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_甜甜酱【完结+番外】(159)

  他的手缓慢地抬了起来,引以为豪的自制力节节崩塌,全线溃败,血仆颤抖的手掌扶在了女主人纤细的腰身上,身体一阵发冷一阵发热。郗镜甚至逐渐丧失了对于威胁的感知,失血令他的指尖一片冰冷,可他却根本不曾想过逃离与抗拒,反而主动拥住了美艶的刽子手。

  郗镜的喘息与低哼声逐渐高低错落地填满了整个卧室,男子被身体的感官所欺骗,在眼角垂落下了一滴眼泪。他不再将怀中的女子当做敌人,而在内心深处升起了一丝依恋。

  男子被彻底欺骗了,将死亡当做了圣典中记载的没有任何忧愁的神祇的国度,把怀中正在杀死他的血族公爵看作了渡他的神女。

  水雾有些不知餍足,她眯着眼眸,觉得她像是在吃着甜点小蛋糕,终于饱餐了一顿。

  直到门口的湛书君走入室内,用低哑冷淡的声音说道:“主人,再继续下去,他很快便要死了。”水雾才终于缓缓松开了唇中咬着的食物,抬起头看向了男子。

  第104章 血族“是不是我的小狗?”……

  女生红润的唇角与白净的脸颊上都带着些血迹,乌眸单纯,像是一只涉世未深的小动物。

  湛书君是早已经死去的人,作为水氏一族的血仆,他自然也是一只劣等的吸血鬼。他的先祖曾与这位血族女公爵签订了契约,以世代为仆换取永生的机会,人类是贪婪而卑劣的种族,得到了漫长的生命之后还无法抛弃繁殖的欲望。

  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的产物,当他降生于世间时,血族公爵已经沉睡了。而在很久之后,湛书君才发觉自己身上残留的诅咒,长生不是馈赠,是一项包裹着糖纸的鸩毒,每三十个自然日,他都会感受到烈火灼心的痛楚,他的心脏自降生之日时便被迫向水雾效忠,唯独得到女主人的满意,他才能够从这般煎熬之中解脱。

  否则,迟早有一日,湛书君会像是他的父亲、兄长一样陷入癫狂。

  但水雾遗弃了他们,直到千年之后,她才终于醒来,在记忆的角落中想起了她“忠诚”的奴仆。

  血族公爵显露出的纯白都只是迷惑人心的假象,湛书君最不该被她蛊惑。男子冷静地走过去,蹲下。身,从西装外套的口袋之中拿出洁白的手帕,认真地帮水雾擦了擦脸颊。

  她像是吃东西还会弄脏嘴的小孩子,水雾仰着头,任由湛书君帮她擦干净血污。

  郗镜仍旧陷在迷惘的痴缠之中,明明已经唇瓣发白、身体虚弱、命悬一线,却仍旧探出手臂,紧紧地搂住水雾的腰肢,主动将自己的脖颈递过去,想要恳求着女子再用力咬一咬他。

  好像黏人的狗一样。

  水雾微微蹙眉,手心拍在郗镜的脸上,将他往后推了推,她才不要将他直接吸成人干,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发抖。

  所以郗镜此时最好不要再勾引她了。

  湛书君的动作顿了一下:“主人,我先将他带下去,再回来服侍你。抱歉,他是第一次,不懂事,我会严厉教导他们规矩的。”

  水雾矜持地点了点头,她从郗镜的身前站了起来,血仆还想要探出手,指尖在触碰到女子的脚踝时,便被湛书君扭着手臂压出了房间。

  一路上,湛书君沉默寡言,而当郗镜离开了水雾之后,浑浑噩噩的意识也终于逐渐清醒了过来,失血令他的眼前一阵发白,心中这才隐隐发觉到了血族的可怖之处。

  郗镜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凶残而暴虐的怪物,只要找到弱点便存在诛杀之法,可有了刚刚的经历,男子才明白,她真正令人战栗恐惧的,是无形之中魅惑人心的能力。

  湛书君将郗镜重新关进了地牢之中,他并没有与男子有过任何的沟通与交流。湛书君站在铁制的牢门之外,低眸冷冷地注视着牢狱之中的人,眼前却浮现出了卧室之中,血族女公爵坐在他的大腿上,餍足地吮吻着血液的模样。

  他分不清自己此时的心情,只是手臂抬了起来,指尖莫名触碰了一下他的脖颈。

  郗镜的血,有那么好喝吗?

  不同人的血液,差异就那么大。湛书君主动将自己的肌肤划开,递上去让水雾吸吮,她却厌倦得连碰都不想碰,可在对待郗镜的时候,却能够将他吸干吗?

  因为他是个血族与人类混血的劣等品?因此连血液都格外低劣吗。

  湛书君知道他不该这样想,他的眉宇蹙起,甚至产生了一丝不解,疑惑他为何会突然升起这种仿若是卑微……或是嫉妒的情绪。

  他从不曾将自己看作奴仆,湛书君一直都认为,他迟早有一日会彻底挣脱束缚,得到自由。湛书君本该憎恨着自他出生开始,便捆缚着他的枷锁,又怎可能真的对血族女公爵有一丝半毫的效忠之意。

  湛书君关上了牢门,重新沿着走廊回到了水雾的卧室。

  血族公爵的力量深不可测,女子的性情怪异,湛书君不想激怒她,哪怕至今为止,水雾看上去似乎都很好脾气,但谨慎的湛书君不会因此而在无法自保的时刻肆意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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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雾正坐在窗边,看着古堡下的蔷薇花园,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颊上,为她的容颜增添了一抹妖异的瑰丽感。

  她的神情有些懒洋洋的,刚刚吃饱后,便感觉到了一阵无聊。

  长夜漫漫,亦格外寂寞,她看向走入卧室中的湛书君,勾起唇,命令他去花园中为她采摘一支最鲜艳的蔷薇。

  湛书君自然不会违逆她,他走下了楼梯,打开古堡的大门,倒悬的蝙蝠停歇在房檐下,深夜之中,显得阴森而诡谲。

  湛书君走入腥红的蔷薇丛中,俯下。身,为他的女主人挑选着花朵。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脊背上落了一道视线,坐在窗边的女公爵正在看着她的奴仆为了取悦她是怎样尽心尽力。

  湛书君摘下了一支蔷薇,尖刺戳穿了他的指尖,一滴血渗出来,令蔷薇花瓣的色泽仿若更加浓郁了些。

  他偏过身,仰起头,风吹乱了女子的长发与裙摆,令窗边的女主人显得格外忧郁而纤瘦,盲目的文人见了她,或许还会书写出一篇爱慕的歌谣,幻想她悲伤而凄美的往事。

  那些人不会想象到,在那具皮囊之下,是一具早已腐烂的枯骨。

  湛书君重新走回了女子的卧房,哪怕是劣等的血族,他的耐力也要比人类强上许多,呼吸亦没有丝毫急促。或者说,湛书君原本便也不再需要呼吸。

  他用修长的手指一根根掰断了蔷薇花枝上的尖刺,才将那支精挑细选的蔷薇递给了血族女公爵。湛书君在细节之处总是伪装的很好,即便知道花刺可能根本不会对水雾造成任何伤害,他都会细心地提前处理好,任谁都不会看出他藏有异心。

  水雾接过了男子手中的花,她脸上的神色淡淡,指尖捏着花枝,轻慢地用花瓣扫过湛书君的脸颊。

  微痒的触感划过眼眸,触碰到眼睫、鼻尖,馥郁的香气令人有一种想要咳出来的欲望。湛书君勉强忍住了,停在原地,直到蔷薇划到唇瓣时,才抿了下唇,将那片花瓣氤出了一抹湿润。

  水雾用蔷薇花拍了拍湛书君的脸颊,像是在戏弄着合心意的玩具:“你觉得,这支蔷薇就是花园里最好看的一朵了吗?”

  永生的岁月无疑能够让人类积攒下大量的财富,湛书君的家族几乎富可敌国,在外界,他也是受人尊敬、追捧的少爷,从前只有其他人在他面前点头哈腰、伏低做小,如今的境遇却像是彻底反了过来。

  湛书君忍受着羞辱,甚至不曾在面容上显露出一分抵触与抗拒:“主人,若您不喜欢这支蔷薇,我可以为您再去花园中采摘一朵……”

  花瓣游曳至男子的喉结,酥麻的痒意令湛书君仰起头,噤了声。

  水雾的眉眼凉薄,随意将碰触过男子的蔷薇从窗户处丢了下去,支着侧脸:“既然知道,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或许是因为昼夜颠倒与无聊寂寞,也可能是因为血族种族的影响,水雾显得有些喜怒无常,喜欢折腾人取乐。

  湛书君又被她使唤地爬了几次楼,最好看的花本来就是个伪命题,水雾也根本不会去看它们的区别。女子的指尖撵下了一朵花瓣,随意洒落在空中,唇角终于流露出一抹浅淡的笑意。

  她的手指染上了红色的花汁,见血族女公爵似乎满意了,湛书君才轻轻握住了女子的手腕:“您的手脏了,我帮您洗一下吧。”

  他拿了干净的丝绸手帕,用水浸湿,将水雾的指腹上的汁液细细擦净,水雾低眸看着他,似是想到什么,突然说道:“那几个血仆你要好好看管,他们之中混入了叛徒,我要你将那个小老鼠找出来。”

  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抬起了湛书君的下颌,尖细的指甲在男子的脸颊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印子:“若是你漏掉了一只,惩罚便由你来替他承担。”

  湛书君的身体紧绷了一瞬,便令自己恢复成了恭顺的模样,男子低垂着眼眸,驯服得仿若家犬:“是,我明白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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