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这种事强求也没用,如今他们一家三口,日日过得平安顺遂,他已经十分知足了。
况且现在小蓁蓁长大了,开始认字学诗了,要监督这只小懒鬼读书认字就够他操心的了。
小蓁蓁很聪明,认字也快,就是不肯花心思好好学。
沈纵很严肃地问她为什么不好好学,是不是不喜欢读书。
小蓁蓁懵懵懂懂地答:“阿蓁喜欢读书,可是庄先生说女子读书无用,不该多读,会读《列女传》《女戒》足矣。”
小蓁蓁口中的庄先生,是当世闻名的大儒,隔壁侯府开了女私学,请了庄先生来讲读,沈纵也让小蓁蓁去旁听。
未曾想,此人空有虚名目光短浅且迂腐。
沈纵告诉小蓁蓁:“读书能让人懂学问长见识,最重要的是多读书能教会你明辨是非,有主见,不会人云亦云。无论是男子女子都该多读书,明白吗?”
小蓁蓁眨巴着大眼睛似懂非懂,但从爹爹的语气中,她知道读书认字是一件很好很重要的事。也是一件她喜欢就可以去做去坚持的事。
小蓁蓁垂了垂梳着双丫髻的小脑袋,乖乖道:“阿蓁明白了。”
沈纵:“往后侯府私学你不必再去,爹爹会亲更好的先生教你。”
小蓁蓁点点头道了声“好”,又歪着脑袋问:“为什么爹爹不能当阿蓁的先生。”
沈纵一本正经道:“因为爹爹忙。”
主要是因为有时公务繁忙,抽不开身,会耽误女儿学习的进度。而且有时候对着女儿的可爱脸蛋,女儿犯了错,他会忍不下心去训她。
当然也因为,他还要忙着和她阿娘,咳咳……
夜深人静之时,趁女儿专心一致在小书房练字之时,沈纵将他的小肥芙扯到卧房,一口一口地啃掉。
边享用边听明芙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阿芙最爱夫君。
两人浓情蜜意间,门口传来小蓁蓁哒哒哒跑进来的声音。
明芙红透了脸,伸出小手用力去推沈纵:“夫、夫君快放开阿芙。”
“不放。”沈纵执意道。
次次都让这小家伙打扰,这回他偏不。
沈纵抱着明芙躲进一旁的大衣柜里,咔嚓一声,关上柜门。
小蓁蓁跑进屋里,不见人影,嘟着嘴问:“爹爹阿凉呢?”
月半摸不着头脑,明明方才她还看见王爷郡主待在屋里,怎么这回儿跟大变活人似的,两个人都不见了。
“哼!”小蓁蓁气鼓鼓地跑出房间,“一定是趁阿蓁不注意去厨房偷吃好吃的点心了。”
她爹爹的确在偷吃,只不过吃的不是点心,是她阿娘。
狭小的衣柜里伸手不见五指,小肥芙被偷吃地连骨头都不剩,最后奄奄一息地被沈纵抱出衣柜。
明芙有气无力地举起小拳头捶了捶沈纵,泪眼朦胧地埋怨:“夫君不是人!”
吃饱喝足的沈纵亲了亲明芙的小脸,笑了开来。
……
有的时候事情就是那么巧。沈纵和明芙两个人先前那么努力都没要上小跟屁虫,结果背着女儿偷吃了一次,却有了意外的收获。
一家三口同游越州的时候,明芙发现肚子里有了小跟屁虫。
算算日子,好像就是在衣柜里那次有的。
知道阿娘肚肚里有了她心心念念的小跟屁虫,小蓁蓁举着小胖爪轻轻摸了摸阿娘的肚子,对肚子里的小跟屁虫道:“你要乖乖听话,快快长大哦。”
沈纵摸了摸小蓁蓁的脑袋,十分欣慰自己有一个可爱又懂事的女儿。
肚子里的小跟屁虫一日日长大,沈纵看着长相肖似自己的小蓁蓁,期待这回肚子里的小跟屁虫能像明芙多一点。
若是两个孩子一个像他,一个像明芙就最好不过了。
只是随着明芙的肚子慢慢变大,沈纵发现事情的发展好像超出了他的预期。
这次明芙怀孕,肚子大得特别快。
怀胎三个月的时候明芙便已经开始显怀,等到肚子里的小跟屁虫长到四个月的时候,明芙的肚子已经像寻常妇人五个月大的样子。
太医告诉沈纵,明芙这回有孕,之所以肚子比寻常妇人大,是因为她怀的是双胎。
明芙又惊又喜,原来肚子里是颗双黄蛋。
沈纵倒是紧张多过喜悦。
生两个孩子,他要操三份心。最重的那一份,还是操在明芙身上。
幸好上回生小蓁蓁的时候积累了不少经验,沈纵对照顾怀孕的明芙还算得心应手。
明芙肚子里的两只小跟屁虫也异常乖巧,都没怎么折腾明芙。
明芙除了有些嗜睡之外整整十个月都过得异常安稳。
等到要生产之时,明芙比之前生小蓁蓁的时候放松多了。
在沈纵的陪同下,明芙顺顺当当生下了两只小跟屁虫。
一只男小跟屁虫,一只女小跟屁虫。
男孩是哥哥,女孩是妹妹。
明芙生完虚虚地躺在床上,沈纵一直陪在她身边,小蓁蓁没有先去看她心心念念的小跟屁虫,而是乖乖地陪在明芙身边。
小蓁蓁拉着明芙的手亲了亲:“阿凉辛苦了。阿蓁亲亲就不疼了。”
从前每回小蓁蓁摔着碰着喊疼的时候,明芙总是亲亲她,告诉她阿娘亲亲,痛痛就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