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快锋带着几个人回了趟暗卫营,半年没见,竹林无人修剪,长得更加茂密了。只是里面被人搜过,老师的书房被糟践得一塌糊涂,满地残渣。赵水簪好像想起了什么,抚摸着几案上的画说:“血刃呢?怎么没有看见他?”
亏她还记得血刃,快锋答道:“死了。”
赵水簪睫毛微闪,铺展着手边的画卷:“他竟然会死。”
人都会死的好吧,你也一样,我也一样。快锋踩着破门,先一步出了书房。
这鬼天气,黄昏时分下雨。
赵水簪一个格子一个格子地抚过八宝阁,那个时候她看不起血刃,笑他蠢,还笑他沉迷女色被自己玩弄。
其实她才是那个最蠢最蠢的傻子吧。
赵水簪形单影只地来到校场,感觉比记忆中低了两级台阶,赵水簪想了想,哦,原来是上面的琉璃被人砸碎挖走了。
“可惜了,不值钱的。”这话说的,像一个失了宠的妃子。她是见过好东西的,白玉为马金为铁,珍珠为弹珠,现在心情不佳,一开口就是刁钻刻薄的话儿。
快锋真不想听,带着几个人继续走,永远都快她一步。
太阳落山了,天色一片黯淡,赵水簪走上校场,在雨中转了个圈。
那时候她多美丽啊,每个人都看着她,血刃拔剑,直挺挺地刺了过来,她一脸认真,用尽全身力气挡住了。
老师拍手笑道:“好,好,好,水簪你过来。”
老师……老师……
赵水簪在虚空中格挡了一下,突然泪流满面,她真傻,那时就算她不拔剑,血刃也不会伤害她的,他们永远都不会伤害她的。
血刃爱她,皇上也爱她,那时候她怎么就感觉不到呢。
赵水簪跌坐雨中,像小女孩那样放声大哭起来。
“一、二、三、四……十一。”好,加上卖生煎的王叔和织布的锦幔,一共是十三个人。白尊清点完人数,鼓励道:“好,十三个人足够干许多大事情了。”
干什么大事情?他们连木屋都不能呆了,提着剑,准备寻找新的安身之地。
快锋问道.“要出城吗?”
“我想一想。”
往北是江海,往南是扬州,但若想和朝廷周旋,最好还是隐蔽在城里。
白尊本来是打算往南走的,因为抱着二皇子,不宜往北方,也就是燕王的势力范围里去。可是这个计划已经行不通了,二皇子现在在小鸦手上。
他们纷纷上马,等白尊下令。
白尊回头问锦幔:“你想去哪?”
锦幔惊讶道:“我……我?”
他笑了笑,表示开个玩笑。
“我本想去南方的,但是现在又有了一个新的主意。”
快锋问道:“什么?”
“昨天世伯寄来的鸽子提醒了我,燕王最信任的儿子,不是现在主持大局的这位郡王,而是他身患重病的大公子。”
大公子身子不便,走得比旁人慢,紧赶慢赶,才到附近的镇子。
快锋道:“你想干什么?”
白尊笑道:“我想狸猫换太子。”
妈的,这听起来有够神经病的,快锋问道:“怎么换,该不会是用大公子换二皇子吧……”
白尊打了个响指,赞许道:“没错,就是要抓住大公子,一命换一命。”
这……虽然听起来荒谬至极,可是确实是一个以少博大的好办法。大公子人在野外,护卫松散,等他进了皇城,可能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们十二个人骑马,赵水簪一人坐车,“轰隆隆”从山后小路出了南京。
“真是神了,一出城雨便停了,莫非那片云也贪慕荣华富贵,呆在南京城里不肯出来。”
锦幔听到这个笑话,立刻低头笑了,白尊心情不错,一路东看西看,说风景真是好看。
贾优不满道:“风景再好看,也不如你媳妇好看呀。”
“是呀……”白尊觉得她这话里有话,反驳道:“我本来想做主,成全你和寒栖的婚约,谁知这小子这么不上道,竟然敢投奔燕王。”
贾优冷淡道:“不劳你费心,我和他没有婚约。”
“哈哈哈哈哈哈。”
“你都要死了,能珍惜一点自己的生命吗?”
他们十几个人,会武功的只有十个,除去痴傻的赵水簪,能打的只有九个,你知道大公子那里有多少人吗?
大公子住在何家庄里,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大户啊,养着自己的兵,住在一个盖着哨楼的大宅院里,那围墙,比三个白尊落起来还高。
“正常人会在家门口建哨楼吗?”
贾优冷笑道:“你懂什么,人家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元代闹匪时就开始修了。”
那岂不是已经修了三代人了,应该挺坚固的,硬攻恐怕不行。他当然没打算硬攻,而是打算——乔装。
乔装……
贾优打量道:“你们几个,乔装成匪类还行,其他的就不行了。”
“我乔装成匪类?那你乔装成什么?军师不像军师,小妾不像小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