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妤顺着他的目光抬起头,正正巧巧看到站在门口的人。
男人身形挺拔修长,站得端端正正。一如既往洗得发白的衬衫,袖口处被他一丝不苟地挽至小臂上端,没有一丝凌乱的褶皱。单看侧颜,也能看出他的长相极好看,棱角分明,五官深邃,只肖远远站在那里,霁月清风,温雅如玉。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沈明妤想起高中时,所有的古文都艰涩难背,永远记不住,只对这句当时风靡网络的诗句记忆犹新。
用来形容裴谨初刚刚好。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竟一如既往的清雅疏冷,完全没有被时间侵蚀,变成一个地中海格子衫程序员。
想到这里,沈明妤不由自主望向他浓密的发顶。
沈明妤:“……”
自己这是在干嘛!
沈明妤拢回思绪,匆忙从包里摸出墨镜,拔腿转身离开。
“哎,你干嘛去。”徐铭远眼疾手快拉住沈明妤的胳膊,压低声音嬉笑道,“我可是好不容易把他请来的。”
“……”沈明妤撇了下嘴,“你请他干嘛。他又不是咱们学校的。”
上次在飞机上的见面,沈明妤丢人丢大发了,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裴谨初了。
“虽然不是咱们学校的,但咱们不是一起上过课嘛,也算是同班同学了。”徐铭远朝她递过一个神色,“祖宗,我为什么把人家请来,你不知道?”
“我可真谢谢你。”沈明妤翻了个白眼。
许是听到他们这边的动静,正和人聊天的裴谨初偏过头,目光清浅地落在两人身上。
他的神色平稳冷淡,似乎根本不记得沈明妤是谁了。
徐铭远兴致勃勃地拉着沈明妤过去打招呼:“裴总,可算是把你这个大忙人请来了。”
他和裴谨初握了握手,把沈明妤拉到他跟前,“这是我们班的明妤,你们之前应该没见过吧?来,我给你们介绍介绍。”
“电视上见过。”裴谨初微微含颌,打断他。
徐铭远没多想,继续道:“啊,确实确实。我们明妤现在可是大明星,裴总公司什么时候缺代言人了,可记得找我们明妤哈。”
“有机会的话。”
徐铭远不好再将话题落在沈明妤身上,与裴谨初又聊了些工作上的事。
沈明妤站在一旁,根本没心思听两人具体聊了什么,只觉头皮发麻。
——你这位朋友应该是买不起电视,所以不认识我。
这是上次飞机重逢时,沈明妤揶揄裴谨初的话。
没想到他一直记到现在,还挺记仇。
……还不如不要记得她。
沈明妤撇了下唇,整个人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一般没了生气。当初自己对他百般好,给他买书买奶茶,亲手做小饼干,他都不记得。倒是把自己冷嘲热讽的话记得挺清楚。
裴谨初不是他们班的同学。
甚至不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沈明妤就读于霖城最顶尖的私立高中,这里采用英国皇家式教育,就读的学生家里大多非富即贵。
但只是表面听着光鲜罢了,沈明妤从小浸淫在那个环境中,清楚他们这些富家子弟的模样。像沈明礼那样从小以继承人标准严格要求,接受精英教育的只在少数,大部分人像她一样,没有继承公司的压力,仗着家里有钱有势,成天吃喝玩乐混个日子,虽不会太差,却也没好哪里去。
他们这些人,可能扔出去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裴谨初则不一样。
他虽然没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但就读的学校是霖城最好的公立学校,霖城二中。二中的学生都是靠着实打实的成绩进去的,尤其裴谨初所在的保送班,一个个智商过人,完全碾压他们这些靠父母砸钱培养出来的小姐少爷们。
沈明妤高一的时候,学校与二中交流学习,两个学校一起举办的开学典礼,还一起开了几节公开课。
沈明妤就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裴谨初的。
当时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二中,作为新生代表发言。
少年规规矩矩地穿着一身崭新的校服,拉链拉到最上方。他的眉目清隽,如玉树般挺拔,神色中夹着一抹高傲和冷淡。
舞台的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沈明妤仰着头,直勾勾地望着他,眼中再也看不到其他。
那时她的词汇着实匮乏,不知该怎么形容。
她只觉得裴谨初像她熬夜偷看的电视剧中的神祇一般。
霁月清风,高不可攀。
心底绽放懵懂的种子,那是沈明妤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喜欢。
之后两所学校共同举办了公开课,沈明妤他们班刚好和裴谨初的班级一起上化学课。
面容俊朗的男孩十分受女生喜欢,更何况私立学校这群张牙舞爪的小妖精,一个个恨不得将他当成唐僧生吞活剥。
一众女生叽叽喳喳围在他身边想要和他组队,沈明妤却缩在角落,一步都不敢向前。
那是她第一次喜欢一个男孩子,即使平时她性格开朗又自信,可是在喜欢的男孩面前,她却紧张得不知所措。在她看来,他是那么完美,聪明又高傲,是不会喜欢她这种笨手笨脚,并不聪明的女生的。
许是也有点自尊心作祟,沈明妤不想在他面前展现自己不好的一面,笨拙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