了狼群之后,已经过去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在格里芬的喂投下,林听云后腰上的伤早就好全了。

  两头熊的身形也扩大了一倍不止,整体都圆润不少。

  如今进入了秋天,即便格里芬不说,林听云也知道这是属于野生动物们最后的狂欢季。

  在冬季来临之前,所有动物都会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去竞争食物和争夺地盘,为即将来临的冬天做准备。

  森林深处的河流,是所有野生动物常去的水源之一,随着秋天的来临,徘徊在这里的动物越来越多,时不时能听到几声充满威胁的咆哮。

  林听云和格里芬暂时没有去凑这个热闹,而是选择在森林里到处走动,想要尽快找到一个可以遮风挡雨的落脚点,保证逐渐接近的冬天有处可藏。

  这种巢穴越往后越不好找,格里芬显然明白这一点,于是选择和林听云分头行动。

  对熊来说最理想的巢穴是岩石洞穴,不仅干燥保温,坚硬的岩层还能成为天然的守护盾。

  格里芬最先找的也是各种山崖、峡谷,但很可惜,里面不是已经有了难搞的原住民,就是洞穴本身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要么洞穴底部被潮湿的淤泥苔藓覆盖;要么洞穴入口过于开阔,容易被风雪灌注;或者其他都很好,偏偏两头贯通存不住热量等等。

  于是他只能退而求其次,去找一些地洞或中空的树洞。

  趁现在他和林听云体型还没有成年熊那么大,挤一挤也能勉强塞下。

  另一头,林听云的想法跟格里芬大同小异。

  如今已经进入秋季,再有两个月就要进入冬天了,身为熊类,他们是需要冬眠的。

  这是林听云来到这个世界所经历的第一个冬天,也是第一次经历冬眠。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她也希望尽可能的找到一个‘完美’的洞穴来渡过这个难熬的季节。

  熊类冬眠和其他小型冬眠动物不同,他们的体温并不会下降太多,几乎一直保持着警惕处于一个浅眠随时可以醒来的状态,并且他们还可以完全实现‘不吃不喝不排泄’。

  这样的特殊情况,令熊类在冬眠的时候并不需要太过于接近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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