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19)

  直到来到美国后,发现体育也许是最好的暴力发泄途径。因为若论男子气概,运动绝对是最具男子气概的东西。运动是文明的战争。只有人类才运动,合理释放野性。不用关心正义与否、合理与否,不用因担心有人受伤——生理的及心理的,而约束自己,能全然释放,在头破血流中找到心跳紧张的感觉,在精疲力尽中找到活着的最后一丝感觉。

  不然,暴力给最亲近的人带来的伤害是 John 无法承受的。

  *

  很快,他对此再次深有体会。

  他以为找到了报仇的机会。但如果他知道要为此付出的代价,应该会三思。

  在教学楼某个无人的第三性别卫生间,林桢突然感到一阵钻心的疼,她尖叫一声推开把她压在墙上疯狗一样的人。

  John 笑着咬住下嘴唇一边,将牙齿上的血刮在自己下唇上,看着她的眼睛像两颗幽戾的顽石。

  林桢觉得整个下嘴唇肿痛难当,她用中指指腹沾了伤口,低头看到殷红的血。她脑子“嗡”地一声,痛苦瞬间席卷了她。

  她朝他吼道:“Screw you!我明天还要和教授面谈呢!”

  他耸耸肩,混不吝的样子,仍在品味那一点红色,“我警告过你了,是你要玩这个游戏。”

  “F*cking idiot.”

  她对他比了个中指,摔门而去。

  走在 infinite corridorMIT 的无尽长廊,一条走廊上,林桢不断用舌尖舔舐柔软的嘴唇,安抚那个由人体最坚硬的器官造成的伤口,感觉它越来越红肿。

  她狠狠唾骂:“真是条疯狗!”

  随着痛感的深入,那些死去的记忆卷土重来。

  林桢还记得和竖中指这个手势最初的接触。温柔的曼迪老师问她:Lin,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那些孩子涉嫌对你种族歧视。

  彼时 13 岁的她盯着地面,她想告诉曼迪老师,中国有句话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她不知道该怎么用英语表达,即使知道,她也不会说。

  有一瞬间她觉得人生的痛苦就像这条走廊,看似处处有光亮,却怎么也走不出去。

  <图>MIT 无尽长廊

  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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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章 凭什么女人不能站着尿尿?

  就在从那该死的卫生间出来之后,那个电话又给她打了两次,林桢照例没接。她照例给她发来一条信息。好像这成了套标准流程,两个电话是那条信息的使者,少一个,林桢都不会重视。

  当天晚上,林桢去了那条街上除 black out 之外的另一间酒吧。

  吧员礼貌问她满 21 岁了吗?她把 ID 拍在吧台上。

  “新鲜的!”她吼道。

  吧员又震惊又无奈地耸耸手,心里默念:第一个。他每天都能遇到几个学习学得疯疯癫癫的。

  林桢一边喝酒一边抽烟,一边在这个颓然的姿态里想起一个故乡作家写过的话:当人被迫陷入和自己的志趣相冲突的庸碌无为的生活中,作为一种姿态或是一种象征,必然会借助于一种恶习,因为与之相比,恹恹生病更显得消极。

  那么,对男女关系不严肃,总在各方面找刺激,就是她借助的恶习了。

  只不过,她并不是被迫陷入和自己志趣相冲突的庸碌无为的生活。而是被人连根拔起,被迫陷入流浪,以爱之名道德绑架和指控了她的所有。

  *

  11 岁,她来这个国家找妈妈。

  妈妈却让她叫大卫“爸爸”。

  “他不是我爸爸!”

  我怎么可能有金发碧眼的爸爸,我的头发是黑色的,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黑色的头发,剪了再长出来也是黑色的,你懂吗?

  后来她发现,那个男人还有老婆和儿子,他儿子和自己差不多大。而她是一只长着红色绿色羽毛却没有翅膀的鸟,她能唱出别人觉得动人的歌,他把她豢养在笼子里,闲来无事挠挠她的下巴,“唱几句。”

  这根本不是她说的出国来发展音乐天赋,追求更好的声乐造诣。但她把她也骗出来,理由都一模一样,“让林杨的数学天赋得到更好的培养。”

  对,她叫林杨,曾经叫,从出生到 12 岁时候叫。林是爸爸的姓,杨是她的姓。

  当爸爸把手按在她已经长到他胸口的脑袋上,说:“去吧,去找你妈。”她砰地把自己关进屋里。

  她知道同学说的都是真的,她的妈妈真的不回来了,不仅不回来,她还要把她也抢走。

  可她是爸爸唯一的寄托,是爸爸的金子呀。爸爸等她像电视里的人那样拿到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呢。他们俩在家里预演了几次,她带上爸爸运动会得的奖牌,朝着沙发挥手致意,她说欢迎大家来北京玩儿!爸爸在沙发上为她鼓掌。后来她说这是全世界的冠军,应该说英语“Welcome to Beijing.”爸爸却说应该说“Welcome everybody to Beijing.”他们争论不休,谁也没说服谁。

  但这时 11 岁的林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她知道爸爸说出那句话“去吧,去找你妈”下了多大决心,她不忍心哭闹加重爸爸的伤怀。因为他按在她头上的手不再像以前说“吃饭——吃饭——”那样没心没肺,它有了哀愁。有了哀愁的手你是能感觉出来的。

  再次打开房门的时候,她对等在外面的爸爸爷爷和奶奶说,我可以去美国,但是我要改名字。

  她给自己取名一个“贞”字代替“杨”字,想把她所有的痕迹抹掉,同时讽刺她对爸爸的背叛和不贞。然而没想到现在的自己,和贞也没有任何关系。

  但她认为自己和她不一样,自己是用他们发生关系表达对他们不屑。他们可以随意和人上床没有愧疚没有责任,她为什么不可以。她也绝不会像她,不需要任何男人养。

  临走前,爸爸帮她把名字改成林桢。这个名字印在崭新的护照上,在一个神情与年龄严重不符的小女孩的照片旁边。11 岁的她文艺腔地想,林杨死了,这将是另外一个人的一生。

  林桢觉得名字改了,自己就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了。除了住在她那里。但是林桢知道,自己一定会走,早晚会走,只是时间的问题。就像以前她妈妈对她爸爸说“我要和你离婚。”后来确实离了。

  她是一个长着红色绿色羽毛却没长翅膀的鸟,只能靠人豢养。而自己却有一双天赐的巨大羽翼。

  她一点都不聪明,所以这双羽翼是父亲给的。这样想来,即使只剩这对羽翼,林桢也会觉得温暖。

  现在,终于飞走了,离开了三藩市的那个家。

  而她发来信息说要和汤姆一起来波士顿看她。汤姆是大卫的接班人。这些年在林桢眼里,什么大卫杰瑞汤姆,都是同一个嘴脸。

  林桢一直没有什么朋友,同龄的孩子多是蜜罐儿里泡大的,谁能理解她这样操蛋的经历,你看 Fia 的父母,再看睿智的父母。他们如何能懂?

  乌烟瘴气的酒吧里,看到一个 21 岁的少女一脸蛋疼地喝闷酒抽烟,就如看到小儿持金过闹市——不动心思不是人啊。只是这次动心思的,是个熟面孔。

  那个穿一身漂亮商务装的男人有点惊讶,更多是喜出望外,“Lin?”

  这次来波士顿,他换了间酒吧完成上次未达成的愿望,却那么巧地一进门就看见了在吧台灯光下独自喝酒的一双长腿。他特意停了两秒看清楚她身边没人。

  林桢看着他,才一周吧,怎么会忘记他这号人物呢。她眯起笑眼打量他,他穿得可真像一只漂亮的鸟呀。

  那晚他们喝了很多酒。他让她讲上次未完的毕加索的故事,她让他讲在纽约工作的故事。

  故事都是狗屁,谁花钱在酒吧听故事?

  酒却是好东西。林桢觉得,现在就算让她站在酒吧门口对着电线杆子尿尿,她都可以。超他妈的生物进化和社会规训,凭什么女人不能随处站着尿尿?凭什么超过半数的女孩曾被露阴癖骚扰过,却连手里拿个卫生巾都觉得羞耻?

  他们回了他的酒店。她装醉偷懒,他忙活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她用中文感叹了一句“有床睡真他妈的舒服!”

  他问你说什么?

  她又捏起嗓子装醉腔,捧着他的脸眼神迷离说,你太棒了小雷雷。

  她躺着左右扭动几下,舒服地往柔软的床垫里陷得更深。她看到酒店房间天花上的射灯投下的光瀑,微黄的灯光里有几颗小尘埃自由纷飞。

  她觉得一阵轻松,不用想着赢真好。

  早上雷醒了,在纯白的被子里睡眼惺忪过来抱她。

  “Morning, Sunshine.”

  “你该走了,不然要误机了。”她提醒。

  雷侧躺着,看着她的眼睛,用手在她鼻尖上点点,接了个不咸不淡的吻。他匆匆洗漱收拾,拎包出门前转头对还睡着的她说:“我把账结掉,你可以继续睡到中午。哦还有,早餐 11 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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