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也有,我有日记本,有记当天的事情,这个也记进去了。”小生补充道,原立有写日记的习惯。
这下行了,除了故意伤害罪,这些人头上还得加上抢劫罪。
那边几个孩子有点焦急,但家长就在旁边,开庭前千叮咛万嘱咐自己不能随意说话,着急也没用。
原告问完,那就问被告了。
他们下意识的想要狡辩,美化自己的行为。
但检察官和原告律师都不是吃素的,反而因为撒谎,让他们的语言变得不可信。
被告律师看着这些人头都大了,来之前说的好好,先认错悔改,再辩解,但在倒好,成了死不悔改。
家长们的脸色也很不好,有些是为孩子的表现,有些是因为孩子的行为。
随后证人出庭作证,小生看到从另一侧出来的班长和学习委员,后面还有教导主任,脑海里传来吃惊的情绪。
后面的庭审很顺利,不过关于抢劫罪,检方还需要搜集相关证据。
作者有话说:
十四岁以下没有民事责任,一般不会庭审,十四岁以上,抢劫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死亡都是能判刑事责任的,这点没错。
未成年人五年有期徒刑一下的犯罪记录,不会进个人档案,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非专业的阿呆写的小说,大家切勿当真,有事咨询律师哦~
第150章 “旁观者”小生5
◎未“受伤”的校园霸凌受害者。◎
休庭后, 小生跟爸爸妈妈回去,下次审理时间需要等他们补交证据后才行。
这件案子已经有定论,但判多少, 怎么判却是要等证据到齐, 再此开庭才行, 只判一罪和两罪并判可是不一样的。
证据提交后, 由专人鉴定,三日后又进行开庭, 因证据充足,法官当庭宣读判决书:
原告:王幸一、原立;
法定代理人王昊、陆淑华、原瑞、谢雨萍;
检察官:何澄;
委托代理人沈向珊,晴海市合一侓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黎哲、马义阳、文天景、屈斌、吕泰初……
原告与被告的故意伤害、抢劫钱财一案, 本庭受审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幸一、原立诉称:被告在校园对其实施欺凌、勒索并伤害他们的人身安全, 违反《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七十五条……
本院认为, 被告的犯罪事实成立,被告黎哲、马义阳不满十六周岁, 基于《刑法》第十七条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两罪并罚, 判其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文天景、屈斌、吕泰初未满十四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但因情节严重, 触犯刑法,依法进行矫治教育。
两方共同承担原告的医药费3460元,归还勒索钱财共:38225元,并赔偿:4000元, 合计:45685元。
被告将于本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归还勒索钱财, 将医药费和赔偿金交于原告处。
本案受理费四百元, 由原告承担,如不满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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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他们和检察官、律师告别,两个孩子倒是还好,就是大人们有点不得劲。
但同时他们也知道,这已经是重判了,要不是两罪并罚,两人根本关不了三年,撑死一年。
要是法官再心软点,再轻点,那就是几个月的事情了。
出来后,看到那两个少年犯被警察带走,肢体抗拒,脸上带着慌乱,他们的家长也是满脸的心疼难过,王昊略微满意了点。
“王幸一、原立,你们竟然敢看我笑话!”黎哲看着两人,恨得咬牙切齿。
“要不是你欺负同学,勒索抢夺钱财,又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身为受害者,我们家孩子看你笑话,又怎么了?”原瑞护着儿子说道。
“我没拿钱。”黎哲大声吼道。
说到钱的事情,黎哲将目光投向文天景和马义阳,他是不缺钱的,当初是这两人想要拿钱,结果却算到他头上。
本来他是不用去少管所三年的,按照律师说的话,从轻的话,最多也就一年的时间。
结果现在有两条罪,还都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两罪并罚的情况下,起步就是三年。
这样一想,他愤恨的目光投向了文天景和马义阳。
“听到没有,我家乖孙没拿你们的钱,是法院判错了呀,判错了!”黎哲的奶奶大喊着。
看着那些人疯狂的样子,王昊也没心思看热闹了,护着两个孩子先走。
“叔叔,我们去读书的话,还能看见屈斌他们吗?”小生问道。
“暂时不能,矫治教育的话,他们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来学校读书了。你们两个想要换个学校吗?”王昊问道,这两天他有在思考这件事。
想到刚刚在法庭里的同学和主任,小生摇摇头,说道:“不用,我们又没有错,我不想这样逃避。”
“嗯,逃避不是个好习惯,但你要记住,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你要跟家人商量。爸爸跟你保证,一定好好听你说完。”原瑞说道。
这次法庭上,看着那些证据,看着孩子的表现,他们的心情更是难过,是他们的疏忽,才让孩子们经历这些。
“我知道了,爸爸,我们回家吧。”小生抿起嘴角,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