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亲哥亲一下怎么了_连吃带拿【完结】(13)

  程予弛双手在口袋里攥了攥,垂下眸去,转过了身,“我去那边等你们,你问问小愫想不想滑雪。”

  程予弛大步离开,段星辰眉心突突地跳,他没有职业病,不想去管心里别扭的人。

  方愫听见了后面的动静,带着燕玲往下走,只看见了程予弛离开的背影,朝着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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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程予弛这件事,一直是一件私密的事情。

  多年前,高考结束后的一个夏天,天空一直阴沉着。

  这天是程茵的十九岁生日,程思华包了游艇要为她办一场生日晚会,化妆师天不亮就来房里为方愫化妆,华丽的限量高订礼服让她不得不端坐在椅子里。

  方愫比程茵小一岁,而且,她的生日也并不在七月雨季。

  化完妆,已经过了中午,程思华同以往一样很早就去了公司,化妆师造型师忙活了一上午也终于离开,留方愫一人坐在梳妆镜前怔楞许久。

  以往的每一年都会办生日宴会,但从没有如此隆重。

  窗外飘着一层绵绵细雨,水汽在夏日里蒸腾成雾蒙蒙的。程予弛的车在楼下等着,方愫看见他将车停在门口后,撑着一柄黑色的伞进了屋。

  方愫小心提起精致的裙子,蹬着高跟鞋下了楼。

  程予弛把搭在臂弯的西装外套递给方愫,视线在方愫脸上淡淡扫过,往下,就是低胸吊带礼服,程予弛垂眸只盯着手上的外套,说:“妆很衬你,好看。”

  方愫抿了抿唇,手上迟疑了一下,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淡绿色鱼尾礼裙,才接过外套披上。

  他们是要去看程茵的,穿着现在没办法卸下来的这一身,确实不妥。

  程予弛视线下移,齐膝的鱼尾裙下,是一双光洁白皙的小腿,纤瘦笔直地栽在一双五公分高的精致水钻高跟鞋里。程予弛挪开视线,从玄关取了一双平底鞋放在方愫面前。

  “穿这个。”

  外面的路面已经被雨水冲湿,程予弛是爱干净,又体面的人,不会让方愫把这双高跟鞋踩进泥泞,又踩进宴会的。

  方愫呼吸沉了沉,换上了平底凉鞋,程予弛便将她的高跟鞋拎着,放进了车的后备厢。

  “小愫,不要多想,轻松点。”程予弛感受到了方愫的情绪。

  她的情绪通常都在脸上,方愫勉强扯出来一个难看的笑脸。

  她笑起来一点也不像程茵。

  墓碑上,程茵的照片还停留在她的十四岁。

  程茵笑起来两颊有深陷的酒窝,眼睛亮晶晶的,陶瓷照片被五年来的日晒和风化,现在有些泛灰,但仍能清晰见到她拍照时灿烂的笑。

  方愫披着黑色西装外套,站在程予弛身侧。

  程予弛给程茵买了她那时最喜欢的百合花,她喜欢香味浓郁的花,但方愫对花粉有轻微过敏。

  一支支百合被一个透明罩子完全密封起来,局促地挤在里面,显得不安又难受,它们被程予弛摆在了程茵面前。

  细雨绵绵密密,容城的夏季总是这样,墓园里静得就剩下雨针打在花束外塑料盒上的声音,它们虽局促,但又被完好地保护在盒子里,不受雨针的侵袭。

  程予弛从口袋里又掏出来一些水果味的糖果,放在花的旁边,也是程茵以前爱吃的品牌。

  方愫吃过,是在程予弛的抽屉里拿的。她吃了一颗菠萝味的糖,险些因过敏而窒息。

  这是她第一次知道自己对菠萝过敏。

  程予弛背着她去医院时,她已经意识模糊了,只知道自己那时难受地掐着程予弛肩膀,狠狠地把指甲嵌进去。

  方愫困在黑色西装外套下的双手,感觉已经被潮湿的水汽憋得湿润,她捻了捻手心的水汽,轻轻地说:“茵茵,生日快乐。”

  两人没有待多久,程予弛撑着伞,走在方愫身侧,方愫低着头,看着凉鞋里自在的脚丫,一步一步踢着迫不及待想要扎入土地的水毛毛,走出墓园她就脱下了这件外套。

  程予弛定下脚步,视线回头望了眼墓园,又转回来,低眸看进方愫眼里,轻声呼吸,“小愫,给你穿外套,是因为今天天凉,不是因为来墓园。”

  方愫为自己的狭隘感到局促,视线四下转了转,“我不冷。”

  程予弛伸手,用手背触了一下方愫光着的手臂,接过外套又给她披上了,“我觉得你冷。”

  方愫低头,又踢了踢调皮的雨。

  “让你穿平底鞋,也不是怕脏了美丽的高跟鞋,而是现在没必要累着脚。”

  “你不常穿,今晚如果无法避免,那么白天就尽量不要穿着徒增负累了。”

  万千银针在头顶轻叩伞面,云层散开,雨幕之外突然出现了阳光。方愫现在恍然觉得,这些闪着光的绵绵雨,就像是头顶的精灵仙子,用魔法棒朝下撒着碾碎的水晶,她仰着头望着程予弛。

  这是她住进程家的第四个年头,程予弛从未叫过她“茵茵”。

  方愫一直清楚地知道,自己在程家,就是程茵的替身,用着她的名字,享受着属于程茵的一切。

  程予弛将手伸到了方愫面前,摊开,里面躺着一颗皱巴巴的奶糖。

  “小愫,这个是你的。”

  方愫伸手去拿,奶糖温热,被程予弛握了很久,在方愫手里开始发烫,顺着指尖,一路烫进了心里。

  一颗普通的小白兔奶糖,方愫坐在车里,小心翼翼地拨开糖衣,薄脆的糯米纸已经黏在了奶糖上,湿润的指腹将奶糖推进口中,柔软醇厚的奶香味厚重地包裹上来。

  她听见程予弛说:“甜味适合你,不要多想,我一直在。”

  第10章 奶糖我抬手就是一拖鞋

  方愫以前的家在距离容城两百多公里的一个村子里,陪伴她长大的是河沟里被卸了钳子的小螃蟹,和地里那些砍了根茎可以吸小甜水的玉米。

  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母亲带着她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

  家庭不富裕,但吃穿不愁,不过农村里的孩子早当家,方愫上学以外的时间大多数都是帮着母亲做农活。

  在方愫六岁那年,妈妈才生了弟弟,于是更多的任务交到了方愫手里,她那时候个子比同龄人都矮,爬上高高的灶台都需要借助一只爬满陈年污垢的瘸腿木凳。

  夏季的早晨天亮得早,容城多阴天少见阳光,但温度还是高得吓人,方愫穿着洗得发黄的T恤,把原本就已经很短的袖子卷吧卷吧卷成了背心,整个人靠在高高的灶台上,用竹刷清洗着铁锅底的锈。

  洗完锅,身上衣服也已经湿透了,她又跑到灶筒前开始生火,山上捡的干枯松针塞进灶筒,用打火机点燃,燃烧的松香就飘了出来,趁着火燃得旺,赶紧加了柴进去。

  但是这天的柴格外难烧,一团一团的松针丢进去燃完熄灭,仍没能点燃柴火,方愫看了眼外面岔着腿,随地撒尿的小土狗,出去就给了它一脚,把狗子踢得呜呜叫。

  屋里的弟弟被吵醒,开始哇哇大哭,方愫听见了妈妈轻声哄着他的声音,“幺儿乖幺儿乖,唔唔欸,唔唔欸。”

  终于烧好火的方愫,又熟练地踩着嘎吱嘎吱响的小凳,爬上灶台去洗米,蒸米。

  铁锅比她大多了,她弯着腰去洗米,一不小心掉了一滴清鼻涕进锅里,她笑出了声,但身后弟弟的哭声越来越近,方愫正要抬起头来去看,突然一阵外力,脚下木凳一歪,她整个人被掀翻下来,小手胡乱抓了一把,又摸到了已经烧烫的铁锅边缘,汀铃哐啷一阵,她后仰着摔到了地下,脑袋砸到一边的橱柜上,发出闷闷的“嘭”声。

  她脑瓜子一“嗡”,眼前黑了一瞬,好半天缓过来才看见妈妈抱着弟弟正怒视着她,“起来那么早到现在没把饭做好,就知道招猫逗狗,狗娃子给你做饭吗?”

  因为脑袋疼,方愫眼泪一下没忍住,就开始往外涌,烫得她眼眶发酸,她爬起身来拍了拍屁|股,冲妈妈大喊:“那你叫狗娃子给你做饭,屎尿全给你撒锅里,你跟弟弟吃了营养好。”说完她就哭着跑出去了。

  妈妈抱着弟弟,从柴火堆里掏出一根树枝丫就跑出去追。

  她没方愫跑得快,站在院子里朝方愫的背影大骂,“有本事你跑,别回来,回来看我打不死你。”

  山沟里回声一浪接一浪地传遍几里地,一早就背着背篓上山的比方愫大些的孩子漫山遍野地笑,“愫娃子又挨打咯!”

  这是常事,方愫跟以往一样,跑到田里去掰螃蟹腿吃,再找了个风水宝地,躺地上就开始睡觉。

  在农村里到处都有能吃的东西,饿不着她,只要不回家,就不会挨打。等她玩够了,回家的时候已经天黑,家里早已吃过晚饭,妈妈也睡得早,整个院子静悄悄的。她准备偷偷钻进房间里,不被妈妈发现,但走到门口她就后悔了。

  妈妈又把房门锁上了。

  她家门前有一个小院子,夜晚比白天的天气还要好些,月光亮堂得把小院照得白白的,她朝门上踢了两脚,知道妈妈今晚是不会给她开门了的,干脆跑到院子里的小台阶上坐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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