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常血族只需要凭借强大的身体素质便可以轻易压制人类的抵抗,那么是什么必须让水雾使用出血族的天赋呢?
这种独特的能力都需要消耗血液的力量,需要依靠血液供养,若非必要,血族也并不会频繁地使用天赋。
血仆噬主还未曾有过一桩成功的案例,湛书君神情平静,原本内敛的气质却逐渐变得锋芒毕露。
“咳咳……”血族不该再被病毒侵染,水雾却捂着唇,轻咳了两声,她细瘦的肩立刻被人服帖地扶住,男子体贴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主人,您还好吗?不如您先去我的房间内休息一会儿?”
危险感遽然消散,湛书君面露担忧地看着女子,她将身体的重量尽数靠在他的肩上,信任地倚靠着他,半响后才重新站直了身子:“不用,我去地牢中看看。”
湛书君站在原地,低眸看了看自己的手心,这是女公爵第一次在他的面前显露出如此柔弱无依的模样,令他的心中泛起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掌控欲。
男子的眸底浮现出了些许的迷茫,在拥住女主人时,他想的是掐住她的脖颈杀死她,还是搂着她的腰肢将她永生永世禁锢在怀里呢?
…………
失血的冷意令水雾浑身都很难受,她迫切地想要拥抱住一个温暖的暖炉,好好睡一觉。
可今夜的一切都像是在刻意与水雾作对。
空旷的地牢中回荡着野兽的咆哮,月圆之夜,有暴虐的生物撕去了伪装。
脖颈原本尺寸正好的项圈紧紧卡入了喉咙之中,浑身长出了粗粝的硬毛,脸颊扭曲,吻部突起的怪物掰弯了栏杆,撕裂了铁链。
没有月光直射,他尚且还拥有一线清明,能够控制着自己不要逃出去。他用重新长出来的爪子挠着墙,嗷嗷地叫着。他喜欢这里的生活,喜欢被人饲养,也喜欢吃肉干,男子对着墙壁发泄着身上暴躁的力量,用额头梆梆撞着墙。
突然,男子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他的鼻尖微动,口腔中逐渐分泌出津液,被香甜的气息引诱,他慢慢转过身,走过去。
站立起来的人狼看上去更高了,几乎与野兽没什么区别,女子站在他的面前,就像是一只娇小的布娃娃。
好大的狗。
水雾歪了歪头,被狼养大,不通人性的狼娃,原来真的是一只狼啊。
面对天敌,血族的基因在叫嚣着危险,狼人的爪子和利齿是血族天然的克星,不需要银器与圣水的辅助,他们便能够轻易划开血族的肚子,剖开血族的心脏……
食物链上,人类是血族的食物,而血族是狼人的食物。
“坐下。”倦怠的女声响起,在水雾的眼中,男子仿佛仍旧只是那只被她驯养的大黑狗。
他没有动,黄褐色的兽瞳闪烁着野性的光,他垂涎着眼前女子的血肉,口水都差点要滴下来。
“小狗,坐下。”水雾又命令道,她有一点不高兴了,在她看来,被驯养的狗就不能再违逆主人。
终于,半分钟后,庞大的狼人慢吞吞蹲了下来,嗷呜了一声。
“好孩子。”水雾抬起手,挑了挑眉,示意他自己将脑袋凑过来,她要摸一摸他。
男子的个子实在太高,他艰难地俯下。身,把大脑袋凑到了水雾的掌心中,蹭了蹭。
很舒服,他喜欢被摸头。
“好狗,坐下来。”水雾夸赞道,她现在手中并没有肉干,而狼人的体型又大了一圈,可他却仍旧听话地坐在了地上,嗷呜地向主人撒娇。
水雾趴在了怪物的身上,舒服地叹息了一声。她好像只将他看作了一个大型的毛绒玩具,只觉得他的皮毛很温暖,毛绒绒的。
黑狗有些无措地抱着怀中的人,他凑到了女子的脖颈嗅闻,真的好香啊,他馋得厉害,偷偷亲tian了几次,水雾没有拒绝,他便感觉到了一种莫大的满足感。
即便是化成了狼人时,黑狗还记得,水雾不是食物,是主人。
所以再香也不能一口都吞到肚子里。
但怀中抱着一个大鸡腿睡觉,虽然诱惑力很强,但也感觉到很幸福。极具破坏力的狼人第一次没有在月圆之夜发疯,而是小心翼翼当一个合格的抱枕,傻笑着渡过了一晚。
虽然也难免管不住嘴,将女主人的嫩脸蛋亲了又亲。
水雾自己也分不清她睡了多久,再睁开眼时,身体终于舒服了许多,骨头也不再软绵绵地使不上力气了。
湛书君的神情不太好,他为水雾准备了洗澡水,板着脸为女子配置好了香氛沐浴露。男子心中的杀意泛滥,很想要将把黑狗卖给他的卖家直接吸干。
狼人对于血族也是传说中的生物,至少湛书君从出生以来就不曾见过,当他见到地牢中的那一幕时,原本已经死去的心脏都差点再次惊惧地阵亡。
女子浑身都沾染着狼的臭味,戒备地将女主人从狼人怀中抱出来的湛书君百思不得其解,不懂水雾怎么会对可怖残忍的天敌那般宽纵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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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的宴会定在午夜,地点位于某个奢靡的葡萄酒庄园。
喜欢宅在家里的血族女公爵终于离开了自己的古堡,乘坐着马车来到了酒庄。
凌爻今日穿上了一身剪裁得体的礼服,将充斥着力量感的身姿修饰地肩宽腿长,像是古老家族的长子继承人。
凌爻率先下了马车,微微俯身,向车内的女子伸出了手,深居简出的女公爵才矜持地从车内缓缓探出身子。
庄园内觥筹交错的人流都打扮得体,乍眼望过去仿若贵族的聚会,人人都光鲜亮丽,难得的是颜值也极高,没有一个油腻肥胖之人。
可哪怕在这样的美颜盛宴之中,血族的女公爵仍旧是独一份的高贵与神秘。她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裙,蕾丝与刺绣包裹着青涩而诱惑的身躯,她显得如此保守而禁欲,甚至双手都戴着纤薄的手套,可偏偏女子的唇又红得艶丽,肌肤犹如流淌的牛乳,眼角眉梢冷漠与媚意交织,让人想要陷入她乌色的眼眸之中,探究她内心之中究竟都藏着什么秘密。
血族与人类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藏匿在人类之中,已经被人类的规则浸染。低等级的伯爵、侯爵纷纷凑到女公爵面前卖弄风情,人类推崇强大,血族也是如此,哪怕之前水雾从未出现在社交场合之中,她也能够轻而易举成为众人追捧的焦点。
而这些血族们也很快发现了跟在水雾旁边的凌爻。男子很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他沉默寡言,一声不吭,容颜肃穆,看起来不像是前来玩乐,倒像是在上刑。
很快有血族发现了凌爻的弱小,他身上的气息甚至连子爵的强度都达不到,以血族的血统论而言,他连给水雾擦鞋都不配。
出于嫉妒,他们尖酸刻薄地嘲讽起了凌爻的卑劣,妄图证明他们比凌爻要强上百倍,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侍奉水雾。
凌爻于是又大开了眼界,他在此之前并未意识到水雾的阶层,不知女子原来即便在血族中都地位尊贵。
血族们使劲了浑身解数,花枝招展地显露魅力,想要让水雾多看他们一眼。有人看凌爻不爽,还故意撞在他的肩膀上,将手中的红酒都泼洒在了他的身上,然后在水雾的面前上眼药,意图证明凌爻的难堪大雅。
水雾的脸上看不看情绪,哪怕被人变着法地取悦讨好,她似乎也没有显露出多少愉悦的情绪。
而直到凌爻被欺辱嘲讽时,她才走了过去,握住了凌爻的手腕,带着冷意的眼眸瞥向那些心怀恶意之人,蔷薇花的花藤便从她的裙摆下蜿蜒而生,抽在那几个血族的身上,将人一鞭子打飞了出去:“谁允许你们用脏手碰我的人。”
凌爻神情微怔,他并不在意自己的衣服被弄湿,那一刻反应不及时,想的是自己或许会给水雾丢脸。她脾气不好,不知又要怎样训斥他。
可此时他却像是被保护了一般,似乎变为了女公爵的所有物,不容他人冒犯。凌爻看着那些血族的惨状,这才意识到,或许之前女公爵对他已经算是宽容了,他分不清心中的情绪,但似乎是有浅浅的暖意蔓延至心尖。
血族之中,力量便代表了一切,哪怕水雾丝毫不给面子,甚至在这里直接打死几个血族,他们也不会远离、责怪她,而只会更加疯癫地崇拜追随她。
轻蔑水雾带来的男伴,又何尝不是对于她的一次试探。见识到水雾的能力之后,血族们立刻变得更加乖巧了许多,脸上的笑容也愈发卑微恳切,连凌爻得到的待遇都好了不少。
毕竟打狗也要看主人,主人强大时,哪怕是一只最低等的狗也能够将侯爵踩在脚下。
只是,不知是谁仔细观察着凌爻的容颜,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突然惊道:“他,他不是那个教廷的圣骑士吗?”
有人认出了凌爻的身份,这些血族因为长生的积累,个个非富即贵,不免也有人曾经于城镇之中见过凌爻的模样。
大厅中一时响起喧哗声,一双双血红的眼眸落在凌爻的身上,充斥着审视、惊疑,似要将他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