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塔族的朝格王子围城前后,阿旺嫂家的日子其实已经相当捉襟见肘,男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要吃补药,儿子十一岁,说小不算小,可还不能当男人使唤,阿旺嫂每日都愁的很,愁男人的药,也愁儿子的将来。
之后宣州城面临战乱,她都想着,实在被逼到绝境,他们一家好歹死在一处,黄泉路上也能结伴,万万没想到,天幕忽然降临,援兵也到的快,城外倒是打了一会儿仗,可对他们这些寻常百姓却没有分毫的影响。
京城的穆仙子还办起坊市,萧条的宣州城眼瞅着就兴旺的很,她的日子仿佛忽然就变得好过了许多,到处都缺人,出门就能找到活干,家里小儿因为早前跟着姑父经常去草原上跑,各族的方言都能听个七七八八,日常交流一点问题都没有,竟然被穆仙子相中,带去坊市帮着王小哥完成‘论文’,虽不知论文是什么,但想必很要紧,反正是体面又有钱的差事。
前几日,小狗子给她带回来一件大红色的毛衣,说是穆仙子身边的夏荷姑娘,带着人跟天幕上的小神仙学着织出来的,一人分了一件。
那毛衣织的和天幕上的神仙很是相似,前几日司命神君穿的那一身,还有穆仙子穿的那一身,都是那个样子。
阿旺嫂感动得热泪盈眶,心里又高兴,又惶恐,每天要是不给穆仙子磕上几个头,就浑身不自在。
穆青云:“……”
她心里其实直犯嘀咕。
以前写个小说,看本小说,穿越古代开金手指苏出毛衣,总是很快就能风靡起来,遍地都是,人人会织,心灵手巧的古代劳动人民看到好处,总会瞬间爆发出远超穿越者的行动力,模仿能力惊人,可这回在宣州,她都特意播了一段教织毛衣的视频,结果这都有小半个月,老百姓们居然不肯模仿。
虽说穆青云靠收羊毛,敦促草原的牧民们多养羊,少牧马的意图达到了,可她总感觉什么地方不对。
夏荷:“……”
自家小娘子的想法怎么这般奇怪,毛衣的织法,可是天上神仙们的东西,寻常普通人怎么敢去学?不怕老天怪罪的?
宣州城的百姓们也不是没动过心思,他们也知道,毛衣不算难织,可那是神仙的东西,不是真过不下去了,或者胆大包天,谁又敢沾染?别处或许还没那么小心,但宣州的百姓却是都见过雷霆万钧,斩杀胡人的大场面,不能不惧!
穆青云也是看了夏荷她们几个的脸色,这才反应过来,不由失笑。
知道根由所在就好解决了。
接连好几日,穆青云和司命神君聊天时,就提起在凡间穿不到毛衣,顺理成章地要求小仙子们教一教熙朝的百姓们。
羊毛怎么纺成线,怎么织成毛衣云云,不过是捅破了一层窗户纸,大家就都明白的很。
“集思广益,大家都会织,做一做这毛衣的买卖,自家能贴布家用,我也能穿到多种花型颜色好衣裳。”
司命神君和穆仙子如此一说,再有王英杰几个小的出去鼓吹了一阵,终于有了穆青云一开始想看到的场面。
整个宣州城,大姑娘,小媳妇,人人都学着织毛衣。
估计最近几年,不会织毛衣的小娘子,连婚事都要有些不顺利。
连带着,羊毛的需求量也直线上升,羊毛的卖价也稍微上涨了不少,事实上,只要羊毛能卖的出去,对牧民们来讲,那就是白捡的银子,特别划算。
第七百一十四章 战俘
不到一个月,宣州城由内而外,都大变了样。
或许城墙还是斑驳,房子也并不好看,但街面上很干净,每天都摩肩接踵,人来人往,外地的客商也是一拨又一拨。
不过这短短时光,老百姓们甚至看到了身上甲胄都没脱掉的胡人,也不觉害怕,知道他们必是战俘营里‘脱罪’的战俘们出来买东西。
现在城外的战俘营已经不叫战俘营,叫安置所,在它又迎来了一批金塔族的战俘以后,稍显爆满,好在如今金塔族的使臣已到,双方不紧不慢,应该说,熙朝这边不紧不慢地开始谈判工作。
熙朝君臣对金塔王的求和条件不置可否,不过,暂时还没准备好打仗,先答应他停战,并让他赎回俘虏也无妨。
金塔族要献银二十万,良马一万,美女三百,赎买战俘的费用另付等等,献银不是特别多,马的数量也不算多惊人,但毕竟几乎等同于白得,这还是熙朝头一次从金塔族占到这么大的便宜。
他们也没想养着这帮战俘,如今的熙朝,多年休养生息下来,不算特别缺人口的,战俘素质也一般,干活还没自家人利索,让他们拿钱来赎就很好。
唯一的问题,自家已经收了钱,可——战俘们不肯走啊!
熙朝君臣:“……”
有些倒是愿意走,可没走几日,就扶老携幼,带着一家老小,赶着自己的家当,到了宣州城外,请求立户。
朝廷之前发过诏令,外族人有条件的可以立户,像这些人,都是精兵强将,马还养的很好,又有不少资产,甚至把一家子老小都带上,可见都忠诚的很,按理说官府没有拒绝的道理。
“……”
但金塔的使臣就在宣州城等陛下的钦差,如今赎银拿了不少,人却还不回去,实在有点不像样。
三皇子就很有些发愁,觉得脸上挂不住。
宣州知府却根本不当一回事,三言两语就把金塔使臣的诘问给堵了回去,回过头平平淡淡地冲自家的手下们道:“这算什么,丢人现眼的又不是咱们,再者,当官嘛,面对自家百姓,自是要软的下身段,口舌更要甜些,面对异族,便是脸皮要厚,心要黑,手要辣,懂否?”
衙门里一众下官连连道:“是,下官受教。”
伴随着风沙席卷,传令兵一路风驰电掣。
“大王,朝格王子的书信到了。”
金塔王:“……”
左右侍从手脚麻利地扶着大王坐好,给他老人家身后垫上垫子,这才把密封好的信件递过去。
这几日,金塔王的身子骨竟好转了些,之前都起不得身,现在能稳稳当当地坐好半晌,族里的神医都说他的阳气旺了不少,阴阳两气重归平衡,病情渐好转。
说起来,他今年也不过五十,还不到垂垂老矣的时候,只是早年征战时留下了不少暗伤,年纪一大,身体状况就显得不佳,这会儿让迫在眉睫的糟心事一气,倒是咬咬牙,挺了过去。
金塔王不急着看信,沉默半晌,低声问左右:“达巴拉干现在在做什么?”
“左将军和吉达将军他们从昨晚上起,就没有离开营帐,我们有听到争吵声,左将军骂了吉达将军,还说朝格王子怂包软蛋,早在他一出生,就该溺死在尿盆里,也省得丢祖宗的脸面。”
金塔王第一次没因为弟弟出言不逊就生气。
他知道,这个弟弟肯定也把他骂了个狗血临头。
说实话,他也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什么天幕,什么掌握雷霆权柄的天神,他活了大半辈子,什么时候见过神仙?
但那偏就是真的。
当时将士们接连败北,还都得了失心疯,连朝格也对熙朝得天神照应之事,深信不疑,金塔王自然不信,但他身边最亲信之人都言之凿凿,赌咒发誓。
如果这些人都不能相信,他干脆就洗洗脖子等死算了。
叹了口气,打开朝格的信,沉默半晌,金塔王低声道:“这个混账小子!”
咒骂上几句,却又无可奈何。
朝格在信中要求金塔族全族上书,请求内附,这当然不可能,金塔王就是愿意,他也控制不了族内各个部族。
他老了,朝格要带着他和他母亲的俄尔部族归附熙朝,也只能由他,总不能把儿子和那些族人都杀了。
且他们打起来,最后占便宜的还不是熙朝。
别管金塔王脑子里都想什么,事实来说,但凡是看到天幕的异族人,都变得特别乖巧懂事。
宣州城迎来了十几年来最太平的时光,就连寻常百姓私下里凑在一处说话,说着说着,都忍不住眼含热泪。
宣州本是荒僻之地,百姓多为犯了事,遭牵连,被流放之人,戍边将士的家眷等等,每个人肚子里都装了一肚子的愁苦,多少年下来,年年遭兵灾,那些锦绣膏腴之地的达官显贵,享受着歌舞升平,吹捧着盛世,可他们,从没有见过盛世。
只有此时此刻,众人才终于觉得,他们未来的终局,不是惨死在异族人的刀口之下,真正有了希望。
穆青云连着在宣州城放了一个多月的电影,本地家家户户开始供奉她的神主牌位,家里小孩儿们论文都写出了大框架,她就打算回京去了。
最近这段时间,她基本上没关注系统界面,也没关注剧本,经历了这么多次剧本之后,她早就不紧张,对这些剧情也并不很在意,可前几日随意扫了一眼,剧本居然悄无声息地完成了百分之九十九。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