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文吃瓜,稳定发疯_江前酒【完结】(15)

  在桌上趴了一会儿,今天却不像前两天,楚招星没那么困了,睡也睡不着,干脆在桌子下打开手机,看着自己在备忘录中记的东西。

  陆妄的狐朋狗友:

  【韩京南】

  韩京南……他在心里又咀嚼了一遍这个名字。

  他实在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韩京南,从原主回忆中摘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就震撼了片刻。

  因为书中的韩京南,和原主记忆中的韩京南,完全是两个人。

  原主记忆中,韩京南是个正八经儿的校霸,欺男霸女无所不为的那种,路过只狗都要踢一脚,随机挑选倒霉蛋欺压一番是常有的事,谁见了都躲着走。

  韩京南不认识原主,原主却认识他。

  就在上学期期末,三九寒天十二月,韩京南拎着盆水,就趴在刚才那楼梯口,给原主制造了一场倾盆大雨。

  韩京南还真不是针对原主本人。

  他做事纯凭心情,压根没管下面是谁,只是倒了个开心,他和他手下的几名追随者笑得死去活来,本来就性格内向的原主一点没敢声张,默默请假回了家,结局就是躺在家里发了三天烧,要不是保姆来打扫,说不定文名中那“弟弟灵堂”直接就提前出现了。

  而书中的韩京南却是个正八经儿的大好人,是楚莱到最后都在感激的人。

  也可能是因为他出场不多,但每次出现,必定会对陆妄起到一些掣肘作用。

  陆妄的一群狐朋狗友中,就数韩京南对楚莱最为友好,他出场的时候已经是后期,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翩翩少年,依然顶着他那一脑袋张扬的银毛,在酒桌上八面玲珑,挥金如土意气风发。

  当然,他一次都没有提过楚莱的弟弟楚招星,他自然毫无悔过,因为他压根记都不记得这号人。

  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大少爷,再提起当年高中的犯浑岁月,只会在众人的嬉笑中轻描淡写地说一句“那些破事,就你们爱提。”

  然后,别人的故事就干在了他们的酒里。

  故事里的“别人”对他而言,其实并非不是一个阶级的人。

  他压根就没把他们当人。

  楚莱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弟弟在学校受到过最狠的欺负,竟然是来自于那个总是在陆妄手底下保护他的人。

  上帝视角,楚招星知道,韩京南从第一眼见着就喜欢楚莱,楚莱哪哪都长在他审美点上,但他干不过陆妄,只能委屈自个儿当个深情男二。

  他当时看完还特意搜了下,发现好多人都挺喜欢韩京南,作者甚至还写了本同背景的书,他在那里头也是配角,但人气更高。

  那本故事里还有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就是和他擦肩而过的孟海楼。

  事实上,和韩京南这样的人挑刺绝不是什么明智之举,如果他和原主无冤无仇,楚招星完全懒得招惹他。

  但来都来了,他天生就森*晚*整*理和窝囊绝缘。

  楚招星在备忘录里面极快地打了几行字。

  他在赌。

  原主的模样其实挺像他哥楚莱,有点偏清冷那挂,只是楚招星本人太过跳脱,同样一副五官在他脸上硬生生活泼了六分,倒不是哪种长相差一口气,只能说风格差距过大,堪比整了个容。

  但只要他抿起嘴,垂下眼,再将口罩戴上,看起来也能装个九分像的冷情文化人。

  韩京南真就吃冷情文化人这一套。

  就跟命运的安排似的,下午放学,他在校门口又遇见了楚招星。

  这原本是一件挺高兴的事,但意外的是,楚招星居然和孟海楼走在一起。

  学校周六要做资格考试的考场,周五得以提前放学,学生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之色。但楚招星依旧戴着口罩,看不出他是什么神色。

  他正偏头和孟海楼说着什么,孟海楼不说话,只点头,两人之间氛围一派友好。

  韩京南感到一种被背叛的恼怒。

  他正要拨开人群上前,但一切都发生在须臾之间,门口的莘莘学子忽然涌动起来,只见家长堆里挤出数只长枪短炮,当场就朝着孟海楼怼了过去。

  “孟同学,请问父亲去世后你是怎么快速调整状态出来上学的呢?”

  “孟同学,可以抽时间接受一下我们的采访吗?”

  “孟同学,据说你成绩一直很出色……”

  围观的莘莘学子开始叽叽喳喳,人群中孟海楼身体骤然僵硬,他呆楞地看着面前的记者,就像一个刚出厂的,身体中没有任何指令的机器人。

  旁边传来楚招星一声叹息,“真有病啊……”

  孟海楼的手忽然被狠狠一拉。

  他被楚招星拉着踉跄两步,这才如梦方醒,立刻跟着跑动了起来!

  身后叽喳声更甚,记者们想要上前阻拦,而他们已朝着校门里狂奔而去。

  也许是最近夜夜失眠精神恍惚了,也或许,楚招星刚刚和他说的真的是真的。

  孟海楼竟然又听见了父亲那浑厚的声音——

  “小海,别怕,跟着他走,爸爸……会在你身边的。”

  第13章 我见人生如梦

  孟远松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

  他父母都是工人,但却很重视家中的教育,他们就是那不幸的老三届,因为下乡和结婚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

  看着曾经的同学一个个因为读书而跳出小城,改变命运,他们一遍遍告诉儿女,一定要多读书,多读书,未来才会好。

  可惜,大儿子天生脑袋笨,避书本如豺狼虎豹,初中毕业就坚决进了厂。

  女儿脑子倒是不笨,坏在过于活络,中考之后直接背着父母报了职高,喜气洋洋奔去学她那心向往之的美发了。

  唯有小儿子孟远松,从小到大成绩都优异得令人羡艳,他相貌好,涵养也好,挺拔如松,见谁都微微笑,高中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给他递情书。

  每逢亲戚聚会,大哥满身烟味大谈浑话,大姐眼圈乌黑头发高耸,更衬得孟远松斯斯文文,各种熟悉的不熟悉的亲戚都会将他夸得天花乱坠。

  他们问他:“小松将来想考哪啊?”

  孟远松便腼腆地笑一笑,“我想去北京。”

  “北京啊,好地方!”亲戚们都这样说:“我们还没去过北京呢,小松肯定行,到时候去天安门拍照片,回来让我们都看看!”

  孟远松有一张明信片,是语文老师送给他的,上面印着天安门,他将明信片贴在他的墙上,学累了就抬起头,注视着上面鲜红的城墙。

  城墙旁边贴着他抄的诗,“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他最喜欢李白的《渡荆门送别》,他一遍遍读着,想象着,在无数个瑰丽奇幻的梦中,他看见自己遥远的未来。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孟远松学习的时候,家里没有一个人说话,连最粗手粗脚的大哥都会静悄悄坐在外面,一旦稍微弄出点什么动静,大姐就会拨拨那被她称作“朋克”的头发,用她那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瞪他。

  哥哥姐姐都不喜欢学习,但他们都很尊重学习时的他。

  他是全家人的希望,未来,他一定会成为全家人的骄傲。

  偏偏在高考那天,孟远松发了高烧。

  其实考语文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只是这不对还控制在能忍受的基础上,下午的时候他开始头脑发昏,晚上一量体温,39度。

  他坐在考场上,眼前的字在他眼前晃个不停,他咬着牙写,边写边掐着掌心让自己清醒。眼泪不能落在纸上,就拿衣服拼命擦。

  分数出来了,只够上个二本。

  普通二本也是大学,在他那个年代,也是众人眼里遥不可及的大学。

  父母安慰他,“小松,你已经够厉害了,这其实也是命,你看咱家这一圈亲戚,哪有一个能上大学的?”

  孟远松不信命。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终于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复读。

  复读的费用对家里并不轻松,可他知道,一旦能上那所自己理想中的学校,未来他能为全家创造的价值,一定会是复读的无数倍。

  他自认不算好高骛远的人,如果他素来只游离于一本线上下,他绝不会心存妄想,但以他平时的模拟考成绩,他明明一直对那所学校十拿九稳。

  孟远松后来想,命运也许就是在降罪于他的贪心。

  如果他第一年老老实实去上学,那所学校虽然并不理想,但也足够把他托到一个高度。在那个年代,二本大学生也是个稀罕东西,只要让他上了大学,那么不管怎么样,至少都会比后来的他要好。

  是他的错。

  他坐在书桌前,他比去年还要用心,这是他的背水一战,只能赢不能输。复读一年,他的模拟考成绩比去年更加出色,他完全可以稳进那所学校,甚至还能再往上搏一搏。

  夏日蝉鸣悠长,流出的汗打湿了一件又一件的确良衬衫,就这么昏天黑地熬到高考,在六月的尾巴里,他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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