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瀚文喜欢这样的她。这样的令他觉得人间也还有值得的事,当他追随她的脚步,看着他们一行人在熟悉的大西北骑车的时候,他甚至在他们的镜头里看到他出生的村庄。那地名是熟悉的,村庄却变了模样。他猛然想起他这么多年都不肯想起的儿时,想起他早已死在扬州的母亲,想起他十二岁那年在深夜的溃逃。而今那里变了模样,曾经熟悉的漫天的云和沟壑,都变了。他看到当地人的笑容比从前多了,看到了社会的进步。
那里还会有女人抛下孩子在深夜逃跑自此一生杳无音信吗?或许还会有吧。
乔瀚文看着他们镜头里的山河辽阔,在一个夜晚,天上群星闪耀,无数人在线上许愿的那一晚,他那颗多年以来一直麻木着的、空洞着的、没招没落的心那,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宁。
他演戏之外几乎不哭的,那天不知怎么了,像个姑娘一样,竟然哭出了声音。
那些蛰伏在他心里很久很久的痛苦,好像随着一阵看不见的风,嗖的一下,不见了。像是万丈红尘中的过眼云烟。
第118章 番外十:乔瀚文
当一个人真正决定离开的时候, 从来都是不声不响的。
乔瀚文决定离开,没有过一丝迟疑。他生来是孤独的旅人,向来不在意生死。当他躺在手术室里, 麻药令他昏沉, 他试图清醒一些, 但最终还是一无所知。当他醒来, 沉默的躺在病床上, 看着高处的药液一点点滴下来,生命的流逝有了形状。
那时他想,要离开。
这是他这一生第三次奔逃,第一次是在十几岁的夜晚,那个仓皇的少年拔足狂奔,不敢回头多看一眼;第二次是在二十几岁, 他为了心爱的姑娘准备放弃一切, 奔向她;而这一次,他想要离开, 因为他要真正的放下。
他在舞台上一遍一遍演绎那些台词,每一遍, 都像对旧日时光的回溯。最后那天,当他毅然决然转身坐上远行的车的时候,当他站在异国的土地上的时候, 他第一次觉得自由。
他在斯里兰卡买了一处不算大的房子,他的院子里种满了鲜花,有一个当地人帮他打理, 从他家里出来走路不到三分钟就能到Mirissa的海边。他每天早晚去海边跑步,然后会在路边花上一块多钱买一个椰子喝完,然后回到家中。没有一个又一个通告, 也没有不停要见的人,他甚至没有跟任何人联系,就一个人安静的在一个角落。
兰卡人很好很好,对中国人很热情。他有时站在院内抽烟,邻居会凑到他身边看着他。他通常会扬起手中的烟,意思是来一根吗?
那人会很开心的点头:“thank you。”
兰卡禁烟,香烟在当地人眼中算是昂贵的东西,你递给他一支烟会比给他小费更令他开心。
两个人站在那沉默的抽烟,对方偶尔用咖喱味的英语与他闲聊几句,问他是做什么的,准备在兰卡呆多久?乔瀚文说他是无业游民,可能要在兰卡呆几年。
那人又说:“可我看你很眼熟。”
他摇摇头:“大众脸。”
他在Mirissa住了一段日子后去了科伦坡,他在科伦坡附近的小村庄也买了一个房子,村庄外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座破败的寺庙。他第一次去那个寺庙,在佛像前跪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他刚跪下去,就泪落如雨。山间闷热的风将他的泪瞬间吹干,等他站起来的时候,甚至不记得自己刚刚哭过。
从那以后他每天都上山。
就那么过了很多天,有一天他跪拜完站起身,看到身后站着一个主持。那个主持生着一张标准兰卡人的脸,善良、和气、面带微笑。
主持问他:“要不要进来喝口水?”
当时已经是午后,僧人们吃过了供奉,一直到第二天都不会再吃东西,只喝几口水。乔瀚文随长老去到他的打坐室,两个人坐在蒲垫上安静的喝水,都没讲什么话。
临走的时候他双手合十朝长老行礼,而后回到家中。
后来他每天都去那个寺庙,早上起很早,坐在寺院里听诵经,时间久了他自己也会了。附近的村民都认识他,每天来寺庙里供奉也会带上他的。都是很简单的吃食,有时也有小海鲜。慢慢的,他变得跟当地人一样黑了。
省了美黑的钱。
他消失了半年多。
有一天王瑾刚做完心理治疗,从医生那出来看到一个国外的号码打给她,她以为是诈骗电话,顺手给挂了。可那个电话真执着,紧接着又打了进来,她接起说:“你们这些骗子,我报警了啊!”
“你说谁骗子?”
王瑾愣在那,那个声音太遥远了,她一度以为乔瀚文会在一个遥远的国度安静的死去。这段时间她不断回答别人的提问:Joe去哪儿了?他还好吗?还会出现吗?她自己都不知道这些该死的问题应该怎么回答。她握着电话,尝试张了几次口都失败了。
乔瀚文却笑了:“你要不要来看我?”
“去哪儿看你?”
“我给你地址。带着我走之前告诉你准备的文件。”
“好。”
王瑾看他发来的地址,他可真行,说的轻描淡写,结果他现在在斯里兰卡的不知名角落,他怎么不死去非洲?王瑾一边擦眼泪一边订票,然后飞去了斯里兰卡。当她看到乔瀚文,觉得看到了一个崭新的人。
他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T恤,一条黑色的裤子,他晒黑了,脸上有笑容,令王瑾想到“宁静致远”这个词。但他还是那么个顽劣的人,朝王瑾勾手指:“来,赏你个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