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过去吧,加尔。”麦格说,“甚至,我会劝说你不要去杀死黑魔王。你已经金盆洗手了不是吗?既然你还和布莱克小姐待在一起,那就把她带走,离开英国。”
“您是叫我否定我的过去吗?”我气愤不已,“我来英国就是为了了却这桩心事。我实话和您说吧,我不觉得我做错过什么,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金盆洗手的说法。您从来没有像我一样生活过,又凭什么觉得您说的就是对的呢?”
“你本质上是一个罪犯,加尔。”
“我本质上是人!”我对她说,“你们从来都没有把我看做是一个人,把我当成工具、物件、幼童、疯子,你们总是替我思考——但是我是人!我能够自己思考、自己生活!”
“你们劝说我,是为了我好吗?我看不见得吧,你们也是人,人生活就是在为自己牟利。你们害怕我影响你们的生活,就像我害怕你们影响我一样。如果我在英国,你们一定担心我做什么,影响你们的计划是不是?我必须生活在这里,因为我出生就在这里,谁也赶不走我。”
我气冲冲地离开,贝拉正在女装店等我。她手边上摆着学徒送上来的饼干和红茶,手上用极快的速度翻着时尚杂志。
“贝拉!”我快步走到桌子边,把饼干直接塞进嘴巴里。贝拉大声叹气,给我的茶杯里倒满茶水,“你又怎么了?”
“我遇见麦格了。”我说。
“米勒娃·麦格?”贝拉警惕地挺直脊背,“她来这里做什么?”
“我怎么知道。”我的语气很不好,贝拉便将此事略过不提。
我们买了几套衣服,化妆品还有首饰。贝拉对我说,腰带上的珍珠已经不亮了。
“珍珠这种东西本来就会越来越暗。”我说,“即使是宝石,也要常常翻新。”
她皱了皱脸,没有说什么。
街道上时常传来年轻女孩的笑闹声,这种声音不断拨弄贝拉十分脆弱的神经。她凑近我的耳朵,抱怨年轻人的不像话。我们又开车往本市有名的餐馆去,吃了晚餐后又在路上兜风。
“你上次的点心是从哪里买的,再买一份。”她说。
于是,我又将车停在点心店门口。穿着和服的老板娘新配了老花镜,她看着我与贝拉,笑眯眯地打招呼。贝拉打量四周,露出与十几年前如出一辙的挑剔表情。就连付账时昂贵的价格也没有令她表情变化半分。
离开后,她对我说:“这样的店铺才像样。”
“‘这样’是什么样的?”我问道。实际上心里早就有答案。
像贝拉这样骄矜的大小姐,自然是喜欢这里的。果然,她也没有回答我,而是继续与不由自主地向一侧倾倒的脊柱较劲。
“要去医院看看吗?”我问。
“不需要。”她说。
广场上又有青年活动,我与贝拉对于艺术和思想这一类事情一窍不懂,我把车停下,好奇地瞅着那帮年轻人,就像是农妇去看一窝母鸡。而这群家禽又确信自己会下新型鸡蛋,为它们三角形的蛋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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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孤独症
黑魔王到访并不令我感到惊讶,或者说,他能够等到现在才来见我,反而令我感受到尊重。时隔多年,他的变化不可谓不大,就连性格也变得令人捉摸不透。
当天早晨我去帮一位老朋友搬家,于是整个上午都不在。贝拉找不到我,只能用魔法通知我黑魔王来了。等我回到家时,黑魔王也并没有离开。他坐在客厅的皮沙发上,正盯着现代壁炉里的火焰发呆。
这栋房子在刚买来的时候宣传为“划时代的艺术品”,但是所谓的划时代,也不过是时代上的一道刻痕,许多陈设在十多年后已经逐渐被抛弃,装修风格既不被传统英国家庭喜欢,也不符合现代青年人的要求。它就这样变成一个老旧的雕像,和整个街区数十座雕像一起,被关进城市博物馆。
“我听说你过去十几年一直生活在美国。”
“英国人如果想要一段新生活,一般都是去美国。”我说,“您知道我在做什么打算,您来找我是为了什么呢?”
他没有说话,而是转头去看我们摆在客厅里的石艺雕像屏风——屏风由数个六边形蜂巢状石块磊成,长度约四米,高一点五米,纯白色,正好将玄关与客厅分割开。屏风后侧摆放橱柜,陶瓷台面上放着的正是贝拉最喜欢的咖啡机。
屏风正对着的墙面是明亮的黄色,底下又用暗绿色涂了一层,下午的光照在这面墙上,与门洞内容的挂画产生一股惊人的视觉上的呼应。
新派的装饰,但是墙纸却采用旧派的构图,倘若把屏风撤走,黄色、绿色和木质地板的深棕色一定会更加和谐。但是它就是存在于那里——屏风仍然存在于那里。
我坐在沙发上,派克服与皮沙发挤压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黑魔王沉默以对,他的表情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木然。
“你戴上了一张好面具。”他说。“从前是贝拉特里克斯,后来变成我......加尔,你现在的这张脸,又是从谁身上借过来的?”
面对他的挑衅,我并不觉得生气,因为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我从儿时起便一直嫉妒贝拉特里克斯,想象变成她的模样,于是就缠着她,寄生她,把自己的脸撕下来贴在她的身上。
后来我们逐渐长大,两具身体身体各自长出自己的形态,贝拉的存在在我的世界里无限增生,于是,为了对抗她的肉/体,对抗她对我精神世界的挤压,我选择了黑魔王。我将个人的荣辱全部悬系在他的身上,将原本长在贝拉身体上的脸又切下来,贴在黑魔王的皮面上。
所谓家庭,本质上就是一处血肉搭建的鸟巢,家庭成员对于我来说并不是同巢而居的另一生灵,而是用来筑巢的树枝。我用贝拉与黑魔王的肢体、精神和名誉搭建一座在英国臭名昭著的巢穴,用他们的血肉碎末搅合泥土贴在我的脸上,做成一个恐怖罪犯的面具。
当黑魔王死后,我意识到这个所谓恶魔本质上也只是一个脆弱的凡人,他的骤然崩毁令原本平衡的巢穴分崩离析,我当机立断切割剩下来的一切,将另外半张属于贝拉的面具匆匆剥脱,跳去另一片丛林寻求自我。
无论是黑魔王还是贝拉,他们所构成的面具都是我对自我的一种憧憬。面具并非掩盖自我,而是对自我的另一种更加温和的诠释。
在我更幼时,我是没有面具的。那会我是维达·加尔,也只是维达·加尔。我处于一片混沌中,自认为是魔鬼,自认为身处地狱。我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什么,在家中我忍受父母屈辱的仪式,在农场里忍受姑妈的虐待,甚至到了流浪时,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完全停滞在某一状态中永久混沌下去。
而当我遇见贝拉,在霍格沃茨,种族主义助长我心里对于更加美好的生活的渴望和对暴虐的更深理解,我开始渴望一个强势的、高贵的身份。但是肉身没有办法改变,我的身份也早已被固定在某个贫穷的无知的版块上,我需要一个面具,一个对自我身份更加完美的解读。
与我又相似命运的一部分人选择成为反抗者,他们挺着那张柔软、干净又脆弱的脸走过人际关系的荆棘丛,恐怖尖锐的棘刺仿佛割伤那一张张原本白皙的脸颊,令他们的伤口反复愈合、长出厚茧,自然而然生成面具——那是他们的自我的面具。
我本身是一个犹豫不决的人,我恐惧那些朝我划来的荆棘,野兽面对危险总是将躲避放在第一位,因为丛林中受伤就意味着死亡。我不愿意用自己的脸去迎接棘刺,于是,就接住另一个人的脸。将她的身体割开,将她的肉切下来,碎肉覆在我的脸上,我就有一副后天的面具。
我常常因此得意,因为这是一张纯血的、高贵的、属于布莱克家的面具。
后来,这幅面具在我脸上缓慢腐烂,它生成另一种侵蚀我面皮毒素,希望真正与我长在一起。于是,我又害怕起来,暗戳戳地想要将它换掉。
伴随我关进阿兹卡班,随后越狱。温良的文明世界已经不再邀请我进入,我只能朝更凶险的丛林走去。丛林越深,棘刺就越恐怖,面具就越无法摘下来,只能想方设法地令它腐蚀得慢一些。于是,我又找到另一只野兽。
我挑战他,令他欣赏我的能力,又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祈求他给予我他身上的一部分。野兽是一个傲慢的家伙,想要从他手上夺走什么毫无可能,但是如果我有本事令他做出牺牲,就会将不可能化作可能。
野兽不会奉献、魔鬼不会奉献,但是上帝会,耶稣会。
我几乎无师自通地想到这样的道理,现在细想,我对贝拉——对我的第一幅面孔也是这样做的。我叫他们做我的救世主,于是我就得到了第二幅面孔。
我对第二幅面孔极适合我罪犯的身份,我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这令我一度沉迷,甚至真正地想要戴着它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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