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_甜甜酱【完结+番外】(163)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够伤害女子,否则便会挨打。但实际上,男人的脾性其实也并不算凶戾,只有当饥饿到极点的时候,他才会冲破束缚捕猎,而现在他被喂得很饱,于是哪怕水雾拿着剪刀在他的脑袋上比比划划,他也并没有将她扑倒。

  第106章 血族嗯……就叫小狗好不好?……

  打结的头发簌簌落下来,男子粗犷而锋锐的眉眼便逐渐显露了出来,他的眼窝很深,鼻梁高挺,有种异域混血的气质,看起来很凶。

  兽用的止吠器不但没有令他显得更无害一些,反而像是提醒了饲养他的人要警惕,告诫主人他是个会扑人咬人难以管教的恶种。

  剪了一会儿,水雾便又像是想到了有趣的玩法。她从自己的梳妆匣中找出了漂亮的头绳,让高大的男子坐在凳子上,而她的唇中愉悦地哼着调子,像是过家家给洋娃娃梳头一般,将男子半长的头发编成了小辫子。

  水雾转到男子的面前,欣赏着自己的作品,不由拍了拍他的脑袋:“真漂亮。”

  男子咕噜了几声,黄褐色的兽瞳眯了起来。

  水雾想了想,从餐盘中取出了一颗葡萄丢了过去,兽性未褪的男人便主动张开嘴,抬起脑袋咬住了那颗葡萄。

  水雾不禁弯起眼眸,像是逗一只大型犬般,手中端着水果盘,将食物喂进男子的唇中,每次他吃完,水雾便会摸摸他的脑袋,差一点便说出来“好狗狗”几个字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幕与训狗太过相似,水雾突然伸出手:“握手。”

  男子仰起头,有些呆愣地看着她,头微微向一侧歪着,半响后才伸出手,将手搭在了女子的手心中。

  “啊……”水雾轻轻叫了一声,男子的指甲很长,又很锋利,在水雾的手上不小心划了一道口子。

  男子缩回了手,神情中浮现出了几分慌乱,似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眼眸落在水雾手上的伤口处,原本圆形的瞳孔却逐渐变为了竖瞳。

  仿佛被引诱了似的,他缓缓凑过去,止吠器禁锢住了能够撕裂开猎物皮。肉的牙齿,男子的舌头探了出来,沿着

  止吠器的缝隙,舔了舔女子肌肤渗出的血。

  好甜。

  铭刻在血脉中的基因被牵动,男子的动作逐渐变得粗鲁,将那一点血丝tian干净了之后,仍旧不知满足地tian砥。

  有些痒,还有一点细细的疼意。

  水雾揪住了男子的舌头,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他瞪圆了眼眸,伸着的舌头收不回去,津液沿着唇角流淌下来,又难受又奇怪。

  “居然有倒刺欸。”水雾新奇地说道,她乐此不疲地玩了许久,才终于肯放开手。

  重新得到了舌头掌控权的男子神情中带着些委屈,哪怕仍旧觊觎着血族血肉的香气,却乖乖得再也不敢张口咬她了。

  水雾却捧着男子的脸颊,上上下下地观察他:“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呀,会说话吗?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睁着干净的眼眸,似是听不懂。

  “没有名字吗?那我便帮你取一个名字吧,嗯……就叫小狗好不好?”水雾嗓音中带着几分恶劣,欺负着男子不懂人类的语言。

  他眨了眨眼睛,水雾便将自己的手递过去:“想吃吗,小狗?”

  男子贪婪的视线落在女子手心处已经快要愈合的伤口处,点了点头。

  水雾便又摸了摸他的脑袋,诱哄道:“可以喂给你吃哦,但你要听话,只有让我开心了,才有饭吃,知道吗?”

  男子迟疑片刻,才慢慢点了点头。

  水雾揪弄着他脑袋后的小辫子,让男子仰起头。虽然模样不修边幅了一些,到好在身子洗得还算干净,水雾总觉得他身上仿佛也一种狗味,说不上好闻,但也不算特别让人讨厌。

  男子温顺得没有动,水雾为了吃饭舒服,便直接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俯下。身,牙齿咬破了脖颈处的肌肤……

  “呸呸呸……”水雾蹙着眉,偏过头,干呕了一声。

  水雾擦了擦唇,难以形容她刚刚到底喝到了怎样的血液。又酸又苦,像是柠檬汁与苦瓜汁混合在了一起,实在很难想象,怎么会有人的血能够难喝成这个样子。

  水雾脸色苍白,弯着腰咳了几声,男子神情中浮现了些许无措,他想要抬起手扶住她的腰,又想起他的爪子会抓伤她,于是只尴尬地浮在半空中,没敢真的碰到她。

  水雾泄愤般得在男子的胸口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这么难吃呀。”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很亏,在古堡里白养着他,他却不能让她吃饱。

  胸口的鞭痕被打裂开了,男子闷哼一声,无辜地看向水雾,他皮糙肉厚,倒是不怎么疼,只是不知道女主人为何突然生气了。

  水雾从他的腿上跳下来,便叫来湛书君,让他把这只小狗带回去,也没有说给他安排房间。

  男子有些不想离开,他的世界很单纯,在他的眼中,水雾浑身都散发着一种令他流口水的香味,哪怕吃不着,闻闻也是好的。

  当湛书君拎着他身上的锁链,要强行带他离开时,他还险些兽性发狂,要呲着牙咬人,最终还是在水雾呵斥下,男子才有些委屈得安静了下来,重新被带回了地牢之中。

  在此之前,男子都是随遇而安的,他自小被狼养大,在野外生活,平时都是睡在山洞里,生吃猎物的肉,喝着溪水。因此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对于他而言都稀松平常,只要不会饿肚子,就什么都能够忍受。

  而此时被关押入地牢之中的男子却紧握着栏杆,兽瞳中蕴含着焦躁,单纯的心中被一种陌生的渴望与思念填满。尚未被驯服的狼还未分辨出主人与食物的区别,只知道自己想要靠近水雾,去到她的身旁。

  刺耳的摩擦声令人毛骨悚然。

  男子在墙壁上磨着爪子,有些执拗得在心里想,也许把这些女子不喜欢的指甲磨平,她便会再将他带出去了。

  第107章 血族她不是一向都喜欢戏弄他吗?……

  水雾接过了湛书君递过来的杯子,漱了漱口,脸颊上写满了不高兴与一点疑惑。

  “那只小黑狗身上真的没有什么病吗?你找个医生给他看一看吧。”水雾不禁说道,血液的味道那么地狱,他的身上别是带了什么传染病。

  片刻后,湛书君才反应过来女子口中的“小黑狗”是谁,他觉得,自己的女主人显然有些太过低估他的专业性了。

  “血仆在进入古堡之前,都经受过系统的病理检测,我不会为您送上被污染过的食物。”湛书君的管家素养不容置疑,通过奴仆的血液给一个血族下毒不切实际,他没必要因此引起水雾的不快。

  与“小黑狗”相比,湛书君的血都要显得好喝许多了。

  水雾抬起手臂,让湛书君向她走过来,女子的手指拽在男子的衣领上,将他整个人推到了柔软的床褥上。

  她还没有填饱肚子,便只能够退而求其次,用湛书君来充饥。

  水雾的大腿跨在了男子的腰肢两侧,坐在了湛书君的腹肌上,身子弯下来,指尖轻轻玩弄着他的耳尖——像极了不好好吃饭,将食物玩在手中,却迟迟不入口的坏小孩。

  湛书君的呼吸逐渐变得急促了些,脸颊向旁边偏着,忍耐了片刻,终于忍不住说道:“主人,别、别玩了,我已经准备好了,请您咬我吧,唔……”

  在血族的历史上,几乎没有血仆背叛主人的先例,因为由人类被转化为的奴仆会对主人产生生理性的迷恋。因湛书君是血仆与人类孕育的产物,因而这种痴迷才被减弱了许多,他此时很怀疑,若现在是他的父亲站在这里,只怕已经会控制不住地趴在女子的脚边tian她的脚了。

  血液中蕴含着血族的力量,湛书君握住了女子的肩膀,恐惧与渴望交织在一起,令他的心脏泛起了被紧揪在一起的疼意。

  过了片刻,湛书君看向窗外的残月,才想起来,今日似乎是他的病状发作的时间。他的手不由向外推拒着,喘息地拒绝:“主人,请,请等一下……”

  血管内的液体仿佛都在燃烧了起来,湛书君的一只手紧紧揪住了床单,脖颈的青筋突起,原本儒雅的容颜也渐渐因疼意而扭曲。他不应该让主人见到他这幅丑陋的模样,湛书君将自己的唇瓣都咬出了血,大腿屈起,在女子的身。下挣扎着,将床单抓出了一道道的褶皱。

  水雾惩罚地咬得更深了一些,血族的皮肤都很凉,几乎感觉不出任何热度,这也是她不太喜欢湛书君的原因。和他相拥的时候,水雾只能够感受到一阵冷意,就像是抱住了一整块冰。

  可作为血族,她畏惧阳光却又贪恋阳光,感受不到温度却又渴望温暖,湛书君因此才总是不得她的欢心。

  但是此刻,男子的身体似乎逐渐滚烫了起来,犹如自内部点燃了焰火,反而产生了几分舒服的暖意。

  水雾抬起头,看到了湛书君痛苦的神情,他的瞳眸深处浮现出了嗜血的腥红,男子忍耐着,想要藏起来逐渐显露出来的尖锐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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