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影看起来人高马大,应该是个男人,横躺着占据了巷子的整个路面,姜榆想穿过小巷,就必须从他身上跨过去。
为了给她养成白皙的皮肤、纤细的身体,姜榆从小就被严格管控,不能晒太阳,不能运动,不能吃垃圾食品,只能做温室里的美丽花朵。
拜姜家所赐,她现在身体还不如一个小孩强壮,要是躺在地上的男人突然暴起,扪心自问,她绝对无法反抗。
但这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如果不走,就意味着她要放弃好不容易偷来的独处时间。
在她纠结时,黑影突然动了一下,姜榆立刻警觉地躲到拐角处,等了半天,没有新的动静,她才探出头来。
只见黑影蜷缩起来,他的头上出现了一小块供人通过的空地。
姜榆当机立断,选择回家。
离得远看不清,走近了才发现男人身边还有一滩不明液体,小巷没有灯,看不清是什么,希望不是血。
走到男人身边时,她踮起脚,身体贴着墙缓慢移动,尽可能地不碰到他一丝一毫,眼看着就要走过去时,她的脚踝突然被抓住。
好烫。
这是姜榆的第一反应。
男人的手很大,几乎完全攥住她的脚踝,他的温度高于正常人一大截,让她有种被烫伤的错觉。
姜榆瞬间头皮发麻,一股寒意攀升至脑后,她僵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个人什么意思?接下来该怎么办?
然而等了许久,抓着她的人却没了下一步。
难道……死了?那是他的回光返照?
她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做好心理建设,转头向下看去。
男人姿势不变,依旧蜷缩在那里,抓她仿佛只是因为感觉到她的靠近,下意识的反应。
这人未免也太警惕。
姜榆尝试抬脚,没能挣脱那只大手,她松了口气,至少证明这人还活着。
她把高跟鞋放到一旁,从包里掏出一个便携手电筒。
以前她很怕走这段夜路,特意准备了小灯,但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会回来,所以这个灯时刻都装在她的包里,现在她熟悉了这段路,已经很久没用过这个小灯了,没想到现在又派上了用场。
摁下开关,灯闪了闪正常亮起来,万幸它还有电。
但下一刻她就庆幸不起来了,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地面上那滩液体红得刺眼。
……真的是血。
姜榆倒吸一口冷气,慢慢把光线移到男人身上。
他穿了黑衣黑裤黑鞋,全身都被包裹在这团黑色里,几乎和黑夜融为一体,唯一露出的脸庞却和他的神秘感不符。
那是一个侵略感十足的长相,脸型立体,五官硬朗而锋利,眉骨高挺,眼窝深邃,鼻子挺直,长得很像个混血儿。
此刻他双眼紧闭,长长的睫毛在眼睛下方投下一小块阴影。
这是一张完美的脸庞,脸颊上的点点红色血迹更是给他增添了一丝野性。
那一刻,姜榆有种被击中的窒息感,她呆在原地。
这时男人又有了点动静,他皱紧眉头,呼吸也变得急促,仿佛在忍受什么痛苦。
姜榆立刻回过神来,发出一声痛呼——男人的手也在用力,她的脚踝被捏得好痛。
顾不上再欣赏这张脸,她放下手电筒,双手一起用力,好不容易才掰开他的手。
也不知道是吃什么长大的,流了这么多血力气还大得惊人。
姜榆摆脱束缚,回家把自己的东西放下,换了身简单舒适的衣服,又取出自己用来拿快递的小推车,重新回到小巷。
她使出吃奶的力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男人搬上小推车,还好这里离她家只有一百米,不然她绝对不会救他。
回去的路上,她在心里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
虽然不知道这男人是什么身份,是好是坏,但目前来看他很虚弱,如果放任不管,搞不好他会死在这里。
现在她救了他,无论如何,他对救命恩人应该会有一些感恩之心吧。
如果到时候他醒来,要报答她,她应该要点什么好呢?
他的脸不错,要他的脸?太血腥了。
她突然想到了电视剧里的经典桥段,被救的美人对着英雄含羞说道:“小女子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
到时候易天川发现她的第一次不是和他,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想到那个画面,姜榆露出快意的笑容。
她决定了,等这个男人醒来,她就挟恩图报,要他以身相许,她可是救了他的命,睡一次不过分吧。
想好一切,她心情又变得愉悦,哼起那首断了的小曲。
月光温柔地照在她身上,月亮高高挂起。
正是一轮完整的满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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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榆:小鱼儿
临野:花无缺?(不是)
第2章 金色瞳孔
饶是有推车助力,短短两分钟的路,姜榆还是走了快十分钟才回去。
一回到家她就气喘吁吁地坐到餐厅椅子上,她的身上也沾染了血迹,可不能弄脏干净的沙发。
休息够了,她慢吞吞挪到男人身旁观察起来。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伤口,只有腹部的衣服被割开一个大口子,凶器应该很锋利,口子边缘十分整齐。
她把男人的上衣掀开,看清楚后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那道伤口横贯他的右侧腰腹,皮肉翻卷,狰狞异常,有些干涸的血迹像蛛网般蔓延在他的腹部。
姜榆皱眉,这伤口不是她能处理的,要把男人送到医院去吗?但他能去医院吗?
没犹豫多久,她起身去拿生理盐水和纱布。
死马当活马医,先试试吧,等他醒来再决定要不要去医院。
姜榆实在是没力气了,便把男人从推车上弄下来,直接扔在了地上。
她以前从没处理过这么严重的伤,回忆着过去在电视剧里看到的情节,不太熟练地消了毒,做了简单的包扎,最后还贴心地把纱布系上了蝴蝶结。
丑陋的伤口被洁白的纱布遮住,这具身体勉强恢复了漂亮的样子。
她满意地欣赏起自己的作品,只是看了片刻心里又有些不爽,左右看了下,捡起刚才扔到一边的剪刀,把他身上黑成一团的衣服裤子全剪开,又用湿毛巾把他脸上和身上的血迹全部擦干净,这才觉得舒服了。
剪衣服的过程中,她发现男人的手背和脚踝处有些擦伤,又涂了一遍药。
这些伤是她刚才把他拖回来造成的。男人又高又壮,小小的快递推车容纳不下他的身体,运输途中不是掉胳膊就是掉腿,姜榆刚开始还会停下来给他塞回去,次数一多便放弃了,一鼓作气把他推了回来。
男人躺平在客厅的地上,他大概有一米九,此刻他干净的脸庞完全露出来,配合这副看起来就很有料的身体,忽略那块纱布,整体堪称完美。
看多了易天川那样的货色,再看这男人,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姜榆咽下口水,赶走自己脑袋里那些不健康的想法。
以前她明明是个对男色没兴趣的人,怎么一遇上他就开始控制不住地胡思乱想?
姜榆拿出一条毯子给他盖上,男人体温还是高,但刚才量了下,只是轻微发烧,问题不大。她想了想,把地暖也打开了,希望他能撑过今晚。
随后她翻出自己常用的香水在屋子各个地方喷了一遍,可惜香味没有将血腥味覆盖,反而和它混合,变成了一种更加难以言喻的味道。
白忙活半天的姜榆:……
这味道还是留给他醒来闻吧。
她把客厅的灯关掉,捂着鼻子冲回卧室。
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男人的身体被笼罩在里面,不久后,他的头顶冒出一双明显不属于人类的白色毛绒耳朵。
许是昨晚太累,姜榆睡了个好觉,罕见地一个梦都没做,直接睡到中午。
她打开卧室门,那股味道已经彻底消散,只有客厅一直放着的白茶香氛味道。
和味道一起消失的还有地上躺着的那个男人。
姜榆揉了揉眼睛,再次确定男人不见了。
要不是地毯上残留的血迹和掀在一边的毛毯,她都要以为自己昨晚其实是做了梦的,梦到捡了个男人回家。
真是个不知感恩的人,居然连句谢谢都没说,就这么不声不响地离开了。
算了,就当她做了回好人好事。
她把毛毯捡起来扔到洗衣机里,又嫌弃地收起地毯,连同昨晚剪开的破烂衣服一起放到门口,打算出门时直接全部扔掉。
肚子开始咕噜噜地叫,姜榆从衣柜抽屉里翻出手机,不太熟练地打开外卖软件,给自己点了份垃圾食品。
她日常带的手机里装有姜家的定位软件,现在她用的是偷藏的手机,只有回到这个小家时,才有机会使用。
点完外卖悠闲等待时,她发现洗衣机没有声音,过去一看,才发现盖子还开着,太久没用过,忘了还要自己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