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只有事业心_小郭同学【完结】(100)

  餐桌上,陆宇笑着和他们敬酒,

  “哎,你们两个要是有个孩子就好了,

  和我们崇南定个娃娃亲,让他好好保护你们家姑娘。”

  沈思笑起来,

  “哈哈哈,陆宇,你倒是安排得好啊。

  说不定是我们家姑娘保护你们家崇南呢。”

  陆宇把一杯酒灌进肚里,他酒性正浓,

  “你们看啊,我们崇南,是用着山南水北为阳定的名字,

  你们的孩子取名就和水有关,叫个灵渊,多好。”

  沈思笑眯眯地和这个老朋友碰杯,然后一饮而尽。

  四人不过是闲聊,嘻嘻哈哈着。

  没有人想起自己刚才的话有什么问题。

  为什么……

  沈思的孩子一定是个女儿呢?

  陆宇喝着酒,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奇怪,

  好像不应该是因为陆崇南的名字是山,才让沈思的女儿是水。

  应该是沈思先有一个姑娘,他们才定了崇南的名字。

  陆宇觉得自己是酒喝大了,要不然怎么会这样想。

  他挠挠头,又喝了一杯,

  今天几人的状态都很奇怪,他们不停地喝着酒,

  就连向来不喜欢喝酒的两位夫人,也小酌了几杯。

  酒过半酣,几人突然将酒杯倒满,站起身碰杯,然后把酒在地上洒了一圈,

  “敬……”

  几人愣住,敬什么人。

  大家原本想要笑呵呵地调侃一下彼此,怎么喝酒喝得都昏了头,

  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阵又一阵地难过。

  他们坐下,刚刚热闹的场面突然安静下来。

  他们吃完了这一餐,有些沉默地都回了家。

  ……

  最近有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

  他们名下在英国有了一家公司,而且非常有名,

  国内也有分公司,基本也已经建设完毕,

  虽然忘记了是他们是怎么建立起来的,但是好像一点也没有觉得违和。

  只不过,有一个年轻人很奇怪,

  他看起来明明很有才干,却总是疯疯癫癫。

  他是公司的技术部部长,可是在见到夫妇俩时,死死地抓着陆沈思的胳膊,

  “你也忘记她了吗?”

  沈思面露不解之色,

  男人似乎失去了所有的支撑,一屁股坐在地上,

  口中喃喃着,

  “为什么……为什么你们都忘记了她?”

  沈思想要扶他起来,却被他躲过,

  男人眼里满是绝望和无助,看向沈思的时候还有一丝恨意。

  “别碰我!!!你这个连自己女儿都忘记的家伙!”

  沈思原本想要斥责这个疯疯癫癫的员工,却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出口,

  好像他说得是对的一样。

  男人从地上爬起来,摇摇晃晃地离开了公司,

  他的嘴里一直喃喃着,

  “姐姐,姐姐,你去哪里了……”

  沈思不知道怎么了,突然想要抓住对方,问清楚他刚刚是什么意思,

  却被身边的人打断了思路,

  “沈总,不好意思啊,我们这个员工不知道怎么了,突然精神有点不正常。”

  沈思问,

  “他叫什么名字?”

  那人回答,

  “他叫安岁。”

  ……

  夫妇两人一直在努力地经营着公司,也没有想要一个孩子的冲动,

  他们把几个公司都捐献给了社会,最后连遗体也捐赠了,

  社会新闻对这对夫妇大加赞扬报道,

  他们却始终不愿意露面,仿佛这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东西。

  最后两个人手拉着手,一起躺在病床上,等待着死亡。

  “沈思,”

  顾姝混浊的眼珠里不知怎么的,噙满了泪水,

  “我觉得虽然我们没有孩子,可是却好像有人一直在保护我们。”

  两个人虽然家大业大,可是偶尔也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事。

  比如他们两个都生病了的时候。

  但是去了医院,却有一个年轻的医生,十分照顾两人,

  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用心照顾两人,

  “我总觉得,你们好像和我别有缘。”

  医生的眼睛很美,温柔从里面渗出来,让沈思和顾姝觉得很熟悉。

  他们笑着道谢,

  这样的人他们一共遇到过六个,

  不知道为什么,沈思觉得这六个人有共同点,但是他又不知道这个共同点是什么。

  沈思和顾姝觉得自己这一生十分顺利,却总是含含糊糊,充满了谜团。

  两人糊涂一生,却一生幸福。

  “姝儿,捐献遗体是个很大胆的决定,我觉得自己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

  顾姝躺着,她和沈思一样,是很传统的人,应该不会做出捐献遗体的决定的。

  可是事实证明,他们就是这样做的。

  生前不必合葬,我们的灵魂会在天堂相遇。

  两个老人躺在病床上,他们摸了摸额头,在濒死之际,额头上传来了一阵温暖,

  仿佛有人曾在这里落下一个温柔的吻。

  伴着额间的温暖,他们缓缓睡去,

  他们一点点地消瘦,一点点地憔悴,

  然后不露痕迹地在冬的萧瑟里,和整个季节一起老去。

  第129章 番外:写不出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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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后一次拥抱了他的姑娘,

  然后看着他们把沈灵渊的遗体推进手术室,

  他似乎还没有反应过来,那个刚刚还在他耳边说着让他好好活下去的人,

  怎么一眨眼自己就离开了?

  他没有流泪,只是坐在板凳上,

  安慰了沈思和顾姝,还抱了抱泣不成声的丁莉雅。

  陆宇看着自己的儿子,他的所有举动似乎都是一个大人应该做的成熟的样子,

  可是知子莫若父,陆宇哪里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此时一定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平淡。

  ……

  他收到了来自沈思夫妇的戒指,这是沈灵渊的骨灰做成的。

  陆崇南把她戴在自己的手指,

  “……新郎新娘,互换戒指。”

  男人的声音在自己空荡的房子里回响,

  他噗嗤一笑,

  笑自己愚蠢,笑自己幼稚,笑自己可笑又可怜。

  可是,他戴着这个戒指,仿佛真的和沈灵渊求婚,

  他们以另一种方式融为一体,

  陆崇南低头,他冰凉的唇吻上钻石,

  钻石比他的薄唇还要冰冷,这股寒意顺着他的喉结,一路划破食道,

  直直裹挟他的心脏。

  他的泪这时才落下,

  你要他如何相信,这颗冰冷的钻石里,存储着沈灵渊那坚强而瑰丽的灵魂,

  你要他如何相信,曾经会温柔地抚摸他的脑袋的女人,为了保护自己,在那几乎不到0.1秒的时间里,做出了下意识的反应。

  哪怕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运动员,最快的反应也不会低于0.1秒。

  陆崇南想不到啊,沈灵渊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陆崇南的身体还没来得及做出保护自己反应,她就已经把他护在身前了。

  沈灵渊明明从来不答应他的求爱,

  可是却比任何人都更珍惜他。

  陆崇南二十六年的经历里,没有听说过这样矛盾的事情,

  沈灵渊不爱他,却比他的身体更快做出反应。

  陆崇南瞪大着眼睛,心脏传来一阵一阵的钝痛,

  心如刀割原来是这样啊,

  这把钝刀,正一下一下地划着陆崇南的心脏,

  他痛苦着,却也享受着。

  就是这样,

  陆崇南在心里低吼,

  就是这样,用刀割我的血肉,用锤砸击我的脑袋,

  让我痛,让我绝望,让我哀嚎!

  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他感到好受一些。

  ……

  陆崇南来到公司,他眼下一片乌黑,

  陆崇南已经很久没睡着了,

  前几天,他还想着早点入睡,乞求在梦里的相见,

  可是陆崇南小时候告诉过沈灵渊,

  说他怕黑怕鬼,

  当然,只不过是一种小阴谋,

  这样,沈灵渊就会在晚上拉着他的手,一起回家了。

  可是,这个骗局最终反馈到了他身上。

  我说我怕黑怕鬼,所以你一次也不出现在我的梦中。

  陆崇南来到办公室,

  他坐在凳子上,觉得这里太过冰凉,

  他踱步到那个房间,那个充满了沈灵渊气息的房间。

  他拿着那些卑劣心思的产物,一个个抚摸过去,

  这些小家伙们,这些他熟悉无比的小家伙们,

  曾经陪着他度过了八年的思念,

  现在,要陪他度过一个叫做“未来”的未知数了。

  他一个个看过去,一个个抚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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